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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4-97663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6 18:35: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社科奖字〔202_〕2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鲁办发[202_]8),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望各单位、各系统认真组织好初评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仍按省级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和社会渠道申报。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2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省级学会和市(大企业)社科联以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把经评审后获一等奖的成果,按省评委会所分指标向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山东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一等奖获奖成果(论文和著作正式出版后),可直接向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申报。

学会会员或其他社会成员,凡研究成果符合申报要求的,均可直接向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申报,参加由省社科联组织的社会渠道申报成果的初评。

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成果查新、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

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

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在指定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teniu.cc/index.php网址进入“山东省第2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发布地址。

B、注册一个账号(成果展示ID);

说明:

建议用第一作者的真实名字注册,如果有重名,请加后缀或者您喜欢的名字注册。集体作者要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如果在202_年您已经注册过,请您可能用后来的注册帐号。

到此,您就可以在“社科界网站论坛”有了一席之地,您以后还可以经常来这里作客。在没有评奖结束之前,请不要随意删除您的文章。

C、请把通过注册的名字填写到《登记表》成果展示ID 处;

2、发布成果;

A、用您注册的名字(成果展示ID)登陆论坛 ;

B、在您的成果所属的“学科门类”发布您要评奖的成果;

内容应从《登记表》复制,包括:成果名称,出版发表何处、何时、字数,内容简介,以及社会反响。

您也可以把全文附在后面。

第三步:成果展示

1、开通个人空间展示;

到成果展示 http://ss.skj.gov.cn/?action-bbs 在“用户名”处输入您在第二步注册成功的账号(成果展示ID)和密码,点击“登陆”

登录成功后,点击 “空间管理”,根据您的成果类别选择“空间分类”;

选择您的“所在地区”;

选择一个你喜欢的“模板”;

点击“确定”!

经过几个简单选择之后,您就可以开通个人空间(也可以叫做您的网站),这里就有了您的一个家!这里就是您在社科界网站上的一个家了!

在这里您将作为贵宾,可以选择您喜欢的模板,并且可以自己设计自己的家,可以写写日志、发表新作、听听音乐……更重要的是,这里自动聚集您在“社科界”网站论坛发表的所有文章、评论、图片、书签、影音、文件……

这里会有网友留言,对您的成果提出意见。为了防止有人恶意攻击,我们会经过审核之后才能公开他们的评论。

2、开通展示空间后复制IE浏览器地址栏地址粘贴到《登记表》的“成果展示地址”处;(要保留“http://”)

第四步:成果登记

在本环节提报的数据我们采用独立数据专门存储,确保所有住处不会处泄,请如实填写您的详细资料。

1、点击“成果登记 http://pj.skj.gov.cn/baoming.aspx

仔细阅读《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登记协议》,同意后,点击进入系统;

选择你要报的成果分类;

2、填写资料:

根据提示把您所填写的《登记表》的内容,填写到表单中。

注意:牢记密码,日后修改报名信息,查看是否通过审核;

请填写你的18位或者15位的身份证号码。您可以凭身份证号码找回登记密码;

填入验证码,(请填写简单算术计算答案);

点击提报;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入用户中心

3、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如果没用自动转到用户中心请手动登录“用户中心”

http://pj.skj.gov.cn/UserLogin.aspx,上传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在一张图上,格式为.JPG);

您的数据 ok!

4、您可以到“用户中心”查询修改您的信息;

5、通过审核后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您,您就可以正式打印您的表格了。

到此,你的网上申报完成了!

第五步: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1、在规定的时限内(202_年3月20日-4月20日)送交《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2、成果原件,成果社会评价、获奖、引用转载证明材料;

再次提示您:预期不能受理,请按时申报!

网上登记时限:202_年3月10日0时至3月30日24时。

原件报送时限:202_年3月20日-4月20日

业务咨询:0531-82866417 0531-82866295

网络中心:0531-82866376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_年3月5日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填报说明

一、表头表项

--表头表项由评选办工作人员填写

二、网上成果展示表项(以下红色为表项名称)

1、成果展示ID:此处填写在论坛注册的注册名,一般是申报人的真实姓名;

2、成果展示网址:这是申请人开通博客(个人空间)的地址;

以上两项请参照申报、展示流程说明;

三、正表表项 A.成果概况表项

3、成果名称 :填写申报成果名称,请不要加书名号“《》”;

4、学科门类 :选择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哲学社会学、文化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应用学科十个门类中的一个;

5、二级学科:根据自己成果的内容,选择一个次级学科门类;

6、成果形式:著作、文章、课题和其他;

7、发表、出版、结项、鉴定单位:著作请填写出版社;文章请填写报刊名称;课题请填写结项、鉴定单位;

8、著作权号:著作请填写标准书号,报刊请填写刊号;课题项目请填写批准立项文号;

9、出版、发表、结项、鉴定时间 月 日(-):填写格式:如是著作只填写年月,格式如:202_.01;如是课题结项时间为202_年12月18日,填写:202_.12.18 10、202_年第()期:成果为著作的请填写第几版;成果为论文、课题、其他的填写,如:202_年第5期,填写为:202_.05

11、成果字数:如实填写字数; B.申报渠道表项

12、申报渠道:选择省级学会、市(企业)社科联、教育厅、人事厅及社会渠道;

13、推荐单位名称:根据第12项填写。其中:市社科联推荐的请填写某市社科联;省级学会填写学会名称;社会渠道的请填写“社会渠道”; C.集体作者表项

14、是否集体作者:填写是或否;

15、集体作者名称:如:某某编写组,某某课题组,某某单位;

16、联系人姓名: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姓名;

17、工作单位: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工作单位;

18、联系地址: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

19、邮

编: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

20、联系电话: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

21、手

机: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

22、电子邮箱:集体作者申报联系人; D.个人成果信息项

23、第一作者姓名:必须和原件的署名相同;

