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事迹材料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事迹材料
广西工学院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xx年5月23日,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院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现有干部干事50人,注册会员202_多人。
协会在志愿活动当中,秉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以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一、“ ”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提高我院广大师
生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意识和能力,3月15日青协举办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活动通过系列海报宣传和开展维权保护知识竞赛,提高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同时也有助于树立同学们合理消费的好品质。
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如今“低碳”越来越被世人所重视,为了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同时顺应时代的要求宣传健康低碳的生活理念,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志愿者们走进小区,进行了一次社区服务活动。活动以图片展示的形式开展,推广低碳环保以及各种生活小窍门,在现场教妇女和孩子们手工活,教她们如何变废为宝,将不用的“垃圾”制作成工艺品。这个环节深受居民的喜爱。此活动让让公众了解了“低碳”居住理念,使“低碳”概念得到了推广。
三、参观禁毒所活动
当今毒品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的安宁,毒品已成为国际性的公害,引
起全球的关注。为此,青协组织部分学生参观柳州市禁毒所,使同学们更直观的了解毒品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拒绝毒品的意识,从而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
像这样的志愿活动我们组织开展过的还有很多,如:校园植树、博物馆等。部分活动也和学院各系青协一同完成,这增进了院青协与其它青协组织的经验交流,提升了各自的综合水平,从而能够更有效的帮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
四、获得的奖项
几年来,xx青协经过不断努力,获得各方面的一致好评。xx至202_年连续三年获广西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奖;柳州市xx年柳州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广西工学院202_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柳州市202_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柳州市202_年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业,我院青年志愿者将通过一系列的服务活动,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实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而奋斗不息。
第二篇: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事迹
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事迹---第二届“南京市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发布日期: 202_-12-06
自团中央倡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以来,作为全国高校中最先建立起来的一批青年志愿者协会之一,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党委,团委的关怀和指导下,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二个年头。南大青协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用饱满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在校园内外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简要汇报如下:
一、总体介绍
长期以来,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不断拓展日常青年志愿服务领域,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内涵,建立了南京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网络平台――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tuanwei.nju.edu.cn/volunteer/),这一平台包括注册、管理、考核等各方面的内容;创建了众多的品牌活动,如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或较早地开展了“居委会主任助理”、“大学生法律援助”、“城市边缘的梦想――民工子弟学校支教”、“爱心流动血库”、“共享有声世界――聋儿义工活动
”、“大手拉小手――义务辅导员”、走进社区等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为更好的加强我校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提供了广阔平台,也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我校青年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志愿者”这个响亮的名字在南大校园里广为传诵,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深深根植于广大师生心中。
二、特色活动介绍
