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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4-87542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6 23:09: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扶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县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出本所“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抓手,更新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全市道路运输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使客运企业认真抓好场检、门检工作,确保“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扶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桂福光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莫 鹏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 员:邓高岸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稽查股股长

李刚佩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维修培训股股长

邓东华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输股股长

黄家勇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有关活动,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稽查股,办公室主任由邓高岸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全稽查股其他成员组成。

三、活动措施

(一)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

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宣传效果,引发人们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意义的认识;一是抓好组织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以运输安全为主题活动内容的教育、竞赛、答题、演讲、咨询等活动;二是在“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所安全管理专班人员要组织客运企业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事故处置能力;三是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好典型,先进事迹等,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二)全力抓好全年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二是针对节假日运输特点,做好“四查”,即查思想上麻痹松懈情况,查管理工作上的漏洞,查事故隐患,查车辆技术状况,将“三品”堵在站外车外;三是杜绝“三超”,即越载、载速、越疲劳;四是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保障随时抢运、安全疏运;五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关口前移抓防范、重心下移抓基层、责任上移抓领导、坚定不移抓严管”工作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汽车客运站要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制度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要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监管力度,以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完善监管措施,严格交通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各所安全稽查人员要经常性地对市内各客、危货运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要督促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隐患、防事故,努力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例检例会制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乘车安全。

(五)认真抓好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好企业安全隐患“档案制”,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备案;二是认真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认真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治“通报制”,及时主动地争取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支持,营造合力抓安全的浓厚氛围;四是认真落实好道路运输死亡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包括影响较大的其它突发事故(件)等,在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处理的同时,应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道路运输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率和整改率达到100%,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般以上责任事故。

(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基础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企业内部安全例会,完善安全管理台帐、报表,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在积极参与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二)明确步骤,协调配合。“安全生产年”分4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_年6月底前);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02_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三是攻坚阶段(202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四是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企业要明确步骤,配合地方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好各项活动,使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

(三)明确要求,按时上报。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和经验,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本所综合股。请在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处所综合股。

联系人:黄家勇 联系电话:7530426 传真:7530426 电子邮箱:fsxygs@126.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第二篇:道路客运安全年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活动组织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公安部门要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二是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四是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大讲堂节目,定期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优秀驾驶人讲课,向广大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五是全面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以客货运驾驶人为重点,实行驾驶人属地化服务管理,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人,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人。完善驾驶人在线服务管理,利用微博、手机短信向客货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集中走访客货运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牵手驾驶人,加强警民协作,共创良好交通秩序,共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六是联合评比表彰。广泛开展安全文明行车驾驶人评比活动,对优秀驾驶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驾驶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二)全面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客运企业规范化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安排班次,限定客运驾驶人每日驾驶时间,并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保证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二是联合组织宣贯活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分片举办培训班,组织管理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并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照《规范》要求,进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贯彻落实《规范》情况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好、执行好《规范》。

(三)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规范联网联控各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一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二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及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系统平台的改造,尽快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三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尽快向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车辆动态信息的共享;公安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严格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应急指挥及事故处置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旅游包车客运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一是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旅游包车运营行为和路线,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二是联合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包车,一律停止营运。

(五)在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一是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二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公安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建章立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握好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客运站要将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佩戴安全带作为出站检查的内容,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查看车辆载客情况,了解连续驾驶时间、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二是依托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区域集中整治,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各地公安部门要每月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清理,督促客运企业接受处理,并将查处的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四是倒查企业负责人责任。对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公安部门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对于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罚。

(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制定道路客运站相关岗位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客运站进站安全员、出站安检员、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流程等,积极推行客运站安全监管的标准化作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3月份,三部局将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行部署。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地要于4月5日前,将本地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4-11月份)。

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地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制度规定,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局拟在全国联合表彰一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和运输企业。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部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狠抓活动效果。各地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共管合力。各地要注重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底前要向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电子邮箱:dlkyaqn@126.com,传真:010-65292740),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

柴晓军,010-6529375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强,010-66261793。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

侯景雷,010-64464002。

主题词:道路

客运

安全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_年3月20日印发

第三篇: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2_‟30号)要求,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入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夯实道路客运安全基础,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活动组织

