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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14-101330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16:53: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伊荷

更新日期:202_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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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想认真贯彻,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理念。烟草专卖局作为特殊的行政处罚主体,有其自身的处罚特点和规则。本文旨在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就专卖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提出对策。以期对规范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有所裨益。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环节,其含义是指在政府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委托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生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

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准确。

3、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4、要符合法定的形式。

虽然我国已于202_年加入WTO,但是,依然对烟草、棉花、原油等商品实行垄断经营,禁止外国企业进入烟草制品市场生产、销售卷烟,进而赋予烟草专卖局特殊的职责——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烟草的种植、生产、运输和卷烟的销售实施行政许可。自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卷烟生产、销售市场的违法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仍有不法之徒钻法律的空子,实施倒卖、走私、运输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这对烟草专卖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本身不够完善,专卖执法人员对个别法条理解的差异,以及法治意识、执法大环境、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欠缺等因素,在处理违法案件时,客观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执法主体方面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所谓主体不合法,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没有处罚资格,有时烟草行政机关为了管理需要,设置许多队所,但从职权执法自个看,队所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往往各队所各自办案;应该移交的案件不移交,如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移交给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理,但出于各种原因不移交;或执法人员少于两人进行市场检查。在烟草专卖员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一人执法或虽有两人执法,但其中一人没有执法资格的现象,在此种情况下对违规的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有时,烟草专卖员执法证的有效期限已过,未及时予以更换新的执法证,而直接利用该执法证进行执法活动。

事实、证据方面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并不注重证据的收集,不当场对证据进行检查、勘验、拍照、采集等证据保全措施,往往等到处罚时再临时收集证据,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而此时收集的证据并非案发现场的原始的、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可称之为“伪证”。

在认定案件事实中,执法人员在没有有效的、充分的证据材料,事实认定不清,案件定性不准的情况下,对涉嫌违规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

定性、适用法律方面

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对案件事实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证据材料欠缺;没有明确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依据不合法等。

处理方面。

在行政处罚中,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的自由裁量权违反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处罚的幅度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不符。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时,并未实行罚缴分离,无论罚款数额多少,全部当场收缴。

重实体、轻程序。

有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的随意性很大。查扣涉嫌违规烟草专卖品时,不先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先斩后奏,或回机关后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在对卷烟零售户检查时不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应该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具体方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另外,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态度粗暴、野蛮,执法不文明。

管辖权问题

烟草专卖局发现有管辖权争议的违法、违规案件时,并非全部积极主动调查取证,往往综合考虑该案件,对“有利可图”的案件比较积极,甚至越权执法,互争管辖权。而对一些标的额小、利益不大,比较麻烦的事项,却相互推诿扯皮,谁都不愿管,造成执法的“真空”。

专卖执法人员素质问题。

在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循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循私舞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有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究其因是平时不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时有发生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并且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乱着装、乱持证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违法处罚现象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首要任务就是提高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改革招录体制;其次,对卷烟零售户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批评。

严把“入口”。

现在在岗人员中相当数量的人不但业务水平低,就连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为了提高基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水平,虽然省、市级的烟草专卖局派专人对基层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课程培训,但是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违法现象。

综观上述情况,是由于人事体制上的缺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录用职员,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件实行考核,择优录用,用人不讲原则、不讲水平。因此,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机关招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把录用人员制度。对于那些不讲政治、不懂业务且不学习,不符合县级局建设要求的人员,清除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队伍。在烟草专卖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进出制度上要有决心改变现状,不要被权力、人情所束缚,违法违规从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侵害广大卷烟零售户的利益。

加强教育。

针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低下的问题,应加强其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认真抓好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上岗前的法律培训工作,教育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执法为民,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观念。坚决做到对未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和烟草专卖局行政机关内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而且要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清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以实现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在专卖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学会并善于依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以提高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能力。

普法宣传。

为杜绝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应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执法的法制环境,不但可以规范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而且便于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全面深入地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执法环境,从而推动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规范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行为,还要进一步推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要以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大对烟草专卖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和纠正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卷烟零售户的利益。

通过上述对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该问题提出的有效对策,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的重要性。只有及时有效地改正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必将有所改善和提高,违法、违规案件的数量也会减少、进而卷烟销售市场的净化率会有明显的提高。从而,实现依法行政、共建和谐卷烟销售市场的美好局面。

第二篇: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伊荷更新日期:202_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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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想认真贯彻,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理念。烟草专卖局作为特殊的行政处罚主体,有其自身的处罚特点和规则。本文旨在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就专卖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提出对策。以期对规范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有所裨益。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环节,其含义是指在政府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委托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生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