1、“城市边缘的梦想”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支教活动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工涌入城市,目前,全国外来外来工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有240万到360万。在南京地区现已建立了大约40多所外来工子弟学校,他们的存在不仅提高了流动儿童的素质,减轻了政府和公立学校的压力,更有利于城市和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然而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因为大部分外来工子弟学校都是“自生”的,他们很少能得到当地政府经济上的支持。这些学校基本上也是“流动人口”开办的,所以普遍存在环境恶劣、教学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关注和帮助外来工子弟学校这个特殊群体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02_年,南京大学团委、南京大学研究生会和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启动了“城市边缘的梦想”外来工子弟学校支教行动项目,依托于红山外来工学校开展定点义教工作。我们希望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为外来工子弟的生存发展尽我们自己的力量,让社会主流群体关注他们,了解他们,并把我们调研收集的一些基本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给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三年多来,我们开展义教的学校已经从红山扩展到育蕾、明光、双宇等另外12所外来工子弟学校,先后有800多位同学义务累计志愿9000小时,其中包括了南大的留学生以及来自东南、南农和南师大等其他学校的同学。整个活动开展突出表现四个特征:
⑴、志愿活动项目化。整个活动以一个独立项目实施,主题明确,围绕帮扶外来工子弟开展各项活动。
⑵、社会实践基地化。创建南京大学-红山外来工子弟学校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义教活动,保证了志愿服务的长期化。
⑶、志愿服务规范化。加强志愿者管理,建章立制,严格培训青年志愿者,方位、多渠道地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⑷、志愿活动多元化。我们开展的活动由点及面,包括几个层次,一是每天都开展的义务支教的活动,义教的课程内容丰富,有常规的英语、数学和语文,也有拓展性的如科普教育、心理辅导、手工、音乐、艺术等各个方面。二是依托于重要节日开展校外活动,如在城市边缘的梦想活动里,我们带孩子们参观了校园,乘坐了南京地铁,游玩了南京主要的景点。三是寒暑期夏令营,帮助孩子们过一个欢乐的假期。四是各种层次调研,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基本情况,外来工子弟城市适应情况等全方面了解,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2、“爱心家园”关心智障人士志愿活动
据统计截至1996年,我国共有智力残疾者1182万人,而100个0~14岁的儿童中便有1个是智障儿童。202_年底,南京大学团委与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携手南京市博爱智障中心,开展了关爱智障人士的“爱心家园”系列活动,希望通过这一计划,为智障人的生存改善尽一点微薄之力,让主流群体了解他们,关注他们。从更高长远的眼光看,把握智障人士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有利于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内涵中真正体现执政为民、情系弱势群体。
通过最先的初步接触,了解智障人群体,不定期地开展联谊活动的基础上,我们对智障人士的扶助行动,由小到大、由分散到规模地展开。志愿者活动包括如下几个层次:首先,以南京市博爱智障人服务中心为定点帮扶单位的“一帮一”上门帮教活动每天都在进行;第二,每周进行的南京大学“爱心家园”基地的教学与康复服务,面向全南京市的智障人群;第三,以特殊节日为依托的,开展大型募捐与志愿活动;第四,暑期定点社会实践活动,与智障人士共建我们的和谐社会。最后,在实际帮扶与社会引导的基础上,发挥研究生群体自身的学术特色与优势,提出关于智障人群的现状研究与政策建议,以期从更高的层次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帮助。
“爱心家园”基地计划从酝酿到实施几近一年的时间,由最初的经验不足到如今渐成规模的家园,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在活动中也形成了助残扶残的一些全新的工作思路和理念:要做好对弱势人群的宣传工作,引导关爱意识;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长期性与专业性的结合;树立“文化助残”的新理念;注重“倡导者”的定位,号召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关爱智障人士,扶助智障人士,一起共建和谐型社会。
回首过去,南京大学“爱心家园”基地计划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爱心家园”里的智障人学员们正一点点进步,一步步成长,这是“爱心家园”所有组织者与志愿者得到的最好的回报。同时,“爱心家园”也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南京大学团委因此被评为江苏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全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关爱智障人的活动中来,智障人的明天必定更美好。让我们共同携手,谱写一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平凡而伟大的精神文明之歌。
3、大学生居委会主任助理
1996年,南京大学团委、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实施了“
大学生居委会主任助理”项目,每年选派30位优秀大学生为居委会主任们配备大学生助理,协助他们开展居委会工作;另选派3名大学生担任街道服务站站长助理,协助学校团委和街道团工委管理、监督、检查主任助理们的工作,针对社区问题做一些社会调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们先后选派了200多位同学深入到周边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他们个个品学兼优,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他们能够总结经验,根据各居民区不同特点,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同时就某些疑难问题积极向居委会主任献计献策。他们不以事小而不为,对于整理户籍、“你仍我捡”的清除杂物、出宣传板报、整理文件、五好家庭评比、选民登记等活动认真细致的去做。他们还利用所学知识为街道公务员培训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帮助服务站和街道编写管理程序。
助理们在做好助手的同时,还发动本班同学一起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将服务送到街道的每个角落。他们全心全意爱护老弱病残,为老人们打扫卫生、换煤气、买米、拿药,陪老人看病检查身体。他们与下岗职工家庭联系,同时发动我校同学一起行动起来,开展“一助一”活动,利用课余时间为下岗职工子女进行义务家教。家长动情地说:“你们南大学生风格真高,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还不要任何报酬,真实活雷锋。”
助理们还利用专业特长,服务社会。计算机系同学为街道办事处下岗职工进行义务电脑培训;法学院同学为下岗职工进行有关《劳动法》的义务咨询及向居民们提供一些劳动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的法律援助;商院同学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信息的义务咨询;商学院同学联系我校医学院同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同学、东南大学电子系同学在鼓楼广场开展“展现青年风采、真情汇报社会”大型咨询活动,我校同学常年开展“无线电义务维修”、“电脑知识咨询”等活动。居民们被大学生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从家里拿来饮料给同学们喝,并称赞他们说"你们真不愧是新时代的大学生。