24、成果承担方式:选择主编、著、合著、编写、编纂、译、合译、撰写、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等;

25、性别:第一作者;

26、年龄: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已经去世,请加填写0;后面的第39-41项可以不填写;

27、工作单位:第一作者;

28、所在部门:第一作者;

29、行政职务:第一作者;

30、职 称:第一作者;

31、学 历:选择高中、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

32、民 族:第一作者;

33、政治面貌:选择党派;

34、研究方向:第一作者;

35、所属行业:第一作者;

36、所属学会:第一作者;

37、是否会员:第一作者;选择是与否;

38、所属地市:选择地市;

39、联系地址:第一作者;

40、邮

编:第一作者;

41、联系电话:第一作者;

42、手

机 :第一作者;

43、电子邮箱:第一作者;

44、第二作者姓名:第二作者;

45、工作单位:第二作者;

46、职务职称:第二作者;

47、第三作者姓名:第三作者;

48、工作单位:第三作者;

49、职务职称:第三作者;

四、成果内容提要

50、成果名称:同第3项一致;

51、内容提要:括号内的文字为填报说明,请在正式填表时自行删除,本处填写应:说明该项成果的主要内容;说明该项成果与同类成果的主要不同和创新之处;说明该项成果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此表所列项目为计算机采集建立数据库用,字数包括标点严格限制在500-800字之内。)

52、近年来主要成果:限填写4项,200字内,包括标点符号。

五、其他事项说明:

《登记表》网上填报,同时下载填报纸质《登记表》;纸质《登记表》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打印到一张纸上),随成果原件一并报送。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_年3月8日

第二篇: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2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

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

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社科界”网站(www.teniu.cc)提报《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的所有信息;

2、成果展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并接受社会监督;

3、初步审核

为提高报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初步技术审核;申报者可以登录网站查看,所报项目是否通过初步技术审核,以及修改意见;

4、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经过网上登记、网上展示、初步审核后,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2)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左侧竖装)。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渠道”请填写“社会渠道”;“作者所在单位意见”一览,由申报者打印在表上(注:签字、盖章处统一由教务处签盖)。

(3)申报成果原件一式四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

以上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成果查新

对所报成果由省社科评奖办认可的查新部门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查新费用(具体数额由省社科联确定后再另行通知)由教务处代收,统一交付查新部门。

三、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1、网上登记与成果展示时间:

202_年3月1日0时至 3月26日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2、书面成果报送时间

以系院为单位于202_年4月2日报教务处李培胜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未经网上申报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网上申报登记表均在附件下载。

3、为体现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提倡并鼓励作者在申报成果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查新结论。

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省社科联暂未出台)执行。附:

1、《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3、《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_年3月3日

第三篇:山东省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山东省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评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特制定本次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1、凡我省个人和集体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课题项目、学术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参评成果包括: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省委、省政府及省部级以上部门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经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通过鉴定的社科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3、参评成果的时限以评奖通知为准。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批示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4、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申报参评,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立项书所要求的成果最终形式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参评,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论著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以音像制品形式申报的成果需提供与成果一致的文字脚本。

6、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著作类成果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之内,可以参评;参加过评奖的著作,再版后新增内容超过原著三分之一的,方可参评。

7、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

8、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

9、集体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第一主编)调离我省,其他作者尚在省内,如果能确定该项成果是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可以参评。但要出具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同意其他作者申报评奖的证明。获奖证书按版权页署名。

个人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如作者已调离我省,不再参评。已调入我省的作者,在外省期间完成的符合参评要求的成果可以参评。

10、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市、区协作研究的项目,其中由我省作者为首位主编,或在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单册为我省作者撰写的,可申报评奖。

11、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在评奖时限内已出齐的丛书,如果整体参评,单册不再参评;如果单册已经参评,整体则不再参评。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参评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

12、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13、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如果丛书有共同主编而分册作者不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14、多位作者(主编)的成果,第一作者(主编)去世,可由第二作者(主编)在征

得其他作者(主编)同意后申报评奖。申报评奖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

15、只有一位作者(主编)的成果,作者(主编)去世,可由其直系亲属代理申报评奖,申报评奖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

16、文章以正文标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

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权归“作者”或“主编”。

17、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并以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主的人员外,不参加评奖。

18、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精品工程奖,刘勰文艺评论奖,全国社科规划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国家和省科技成果奖等),不受理申报参评。

19、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受理申报参评。

20、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内不受理申报参评。

21、如果论文集参评,其中的论文不得单独申报评奖。

22、版权页姓名和时限若印刷模糊、不规范,不予受理;若有涂改和更换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当事人两年之内不得申报评奖。

二、评奖条件与标准

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显著的社会效益,贯彻良好的学风和文风。

1、应用研究

在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或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基础研究

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前进,或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的独到的见解。

3、科普读物

在宣传普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

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研究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5、古籍整理

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或纠正了前人某些讹脱。

6、志书、教科书、工具书

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正确解释或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评奖步骤与方法

整个评奖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作者申报

1、学会会员向所在省级社科门类学会或市、大企业社科联申报,并交纳申报费。学会会员与非会员均可直接向省评奖办公室申报,并交纳申报费。申报成果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为体现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提倡并鼓励作者在申报成果的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查新结论。

2、省教育厅从获一等奖的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中选出符合时限规定的成果20项,直接报送省评奖办公室。省人事厅从获一等奖的人事科研成果中选出符合时限规定的成果5项,直接报送省评奖办公室。

3、申报费主要用于补充各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组织评选工作的开支,专款专用;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按分配指标推荐候选成果时,上交等额的申报费。

4、参评者均应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各一式两份,提交成果材料一式三份(其中著作类成果三份原件,文章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