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准确。

3、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4、要符合法定的形式。

虽然我国已于202_年加入WTO,但是,依然对烟草、棉花、原油等商品实行垄断经营,禁止外国企业进入烟草制品市场生产、销售卷烟,进而赋予烟草专卖局特殊的职责——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烟草的种植、生产、运输和卷烟的销售实施行政许可。自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卷烟生产、销售市场的违法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仍有不法之徒钻法律的空子,实施倒卖、走私、运输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这对烟草专卖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本身不够完善,专卖执法人员对个别法条理解的差异,以及法治意识、执法大环境、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欠缺等因素,在处理违法案件时,客观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执法主体方面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所谓主体不合法,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没有处罚资格,有时烟草行政机关为了管理需要,设置许多队所,但从职权执法自个看,队所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往往各队所各自办案;应该移交的案件不移交,如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移交给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理,但出于各种原因不移交;或执法人员少于两人进行市场检查。在烟草专卖员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一人执法或虽有两人执法,但其中一人没有执法资格的现象,在此种情况下对违规的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有时,烟草专卖员执法证的有效期限已过,未及时予以更换新的执法证,而直接利用该执法证进行执法活动。

事实、证据方面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并不注重证据的收集,不当场对证据进行检查、勘验、拍照、采集等证据

保全措施,往往等到处罚时再临时收集证据,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而此时收集的证据并非案发现场的原始的、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可称之为“伪证”。

在认定案件事实中,执法人员在没有有效的、充分的证据材料,事实认定不清,案件定性不准的情况下,对涉嫌违规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

定性、适用法律方面

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对案件事实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证据材料欠缺;没有明确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依据不合法等。

处理方面。

在行政处罚中,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的自由裁量权违反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处罚的幅度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不符。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时,并未实行罚缴分离,无论罚款数额多少,全部当场收缴。

重实体、轻程序。

有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的随意性很大。查扣涉嫌违规烟草专卖品时,不先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先斩后奏,或回机关后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在对卷烟零售户检查时不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应该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具体方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另外,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态度粗暴、野蛮,执法不文明。

管辖权问题

烟草专卖局发现有管辖权争议的违法、违规案件时,并非全部积极主动调查取证,往往综合考虑该案件,对“有利可图”的案件比较积极,甚至越权执法,互争管辖权。而对一些标的额小、利益不大,比较麻烦的事项,却相互推诿扯皮,谁都不愿管,造成执法的“真空”。

专卖执法人员素质问题。

在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循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循私舞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有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究其因是平时不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时有发生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并且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乱着装、乱持证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违法处罚现象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首要任务就是提高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改革招录体制;其次,对卷烟零售户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批评。

严把“入口”。

现在在岗人员中相当数量的人不但业务水平低,就连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为了提高基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水平,虽然省、市级的烟草专卖局派专人对基层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课程培训,但是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违法现象。

综观上述情况,是由于人事体制上的缺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录用职员,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件实行考核,择优录用,用人不讲原则、不讲水平。因此,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机关招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把录用人员制度。对于那些不讲政治、不懂业务且不学习,不符合县级局建设要求的人员,清除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队伍。在烟草专卖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进出制度上要有决心改变现状,不要被权力、人情所束缚,违法违规从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侵害广大卷烟零售户的利益。

加强教育。

针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低下的问题,应加强其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认真抓好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上岗前的法律培训工作,教育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执法为民,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观念。坚决做到对未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和烟草专卖局行政机关内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而且要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清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以实现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在专卖执法人员的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学会并善于依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以提高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能力。

普法宣传。

为杜绝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应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执法的法制环境,不但可以规范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而且便于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全面深入地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执法环境,从而推动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规范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行为,还要进一步推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烟草专卖局行政执

法监督力度。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要以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大对烟草专卖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和纠正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卷烟零售户的利益。

通过上述对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该问题提出的有效对策,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的重要性。只有及时有效地改正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必将有所改善和提高,违法、违规案件的数量也会减少、进而卷烟销售市场的净化率会有明显的提高。从而,实现依法行政、共建和谐卷烟销售市场的美好局面。

第三篇:浅谈烟草专卖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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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已实行了20多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执法不但没有更趋完善,反而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问题,专卖体制受到了冲击。本文基于多年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当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我国烟草行业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烟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有三亿多烟民的巨大市场。同时烟草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其需求量随居民收入提高增长的空间较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卷烟销售将会较快增长,消费结构也将迅速提升。我国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在管理上采取垂直管理,这是一笔巨大的政策资源。但是,一方面在WTO游戏规则下,烟草市场放开的脚步正逐步加快,国外烟草巨头对于觊觎已久的中国市场正蠢蠢欲动。另一方面垄断带来得一些矛盾也日益显露,如何保持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烟草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可以说几乎以每三年利税水品翻已翻的速度在增长。同时国家局高瞻远瞩,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提出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举措,作为经营主体的地方围绕“如何做精做强企业,保持行业平稳发展”这一历史性重大课题,积极推进内部改革,狠抓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