4、大学生法律援助
为“服务人民,回馈社会”,我校团委本着“无偿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依托南京大学法学院雄厚的师资优势和丰富的法律人才资源,通过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具体操作,于1998年在全国高校中较早成立了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作为国内最早的高校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规模最大的常设性法律援助社会公益机构之一,中心本着“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用我们的满腔热情,帮助社会弱势人群”的宗旨,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接受电话咨询,回复来信咨询,接待来访的咨询者,为来访者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心至今共接受各种咨询逾万次,接待范围已达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山东、河南、黑龙江、广东、云南等十余个省市。中心在社会各界都受到广泛好评,省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大。此外,中心还定期外出组织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六年来,中心已经成功举办了近三十次大型义务咨询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心几年来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且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中心的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中央电视台(十二演播室、法制栏目)分别为中心制作了长达一小时的专题节目。江苏卫视、江苏教育台、江苏有线台、南京电视台、南京有线台、十八频道等各级电视台都曾多次作出了相关报道。此外,《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学时报》、《中国法制报》、《扬子晚报》、《江苏法制报》等20多家省级以上报纸,均对中心的开办运行情况作了采访报道。基于援助中心的突出表现,202_年10月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团体;202_年5月被评为南京大学优秀志愿服务团队;202_年被评为江苏省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5、“爱心流动血库”活动
202_年5月,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南京大学校医院、南京市血液中心合作,开展南京大学“流动血库”活动,着手建立一个长久性的、相对完善稳定的应急献血系统。活动由南大青协发起,征集志愿者,按照南京市血液中心的相关规定收集志愿者信息(如健康状况、血型、血液情况等),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保存资料,数据库由南京市血液中心负责,定期更新、专人负责。一旦需要,血液中心将通过南大青协启动应急机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志愿者,到指定地点参加义务献血。
5月9日,青协流动血库正式开始招募志愿者。从11点半到12点半,仅仅一个小时之间,六食堂门前已经是人头攒动,同学们踊跃报名,并在十米横幅上签名。截止5月12日晚,流动血库共报名志愿者260人,参加体检175人,经检查符合献血要求、可编入数据库共171人。
据南京市血液中心领导介绍,目前南京市建有类似的流动血库的学校包括河海大学、南医大等几所学校,而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发起建立的南京大学“流动血库”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集体报名,也将成为南京市最大的,也是全国最大的高校流动血库!血液中心承诺:以后一旦南京大学的学生需要用血,无需再次重复繁琐的手续,只需简单的申请,可直接进行点对点献血或“以血换血”。因此,其实志愿者在献出自己的爱心的同时,也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南大同学建立起了强大的血液保障机制。
202_年5月19日,南京大学“爱心流动血库”暨南京大学志愿精神传播月启动仪式在南京大学浦口校区隆重举行。启动仪式上,南京大学副校长张大良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我校志愿者活动以及此次活动的意义,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向南京大学授旗并举行“爱心流动血库”揭牌仪式;南京大学团委向集体报名的院系、社团颁发了“爱心流动血库志愿者先进团队”荣誉证书。启动仪式结束后,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的医生为现场报名的志愿者进行了体检。
从今年开始,每年5月初,作为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念“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的活动之一,统一招募新的志愿者入库。
6、十运会志愿服务工作
202_年十月,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江苏隆重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美环境、优良设施、优质服务、优异成绩”的总体目标和“举全省之力,把它办成历史上最好的一届运动会”的总体要求,在我校十运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团委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统一上岗的思路和程序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其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派出了454名志愿者的强大阵容,服务于开、闭幕式、跳水、花样游泳、体操、广电部评论员助理等岗位,共计服务4500人次,30000小时。创下了全省高校为十运会提供志愿服务的众多之“最”,即服务人数最多、服务人次最多、服务岗位最多、服务小时量最多、任务最重最繁杂、服务时间跨度最长。十运会组委会志愿者部和用人单位都对我校志愿者作了很高评价,游泳馆一再表示我们的志愿者素质高、服务好,要求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体操竞委会还专门发来感谢信,赞扬南京大学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以敬业的态度,灵活的工作方法,勤勉的工作精神赢得了国家体育总局官员以及运动员、媒体记者的一致好评。”
我校对十运会志愿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把我校学生志愿服务十运会当成展示我校学子风采、体现我校学生无私奉献精神的良好表现形式,由此,学校党政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我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南京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十运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志愿者课程调整、后勤保障等事项。
