第一篇:红河县202_年解困脱困工作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红河县202_年
解困脱困工作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红河县总工会:xxx 202_年5月10日
202_年来,红河县总工会严格根据省、州总工会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求和职责,立足实际,努力开拓,坚持帮扶与促进再就业结合的工作思路,使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形成了物质解困脱困与精神解困脱困同步,“输血”与“造血”解困脱困并举,坚持短期帮扶与经常帮扶共济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现将202_年来解困脱工作经验交流如下,有不足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解困脱困工作的合力。红河县委、县政府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红河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副县长等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局、工会等21家单位主要领导以及13个乡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为成员。
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_〕114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2_〕84号)要求,根据红河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红河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2_年如期实现全县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整体解困脱困的目标。结合红河实际,制订了《红河县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县委、政府于202_年联合印发给全县各单位。
三、解困脱困工作初显成效。
抓紧抓实对县职工中心建设工作,加强窗口建设和管理,202_年初共建立997户困难职工户档案,年底实现494名困难职工实现脱困,(其中通过疾病治愈脱困1人,成功就业脱困56人,子女毕业实现就业脱困65人,纳入社保兜底和大病保险脱困74人,其他形式脱困298人),实行动态管理。
四、情系职工,打造解困脱困“绿色”帮扶措施。1.扎实开展节日送温暖、临时救助活动助力解困脱困。202_年春节送温暖覆盖全县困难职工(农民工)993人,省级财政补助39.72万元,州财政补助10.68万元,县级配套9.93万元;202_年中秋国庆送温暖覆盖全县困难职工(农民工)926人,中央财政补助60.42万元,州财政补助9万元,县级配套9.26万元;202_年临时救助困难职工10人,州总资金2.9万元,县级救助困难职工11人,资金0.5万元。
2.开展“金秋助学”爱心活动助力解困脱困。一是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在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新入学7人,共发放4.2万元;二是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在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在读13人,共发放2.6万元;三是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202_年考入大学(大专)的资助8人,共发放2.4万元;四是县级筹措资金救助困难职工8人,共计2.4万元。
3.着力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培训助力解困脱困。202_年组织开展职工、农民工250人提升技能培训,250名成绩合格并取得维修电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农民工引导性培训1000人,组织开展创业就业培训3期,受培训人共计152人。
4.继续实施“贷免扶补”助力解困脱困。不断完善以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小额贷款、创业跟踪服务为内容的工会创业服务链,202_年来,在全县下岗(待业)职工、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中共选树了63名创业带头人,推荐发放无息贷款630万元,为我县解困脱困工作提供创业促进再就业服务。
五、解困脱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红河县就业渠道少,困难职工多,要处理好解困脱困工作任务与职工稳定工作关系难度大。
2.困难职工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普遍存在再就业难的问题。困难职工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人很难在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实现再就业。
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帮扶,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初显成效,但与省、州总工会的要求,与职工的期望还存在不少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借鉴各兄弟县市总工会的先进经验,努力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使职工服务中心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谢谢大家!