(一)烟草行业的特殊性

1、由专门法律、法规保障的行业。烟草行业非一般的行业,它是由《烟草专卖法》来给予确立、保障的垄断行业。在了解这个行业之前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该法。该法于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而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同时废止。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对烟草专卖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法进行补充说明。学过法律的应该知道,法依据颁布者的不同而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也是最高效力的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宪法,也称母法,其他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二层次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称为(狭义上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其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三层次的是国务院及其权力部门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法,称为行政法规。可以看出由一般行政法规——《烟草专卖条例》到部门法——《烟草专卖法》的法律效力的升级是国家对烟草行业高度重视的结果。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出台法律、法规给予某一行业特殊保障的行为并不多见。《烟草专卖法》从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是烟草专卖人员的执法依据,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2_年就查处卷烟制假案件26.9万起,收缴假烟68.7万件,捣毁制假窝点2805个,查获制假烟机1890台,依法拘留制假分子4215人。有力的打击了不法卷烟商贩和制假分子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2、垄断的行业。垄断的性质垄断按性质一般有三种划分:一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垄断是经济性垄断或者叫自然垄断,如保洁公司在90年代在中国洗涤市场上的垄断。二是由于规模和技术等因素形成的垄断是产业性垄断。如英特尔公司在微处理器上形成的垄断。三是通过行政和政策手段形成的垄断是行政性垄断;如中国的电力、石油的垄断。很明显,中国烟草专卖专营的制度也属于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于自然垄断有着本质的区别,《经济法》对于企业(公司)性质的解释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公司)唯一存在和追求的目的。也就是说,盈利性是企业的唯一特性。而行政性垄断除了具备企业(公司)追求利润的本质特征以外,还具有社会公益的特性。自然垄断只对企业(公司)自己的利益负责,行业垄断除了追求利益以外还要对社会及国家负责,体现国家意志。垄断行业,特别是行政性垄断行业自诞生的那天开始就担负着履行社会义务国家职责的使命,国家赋予一个行业或企业于垄断地位,当这个企业或行业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目前有的行政性垄断行业企业在依据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而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却在撇弃或逃避自己公益性的社会责任,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消费者利益被抛之脑后。如某些能源企业,在202_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一方面是通过达100%的油价上涨幅度来获取巨大经济利益;而另一方面国家的石油战略储备却只能维持另人惊怵不安的三天(日、美等国的石油战略储备都维持在30天以上),各大加油站无油可供,全国的物流交通领域一时间处于半瘫痪状态。鲜明对比的是:烟草——作为行政垄断行业,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在追求行业发展的同时,时刻维护者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202_年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姜成康局长在不同场合先后20余次讲到“两个维护”的问题。他明确指出:专卖制度下能否真正做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事关烟草行业的社会形象,事关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事关烟草行业的生存发展,行业上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以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被确立为烟草行业的共同价值观。两个维护直面的阐述了我们这个行业存在的根本目的、价值和使命。从两个维护的提出伊始各公司就积极的开展讨论和学习,并就如何落实两个维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烟草专卖人员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努力提高市场净化率;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烟草的营销人员则通过加快网络建设,提升服务品质,规范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的零售价格,保证零售户的卷烟经营利润来提高卷烟零售商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卷烟工业企业则积极加快新品的开发,努力降低卷烟危害物质的含量,降低对消费者的身体危害。同时加快品牌的培育整和力度,积极应对即将到来国际烟草巨头的挑战。在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能要求的同时,烟草行业还不忘回报社会,各烟草企业积极投入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去,各级领导带头发动本企业职工对灾区、落后地区、捐款捐物。有的企业还直接出资建设希望小学,改善落后地区的教学环境。烟草行业始终以三个代表为核心思想,以八荣八耻为行为标准,以本企业的文化为基点,努力营造奋进、崇智、共享、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从这一系列的动作清晰的展露出了国家对烟草行业的高度重视,而原因只有一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个:烟草是关系到国家国计民生的行业。一是税利角度。据202_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烟草行业现有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6家工业公司,57家卷烟工业企业,1000多家商业企业,以及烟叶、卷烟销售、烟机、物资、进出口等全国性专业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全行业职工51万人。从1982-202_年全行业累计实现工商税利15778亿元。仅202_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超过2100亿元,比上年增加450亿元;其中实现工商税金1414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同年,202_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25718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202_年全国财政收入为到26396.47亿元,烟草税利占到税收比例的8.16%。财政收入比例的7.95%.在202_年全国纳税排行榜上,烟草业100强贡献的税收达到1520多亿元,居各行业之首。全国纳税100强中,烟草家族占了30席。整个烟草行业拥有5000亿元资产、5000万从业人员,每年给国家贡献近1/10的财政收入。由此可见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及国家财政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二是健康角度。众所周知,烟草制品是对人的身体有着严重危害的特殊吸食类商品,科学研究证明,烟草的危害主要来源于烟雾中的化学成份。烟草中含有的化学成份高达4700多种,其中主要有一氧化碳、尼古丁、焦油、苯丙比、放射性物质、刺激性化合物及砷、汞、锡、镍等多种重金属元素,它们具有很强的刺激作用和致癌作用。据资料显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超过3亿的中国烟民消费了世界上1/3的卷烟。目前全球每年有4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中国每年死于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高达100万人。按照目前的形势发展,到202_年,中国大约有200万人死于吸烟。在中国的3.2亿烟民中,15岁以上人群的吸烟率为37.62%.青少年吸烟人数高达500万。这些数字表明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烟草——正在严重威胁中国人的身体健康。