6月初,经过校团委的充分宣传和发动,我校学生踊跃报名,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收到报名表3000多份,最后在相关院系及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选拔中,遴选了400多位优秀本科生、研究生组成我校十运会志愿者队伍。9月13日,我校对所有服务十运会的志愿者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就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礼仪、志愿服务安全以及服务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等作了介绍,随后十运会组委会各用人单位就各自的要求开展了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除了用人单位对我校志愿者的工作充分肯定外,各大媒体对我校志愿者的服务也大为赞赏,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对我校志愿者服务作了相关报道,认为志愿者“高度的热情和蓬勃的朝气,仿佛让人看到了这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孕育的强大爆发力即将喷薄而出”。
7、地铁志愿者
由于南京地铁站全线运营不久,很多市民和外地游客对地铁站点的情况不甚了解,不熟悉地铁站设备的操作,加上十运会期间每天大量的人流,地铁站的工作人员急需人手帮忙。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南京地铁协商,组织志愿者在“十一”和“十运会”期间到南京地铁一号线的奥体中心地铁站做志愿服务。志愿在出入口的四个闸机,自动售票机和乘车候车点疏导人流,维持秩序,教乘客正确使用机器,指导路线。志愿者们面对不时出现的机器故障和乘客的询问,始终耐心细致,主动热情。真正体现了“人人都是东道主,个个代表新南京”的精神风貌。得到了地铁站管理人员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赞扬。
8、走进社区
走进家,会瞬间被恬静温馨的气息包围
走进家,忙碌的心会变得踏实安稳
“走进社区,走进家”活动本着“深入一个社区,互动一个城市”的理念,利用大学生志愿者的自身优势,为社区的居民进行志愿服务。目前,南大青协的主要服务地是湖南路街道的云南路社区,服务内容主要为:中老年健康咨询,青少年心理疏导,计算机知识普及。每周一次的社区系列活动以“好玩又实用”的纯朴风格得到了社区群众的欢迎。我们用知识丰富社区群众的生活,社区积极而热情的回应也为我们提供了展示南大学子风采的舞台。青协成为联系象牙塔和社区之间的纽带。让每个志愿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让每次活动之后都深深地感到一种成就感和温馨感。
9、拥抱夕阳
“夕阳别样红”老年公寓送温暖活动是青协浦口分部的传统活动之一,有着多年的活动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青协利用双休日去老年公寓慰问老人,陪老人聊天解闷,为他们带去精彩的文艺节目,为他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同时搭建了各代人交流的平台,使老年人能够充分感受和谐社会的温暖和快乐。
10、大手拉小手
“大手拉小手”义务辅导员活动是青协历史最悠久的活动,自1996年开创以来,已经经历了9个念头。在汉口路小学,沿江镇中心小学,永丰乡中心小学,火炬路小学,双陇希望小学里,都有我们志愿者爱心育人的身影。志愿者们定期给小学生上课,内容分外语口语,科普知识,艺术绘画,文史知识,学习方法,体育,计算机六个方面,力求上课形式多样,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传播知识和浅显得人生哲理。同时,我们还不定期的组织孩子们参观南京大学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科研机构,校史博物馆等地,让他们感受高效的科学氛围,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
团市委
第三篇:国际交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国际交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国际交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立即把会员考勤表交在“会长处”;
(四)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五)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会长及相关人员反应;
(六)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七)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经准假后方离开;
(八)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九)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在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会员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十一)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会长点名批评,达二次以上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度达四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十二)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
(十三)凡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十四)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条,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五)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六)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十七)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一)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活动方案及时手写、打印,经协会会长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五)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六)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员管理中心归档;
四、开会(例会)要求
(一)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忙乱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会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干事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五)凡是协和委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应迅速到各自指定的位置依次入痤,经便打考勤。
