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考核方案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履行好本岗位职责,体现对考核教师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师工作量的考核权重占教师考核的10%
二、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月36课时,按100计算。
超标准工作量和不足标准工作量的按百分比得分。三、工作量的基本核算单位为课时(节),就是上1节课计为1课时工作量(或1节工作量)。
备课1个教案计为1课时工作量。四、工作量的折算方法按每学期计算总课时量为标准(36课时×月数)。
1、教研组长每月按6课时工作量计算,备课组长每月按3课时计算。
2、班主任岗位每月按16课时工作量计算,副班主任每月按3课时工作量计算。
3、社团活动每次按2课时计,备课2课时计,总计4课时计。
4、理、化、生分组实验准备一个实验计1.5课时,演示实验0.5课时/次。
5、承担晚课一班计4课时工作量,当班主任校领导每次按3课时计;接送学生按2课时工作量/每天往返;
6、政教、教务、各办公室干事、值周教师最高12课时工作量/月。
7、大课间操给体育教师计0.6课时/天。
8、中层领导岗位每月计24课时。
9、师徒结对,指导教师每月计2个课时工作量。
10、功能教室及备品管理任务计10课时工作量。
11、代课工作量按相应工作量计算。
12、参与活动的现场组织者按相应时间计算相应课时;活动筹备者按1--10课时计算工作量(含示范课、公开课、大教研、迎检、外出监考评卷、公休日外出培训学习参加会议……)。
13、体育训练及运动会按相应时间计算工作量。
14、未尽项目按最接近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