(二)烟草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我国烟草行业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计划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弊端。由此造成了企业人、财、物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缺乏竞争和创新。同时,行业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使“地区保护主义”特点明显,各地为维护各自利益,人为设置一些市场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壁垒,阻碍行业内工业企业自由竞争,难以形成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2、企业的竞争思想和创新意识不够。烟草行业的高速发展造就了一批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人才,他们为烟草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的广大干部员工队伍中还存在一些贪图安逸、小富即安的思想,缺乏竞争意识,创新思维落后。

3、缺乏一些规模较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由于历史的和现实原因,使我国烟草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缺乏竞争力的通病,如何培育一些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企业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4、同时各地卷烟市场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受高额利润的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侵占我们的市场,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卷烟打假任重道远;卷烟网络建设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的网络建设中还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人才建设成绩显著,但劳动用工制度还存在一些弊端,尚未形成良好的环境。

二、烟草专卖执法的现状

烟草行业以“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为总体目标,不断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和“两烟”经营行为,广泛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目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但是,由于环境体制等原因,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活动受到干扰。由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常常会涉及到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有些同志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是亲戚朋友的利益,或以说情软化,或以命令驱使,致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不能进行正常的执法活动,常常被迫延缓、削弱或撤销本来应该采取的执法措施。

(二)缺乏综合执法的相关制度,未形成多部门充分联合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范围相当广泛,情况十分复杂。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问题仅靠烟草专卖局一个部门孤军作战不行,需有关执法部门支持。由于现在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联合执法的机制不健全,在执法时尚缺乏有机的协调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配合。

(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要求。一是执法不严,有以罚代刑的现象,削弱了执法力度,影响了执法效力。二是有越权执法的现象。例如,在查办案件中,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享有对经营场所的检查权,但在执法中,存在任意扩大权限范围的现象,将住宅和仓库也视为经营场所对其进行检查。事实上,经营场所具有法定性、固定性和公开性,依据法律和惯例,它仅限于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的用于摆放卷烟的店铺,不可因住宅和仓库存有卷烟,就将其视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不能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造成错误处罚或处罚不当的现象。四是有未能完全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办案的现象,尤其是“告知程序”、“听证程序”、“送达程序”有时被忽略,处罚程序经不起严格检验。

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已实行了20多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执法不但没有更趋完善,反而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问题,专卖体制受到了冲击。

(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烟草专卖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后,县级烟草专卖局仍是烟草专卖的行政执法主体,承担着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场监管、打假打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等重要职责。尤其是成立烟草专卖管理所后,专卖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专卖执法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尤其是聘用人员不断增多,专卖队伍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学历层次偏低,法律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很少。我国烟草执法队伍中,临时聘用人员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部分人员的总体素质较低,导致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尽如人意。二是业务能力较差,突出表现在执法艺术与执法技巧不够。部分人员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部分人员说话辞不达意,无法很好地向执法对象与消费者开展宣传,部分人员不懂执法艺术,导致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产生矛盾,甚至破坏执法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三是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人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员老龄化严重,一些专卖所执法人员平均达到将近50岁,整个队伍创新意识不强,专卖管理缺少活力。

(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虽然烟草行业在法律法规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烟草专卖的舆论氛围也愈来愈好,经销户与烟民的的专卖意识、健康意识逐渐增强,但烟草行业在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上仍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烟草法律法规宣传往往集中在3·

15、6.29等特殊时期,平常则忽视宣传。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是烟草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但是,目前许多群众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不懂法,甚至很多经销户连起码的“非法三烟”是什么都不知道,更无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给执法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二是目前烟草行业在宣传法律法规方式上存在问题。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不仅给老百姓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同时也对普法宣传造成了挑战。目前,烟草行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十分单调,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宣传的范围太过狭小,主要面向经销户和一些繁华地段,由于烟草行业市场遍及全国各地,农村也是重要的烟草销售市场,导致农村群众对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接触过少,为执法工作造成了困难。