(六)每位干事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五、会议制度
(一)协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由会长临时召开会议;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带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学校全体青年志愿者;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七、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学期期末无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4、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八、干部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受团委的监督与指导;
(二)协会采用干部问责制、遇有事故直接找责任人负责,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协会干部因职行为或志愿服务时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起改正。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四)青协干部不得违反青协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九、会员管理中心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会员证;
(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协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会员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会员评优;
(五)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青年志愿者协会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通过管理部门讨论后,由办公室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国际交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 本制度为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而制定。
第二章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 当一项活动被确定时,由会长提出组成项目组。项目结束时,项目组自动解散。
第五条 项目组成员根据个人要求由会长任命产生。
第六条 每个项目组由各部门抽人组成。
第七条 项目组要在不影响各部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运作。
第八条 无论项目组如何划分,协会各成员有相互协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项目管理制度条款
第九条 由会长、副会长跟踪监督整个项目进展全过程。
第十条 项目开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计划。计划包括活动背景分析,活动的目标,活动的具体细则(活动日程安排、人员安排、各种资源的配置、经费预算等)。第十一条 项目进行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修改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并负责处理所遇到的各类问题。第十二条 项目结束,由项目负责人向办公室递交总结和与活动相关的所有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组对整个项目负责,对项目监督人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由办公室所有。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档案资料(包括书面稿和电子稿)是对青协以往工作的重要总结;同时也是管理青协,改进青协各项工作所需的重要文件。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青协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青协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二条、青协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活动记录、志愿者登记、外来文件通知等。
1.会议记录(包括到会人数、缺席人数、会议内容及事项等)
各种会议(“青协”全体成员大会、各部门会议等)结束后,由办公室指派的会议记录人应及
时将完整详细的会议记录上交办公室,以便于办公室及时展开整理、存档工作,同时做好总
结工作。
2.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包括上学期及本学期的活动、工作计划和总结)
在每学期末,青协各部门及各班青协负责人应及时将上学期及本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交给
办公室,办公室需及时整理存档,便于下学期工作的展开。
3.活动记录(包括活动策划书、活动效果、活动总结等等)
青协各部门组织活动后,应及时将和活动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照片、新闻稿等)交由办公室
整理存档。
4.志愿者登记
(1)志愿者登记注册后,办公室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有利于活动时期查找。
(2)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包括志愿者的特长、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与质量等,便于协会统一调配及管理。
(3)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5.外来文件通知
每次我校有关部门、我校各学生组织(包括校青协及其他院青协)、我院学生会等发来的各种活动通知、活动计划书等,由办公室的一名同事领取后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应每次做好整理、记录。
第三条、青协成员如需查阅档案,应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借阅。所借档
案资料应及时归还并不得有缺损。青协以外的单位如需借阅档案,必须获得青协指导老师的允许。办公室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第四条、青协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由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第五条、各类档案是管理青协,改进青协各项工作所需的重要文件,是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青协成员进行考核评优的重要凭证。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协助办公
室做好各种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第四篇:河北北方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河北北方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_年3月
