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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联系员制度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4-76623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4 08:32: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才联系员制度

白马乡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的沟通交流,建立起畅通高效的工作联系网络。经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小井乡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组成人员

(一)乡人才领导小组成员。

(二)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办、站、室主要负责人。

(三)各村人才联络员。(原则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的人才联络员)

二、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熟悉人才工作政策和业务,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三、主要职责

人才工作联络员作为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办、站、室进行人才工作沟通联系的桥梁,具体职责为: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精神,掌握有关政策,及时向本单位传达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决策及指示精神。根据全乡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为本单位人才工作出谋划策。

(二)及时向乡人才办反映本单位各项人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才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做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每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要求,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认真做好年度人才工作总结、专项人才工作总结和人才工作计划等材料的收集、起草和报送工作。

(五)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动态信息、经验做法、优秀人才事迹等。各党委人才工作联络员每月撰写人才工作信息1-2篇;各村人才工作联络员每年上报人才工作信息不低于2篇。

(六)加强同本系统、本单位人才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乡人才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日常管理

(一)召开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由乡人才办召集,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全体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沟通情况,布置任务,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人才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乡人才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等,加强人才工作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联络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三)建立人才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每半年或年终,县人才办将采取一定的形式,对成员单位人才工作信息、稿件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四)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县人才办对联络员全年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对优秀的人才工作联络员给予表彰;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成效不理想的联络员,乡人才办建议成员单位予以调整。

(五)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推优制度。各村党支部要对人才工作联络员的成长进步予以关注,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要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篇: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

为贯彻中央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兴国战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专家在发展“心圈廊”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粮食局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

一、联系的主要对象

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科技后备人才;其他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各类人才。

每位领导重点联系2-3名专家。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

1、加强与人才的沟通与交流,听取他们对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设想和建议。

2、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人才参加重要活动,参与经济政策、重要规划、重大科研项目的咨询、研讨和论证工作。

3、通过联系人才活动,了解各类人才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4、关心人才的学习、生活,督促所在部门(单位)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进修和政治理论培训,对联系对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三、联系的主要方式

1、联系人可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座谈、走访、向人才寄发文件、简报等形式,向人才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联系对象可通过信函、通讯、面谈等形式,主动向联系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领导与专家的联系一年不少于两次,每次的联系要做必要的记录。

金阳县粮食局 2010年1月25日

第三篇: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

萧山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密切党和政府与各类人才的联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才意识,拓宽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萧委〔2004〕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系领导

在职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

二、联系对象

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代表,主要包括:

1.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在职专家代表;

2.入选省“151”、市“131”人才培养工程者代表;

3.荣获杭州市“杰出人才奖”、区“十佳优秀科技人才”称号者代表;

4.来萧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代表;

5.为我区教育、卫生事业作出较大贡献者代表;

6.区百强企业、优势成长型企业、苗子型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代表;

7.荣获区级以上“首席技师”称号者代表;

8.区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代表;

9.其他在我区各行各业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人才代表。

三、联系内容

1.及时向联系对象介绍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对象对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邀请联系对象参加重要规划、重大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咨询、论证和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3.经常向联系对象征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落实人才工作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开展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经常了解联系对象的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呼声,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为联系对象发挥专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系对象开展交流、联谊活动,互通信息,促进合作,共同进步;组织联系对象开展送科技下乡、送科技进企业、送科技入社区等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可以相互联系,以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为主,每年联系1—2次。具体联系的时间、方法及有关事宜由各领导干部自行确定。

鼓励联系对象积极主动地与联系自己的领导干部联系,发挥自己的专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五、组织保障

1.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联系对象的信息库,并根据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的变化情况,每两年对联系名单进行一次调整。

2.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相关联络工作,并及时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领导干部批办件的协调、督办、反馈等具体工作。

3.联系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服务工作,及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工作所需经费,在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镇街、各部门应分级分类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并参照制定相应的优秀人才联系制度,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的优秀人才联系工作。

第四篇:联系代表制度

联系代表制度

1、密切联系乡人大代表,是乡人大主席团的一项重要职责,主席团各成员要抓好此项工作。

2、实行主席团成员分片包村联系代表办法,每月至少联络一次。

3、主席团成员要经常深入包联代表中,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4、要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开展学习,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5、要及时指导代表活动小组,认真开展议政活动。

第五篇:定期联系制度

定期检查、主动联系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食品药品市场的动态,本局各职能科室同志要加强与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并对其上报资料进行定期检查,为日常监管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季度要与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电话联系不少于一次,协管员与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2、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半年要与药品监督协管员走访不少于一次;

3、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年要与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4、本局每年召开一次由药品监督协管员及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参加的座谈会;

5、本局定期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其中每年协管员培训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不少于1次;

6、实行定期检查的办法。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每季填报情况反馈表,将一段时间的信息集中反馈至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协管员将上述资料收集汇总后上报本局。局职能科室每季检查协管员上报资料,从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基层药品市场动态。

7、本局在处理有关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视情主动与该辖区内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

8、本局通过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定期检

查、主动联系,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方面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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