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今年1月1日至3月1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高出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值(30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形势比较严峻。为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5月1日
(二)主要目标
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按照《XX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工地依法查处、实行停工整治,相关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督促城区农民自建房工地、停车场做好降尘措施。深化城市保洁服务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推进“以克论净”考核机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深化道路清洗、保湿保洁,推行“一吸二扫三冲四洗五保洁六抑尘”模式,提升洗城行动精细化作业水平,进一步降低城区扬尘。
(二)攻坚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督促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三)攻坚VOCs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VOCs治理各项任务措施。按照省、市重点企业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照执法检查要点,针对废气收集、设施运行、泄漏检测修复、油气回收、停产检修等重点开展执法检查,要强化对辖区内重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对帮扶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要加快推动VOCs整治示范标杆企业治理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督促城区汽车修理厂喷漆房改造,建设完善VOCs收集处理设施。(四)攻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散乱污”企业定期排查工作,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农村“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死灰复燃。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五)攻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监管,建立柴油车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清单,督促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按“双随机”模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抽测检查,将使用未登记编码及超标排放突出的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六)攻坚露天禁烧。
认真落实乡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乡镇—村—村组”的网格化管理,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及垃圾等焚烧行为。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典型模式的技术总结推广,因地制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城管局要严控城区焚烧垃圾、城乡结合部烧荒、烧土灰、烧火粪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有力震慑焚烧行为,加强监控考核,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无人机等监控手段,密切监控各地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情况,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从严落实资金奖罚。组织开展露天禁烧专项巡查,全面覆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焚烧监管考核目标。持续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露天禁烧意识。老干部局和县直各单位要分别加强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职工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同时要对各自办公庭院、卫生包干区露天禁烧工作的监管,坚决防止和杜绝露天焚烧落叶、树枝、垃圾和菜地荒草等行为。
(七)攻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严格落实城市禁燃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等源头管控力度,加大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XX镇要组织百花社区、石阳社区、玉笥社区干部上门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要扭转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燃放爆竹习俗。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春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完成任务到位。要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一刀切”式做法。(二)梳理分解任务。
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任务进行细化,以城区为重点,明确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三)强化督查检查。
成立XX县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查小组,每日对各乡镇、各单位相关工作落实及成效进行全面督查,每日督查情况报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XX,邮箱:XX@XX.com)。在督查中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的,每发现一个火点对相关责任单位罚处1万元,对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不力,导致考核任务无法完成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