第二步:成果初评

省级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根据评奖范围、标准和申报要求,按照省评委会分配的限额,评选出上报成果,连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评奖办公室。作者直接向省评奖办公室申报的成果,由省社科联组织评审组进行初评。

社科联组织的初评和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组织的初评,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由评委会集体民主讨论,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三步:最终评定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最终评定,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组织的评选会议进行。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议每根据各学科成果申报的数量等情况划分为若干个学科组,本次评奖下设九个学科组:经济学学科组,管理学学科组,政治学法学学科组,哲学社会学学科组,文化学科组,教育学学科组,文学语言学学科组,历史学学科组,普及与应用成果组。

各学科组按分配的指标,对所申报的成果进行认真审读,由每位评审专家给每项参评成果写出简明扼要的评语,并根据评价标准和打分依据按10分制给每项参评成果划分等级和打分,作为民主投票表决的重要依据。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各学科组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二、三等奖,并推荐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省评委会综合平衡二、三等奖,并组织全体到会评审专家民主评定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各等级奖项的评选,在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三等奖成果须获学科组专家的三分之二票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二等奖候选成果不满三分之二的,转入三等奖投票表决;三等奖候选成果不满三分之二的,即被淘汰。一等奖成果实行差额投票,入选成果须获全体到会专家的三分之二票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一等奖候选成果落选后自然转为二等奖,不再投票表决。重大成果

奖在一等奖候选成果中产生(详见《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产生办法》),经全体到会专家充分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须获全体到会专家的85%(含85%)以上票方为有效;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可以空缺。

四、评委组成与职责

1、第六届评委会承担本次评奖工作。

2、到会评审专家由省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本次参评成果在各学科的分布情况以及评选工

作需要从评审专家库中抽选提名,省评委会研究确定,一般在80人左右。

3、各学科组评审专家到会,一律实行轮换、回避原则。凡连续参加了两次评选会议的专家,应间隔1—2次后再参加会议。凡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成果参评的专家,不参加评选会议;丛书或课题参评,丛书分册作者、课题组成员为评审专家的,均不参加评选会议。

4、同一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参加同一次评选会议一般不超过5人,在同一个学科组中不超过2人。

5、为确保评奖工作公平公正,在评奖会议期间设立评奖工作纪律监督组。监督组由省社科联驻会领导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审专家轮流担任成员,在评委会领导下工作。对发现的违反评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纪律监督组应及时提交省评委会做出处理。纪律监督成员不参加学科组评审和大会投票。

6、参加评选会议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选工作守则,公道、正派、守纪;如需对成果进行咨询,未经评委会同意,个人不得与参评者联系;坚决杜绝徇私情、拉选票、泄密等不良风气。违反者由省评委会作出处理,直至取消其评委资格。

五、成果奖励与管理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次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26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50项。2项重大成果奖在一等奖成果中产生,在成果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空缺。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证书副本和奖金。

2、对参加终评未获等次的成果,发给参评证书,以资鼓励。

3、著作类获奖成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颁发证书,署名顺序按版权页排列,均不以其他说明为准。文章类获奖成果以正文标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颁发证书。通过课题鉴定的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颁发证书。

4、在正式颁奖之前,如获奖者对本人获奖情况有异议,且未能与省评奖办公室的审核答复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向省评委会提出撤奖书面申请。经省评委会研究同意后,作弃奖处理。

5、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问题者,在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后,即取消该项成果获奖资格。如已颁发证书与奖金,须全部追回。该作者其他成果两年之内不得参评。

6、集体成果获奖,证书、奖金授予集体;多人合作成果获奖,证书发主要作者,奖金由作者协商合理分配。

7、向获奖者颁发的证书副本由获奖者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考核、晋级、评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的依据。

8、获奖成果在评奖工作会议结束之后即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省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并由省评委会研究做出处理意见。

9、成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10、省评奖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本细则的具体实施由省社科联负责,解释权属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山 东 省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第四篇:东营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告

一等奖

著作类

001 山东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作者:杨 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202_.11 002 财税政策研究—以天然气产业为例 作者:王美田(东营职业学院)人民日报出版社 202_.5 003 健全人格论 作者:张学全(市政协)黄河出版社 202_.12 004 做爱思考的教师 作者:杨守菊(东营教科院)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_.5 005 王应麟学术思想研究

作者:马丽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古文献出版社 202_.6 006 广饶旧志集成

作者:张登峰(广饶县史志办)中华书局 202_.10 007 黄河口旅游文化 作者:薄文军(东营日报社)线装书局 202_.4 008 法韵红楼:红楼梦里的法律世界 作者:张学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王绍青(东营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出版社 202_.11

调查报告类

009 东营市主导行业对地方贡献度调查研究报告 作者:郝吉虎(东营市财政局)领导批示 202_.9 010 东营市橡胶轮胎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作者:徐三朋(市委党校)领导批示 202_.10 011 大王镇百年历程探寻与思考 作者:毛金香(市委党校)李寿峰(市委党校)周新芳(市委党校)董文兵(市委党校)丁国良(市委党校)领导批示 202_.9

课题类

012 山东省绿色商业发展模式与趋势研究 作者:王 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 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黄新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霍江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范秋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 202_.6 013 校企科技合作模式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以石油高校为例

作者:董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姜梅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裴红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李传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旱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鉴定通过 202_.3 014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东营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作者:刘力榕(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陈校堂(东营市国税局)赵振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李 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凌大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市社科联鉴定通过 202_.3 015 普遍字痕视阈下的《论语》研究 作者:赵兴葆(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王 艳(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梁敬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省教育厅鉴定通过 202_.1 016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 作者:项云霞(东营职业学院)

王 伟(东营职业学院)

党安明(东营职业学院)

王甜甜(东营职业学院)