《万康园敬老院爱心之旅》
一 :活动主题
关爱老人,送去温暖
二 :活动背景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人都会老,步入老年之后,年迈体弱,孤独多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他们,应该得到我们及社会的关爱和帮助,身为青年的我们,关爱老年朋友,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 :活动目的慰问敬老院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份关爱和温暖,让他们老有所乐,感受社会对老人的关怀。体现我院学生满怀孝心,爱心的优良品质,明基尊老爱幼的义务和责任。并且使同学们在活动中锻炼自己,加强人际交往能力,在活动中接受感恩教育,做一名孝敬父母的好公民。
四 :活动参与人员
河北北方学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及万康园敬老院
五 :活动时间
202_年3月
六 :活动地点
张家口市万康园敬老院
七 :活动前期
1与敬老院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与其洽谈具体的时间和相关事宜。
2统计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并交代注意事项。
3确定好要表演的节目,并排练好所要表演的节目。4可以准备点我们自己制作的小礼物。
5提前接好要用的帽子,旗子,相机等。
八 :活动内容
1陪老人们聊天,因为老人们都喜爱回忆过去,我们陪他们聊天的时候要多倾听,多问一些问题,让他们回忆以前的快乐的事,我们在聊天的时候要注意总结。
2在聊天的过程中,帮老人们做一些小事,在点点滴滴的细节上关怀老人,给老人带去温暖。
3帮助敬老院的工作人员打扫敬老院的卫生。
4用节目给老人带去欢乐。
5耐心的聆听老人们的生活,可以了解到他们是否有未完成的心愿,进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完成,让老人们感受到我们是真心的想要关怀他们。
九 :活动准备
1制作小礼物及包装纸的费用
2车费
十 :活动后期
1每人写一份这次活动的心得体会,以及优点和不足之处。2将活动照片和优秀文章上传,让更多的人看到。十一 :注意事项集合必须准时,往返过程中一定的注意安全,不得出现打闹的现象。着装整洁进入敬老院,见到老人一定要微笑打招呼,这是对老人的尊重。老人大多身体不好,不可大声喧闹。
第五篇: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ianNan Unversity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青协)是由志愿从事学校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湘南学院在校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湘南学院院团委指导、团体联合会监督下的由湘南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的前提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宣传理念,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活动宗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以和谐为导向,倡导服务精神,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尊重差异性和特殊性,充分激发志愿者的服务激情,发挥服务主体的能力特长,提供高效、优质的志愿服务。
第四条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是指在就读于湘南学院期间,以自愿为原则,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在服务团志愿者运行项目体系内,服务学院、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者。
第五条
本协会是湘南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湘南学院,接受湘南学院团委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开展有持久效益的环保活动;
(二)走访社会扶贫救济的机构,如孤儿院,敬老院等,弘扬学子爱心及社会公德责任心;
(三)青少年思想教育,义务咨询;
(四)与郴州市的志愿者协会密切合作,为郴州市城乡发展、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校、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开展与学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七)其他公益志愿服务。
第三章
会员
本协会分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两种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二)具有湘南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拥护志愿服务精神,不利用志愿活动从事任何盈利性行为;
(四)遵守本协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成员条件
(一)学院团体、周边企业等单位10人以上的志愿者组织;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个人会员入会登记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网络、书面两种方式向协会秘书部递交个人资料;
(二)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资料始起7日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然后到协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相关人会手续。否则,此次报名视为无效
第九条
团体会员入会登记程序:
(一)由团体代表到协会办公室统一办理,非团体不予办理团体会员;
(二)填写《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第十条
会员管理 个人会员管理:
(一)个人会员完成入会手续,参加入会辅导后,成为驻会会员,待会员积分达30分以上者,由协会政工组对其编号,发放会员证及会员标识,成为注册会员。
(二)会员因个人原因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义务服务,或全年累计未达到40分者,将取消注册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及会员标识(特殊情况由理事会研究决定)。本人如需再参加服务的,需重新申请,并累计积分达30分,重新发放会员证及会员标识。
*个人会员分签约志愿者与履约志愿者两种
(三)签约志愿者:服务时间没有限定,制度约束较轻,协会某些活动受限
(四)履约志愿者:制度约束性强,必须积极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必须参加协会的大型活动、协会安排的志愿者培训、能力提升活动、协会重要的会议以及上级评选,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当年的服务积分要在50分以上(积分标准原则上是1小时1分,且其中志愿服务分,也就是向其它人提供服务不得低于30个小时)
