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荐]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增加医院管理透明度,加强沟通交流,知民心,听民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营造民主、和谐、团结的良好氛围,特制定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接待地点设在门诊七楼院长接待室,如遇特殊情况,由院办公室另行安排。
2.院长、副院长实行轮流接待,由院办公室安排接待顺序。3.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办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
4.院办公室负责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来访者反映问题,同时要做好接待记录,对接待中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5.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先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批转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
6.对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都要认真填写《院长接待日情况登记表》,需要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应抓紧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来访人,同时将登记表和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汇总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向接待院长汇报处理结果。
7.接待院长和所有参加人员,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来访者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宝应县人民医院 202_年1月20日
第二篇:202_院长接待日制度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访条例》,进一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三、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下午3:00—5:30,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接待地点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室或负责接待的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一周时间在公示栏、医院网站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接待地点。
四、院长接待日值班的领导,一般不得安排其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另行安排领导接待。
五、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由院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六、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待上级明确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对需要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院办公室将来访人反应的问题记录在《院
长接待日登记本》中,待院长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科室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七、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并将承办结果通知院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并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
八、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纳入职能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九、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三篇:院长接待日制度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院长接待日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院长、副院长轮流参加接待工作。
二、院长接待日时间安排:每周星期三下午。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
三、接待对象:全院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四、接待内容:主要听取职工、离退休人员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建议,直接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疾苦,解决存在的困难,密切干群关系。
五、接待者做好接待记录,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及时研究处理,并由院办公室催办落实。
第四篇:院长接待日制度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院务公开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特制订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医院院委会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
二、院长接待日每周一次,为每周四下午正常工作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接待地点在投诉办公室。
三、院长接待日值班的院领导,一般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另行安排其他院领导接待。
四、凡要求院领导接待的人员,由医院办公室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委会成员逐一接待来访。
五、对接待对象提出的问题要作好记录,以备查考落实。可以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一周内由医院办公室反馈给对方;对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由医院办公室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记录在《院长接待日登记本》上,待院长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科室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六、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的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并将承办结果通知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并同时报
其他相关院领导。
七、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应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五篇:院长接待日制度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主持会议领导确定。接待对象:职工、病人及家属和社会其他人员。主持人员:院长、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和副书记。
二.接待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力争件件有结果。
三.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长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