宋秀娟(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8 017 低碳经济视角下黄河三角洲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与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孙增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穆丽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孙金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宋杰鲲(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董 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省发改委鉴定通过 202_.7 018 东营市生态文明与生态文化素养培育研究 作者:杨士荣(东营职业学院)

纪芳芳(东营职业学院)

鞠荣祥(东营职业学院)

戚万法(东营职业学院)

江红英(东营职业学院)市社科联鉴定通过 202_.4

论文类

019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作者:市委政策研究室 《东营通讯》 202_.9 020 价格管制环境下的国际油价不确定性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 作者:王 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郑海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系统工程》 202_.2 021 区域一体化中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预期与挑战—以协同理论为分析框架 作者:李 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辑刊》 202_.2 022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点 作者:梁海伟(东营市教育局)《中国教育学刊》 202_.2 023 道德教育及其知识化路径

作者:刘长欣(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研究》 202_.8 024 论高校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作者:杨武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202_.10 025 生态理性的发育与生态文明的实现 作者:夏从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原丽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然辩证法研究》 202_.1 026 民歌传播之证——以枣木杠子乱弹为例 作者:刘 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歌海》 202_.1 027 论当前我国司法创新存在的六大问题 作者:宋继圣(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社会科学》 202_.4

二等奖

著作类

028 沟通技巧

作者:于保泉(东营职业学院)

魏克芹(东营职业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_.8 029 高职大学生分年级分专业系列化教育研究 作者:郑金光(东营职业学院)

李汝中(东营职业学院)山东人民出版社 202_.4 030 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系列经典读本

作者:房金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附属中学)

张文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附属小学)

孙传文(东营市教育局)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202_.10 031 《突破英语词汇(高中卷)》 作者:李百军(市实验学校)

付崇明(市胜利十七中)

古爱兵(市第二中学)

李筱言(市第一中学)

李志杰(市实验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202_.5 032 世纪英语综合基础教程1 作者:刘会丽(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李 静(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2_.8 033 幼儿园种植活动——小小园丁 作者:刘令燕(利津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张继忠(利津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_.5 034 东营市政协志 作者:李孟发(市政协)中华书局出版社 202_.12 035 《东营区老照片》(第二辑)作者:东营区史志办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2_.12 036 黄河南展四十年 作者:垦利县档案局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2_.5 037 李佐贤生平著述考 作者:王增山(利津县博物馆)齐鲁书社 202_.11 038 黄河入海•龙腾东营 作者:杜延明(东营市旅游局)陈际锦(东营市旅游局)李宗森(东营职业学院)山东友谊出版社 202_.3 039 观察•思考

作者:李建林(利津县委办公室)线装书局 202_.1 040 劳动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 作者:孙瑞玺(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_.9

调查报告类

041 突破六户镇带动城市南部生态区建设 作者:种效博(市委党校)领导批示 202_.5 042 东营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问题研究 作者:李 军(市委党校)领导批示 202_.12 043 “智慧垦利”建设调研报告 作者:垦利县经信局 领导批示 202_.9

课题类

044 黄蓝国家战略背景下东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研究

作者:张 峰(市委党校)

张志国(市委党校)

刘裕民(市委党校)

袁平(东营市一中)

赵 海(市委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鉴定通过 202_.6 045 东营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王 辉(市委党校)

张英俊(市委党校)

李永莲(东营职业学院)

刘同峰(市委党校)

刘 珊(市委党校)市社科联鉴定通过 202_.3 046 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调控研究——以黄河三角洲为例

作者:刘 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韩 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杨 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鉴定通过 202_.10 047 东营市石油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路径和对策研究 作者:刘 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黄新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 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付代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市社科联通过鉴定 202_.3 048 基于竞合黄河三角洲四大临港产业区特色产业定位研究

作者:田玉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黄昶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李 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赵 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市社科联通过鉴定 202_.3 049 石油资源型城市绿色物流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 — 以东营市为例

作者:张银亭(东营职业学院)

王美田(东营职业学院)

徐会军(东营职业学院)

王 琴(东营职业学院)山东省教育厅鉴定通过 202_.7 050 高职院校图书馆特色馆藏建设与服务研究 作者:王新刚(东营职业学院)

刘学燕(山东大学)山东省职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6 051 绿色建筑应用于新型城镇化宜居生态工程建设研究 作者:劳振花(东营职业学院)

郑志斌(东营职业学院)

聂 坤(东营职业学院)

刘建军(东营职业学院)

王华梅(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11 052 广饶县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作者:崔佃江(广饶县委党校)

许灵红(广饶县委党校)

庞占宇(广饶县委党校)山东省委党校鉴定通过 202_.3 053 独立学院品牌战略研究

作者:李 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刘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梁敬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张兴堂(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李志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2 054 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创新研究 作者:高美萍(东营职业学院)

杜素华(东营职业学院)

牟 莹(东营职业学院)

王甜甜(东营职业学院)

徐云祥(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11 055 基于“校•园合作共同体”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作者:李维金(东营职业学院)

杨士荣(东营职业学院)

纪芳芳(东营职业学院)

李新生(东营职业学院)

高乐国(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8 056 学前教育专业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研究 作者:李新生(东营职业学院)

杨士荣(东营职业学院)

纪芳芳(东营职业学院)

魏克芹(东营职业学院)

陈国强(东营职业学院)山东省职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8 057 初中学校音乐艺术教育特色建设研究 作者:段 伟(东营市实验中学)

孟丽君(东营市实验中学)

李炳勇(东营市实验中学)

姜建华(东营市实验中学)

王 惠(东营市实验中学)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9 058 传统文化与提高中小学生文化素养的关系 作者:胡爱萍(市第一中学)

程志伟(市第一中学)

赵新玲(市第一中学)

朱元忠(市第一中学)