(五)会徽只向履约志愿者发放(由政工组结合评分、表现等报请理事会同意方可发放)
(六)协会的工作牌分两种:绿色与黄色,前者向签约志愿者发放,后者向履约志愿者发放。
团体会员管理:
(一)团体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团体会员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理事会递交活动方案。如果理事会认为该活动有违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取消其活动;
(三)团体会员不得以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活动,义卖、募捐等捐款活动必须报请理事会批准。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如有严重损害协会名誉的,协会将依法起诉;
(四)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协会秘书处批准备案;
第十一条
会员档案管理
(一)个人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成为驻会会员,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辅导记录、参加服务记录等。
(三)会员服务记录。全体会员参加服务由活动负责人进行记录,活动结束后6天内,负责人将“活动记录表”上交政工组,政工组于每学期期末统计好该学期的服务时间,并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优先享有本协会志愿服务信息。
(七)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志愿服务项目的选择:
*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政工组安排小组参加服务。
*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团体会员可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协会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及纪律要求: 个人会员: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二)成员须谨言慎行,自觉维护集体荣誉,自觉维护团结,不得发表反对政府及对组织团结不利的言论;
(三)未经理事会许可,管理人员及会员不得向外汇漏任何会员资料;
(四)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组织名义组织或
者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
(五)会员接到工作安排,必须及时反馈意见(短信回复、电话反馈两种形式);
工作安排同意接收后,无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特殊情况不能落实者,须及时报告;
(六)会员在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七)严禁会员利用入会机会在会员中进行商业活动;
(八)组织内必须保持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民主风气,保证语言文明,不得相互攻击;
(九)对以上纪律有违反者,理事会将采取教育、警示、开除等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团体会员:
(一)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协会政工组上报。
(二)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志愿者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协会秘书处。
(三)团体会员应及时向理事会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各团体会员应向协会秘书处上报本工作总结。
(四)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三章
机构设置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协会设立志愿者大会(理事会)—>功能组—>志愿服务项目三级管理机构。分工如下:
(一)理事会:行政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功能组、项目组的协调工作,领导临时项目,活动审核评估。
(二)功能组:
1.外宣部:宣传工作,外部联谊联络,筹资
1.1:设外联部和宣传部。
2.政工组(办公室):志愿者招募、管理、考核与培训,志愿者积分管理,3.秘书处:完善志愿者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协会内部交流活动,推进团队文化建设;审核相关活动。
4.项目策划管理组:社会调研、项目策划、项目推广及项目管理,监督、管理、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开展活动。
5.督导检查组:负责配合秘书处、理事会,加强协会管理,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度,提高协会的日常工作效率和整体志愿服务水平,其他工作范围见协会管理制度。
(三)志愿服务项目分组 ①学校工作部:
1.校图书馆服务基地:根据学院图书馆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为学校图书馆整理工作提供服务。
2.其他学校服务:响应学院号召,积极为学校建设及发展提供志愿服务。②社区工作部:
1.本着奉献爱心的宗旨,深入社区,深入社会,为郴州有需求的社区提供服务。③公益事业部:
1帮老助残组(敬老院、光荣院服务基地):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2.青少年教育组(朝阳培智学校、南街福利院服务基地):针对特殊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3.文明督导组:
1.组织开展环保宣传、环保教育及环保实践活动。
2.组织开展维护公交秩序,交通规则宣传与劝导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人员(会长、副会长、各管理组负责人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拥戴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协会工作;
(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诚实勤恳的工作作风;
(四)较专业的志愿者服务知识。
(五)其他详见协会分类管理人员要求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人员任期一年。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五)协调各执行机构开展工作;
(六)主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在遵守院团委的规定以及中国青年志愿者的规定下不下向人员收取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湘南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团委、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湘南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_年10月1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