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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4-40435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12:31:01 来源:网络

教育局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xx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单位:

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有序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一)充分做好开学准备。

各地、各校统一要部署开学工作,做到硬件设施到位、教材按时到位、师生全员到位。中职学校要重点开展“五项教育”和“三禁两不”教育活动、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体育、艺术、安全等;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新规定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学,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切实落实中小学“十严十不准”要求,继续在全市深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探索研究,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要继续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必须证照齐全,及时

备案公示办学资质及相关信息,办学条件达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培训课程内容不能超前超纲。各地要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办学条件是否达标,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培训课程内容是否超前超纲,办学资质及相关信息是否备案公示等。

(四)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需求配齐配足教师,按要求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要做好依法治教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复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和履职,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和学期法治实践活动、法治主题教育等工作。

二、逐一督促资助、建设项目,确保民生工程落地落实

(一)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要将资助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宣讲,对学生享受的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及时告知;要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正常入学,对特别贫困家庭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缓交或免交费用;学校要继续做好学生办理社会保障卡宣传工作,实现全校学生持卡率达95%以上,受资助学生全部持卡。

(二)做好教育扶贫工作。

各地要落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项工作机制,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到位,及时更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台账,加强彝区“一村一幼”建设和管理。

(三)稳步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等实施落地。

要扎实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建设项目及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展及资金落实;做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要按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食堂集中就餐模式,实现食堂个数及就餐学生人数达到95%以上;要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三、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内外和谐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应急管理、硬件保障、隐患排查、常规管理、事故处置、信息报送和安全责任、制度建设以及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等工作。学校要做好防溺水、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有关工作;建立“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并在校园内设立警务室,实现上学和放学时段“三见警”(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监控监管措施;对学校“三防”建设、食品卫生、危化品管理和消防等工作情况进行排查等;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

和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校园反恐防暴、楼道拥挤踩踏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实战训练或演练。

开学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责任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开学为契机,认真开展当地的开学检查工作,加强自查和督查工作,做到“开门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管)中小学开学工作情况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周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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