(三)烟草专卖管理立法滞后。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己实施了将近20年,随着时代的变迁,烟草行业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尤其是一些不法之徒找到了新办法来钻法律空子,为烟草行政执法造成了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法律条文界定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导致依法行政缺乏权威。比如,《烟草专卖法》规定无证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然而,现实中工商部门参与烟草稽查不是很多,而烟草专卖部门又无权对无证户进行处理,从而影响到烟草行政执法效率和公正,由于处罚权不在烟草专卖局,工商部门处罚过轻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目前的《烟草专卖法》里未能对烟草专卖部门执法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规定,导致实践中一些案件难以得到有效处理。三是一些内容显然滞后于现实,导致在实践中,依法行政缺乏相应的依据。四是执法文书过于繁琐,如一份完整的一般处罚案件需要:先行登记批准书、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清单、抽检报告、封存等等,导致不能在现实执法中达到快、准、稳。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四、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专卖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如何抓好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尽快提高专卖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应对入世后卷烟市场复杂局面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是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迫切需要。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1、抓好教育培训。一是要强化对专卖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二是要强化对专卖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学习烟草相关法律法规、真假烟识别、微机知识等等的主动性,提高业务技能。三是鼓励专卖执法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使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技术职称晋级制度,现在国家局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从202_年开始已经对专卖人员进行职称晋级,但是仅仅局限于高级专卖管理员以下,比如中级专卖管理师等更高级别的职称尽快纳入晋级范围。

2、提升服务水平。专卖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将零售户看作是平等的主体,通过加强交流沟通,充分了解其经营动态与实际需求,积极宣传烟草法律法规,指导实施规范经营。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运用法律武器加以严厉打击,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3、规范执法行为。烟草专卖执法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从而规范执法行为。烟草专卖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建立烟草专卖执法相关制度,将专卖执法行为纳入到有章可循的轨道上。要制定完善维护专卖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规定,对公正执法的执法人员给予坚决支持,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出有利于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

4、拓宽就业渠道。为不断提升烟草专卖队伍的执法水平,可拓宽就业渠道,采取考试录用的方式引进人才,让那些有法律知识的年轻大学生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专卖执法人员,从而提高专卖人员的整体素质。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二)提高烟草行政执法技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矛盾。处理得当会使矛盾得到化解,处理不当则会导致矛盾激化。所以,在执法中应尽可能地运用好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支持配合,让执法过程更为严重平稳有序。

1、形象技巧。要通过多种形式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避免或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情绪,让执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是通过外观形象展示,使相对人透过这种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二是通过内在形象展示,在执法中体现出自身内在素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2、语言技巧。烟草执法中的语言很有讲究,不同的话对不同的人说,起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一是在执法中要体现出法律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性法律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交流。二是要尽管使用通俗用语。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用通俗语言,将大道理转换成群众易于接受的通俗语言,让守法成为管理相对人的自觉行动,保障烟草专卖法规的实施。

(三)拓宽烟草执法宣传范围。烟草执法宣传要在广泛性和深入性上下功夫,将宣传与执法放到一样重要的地位来对待,使专卖法潜移默化地扎根于群众心中。如今,烟草执法宣传的范围很小,而烟草经营者与消费者却遍布全国各地,因而,拓宽烟草执法宣传范围是烟草执法者十分艰巨的任务。为此,我们不能将宣传工作局限于城市或某段时间,而是应将重点放在农村市场宣传上和日常宣传上,让了解与认识烟草法律法规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责任,进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与普遍性。

(四)加快完善烟草行政法律体系。如前所述,加强烟草行政法律体系建设是当前烟草行政执法的迫切要求。由于烟草行政执法是涉及到烟草、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的综合性执法行为。各部门都在烟草行政执法中扮演相应的角色,准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并运用法律进行规范,是提升烟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措施。目前,烟草专卖部门承担着烟草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但该部门的综合力量相对较为薄弱,在行政执法中仍需依靠其他执法部门进行配合。打击制售假烟就需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合作,查处与打击烟草犯罪行为则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等。因此,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应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清楚。比如,根据当前执法实际,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烟草专卖法》中所规定的对无证户的查处,应当从由工商部门执行移交给烟草专卖部门执行。

多年来,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得到了司法机关的积极支持和帮助,一批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数以千万计的假烟被销毁,烟草市场秩序得以有效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得以维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并非朝夕之事。目前,我国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新的变化,呈现出网络式特点,在中国沿海地区和部分内陆地区,甚至还相当突出,有的发展为地下黑势力团伙,有的处于当地政府官员保护之下,全社会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日子里,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严格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函授站:xxxx 专业: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xx

第四篇:论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定稿

论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安电大 202_春 法学本科 1034001212157 贾乾威

内 容 摘 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不断深入,政府的职能逐渐由权能性向服务性转变,行政管理活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交警部门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执法部门,也是一个窗口单位,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现阶段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出现了执法主体混乱、执法理念存在偏差等许多等待解决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行政立法存在缺陷、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应采取科学立法手段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警察素质等相应对策,以提高交通警察的依法行政效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理性地分析交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执法质量现状,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积极探究改进完善和加强执法工作的措施,对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交通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依法行政 交通警察 法治