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_‟729号),突出对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积极推进计时培训系统的安装使用,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监督;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特别要落实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夜间、复杂路况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考试要求,严把驾驶人考试关。二是开展客运驾驶人大培训活动。各地要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客运驾驶人大培训活动,以继续教育教材和典型事故案例为主要培训内容,重点从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再教育,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统一部署,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对所属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媒体的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对客运驾驶人记满分、临界满分,以及降级换证等信息,公安部门要定期清理,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客运车辆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企业要督促责令驾驶人及时依法接受处理,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进企业活动,大力倡导、传播礼让、守法等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使驾校、客运企业成为传播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理念的主阵地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二)进一步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2_‟33号,以下简称《规范》),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制定监督检查细则。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细则》(以下简称《检查细则》),明确对客运企业进行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二是开展企业达标活动。各地要组织开展客运企业《规范》达标活动,督促客运企业对照《规范》,逐项进行落实;根据《检查细则》要求,对本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全面进行检查。对发现不落实《规范》的客运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三是研究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办法和标准,并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和建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四是做好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各地要组织完善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演练示范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规范联网联控各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一是科学调整系统平台监控参数设置。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发„202_‟30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对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车辆行驶速度、夜间行驶速度及连续驾驶时间等监控要求进行调整。班线客运企业要对所属车辆途径路线进行勘察,合理设定分段限速值。二是完成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各地要督促尚未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尽快按照标准完成改造。今年9月底前,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系统平台,一律不得继续从事动态监控工作。三是提高车辆在线率。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车载终端的维护,保持终端设备技术状况良好,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终端出现故障及无法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企业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四是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系统平台运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违法违章车辆的处罚力度,要严格执行国发„202_‟30号文件的要求,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数据信息,依法严格处罚客运车辆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

(四)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各地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_‟784号)的要求,加快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一是加强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督促试点企业认真执行试点方案,确保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努力为接驳运输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各地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客运企业开展接驳运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接驳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允许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5时通行,努力创造有利于接驳运输发展的环境条件。要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先为接驳运输驾驶员提供落地休息的服务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三是加强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的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并细化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对接驳点、试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将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视频短片、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制作规范使用安全带的示范操作短片,在客运车辆上循环播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二是普及安全带的安装和使用。道路客运企业要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公安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按照《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2_)的要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鼓励客运企业为所属车辆安装符合要求的乘客座椅安全带。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强化包车客运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2_‟738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包车客运管理。一是完善道路包车客运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的准入管理,严格审核法定条件,合理调控包车客运运力。要把安全生产状况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作为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包车客运市场退出机制。二是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包车客运标志牌,严禁发放空白的标志牌,对违规发放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快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管理,抓紧建设“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今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并将其纳入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加强道路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各地要充分运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省际客运包车的实际运营情况实施定期抽查。要加强对客运包车异地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定期上报、汇总、抄告对外省籍客运包车违章行为的查处情况,车籍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相关档案或信息系统中,作为道路客运企业审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和规范营运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一是严格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地要按《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2_‟762号)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并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将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的《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免费发放给客运企业,并督促客运企业以部统一制作的《培训示范片》内容为范本,为各长途班线客车和旅游客车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培训。三是组织专项检查。各地要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八)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加强区域联动、路网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全力加强客运车辆通行安全管控。一是严查客运车辆超速交通违法。各地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根据客运车辆行经高速公路进口、出口距离,以及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对超过规定限速的客运车辆进行处罚,确保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每小时不超过100公里。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客运车辆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运输企业督促驾驶人接受处罚。二是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按照规定加强登记检查,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超员人员及时进行卸客转运。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在客运车辆上标明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要坚持动静结合,充分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站点和客运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全力推进实施防范客运驾驶疲劳驾驶的“84220”工程,即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

(九)建立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一是对于一次死亡3至9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建立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三是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客运企业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集中进行培训;事故暴露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

五、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4月30日前,要将本地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11月份)。

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地对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注重活动效果。各地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根据近年来客运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202_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深化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共管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底前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邮箱:dlkyaqn@126.com),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各地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四篇:202_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202_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重要举措。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活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202_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客运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服务的全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标准,建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人员管理,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领导

根据“202_年创建道路安全年”活动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工作,成立安全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我公司创建202_年活动领

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

专职安全员:XXX。以保证创建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顺利展开。

三、具体活动措施

1、建立客运企业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考核制度。普及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例会,建档保存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记录。

2、建立卫星装置及监控平台,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履行监控主体责任,对违法驾驶、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更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及责任内容,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负其责。

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参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营运过程等主要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5、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建立安全生产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不受到

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全年无事故、无交通 违、记录、无旅客投诉的安全生产相关科室,岗位人员及驾驶人员预以表彰奖励。

