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材料入库检验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程序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4-98010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9 12:21: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材料入库检验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程序

材料入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指挥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内部流程运行速度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随时掌握材料出入库情况实现实时的材料管理监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材料到货、验收、入库管理流程:

1、材料到货后,材料采购人员和库管员依据到货清单共同清点材料种类,拆包,分包点验,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核对实际到货数量并检查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2、材料验收后材料采购人员立即填写《材料入库登记台账》,要求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写内容为到货日期、供应商全程、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如有外观破损或数量不符等情况要单独注明。需检验的材料存放于仓库待检区等待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检验。

3、不需要检验的材料,由采购员和库管人员共同清点数量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应注明: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发票号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入库单编号必须按顺序填制,入库单经材料主管、库管签字后确认生效,入库单不得涂改;入库单内容必须同实物验收情况和计划采购单据信息一致。

4、入库单一式三联,即库管员一联、财务部一联,供货单位一联。

5、运营部对需检验的材料进行检验,并出具产品检验单,对不合格的材料,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反馈给材料供应部,予以退场或更换。

6、库管人员根据材料不同性质调剂货物存放场地做好接货准备。货物入库后合理存放,精心管理,妥善保管,达到库容整齐,账、物、卡一致;库房物品要标识清楚,严禁无标识物品入库。物品出库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库房物品要来历分明,严禁来历不明的物品入库。

7、材料入库核算:

(1)、货物和正式发票一起到的,采购人员应持材料入库单第二联(即财务联)和增值税发票及抵扣联,经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对入库金额及发票进行复核后及时做增加账务处理。

(2)、货到而正式发票未到的,库管员开具暂估材料入库单,暂估材料入库单单价按照采购合同单价,没有采购合同的,参照上期入库单单价计算,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材料主管会计根据暂估入库单作暂估入账处理,待正式发票到时,库管员将第三联(财务签证留存联)附在发票后面,一同上报财务部,材料主管会计根据正式发票做相应会计处理。(3)退货及换货处理:材料到货已办理入库手续,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等原因需要退换的材料,由运营部开具退库单,写清退库数量及退库原因,材料退还库房。库管员将需退换的货物清点整理,并开具红色入库单冲回前期正式入库单据,采购员与厂家联系更换货物,待换回货物办理正常入库手续。

(4)材料主管会计对材料库存状况实时进行监控,为财务成本核算提供准确信息。

(二)、材料出库管理流程:

1、各材料使用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填制领料单,领料单应注明领料部门、日期、材料编号、品种规格、单位、数量并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及领料人签字后到库管员处领取材料。

2、库管员审核领料单,符合手续后在发料人处签字出货。

3、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部门留存一联,库管员一联,材料部门一联留底。领料单周期为上月1日到上月31日。

4、以上单据在当月发现差错时,所有联次收回,标注作废字样留存,如果已报账发现差错确需更改的,库管员填写红色单据冲销(必须标注原凭证时间、单号等信息),并同时填写正确单据报账。

(三)、材料的盘点流程管理

1、材料供应部应对库存材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以保证每类存货的收发、结存、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对存货的收发、结存,坚持会计稽核制度。

3、每月存货的盘点,以次月5日前进行为原则。库管员每月编制工程材料盘点单,材料会计根据盘点单和库管员一起盘点,盘点结果要在10日前通过盘点表反应出来,对盘点存在的差异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领导。

4、盘点组织工作:由材料供应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按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拟订盘点计划表,报主管领导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参加盘点工作。

5、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6、各项存货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7、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8、年中、年终全面盘点: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9、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10、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以上制度自202_年3月实行,请各车间和部门统一遵照执行。

二0一八年三月

第二篇:半成品、成品入库、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半成品、成品入库、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半成品、成品入库、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一.总则:

对半品、成品的质量进行控制,保证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及出厂。

二.半成品检验:

1.生产车间应对装配过程、密封条焊接过程、撞角过程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对过程参数及半

成品和成品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并做好质量记录。

2.当装配结束后应对铝合金门窗进行检验。

3.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成品检验:

1.成品检验应按GB/T8479 — 202_《铝合金门窗》及本公司成品检验规程在规定的条件下进

行检验。

2.质检员应校对生产过程中各项检验是否齐全,对缺少检验项目的产品,质检员不得进行出

厂检验,并退回缺少检验项目的工序重新检验。

3.出厂检验后,根据成品检验规程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在检验单上注明,并签质检员姓名,生产日期和编号,方可进行包装,在产品包装塑料薄膜上贴合格证、加盖出厂日期,标识产品颜色等方可入库。

