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重大项目及民营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为充分整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
县域内省市重点项目、全县招商引资在建项目和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微民营企业。
二、服务性质
公益法律服务
三、服务内容
县司法局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解答法律问题。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企业相关需求,当面或电话解答法律问题。(二)开展法治体检。
对项目实施主体和企业的议事规则、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员工管理等重要管理制度进行法律审查,排除法律风险。(三)审查重大合同。
根据需要,为重点项目和企业审查业务合同、劳动合同、采购合同、委托合同等重大合同,防范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四)开展法律培训。
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培训,内容包括合同履约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岗位责任风险、劳动合同管理等,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法律素养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五)参加合同谈判。
参与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过程的交易谈判,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六)调解矛盾纠纷。
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过程出现的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需要,参与调解。(七)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根据项目实施主体和企业需求,为项目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四、服务方式
(一)上门服务。
公益法律服务团主动上门对接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服务。(二)即时服务。
公益法律服务团根据需要,通过电话、QQ、微信、“宜律帮”等方式,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三)研判服务。
重点项目或企业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提交公益法律服务团研判,公益法律服务团出具法律意见。五、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络沟通机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招商促进中心、县工商联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由县司法局牵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工作联席会,对重大项目和无顾问中小微企业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进行集体研究部署,进行经常性沟通与联系,了解掌握其法律服务需求。对于省、市重点项目,由县司法局指定法律服务机构采取定点对接方式,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对于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和无顾问的中小微企业,由县招商促进中心和县科技经信局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与县司法局对接联系,由县司法局组织公益法律服务团为招商引资企业和无顾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县工商联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收到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事项认真审查后,及时向司法局转办或者要求督办,县司法局应及时办理并向工商联回复,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工作流程。
重大项目开工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招商促进中心、县工商联等部门要对所负责联系的企业做好法律服务需求收集工作,及时将需求反馈给县司法局。县司法局选取一批骨干律师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团长,局分管领导任副团长,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及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及部分律师为成员,为项目及企业提供点单式、保姆式、自助式公益法律服务。县司法局和县工商联要搭建平台,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开展面对面交流,明确法律服务需求,运用“XX帮”,在线上开展“企业点单、司法局接单、律师派单”的法律服务新路径。三是要注重工作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紧贴项目和企业发展实际,悉心听取企业需求,坚持“企有所呼,我必有应”,要切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法治店小二”,为项目建设和企业提供有力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