河南省万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公司

202_年4月5日

第五篇:202_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新国线集团上海旅游汽车服务有限 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_】85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运管处《202_年上海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年”活动方案》(沪运管安【202_】25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倡导安全发展为主线,营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本公司的领导安全责任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提高、行车安全知识普及、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企业安全隐患消除、违法经营行为减少的目标,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创新发展、持续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 组织领导

公司202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将以总经理章伯振为组长,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和实施公司安全年活动的开展。

三. 活动内容

(一).深入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1.切实抓好每月的驾驶员安全学习。将根据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长途客运行业的安全形势,结合本公司的班线开行特点和驾驶员的实际,有针对性的认真拟定好每月的安全教案,切实分批组织好驾驶员的安全学习,确保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的出勤率达100%。

2.积极探索应用新国线智能信息化的高科技手段,为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每人配备一部手机,打造公司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和实现3G视频安全教育的智能平台。

3.加强对驾驶员的诚信考核,每月按要求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评价定级,对违法记分达6分以上亮黄灯者,要及时对其约谈告诫教育;对违法记分达12分及以上亮红灯者,要及时办理解聘手续,进入驾驶员“黑名单”库;对其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也同样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深入宣传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的5号令》,坚决按市运管处的计划要求落实好驾驶员的继续教育报送工作;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形式,教育广大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8422080”的安全行车规定。

5.紧紧围绕本行业、本单位的客运安全特点,从锻炼驾驶员队伍,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出发,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防御性安全

驾驶教育和安全驾驶应急演练,培养和锻炼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规范营运习惯的养成。

(二).严格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不达标的带“病”车辆禁止投入营运。

1.严格按运管处规定的每四个月进行一次车辆的二级维护和检测,每年一次技术等级评定,努力做到二维检测的周期天数均等。

2.严格按公安交警规定的年检月份进行车辆年检,确保不发生车辆脱检、漏检现象。

3.严格按公司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达标检查的十项要求,定期实施安全技术达标检查,对不达标的项目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4.严格加强对营运车辆GPS监控设备的实时检查,要密切与GPS监控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车辆的GPS和3G视频设备有异常,应立即与GPS监控人员共同配合抓好异常处置工作,使监控设备能及时修复,确保能正常监控。

(三).加大GPS监控管理,使其更好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智能作用。

1.紧紧抓住车载GPS和3G视频设备的完好率不放,一旦发现监控设备异常,监控人员应立即处置,及时了解异常原因,如确认设备已损坏,应立即与车管人员联系,共同落实好限期修复事宜。

2.严格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对违反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驾驶员每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防疲劳驾驶,以及夜间22点后最高时速不超过80km的车辆和驾驶员,应立即发送GPS短信警语给予提醒或打电话给予纠违制止,并作好值班记录以便待处。

3.严格执行国家交管部门关于凌晨2时至5时的禁行规定(温州班线已实行接驳运输除外),GPS监控人员必须在零点后就要发送禁行的短信警语,提醒驾驶员早作准备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对凌晨2点后仍未停车的,要立即打电话给予制止,对不听劝阻晚停或早开的车辆,监控人员须在每天7点前向总经理章伯振、顾建观、章力、刘传平四人发送短信告知,并将按政府交管部门的规定和公司的制度实施停班处罚。

(四).严格实施安全督查,严厉处置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管部门的5号令第三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及时对公安交警、运管处、执法总队开具的违法违章告知单按公司的《规范营运管理条例》进行纠违处置,并督促其相关车辆和驾驶员尽快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使违法违章单能尽早得以结案注销清零。

2.完善公司内部的纠违联动机制,对GPS监控室提供的违章信息能及时进行纠违处置。

3.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实地督查,将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流动检查方式,前往各车辆的始发站,在发班前实施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以期能了解掌握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的最真实的动态信息,确保当班驾驶员必须是经过公司考核注册的,车辆在公安交警的年检和运管处

二维检测的有效期内。

四.活动安排

(一).方案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的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好本公司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1月份)

公司安委会将依照公司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实施202_年本公司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安委会人员不定期的对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根据公司“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要求,结合日常的督查考评情况,对202_年公司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行总结,肯定成绩,纠整不足,为今后公司的客运安全管理打好扎实的基础。

(四).加强活动信息的报送。按照市运管处的要求,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

新国线集团上海旅游汽车服务有限

202_年6月5日

202_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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