目 录一、二、加强交警规范执法的必要性.................................3 目前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3

(一)存在的问题................................................3

1、理念出现偏差.............................................3

2、意识存在差距.............................................4

3、程序不够规范.............................................4

4、标准不公不严.............................................4

(二)原因分析.................................................5

1、执法理念不正确...........................................5

2、执法主体素质低...........................................5

3、执法监督不到位...........................................6

4、执法环境不理想...........................................6

三、提升交警执法水平的建议...................................6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6

(二)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完善执勤执法制度.......................7

(三)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畅通执法信息渠道.......................8

(四)加大执法考核力度,建立执法监督长效机制...................8

(五)完善执法保障,改善执勤执法环境...........................9 参考文献........................................................10

论交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安电大 202_春 法学本科 1034001212157 贾乾威

近年来,交警部门形象虽有改观,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仍然存在。众所周知,民警执法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直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警执法行为是摆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我们只有结合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就民警执勤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查摆剖析,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加强交警规范执法的必要性

公安交警部门履行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职责,攸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牵系社会和谐稳定。在扑面而来的汽车时代,交警更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密不可分。路面执勤执法、纠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办牌办证等等,每天都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充满了新的更高的期待,而廉政勤政、执法公正则是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最基本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更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交警队伍。而多年的实践证明,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确保交警队伍“零违纪”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当前,公安交警队伍总体和主流是好的,但作为一支纪律队伍,人民群众寄予了较高期望。少数民警的违法乱纪、为警不廉、从警不勤,严重损害了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会让大多数民警付出的辛勤汗水、工作成效化为乌有,付诸东流。因此,查摆剖析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势在必行,丝毫不能懈怠。

二、目前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理念出现偏差

执法理念出现偏差,导致乱作为现象突出,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一是执法“利益化”,部分基层单位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以罚代法,执法创收,与民争利。二是执法“商品化”,少数民警利用执法特权“索、拿、卡、要”,搞权钱交易。三是执法“人情化”,个别民警在执法中不忠于法律,不忠于事实,办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不公,民怨较多。四是执法“简易化”,存在一般程序简易化,先处罚后裁决,忽略告知、送达程序以及超标越权处罚。

2、执法主体素质低

服务意识存在差距,导致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普遍,执法形象受损。一是“冷、硬、横、推”恶习难改,尤其是车驾管窗口、事故处理岗位屡禁不止。二是“不作为”、“慢作为”盛行。如事故处理接处警不及时,道路拥堵后相关单位互相推诿,群众上门求助不理不睬,领导之间分管工作相互扯皮等。三是没有好处不办事的坑民意识抬头,利用手中执法特权“管、卡、压”,有利可图的事抢着办,无利可图的事拖着办。四是承诺服务不兑现,便民利民措施落空。极少数干警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干警工作习惯于“老一套”,不加强学习,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1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好,导致执法质量不高,执法工作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随意暂扣车辆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有的甚至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当,存在着道路交通违法的事实和填写违法条款不相符现象。

3、程序不够规范

执法程序不规范,态度不文明,群众不满意。确的执法行为要靠规范的执法程序来保证,良好的执法效果 也要靠人性化的执法方式来体现。尽管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执勤执法程序已做出非 常严格细致的规定。但是实际执法中,部分民警执法程序意 识差,执法方式简单化,既影响了执法效果,又造成社会不满,表现在:一是随意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纠违不敬 礼,罚款不讲原因,收驾驶证就开单;二是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态度生硬蛮横,该说的文明规范用语不讲,不该说 的“横话”乱说,即便处罚正确群众也不容易接受,甚至造 成严重对立;三是随意剥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权,不听解释、不问理由,容不得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一旦当事人申辩几句,就扣上“态度不好”的帽子,甚至因此罚 “态度款”。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安部于202_年11月14日制定

4、标准不公不严

执法标准不公不严,存在“五松五严”的现象。表现在:

1、对本地车辆管理松,2、对外地车辆查纠严; 对小型客车管理松,3、对大型货车查纠严;对熟人关系车辆管理松,4、对一般违法车 辆查纠严;对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等“特权车”管理松,5、对 普通群众车辆查纠严。在执法中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仅纵容了一些人继续违法,也使普通驾驶人心理失衡,极易产生报复和过激行为,给执勤民警安全埋 下隐患,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原因分析