第二篇:XX教育局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政办发(202_)194号)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墨政办发(202_)130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国省、市总工会提出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工会工作重大专项,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大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把“精准”贯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通过健全帮扶机制、完善帮扶方式、拓展帮扶范围、提高帮扶水平,帮助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全面确保我县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有保障。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就学帮扶,全力解决全县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困难问题,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确保困难职工子女“学有所助”。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就学帮扶工作措施。积极联合责任部门落实好教育帮扶,在推动政策帮扶、制度保障中,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配合县总工会实施“金秋助学”计划,大力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倾斜,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二)突出日常应急帮扶。
对教育体育系统的干部职工遇到天灾人祸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采取有力措施,给予应急特殊救助,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开展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探索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力量提高帮扶效果。(三)加强帮扶数据精准。按照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选准对象、找准原因、定准类别,开展全覆盖的摸排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信息化管理,确保学生信息精准,实现精准资助、精准帮扶。
(四)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为目标,足额预算、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认真落实“奖、贷、助、补、减”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确保困难职工子女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整体布局,努力争取部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坚持“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实施好就学帮扶。主动加强与县财政局、民政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服务。(二)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广大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真情关爱困难职工,切实改进作风,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关心关爱,宣传各基层工会在帮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深入基层,发现培育工作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动员鼓励社会カ量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增强职工群众的认同感。第三篇:工会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总结汇报
工会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总结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地方党政脱贫攻坚大局情况;
完善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
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制;
规范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作用。
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X.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此次工作由X自治旗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X亲自组织安排、分管领导副主席具体负责。成立了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成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和困难职工认定评估小组。
为了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我们进行了全覆盖入户调查,每一户都填写了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调查及解困脱困实施计划表,夯实了帮扶的工作,使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加精准。对前期入户调查存有异议的困难职工,全部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对不符合困难职工相关标准的人,坚决予以脱贫或注销处理。
X.建立基层联系人、责任人定期联络工作制度。我们在培训中心定期培训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人、联系人,加强其掌握国家及工会的保障帮扶政策、制度及举措的相关业务知识。
一方面还要求其详细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实际的帮扶需求,另一方面我们面向困难职工宣传政府与工会的各项保障制度和帮扶措施,为其发放印发有工会职能的相关手册,涉及内容有职工维权、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保证每一个责任人、联系人任务清、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旗根据前一个时期自治区困难职工入户调查后发现的问题,对照督察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的工作上,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覆盖”的原则。我们认真核查每一户困难职工档案,补全附件、完善档案,及时与困难职工联络,对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及时退档处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做到了因户施策,根据其实际家庭状况分为因病、因残、因学、生活致困等类,为其争取相关的帮扶资金。
我们把每一个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的信息都做实做好,符合标准的要求其必须有相关的致困依据,因病需要提供诊断书、因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票据等,因残需要提供残疾证,意外致困也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我们把每一个人的档案做到有依有据。既要落实好帮扶责任人,又要明确好联系人,所有资料的填写要求真实有效,同时也要经得起组织的核查。
三、解困脱困工作落实情况。(一)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旗委政府脱贫攻坚大局。X书记向旗委、政府汇报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政府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正在协调以旗委政府的名义出台解困脱困相关文件,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帮扶政策措施,或尽力将困难职工纳入地方救助保障范围。协调地方财政对帮扶资金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全总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要求部署情况。我旗把解困脱困工作列为重要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结合X旗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专门的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和评估小组。针对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采取分类措施进行精准帮扶。此次由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帮扶举措,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与脱贫任务,坚决与总书记在十九大上讲话的脱贫攻坚战指导思想保持一致。
(三)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规范困难职工的认定程序,坚决执行全总下达的困难职工识别的文件精神,完善补齐相关证明材料,不仅要精准识别,还要精准退出。对困难职工的档案全部以真实的情况填写上报,使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保持一致,没有逻辑错误。目前无法与民政部门做到信息数据共享,但已经积极协商。
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我们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申请救助的及时认定,且录入更新,对已经脱困人员及时作出脱困处理。本次动态调整帮扶系统内部由X个困难职工减少到X人,按照致困原因我们将其分为几类贫困职工,真正做到精准施策。本次摸底核查做了大量的工作,余下困难职工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也按照文件要求已经补全,经得起推敲,真正达到“真扶贫、扶真贫”。