谢鹏娟(市第一中学)中国教育学会鉴定通过 202_.7 059 家、园、社区协同教育研究 作者:吉娅红(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荆柱叶(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陈丽霞(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张忠卫(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张海鸥(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鉴定通过 202_.8 060 传统剪纸艺术在学校美术教育中传承与发展的实验与研究

作者:赵翠兰(广饶县英才学校)山东省教学研究室鉴定通过 202_.9 061 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作者:张俊卿(垦利实验中学)王 慧(垦利实验中学)

刘本军(垦利实验中学)

李 红(垦利实验中学)

罗 霞(垦利实验中学)

东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2 062 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 作者:刘合田(利津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山东省教学研究室鉴定通过 202_.9 063 东营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对策性研究

作者:王铭霞(市委党校)徐三朋(市委党校)王国强(东营市广播电视台)高 曲(市委党校)孙智萍(市委党校)省委党校鉴定通过 202_.3 064 东营市重大文化设施运营管理问题研究 作者:张伟华(市委党校)孙 逸(浙江师范大学)刘志河(东营职业学院)张保平(广饶城建局)盖小兵(东营市一中)市社科联鉴定通过 202_.4 065 东营市社会稳定工作体制创新研究 作者:张英俊(市委党校)王 辉(市委党校)刘 珊(市委党校)刘同峰(市委党校)市社科联鉴定通过 202_.3 066 新组建学院的文化整合与创新 作者:张永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栾述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书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魏学宝(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潘俊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鉴定通过 202_.3 067 企业文化在塑造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作者:梁敬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李 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巴永青(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李伟娟(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谢 芹(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鉴定通过 202_.1 068 新时期“垦利精神”培育研究 作者:周玉林(垦利县委党校)

孙应臣(垦利县委党校)

王富欣(垦利县委党校)

李 斌(垦利县委党校)山东省委党校鉴定通过 202_.3

论文类

069 信息安全体系下东营智慧城市建设研究 作者:赵 军(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中国安防》 202_.9 070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李 乐(市国土局)

关小克(郑州轻工业学院)薛 剑(国土部)张新花(市国土局)胡建明(市科协)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_.12 071 对文物博物馆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 作者:毕玉霞(东营市文广新局)《黑龙江史志》 202_.10 072 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分析与对策 作者:刘艳春(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苑春亭(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李 蕾(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东营通讯》 202_.1 073 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刘裕民(市委党校)

锡洪波(市委组织部)张光莹(市纪委)薛松亮(市委党校)黄培海(市委党校)

《黄河口社会科学》 202_.6 074 关于东营市推进企业IPO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徐 静(市委党校)《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_.6 075 区域经济顶点城市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互动研究:以黄河三角洲为例 作者:李治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管理研究》 202_.2 076 多资源均衡优化中基于专家权重聚类的权重优选法 作者:何立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栎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张连营(天津大学)《系统工程》 202_.12 077 社会公众对产品召回的反应机制研究—基于混合方法的模型构建

作者:张 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黄敏学(武汉大学)

郑海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管理评论》 202_.5 078 浅议我国中小企业环境成本控制 作者:贺秀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商》 202_.8 079 历史文化名城收费分析及改进路径探讨 作者:李万立(东营职业学院)《现代城市研究》 202_.5 080 行业组织体系完善与功能回归背景下的校企合作 作者:刘立国(东营职业学院)

马庆斌(东营职业学院)《现代企业教育》 202_.10 081 文化视阈下教师蝶化发展的思考与实践 作者:季俊昌(东营市教育局)《当代教育科学》 202_.7 082 思想品德教学需要探究的几个问题 作者:赵 慧(东营教科院)《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2_.7 083 大学英语教学的动力机制构建—研究现状与理论思考 作者:孔德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语界》 202_.10 084 CAS处理单方延期选择权条款效力争议研究 作者:董金鑫(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202_.11 085 对萧伯纳戏剧理论的深度反思与重新评价 作者:刘 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英美文学研究论丛》 202_.5 086 试论居延新简中的“县絮” 作者:伊 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简帛研究二〇一三》 202_.7 087 文化多样化对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影响及对策 作者:张红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张耀灿(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家》 202_.6 088 优秀短道运动员下肢膝、踝关节肌力特征及与500m成绩的回归分析

作者:夏娇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_.2 089 异化的师生关系:“解构”与“建构” 作者:李 军(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202_.8 090 网络文学“去分化”的表现 作者:张金海(东营职业学院)《学周刊》 202_.12 091 论完善刑事诉讼出庭证人如实作证的法律保障 作者:束 斌(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官》 202_.7 092 举报线索初核成功的案例启示 作者:张丰乐(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官》 202_.3 093 审查逮捕阶段公开听取意见的实证分析 作者:许全勇(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陈星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 202_.4 094近似注册商标分开转让合同纠纷裁判及其价值选择 作者:孙国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司法》 202_.11 095 民事诉讼瑕疵证据补强的基本要求 作者:李 敏(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司法》 202_.8 096 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回顾、总结及展望 作者:刘同峰(市委党校)《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_.5 097 中国古代官德建设及其当代启示 作者:董文兵(市委党校)《理论学习》 202_.9 098 黄河口早期民间曲艺研究

作者:李志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12 099 清光绪时期黄河三角洲的水患与社会应对措施——以黄河利津段为例

作者:张小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12 100 庙祭民俗在现代新兴庙会中的再现 作者:李国江(东营职业学院)《温州大学学报》 202_.5

三等奖

著作类

物流运输管理与实务 作者:董秀红(东营职业学院)

张艳华(东营职业学院)财富出版社 202_.6 102 外贸单证实务

作者:王洪艳(东营职业学院)

杨 明(东营职业学院)

宋丽霞(东营职业学院)

王介雯(东营职业学院)

张金燕(山东科瑞集团)中国财富出版社 202_.6 103 物流信息技术与应用 作者:张艳华(东营职业学院)