1、执法理念不正确

思想政治教育空对空,不到位。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民警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奉献意识淡薄,享乐观念澎涨;有的不能正确把握权与法,权与利的关系,讲领导至上,朋友至上,金钱至上,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抛之脑后,甚至不惜违法违纪。面对民警的这些思想动态和变化,我们一些单位领导缺乏积极的应对策略,思想教育空对空,理论学习走过场,没有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标准,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的只片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只求不出大的违纪违法问题,忽略对民警思想动态的深层次把握。对民警“八小时”2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不管不问,特别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盯得不紧。满足于单一的说教,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沟通,导致有的民警失控失管,放任自流,甚至违法违纪。

2、执法主体素质低

执法民警整体素质“底子”薄弱,“充电”不足。民警很少有时间去学习“充电,”造成法律知识匮乏,不能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操 作起来出现的问题就多,久而久之,个别民警越来越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出现了“说不过人、写不过人”不正常现象,只能被动应付工作。部分民警执法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欠佳。在当前执法环境日益恶劣,民警维权举步维艰,媒体报道有失公允,执法过错追究严厉的现实情况下,很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了畏难情绪,思想上有包袱,工作中放不开手脚。“不干工作肯定不出问题,少干 2 这里的“八小时”指每日工作时间 工作肯定少出问题,多干工作肯定多出问题”,加上传统的“铁饭碗”意识作怪,造成心态不端正,工作缺乏主动,应付了事,消极怠工,有的对严格的执法规范缺乏正确认识,认为这些规范程序是交巡警部门作茧自缚,自己给自己下套。

3、执法监督不到位

交警执法岗位点多、线长、面广,较为分散,而基层民警人人都有一定的执法权。执法对象直 接面对人民群众。与其他警种相比,公安交警执法监督的难 度相对较大、要求更高。部分基层领导只重视对外执法,不重视对内监督,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执法过错得不到有效匡正。而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处理的避重就轻,看似保护民警,实际上是害了民警、也害了我们这支队伍。交警执法罚款与收费面广,收费与罚款的项目达数百种,罚款与收费数额巨大。从内部看,目前交警部门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力,监督难以到位。如未交政府统筹金就是因为市会计核算中心派到市交警的委派组把关不严,没有落实好“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民警日常执法工作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支队通报的一些执法问题未传达到每一位民警,也没有及时整改,导致执法工作中的某些共性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从外部看,财政、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检查、宣传舆论和群众监督不到位,作用不很强,难以起到较好的监督效果。

4、执法环境不理想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经济发展出现的负面因素使执法环境复杂,人情关系网、说情风严重,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罚代刑”,“案子未接、电话先到”的现象,使民警执法办案中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办案。个别党政机关、权力部门自身 特权思想严重,认为交警查自己车就是“丢面子”,有违法 行为不配合查处,对交警正常执法动辄以权压人、横加干涉。同时,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较低,看到 交通秩序乱就希望交警加大执法力度,真要严格执法涉及到 自身利益,又不配合、支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群众情绪不稳定,即使正常的执法活动,也容易引发矛盾对立,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借机暴力袭警、公然抗法、制造事端。执法环境恶劣,也造成了一些基层民警 对违法行为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

三、提升交警执法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

一是要安排好时间。可适当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学习,并建立长效机制。每周确定时间作为学习培训日,以大队为单位组织民警参加学习培训。二是要物色好教员。抽调本单位勤务管理、事故处理、宣传等各块业务骨干组成教员队伍,定期与不定期地为全体民警举办辅导课,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知识可邀请上级部门进行授课。三是要确定好内容。将《道路交通安全法》

3、《实施条例》

4、《执勤执法规范》5以及勤务管理、事故处理、宣传等交管业务作为民警日常学习的重点科目,同时采取模拟演练、换位思考等各种有效形式加以巩固与提高。四是要组织好考核。为避免学习、培训的形式化,确保学以致用,要组织开展好考核活动,通过考核来检验学习、培训成果,通过考核来强化民警参与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责任性,使教育培训活动在时间、人员、内容与效果上得到切实保证。五是要组织好考核。为避免学习、培训的形式化,确保学以致用,要组织开展好考核活动,通过考核来检验学习、培训成果,通过考核来强化民警参与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责任性,使教育培训活动在时间、人员、内容与效果上得到切实保证。提高民警素质是确保公安执法质量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执法民警,就不会有高质量的公安执法。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_年12月29日颁布

《实施条例》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 5 《执勤执法规范》由公安部于202_年11月14日印发

(二)、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完善执勤执法制度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要全面汇总、梳理与交警执勤执法工作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使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与实用性。二是固定岗位人员。抽调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民警担负窗口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案件办理等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岗位,并要做到相对稳定,以确保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三是统一文书填写,要明确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操作规定、文书填写的要求,可向民警进行下发各类法律文书规范填写的样本,并组织好学习,以规范民警日常操作。四是严格请示制度。对民警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实行按级上报制度,明确请示上报程序与要求,以统一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执法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素质基础的民警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进行培训。既要有实战性,又要紧贴执法实际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多下功夫,突出实战技能,注重技能培养,发挥出实际效用。通过教育和培训,使民警熟悉执法办案新要求,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诉讼意识。