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落实情况。我旗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解困脱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工会的职责定位和任务,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困难职工的个人信息与职工档案保持一致,对于上级抽查和走访入户能够正常开展。困难职工和结对帮扶联系人互相知晓且了解,帮扶联系人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让每一个职工知晓帮扶政策,要求帮扶措施与致困原因相匹配,做到精准施策,因户施策,让更多的困难职工认可了工会的解困脱困工作。
(四)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目前X自治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未开通单独账户,无法进行独立核算。帮扶资金管理执行全总预算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申请、经办、证明、验收、审核、签批等报销手续完备。财务凭证要求齐全,原始凭记和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等符合要求,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帮扶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专款专用”的原则,且全部实行银行卡发放,做到有依有据。
(六)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发挥情况。目前帮扶中心运行规范有序,各项职责工作都在循序渐进地开展。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救助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都日趋完备。我们也十分重视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保持业务水平与岗位职责相符,在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中作用突出。
(七)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展及成效。X年以来,聚焦困难职工“五类人群”,通过“四个一批”等帮扶举措,取得显著的成效。针对有劳动力的困难职工,我们提供平台开展了电工、按摩、月嫂、面点等技能培训班,提供创业援助,使一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明显。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我们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利用专项帮扶资金救助,纳入大病保险、医疗互助保险,帮助其走出难关,成效明显。
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我们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社会兜底保障,成效明显。自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做了很多脚踏实地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职工的认可也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不忘自己的身份是“职工的娘家人”。
第四篇: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力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措施,是我县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今后2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帮助城镇困难群众早日实现脱困解困,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2年时间,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到202_年为我县城镇困难群众构建筑牢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城镇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和各类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托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二)共享发展。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精准帮扶。
精准识别城镇困难对象,精准制定救助措施,精准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切实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四)社会参与。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居民互帮互助、网上网下众筹救助以及慈善组织、社会公众爱心帮扶等行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实施步骤
(一)注重精准识别,全面摸清工作底数(202_年7月底前)
1.精准识别脱困解困对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XX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X民规〔20XX〕X号)文件的要求,全面铺开城镇困难群众的精准识别工作。城镇困难群众主要有三类:一是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城镇特困人员及城镇孤儿;二是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因病、因残、因老、因灾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支相抵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含)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对象。对于城镇特困人员及孤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要加强动态管理;对于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对象的认定,要参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以及
X民规〔20XX〕X2号的规定进行无纸化认定(包括已经被认定的城镇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在城镇生活1年以上且持有居住证的困难农民工均可申请认定)。各级民政部门、工会组织可以把城镇困难职工的认定与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对象的认定结合起来,同步开展,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环节。
2.完善低保对象和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对象办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扶贫办
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X民规〔20XX〕X号)、《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贫致贫对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X民规〔20XX〕X号)、《XX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X民规〔20XX〕X号)等政策,在核定家庭收入、财产时,充分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做到应保尽保。对于无一人就业的城镇困难家庭(含在城镇生活1年以上且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连续3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因病、因老、因灾等其他原因导致缺少劳动力的城镇困难家庭,整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将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对于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给予6—12个月的低保渐退期。
3.分类建立脱困解困对象台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严格对象标准、规范识别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直接到户到人”的原则,对精准识别出来的城镇困难群众要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上建立电子台账,建档立卡,全面准确掌握脱困解困对象家庭情况、困难人口的规模、分布以及居住条件、就业渠道、收入来源、致困原因、各项需求、帮扶举措等基础信息,为城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7月底前准确摸清城镇困难群众人员的底数,掌握最真实的城镇困难情况。
(二)全面开展工作,确保群众脱困解困(202_年10月至202_年底)
对于已经被识别为城镇脱困解困的对象,各级民政、工会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按照“六保障、两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帮扶政策,为我县城镇困难群众构建筑牢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城镇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和各类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同时,对因病、因残、因老、因灾等短期内陷入生活困境的城镇困难职工,按照“五类群体”进行分类划定,采取就业创业发展一批、纳入社保制度覆盖一批、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社会救助兜底一批开展分类帮扶。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帮助他们早日脱困解困。