徐辉增(东营职业学院)中国财富出版社 202_.6 104 如诗的童年

作者:李玉玺(东营经济开发区东凯小学)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_.7 105 广饶关帝庙大殿维修实录 作者:东营市历史博物馆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2_.10 106 河口区地方史志志 作者:河口区史志办 山东友谊出版社 202_.6 107 沧海桑田黄河口 作者:垦利县史志办 河南人民出版社 202_.6 108 中华陈姓考略

作者:陈繁荣(河口区一中)中国文化出版社 202_.12 109 《记录利津-重要档案文献》(202_卷)作者:利津县档案局 黄河出版社 202_.12 110 沧桑——纪念利津解放70周年图鉴 作者:利津县党史研究室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2_.10 111 利津史略

作者:孙明钦(利津县史志办)线装书局 202_.1 112 行动的力量

作者:韩利学(垦利县委)王 峰(垦利县委)黄河出版社 202_.2 113 剑与火:第二次世界大战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作者:孙树芳(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新华出版社 202_.8

课题类

资源型城市经济-环境-社会复合系统脆弱性评价研究 作者:刘丙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李雷鸣(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宋杰鲲(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徐小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治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市社科联通过鉴定 202_.3 115 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研究 作者:王 伟(东营职业学院)

王静丽(东营职业学院)

李永莲(东营职业学院)

王炳荣(东营职业学院)王学红(东营职业学院)山东省教研室鉴定通过 202_.9 116 建筑类高职学生创业教育路径研究 作者:杨立华(东营职业学院)

郑子儒(东营职业学院)

张钦军(东营职业学院)

宋秀娟(东营职业学院)

宁建伟(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5 117 课堂观察支持下的小学英语理答行为研究 作者:王金敏(东营职业学院)

张建媚(利津镇中心小学)

宋 华(市实验学校)

李聪颖(市春晖小学)

李 盼(利津县实验一小)山东省教学研究室鉴定通过 202_.9 118 初中英语学困生转化策略研究 作者:吴小梅(东营市实验中学)

韩 英(东营市实验中学)随素芳(东营市实验中学)

隆新军(东营市实验中学)

李文为(东营市实验中学)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通过 202_.9 119 诗意的童年——儿童诗创作的试验研究 作者:赵春燕(东营市实验学校)

单振红(东营市实验学校)

王登云(东营市实验学校)

石 芳(东营市实验学校)

李 静(东营市实验学校)东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通过 202_.2 120 初中英语网络课程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作者:陈建国(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孙桂平(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王海宁(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杨 筱(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许孝梅(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山东省电教馆鉴定结项 202_.12 121 “学•导•练”高效课堂构建研究 作者:董和先(垦利县胜坨中学)

单振林(垦利县胜坨中学)

张建新(垦利县胜坨中学)

崔金光(垦利县胜坨中学)

薛乃华(垦利县胜坨中学)

东营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鉴定 202_.2 122 基层干部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研究 作者:王俊生(垦利县委党校)

陈 军(垦利县委党校)

胡英明(垦利县委党校)

吕忠敏(垦利县委党校)

刘洪芹(垦利县委党校)

缪金革(垦利县委党校)市委党校鉴定通过 202_.1 123 关于垦利文化的调查研究 作者:苟坤秀(垦利县委党校)

尚文静(垦利县委党校)

宋 佳(垦利县委党校)

薄存东(垦利县委党校)

胡梦璐(垦利县委党校)市委党校鉴定通过 202_.1

论文类

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探讨 作者:刘建明(东营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时代金融》 202_.6 125 浅议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周 娜(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2_.9 126 农业产业链下的信息、信用与信贷链接:东营案例 作者:段作强(市人行)

刘春华(市人行)孙一昕(市人行)

《金融发展研究》 202_.1 127 从东营地区看如何稳定棉花产业和提升棉花质量 作者:李福才(东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陈海民(东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中国纤检》 202_.10 128 高端饭店餐饮业战略转型探析 作者:林 国(东营东胜海天酒店)刘 军(东营东胜海天酒店)《中国酒店》 202_.1 129 东营市利用外资问题研究 作者:薛 斌(东营市招商局)《黄河三角洲研究》 202_.9 130 基于CNKI的冬枣科技文献网络信息计量分析 作者:宋家清(东营市林业局)刘艳亚(东营职业学院)许成芹(东营市林业局)《黑龙江农业科学》 202_.9 131 加快制种产业发展规模化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作者:崔义河(东营市农广校)徐新亭(东营市种子管理站)《黄河三角洲研究》 202_.3 132 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精心打造公交品牌 作者:孙红光(市公交公司)夏德帅(市公交公司)杨锦刚(市公交公司)《人民公交》 202_.4 133 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及安全管理探究 作者:李玉强(市委党校)《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2_.5 134 东营市光伏产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尚 勇(市委党校)《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2_.9 135 Integrated scheduling and batch order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建设项目调度和批量订购集成研究 作者:付 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Applied Mathematical Modelling》 202_.12 136 财政分权与“土地财政”制度改革 作者:秦 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李凤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管理现代化》 202_.08 137 期刊优先数字出版及出版时滞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及其展望

作者:徐会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编辑学报》 202_.8 138 “集智”城市演化的序参量——基于广义进化论的视角

作者:巴永青(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信息界•智慧城市》 202_.10 139 “经济位差”—黄三角快速发展的杠杆 作者:闫光芹(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财税月刊》 202_.10 140 网络舆情危机中食品行业形象危机分析及修复路径 作者:李伟娟(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9 141 推进西城片区改造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陈卫奎(东营区人民政府)《黄河三角洲研究》 202_.12