(三)、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畅通执法信息渠道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的法律法规逐步出台,法律体制进一步完善。目前,与公安交管部门值勤执法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十分多,这些内容都需要及时学习、领会和掌握。一是管理制度化。明确执法信息工作的岗位、人员、工作机制、职责、程序与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来自上级部门的有关信息,要确定人员定时进行查阅与传达,确保每一位民警能了解、掌握最新的执法要求与精神。二是形式多样化。定期举办各类法制教育辅导讲座、执法模拟演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可采取周工作例会的形式,组织民警加强学习。三是活动经常化。要经常性地为民警传达各类执法信息,畅通信息往来渠道,提供良好的学习的平台。

(四)、加大执法考核力度,建立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一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民警执法档案,范围包括具备执法岗位资格、承担具体执法办案任务的所有民警,内容包括执法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业务培训、学习及考核情况等。设立专职法制员专职负责执法质量和民警执勤执法的督察和考核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起到实效。二是要强化外部监督。采取聘请执法监督员,发放民警执法监督卡,对民警的执法进行评估,以拓宽监督渠道。三是要落实好法制员制度和值日警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员、值日警官的指导、监督、考核等作用,加强对各类案件办理的审核把关,以提高办案质量。四是要落实好 奖优罚劣措施。通过考核来评判执法工作中的先进和后进,对先进的要予以奖励,并树立执法标兵;对后进的要指出问题所在,并予以处罚,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和上墙公示栏予以通报。

(五)、完善执法保障,改善执勤执法环境

从落实从优待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一是要努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正当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执法的行为。同时依法从严查处恶意、不实投诉,及时把调查结果反馈给民警,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二是要为民警配齐执勤执法装备和工作用品,并及时维护、更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支持,不断提高民警的待遇。三是要及时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有针对性采取心理辅导教育活动,正确引导民警消除心理障碍,同时领导要善于发现民警的心理波动,把握队伍动态,关心民警的工作、生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四是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大力宣传民警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树立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巩固和提升民警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积极争取他们对民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6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交警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有多年来历史形成的习惯惰性,也有当前社会法制环境不健全、不完善 的因素,更有交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措施跟不上的原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充分利用 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完善保障、强化法制监督等多种手段,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各级交管部门 长期艰巨的努力。只有常抓不懈,不断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完善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素质,形成规范执 法的浓厚氛围,让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交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 执法水平,公安交管工作才能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进程同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最早由周总理所说

参考文献

1、罗锋:《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范例》.202_年11月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指南》.202_年11月印; 3、《人民警察手册》.1987年12月; 4、《人民警察行为规范》.1992年; 5、《交通警察业务全书》.202_年6月; 6、《滁州市交通警察执勤手册》.202_年9月;

第五篇:《烟草专卖法》贯彻实施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烟草专卖法》贯彻实施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着力加强烟草专卖执法监管,积极扶持发展烟叶生产,不断提高卷烟营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烟草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烟草专卖法》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烟草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化。一些地方和干部群众对烟草专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烟草专卖执法的现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全社会对“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未成年人吸烟有蔓延扩大趋势。

二是烟草专卖执法力度有待加大。一方面,烟草专卖管理面临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不法烟贩制假、贩假手段不断翻新,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打击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全社会参与卷烟打假意识不强,广大群众特别是一些卷烟零售户缺乏举报涉烟违法行为的主动性,有的协作单位参与查处烟草违法案件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烟叶生产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土地流转机制不畅,不能适应烟叶生产规模化发展要求;以及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种烟比较效益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制约了烟叶生产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烟草专卖法》,巩固和完善烟草 专卖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烟草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制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烟草法制学习宣传工作,努力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坚持宣传与教育结合,积极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及时曝光大案要案,大力表彰执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扶正祛邪,弘扬正气。要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的烟草专卖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好烟草专卖市场的法制环境。同时,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烟草行业各卷烟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及卷烟零售户,要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并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对于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人员,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烟草市场环境。要完善政法烟草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和烟草市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执法氛围。要加快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使专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以建立打私打假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内部监管,加大打假破网力度,严厉打击卷烟制假、贩假、售假行为。要针对当前制假贩假的新特点,以托运部、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坚持不懈地抓好卷烟“双打”专项斗争,不断加大市场治理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两烟”流通市场秩序稳定。

3、加大扶持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要继续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烟区的烟水工程、烟路工程、密集型烤房、育苗工厂、烟叶生产机械化和基层烟站建设,改善烟区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要坚持科技兴烟,大力推广和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行烟叶生产标准化,健全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专业化服务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面提高烟叶生产技术水平。要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培育一批种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种植。要认真研究和不断解决影响烟草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烟叶产业。

论烟草专卖人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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