(三)做好跟踪保障,继续兜底民生工作(202_年以后)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做好跟踪保障工作,在实现筑牢“六条保障线”、做到“两个全覆盖”的目标,确保城镇困难群众与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之后,对因各种原因再度致困的城镇困难群众,国家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救助,没有新政策的按现行保障标准进行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要加快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相关职责职能、运行规则、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民政、工会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定期协调,共同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各项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级各相关部门做好上下衔接、内部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人员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做好主动发现、入户调查、对象公示等工作。(三)强化服务管理。
优化城镇困难群众各项申请事项审核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城镇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服务城镇困难群众的质量水平。健全完善城镇困难群众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法依规实现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并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四)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各类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和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资金使用效益。(五)严格监督考核。
加大工作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经办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将县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纳入县脱贫攻坚绩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县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城镇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内生动力。第五篇:**县总工会202_-202_年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
**县总工会202_-202_年困难职工
解困脱困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总工会在自治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坚持“替党政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会帮扶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了部分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镇在档困难职工(含存量)情况及特点:截止202_年9月30日,我县在档困难职工有11户,其中存量2户。在档困难职工中因病致困5户,低收入致困6户。
(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情况:202_年解困68户脱困18户(其中存量17户);
202_年解困22户脱困34户(其中存量32户);202_年截止9月30日止,解困8户脱困12户(其中存量7户)1户(存量)因离世注销档案。(三)帮扶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县总工会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实名发放至困难职工银行账户,三年来,我会共发放帮扶资金82.88万元。
202_年,我会收到中央财政帮扶资金14.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9.6万元,其他资金21.79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202_年,收到中央财政帮扶资金27.087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9.6万元,央财结余1.0873万元(已使用完毕);区财结余9.6万元已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202_—202_年部分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行〔202_〕72号)文件下发后退回财政。202_年,收到上级送温暖资金3.64万元,自治区财政帮扶资金13.7万元,目前结余区财7.034万元。
(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为提升我会帮扶中心的服务水平,我会于202_上半年筹建了**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内设有信访接待、困难职工帮扶、医疗互助保障、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和培训、普惠服务共计6个窗口,切实增强为职工服务的力度。
(五)建档立卡情况: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确保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基础信息详实、准确,按照区总工会工作要求,每年完成两次困难职工入户调查,202_年新增困难职工9户,202_年新增5户,202_年截止目前为止新增3户,2户再审中。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员齐心助脱困。
202_年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基层工会、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聚焦、持续发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意见》下发后,**县总工会制定了《**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总工会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县总工会各部(室)人员任第一帮扶责任人,有关基层工会主席为第二帮扶责任人,强化责任分工,助力解困脱困。202_年初,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增强了各基层工会、县总各部(室)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到202_年完成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
(二)各方联动,开启帮扶多渠道。
**县总工会,积极与教育、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切实解决了部分困难职工的生活难题。1、积极联系教育部门。202_年我县帮扶中心在档困难职工59户中有29户为教师,占比超过一半,由于29户困难教师职工中大多数为乡镇中心小学、村校的代课老师,其困难原因大多数为收入低,工资只有几百元钱难以应付家庭生活开支。我会帮扶中心重点关注这些代课老师,入户走访鼓励代课老师们认真复习应对转正考试,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协调组织各代课老师学习复习,通过考试转正入编提高收入。因转正入编增加收入而解困脱困的困难教师职工8人,占当年解困脱困人数44%。
2、加强与县民政部门的联系,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精准施保,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兜底保障解困脱困4户。
3、积极与人社部门联系。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1人就业,就业创业解困脱困4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帮扶氛围。
三年来,我会采取了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进企业、进乡镇现场宣传20余次,在大型活动现场摆设摊点1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另外我会还通过政府政务平台、工会微信公众号、宣传板报等方式对困难职工建档进行了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营造浓厚的帮扶氛围。三、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我县是一个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落后的贫困县,困难人群较多、问题较突出。随着帮扶、解困脱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帮扶中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日益显现。就我县帮扶中心来说,困扰开展工作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人员少且兼职。我县基层工会工作人员都是由乡镇人大主席兼职,乡镇基层工作繁重,人员少,人大主席除了主管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还分管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工会、团委等,工作头绪多,在工作中往往出现顾此失彼现象。二是
部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意识欠缺,存在一定依赖性,寄希望于工会帮扶救助,没有积极找工作,难以解困脱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县总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走访等多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建立困难职工条件以及帮扶政策等。二、继续落实好就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对帮扶过的困难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回访,真正使帮扶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县总工会
202_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