油地共建东营胜利科技创新园区的研究 作者:刘明君(东营区人民政府)《黄河三角洲研究》 202_.6 143 东营区社会治理服务模式创新的尝试 作者:盖海涛(东营区编办)《机构与行政》 202_.2 144 浅谈现代畜牧业的现状及出路 作者:马守斌(东营区畜牧局)《教育科学博览》 202_.8 145 东营区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思路 作者:许江英(东营区畜牧局)

王友民(东营区畜牧局)

陈忠霞(东营区畜牧局)《山东畜牧兽医》 202_.3 146 激活国资能量、助力经济腾飞---东营区国资运营改革工作纪实

作者:成艳艳(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山东经济研究》 202_.4 147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作者:蒋庆霞(广饶县技术技能服务中心)《时代金融》 202_.8 148 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作者:郭 敏(广饶县编办)《机构与行政》 202_.3 149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探研 作者:乔海宁(广饶县委党校)

张 媛(广饶县委党校)《管理观察》 202_.8 150 现代生物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 作者:李敬海(市委党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_.5 151 家庭教育中父亲教养方式的现状分析—由《爸爸去哪儿》引发的思考

作者:孙倩倩(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王月凌(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读写算》 202_.12 152 影响组织学习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分析 作者:张玉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3 153 以特定元素的视觉想象为例分析“图形设计”课程的教学改革

作者:颜 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3 154 歌唱者综合能力研究

作者:胡洪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9 155 以学生活动为载体的法学实践模式探讨 作者:刘青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6 156 从概念整合看英语诗歌意象与衔接——以叶芝诗歌为个案分析

作者:王慧贞(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202_.12 157 经典阅读在“原理”课教学中的渗透 作者:尹 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9 158 “太极”——黑白交融的力量 作者:史 良(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成长》 202_.8 159 90后大学生感知学习风格研究 作者:刘 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褚世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202_.8 160 关于新时期生命教育及其实现途径的研究 作者:李永莲(东营职业学院)《现代农村科技》 202_.3

161 文化差异与英汉习语的翻译 作者:赵志慧(东营职业学院)《考试周刊》 202_.7 162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作者:李文华(东营市实验中学)《山东教育》 202_.12 163 复式条形统 计图课堂教学实录与点评 作者:王海荣(东营市晨阳学校)《山东教育》 202_.12 164 小学数学“应用问题”模型构建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魏瑞霞(东营市实验学校)《基础教育参考》 202_.08 165 减数分裂和受精作用中的生命美学 作者:张荣岩(市第一中学)《生物学教学》 202_.2 166 浅谈声乐教学中发声训练的方法与技巧 作者:王 严(东营区文广新局)《教育前沿》 202_.7 167 对英语课堂教学高效性的思考 作者:魏燕(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中学)《学英语》 202_.7 168 “巴西”微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

作者:高胜滨(河口区新户镇中学)《地理教学》 202_.3 169 修辞方法在判决书写作中的运用 作者:徐文文(广饶人民法院)《黄河口司法》 202_.11 170 新课程改革中教师的角色和功能的重新定位 作者:于祥明(垦利第一中学)

王秀清(垦利第一中学)《中国校外教育》 202_.12 171 高中数学后进生的转化 作者:崔殿青(垦利第一中学)《教育学》 202_.4 172 设计一个精彩的课堂结尾 作者:李国新(垦利县胜坨中学)《地理教学》 202_.3 173 新视角下构建“和谐课堂”的关键要素 作者:崔凤华(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基础教育改革论坛》 202_.6 174 亲近动物 感悟生命

作者:赵兰会(利津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石凌霞(利津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胡培伟(利津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山东教育》 202_.11 175 让保护与自护同行

作者:李娜娜(利津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山东教育》 202_.1 176 转换角色观念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方法 作者:王秋红(利津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山东教育》 202_.4 177 从渤海区的大参军和支前运动看党群关系 作者:綦俊霞(东营市委党史研究室)

许孝岭(东营市委党史研究室)

《齐鲁烽火》 202_.12 178 检察机关预防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作者:刘新群(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李筱永(首都医科大学)

《中国卫生法制》 202_.9 179 黄河三角洲鸟类的“国际机场”

作者:宋家敬(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单 凯(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世界遗产》 202_.11 180 强力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推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作者:王会梅(东营市图书馆)《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2_.7

181 做好新形势下信教群众工作的对策 作者:周新芳(市委党校)《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2_.5 182 太极拳传播的文化品牌培育与发展策略研究 作者:周 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王海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体育科技》 202_.12 183 雾霾天气下我国石油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研究 作者:谢 芹(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2_.8 184 从模因论视角浅析网络流行词汇的变异 作者:庞小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2_.9 185 浅析耕地的政策保护机制 作者:生林萍(东营职业学院)《考试周刊》 202_.11 186 东营市地区考古学研究综述 作者:荣子录(东营市历史博物馆)《人文天下》 202_.6 187 如何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共赢” 作者:王清江(东营市历史博物馆)《中国文物报》 202_.5

188 北宋李祈墓及相关问题初考 作者:赵 金(东营市历史博物馆)《齐鲁文物》 202_.9 189 破与立:法治思维下涉诉信访脱困机制探究 作者: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审判》 202_.10 190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问题研究 作者:任其军(广饶县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2_.9 191 关于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作者:李鹏飞(广饶县委党校)

李雪君(广饶县委党校)《合作经济》 202_.6 192 领导干部创新思维障碍及培养 作者:许灵红(广饶县委党校)《继续教育》 202_.10 193 论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 作者:张 浩(广饶人民法院)《山东审判》 202_.6 194 民间融资的风险规制及法律实践 作者:聂作辞(广饶人民法院)

韩丰收(广饶人民法院)

《黄河口司法》 202_.6 195 关于加强“两抢一盗”犯罪打防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王中明(广饶人民法院)《黄河口司法》 202_.11 196 南展移民精神初探 作者:刘 洋(垦利县委党校)《青年科学》 202_.3

第五篇: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审议通过)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2_】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评奖机制,保证社会科学评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要正确引导和积极鼓励全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注重具有前瞻性、原创性、基础性的研究成果,注重应用对策建议性、社科普及性并具 有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的成果,注重青年社会科学人才的成果,兼顾地方和基层的成果,真正把水平高、有创意、重实用的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选出来,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二、评奖对象与范围

第二条 凡山东省个人和集体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成果必须是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经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可申报参加评奖。课题研究项目有省部级以上部门单位出具的立项书和结项证明(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优秀结项证书),其核心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的可以参加评奖。

第三条 参评成果的时限以评奖通知要求为准,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课题研究项目以结项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申报成果为作者上隔一年至五年未申请参评的成果,但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

第四条 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一位作者(含 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权归“作者”或“主编”。

第五条 在职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原则上不参评,编制在高校、党校或科研、调研等事业单位并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主的厅级领导干部,其成果可以参评。

第六条 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精品工程奖、刘勰文艺评论奖、泰山文艺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不参评。凡是山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直接授予重大成果奖。

三、评奖条件与标准

第七条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

1、基础理论成果。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在学术上达到先进水平,在观点上有重要发展和创新,在本学科、本专业学术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或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独到的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应用研究成果。在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或本地本部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科普读物。在宣传普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研究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5、古籍整理。释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或纠正了前人某些讹脱。

6、志书、教科书、工具书。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正确解释或反映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评奖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选委员会”)为评奖活动的领导机构,对评奖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审定评奖规则和获奖成果。省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联主席和分管副省长担任,省评选委员会副主任和成员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科联、山东社科院及部分高校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设在省社科联,负责评奖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第九条 每届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立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对省评选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由部分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评选工作,审定各专业学科组召集人和成员组成等。

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纪检人员和部分专家代表组成,负责对评选专家及召集人抽选、客观分赋分抽查审核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派员进驻各专家评选组,对评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 见和建议。监督委员会组织联络工作由省社科联纪检组负责。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设立若干个专业学科评选组,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学科评选组设召集人,召集人由省内知名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学科专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具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一条 设立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参照教育部学科分类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政治水平和道德水平高、具有正高级职称(获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并入选“百人工程”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术带头人组成专家库。专家库按学科分类,人数不设上限,在广泛征求各学科组权威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报省评选委员会审定。评选专家的遴选,在监督委员会有关人员监督下,由省评奖办根据评奖需要,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报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评选专家坚持轮换、回避原则。各学科知名权威学术带头人连续参加评奖不得超过两次,其他评选专家一年一轮换。本凡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参评成果的专家不能参加评选工作,原则上同一个部门、单位评选专家不超过3人,同一个部门、单位在同一学科组的评选专家只能有1人。

在职市厅级(含高校)以上领导干部评选专家每次不超 过评选专家总数的20%。

五、评奖程序与方法

第十二条 成果推荐。申报作者向所在省级社科界社团、市社科联、有关大企业社科联、省级科研机构和省部属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省直部门的科研管理处室或相关负责处室申报,提供成果登记表、评选表、原件和复印件、参评成果有关情况等,由各系统、部门和单位评选推荐。

各系统、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奖标准和工作程序要求,按省评奖办所分指标,在省评奖办督导下,做好推荐工作,以书面形式报省评奖办。

第十三条 审查。省评奖办对报送上来的成果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成果均由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评奖办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评出客观分值,最高为30分。

第十四条 评选。采取评选专家独立评分、学科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匿名评选。由各学科组评选专家根据评价标准,对参评成果独立进行主观评价赋分,最高70分。由工作人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主观得分后,与客观分合并计算进行排序,按1:1.3的比例进入复议范围。然后,在学科组内进行集体民 主评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本组的二、三等奖,并推荐出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其中,二、三等奖成果须获学科组专家2/3(含2/3)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二等奖候选成果不满2/3的,转入三等奖投票表决;三等奖候选成果不满2/3的即被淘汰。

全体评选专家以投票表决方式评出重大成果奖和一等奖。重大成果奖在各学科组推荐的一等奖候选成果中产生,经半数以上(含半数)学科组提名,全体与会专家充分酝酿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获全体到会专家3/4(含3/4)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未超过3/4赞同票的,转入一等奖投票表决。

一等奖评选实行多轮投票,第一轮由全体到会评选专家记名投票预选,按一等奖奖项设置数多出30%预选投票。最后由全体评选专家按一等奖数量记名投票,获全体到会评选专家2/3(含2/3)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在一等奖预选中落选和正式投票中落选的成果,落选后自然转为二等奖。

各等次奖项预定数额如评选不足,可以空缺。专家会议评选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解决。

第十五条 审定、公示和公布。召开省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对专家会议评选出的获奖成果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在《大众日报》、省社科联网站公示并公布各学科组客观赋分审核专家名单和评选专家名单,公示期1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省评奖办审批后,评奖最终结果在省社科联网站发布。

第十六条 评奖异议期和反馈机制。公布监督委员会电话,在评奖期间和前后接受全社会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在15天异议期内可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相关证明,对有异议的获奖成果由省评奖办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评选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六、评奖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者要如实申报,申报单位和授权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审查,如有问题要及时与省评奖办联系。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奖的撤销奖项,追回证书、奖金和其他奖励,并通报批评,五年内该作者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十八条 省评选委员会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评选专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度、纪律约束自己,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评奖公平公正的行为,否则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其参与评奖工作的资格。

第十九条 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行使对评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奖纪律和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的 人员和成果,经查证属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评选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省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颁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一条 根据鲁办发【202_】8号文件规定,凡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各等次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参评成果获奖后,相关资料由省评奖办负责存档管理,交由省图书馆展存。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省评奖办负责解释。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山 东 省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202_年11月28日

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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