4.在产品检验过程中,不准对产品进行调整或修理。

5.仓库管理员凭质检员的入库通知单入库。

第三篇:货物入库检验

货物入库检验

摘要:货物到库后,仓库收货人员首先要检查货物入库凭证,然后根据入库凭证开列的收货单位和货物名称与送交的货物内容和标记进行核对。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实物检验,对货物数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包装检验,运用感官检验和理化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对不同的货物实行全检或抽检,根据检验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处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发现有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存货、供货单位及承运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联系解决。

关键字: 数量检验质量检验包装检验入库货物检验的程度处理检验中的问题

凡商品进入仓库储存,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只有验收后的商品,方可入库保管。货物入库验收是仓库把好“ 三关”(入库、保管、出库)的第一道,抓好货物入库质量关,能防止劣质商品流入流通领域,划清仓库与生产部门、运输部门以及供销部门的责任界线,也为货物在库场中的保管提供第一手资料。

一、货物检验的方面

检验货物时仓储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检验数量、检验外观质量和检验包装三方面的内容,即复核货物数量是否与入库凭证相符,货物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货物包装能否保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1)数量检验

数量检验是保证物资数量准确不可缺少的措施。要求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完毕。一般在质量验收之前,由仓库保管职能机构组织进行。按商品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三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

检尺求积法:检尺求积是对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例如木材、竹材、沙石等,先检尺,后求体积所做的数量验收。凡是经过数量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磅码单。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商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商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1)计件法

计件是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在做数量验收时的清点件数。计件商品应全部清查件数(带有附件和成套的机电设备须清查主件、部件、零件和工具等)。固定包装的小件商品,如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对保管不利,国内货物可采用抽验法,按一定比例开箱点件验收,可抽验内包装 5%~15%。其他只检查外包装,不拆包检查;贵重商品应酌情提高检验比例或全部检验。进口商品则按合同或惯例办理。

2)检斤法

检斤是对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做数量验收时的称重。商品的重量一般有毛重、皮重、净重之分。毛重是指商品重量包括包装重量在内的实重;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减去皮重。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重量多是指商品的净重。

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多半是检斤验收。按理论换算重量供应的商品,先要通过检尺,例如金属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后,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对于进口商品,原则上应全部检斤,但如果订货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重量交货,则按合同规定办理。所有检斤的商品,都应填写磅码单。

3)检尺求积法

检尺求积是对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例如木材、竹材、沙石等,先检尺,后求体积所做的数量验收。

凡是经过数量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磅码单。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商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商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入库货物数量检验的范围是:①对于各种不带包装的货物的检验率为100%,不清点件数,有包装的毛检斤率100%,回皮率为5%-10%,清点件数为100%;②各种定尺钢材的检验率为10%-20%,而非定尺寸钢材检验率为100%;③贵重金属材料100%过净重;④对于有标量或者标准定量的化工产品要按标量计算,核定总重量;⑤同一包装、大批量、规格整齐的货物,包装严密,符合国家标准且有合格的货物,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检验量,抽查率10%-20%。(2)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机械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检验四种形式。仓库一般只作外观检验和尺寸精度检验,后两种检验如果有必要,则由仓库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取样,委托专门检验机构检验。

以外观质量检验为例说明。

外观检验是指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查商品外观质量的检查过程。主要检查货物的自然属性是否因物理及化学反应而造成负面的改变。是否受潮、沾污、腐蚀、霉烂等;检查商品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商品有无损伤,例如撞击,变形,破碎等。对外观检验有严重缺陷的商品,要单独存放,防止混杂,等待处理。凡经过外观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检验记录单”。

外观检验的基本要求是:凡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验商品后,就可决定商品质量的,由仓储业务部门自行组织检验,检验后做好商品的检验记录;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则由专门的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技术测定。验收完毕后,应尽快签

返验收入库凭证,不能无故积压单据。(3)包装检验

物资包装的好坏、干潮直接关系着物资的安全储存和运输。所以对物资的包装要进行严格验收,凡是产品合同对包装有具体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验收,如箱板的厚度,打包铁腰的臣数,纸箱、麻包的质量等。对于包装的干潮程度,一般是用眼看、手摸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包装检验时,外包装异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A、人为的撬起、挖洞、开缝,通常是被盗的痕迹;

B、污染、黏湿,是雨淋、渗透或商品本身出现潮解、渗透的表现; C、污染由于装配不当,引起商品间互相玷污、染毒或商品本身腐败所致; D、由于包装、结构性能不良或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乱摔乱扔、摇晃碰撞而造成的包装破损。

二、货物检验的方法和标准

感官检验:视、听、嗅、味、触

理化试验:测试仪器或运行检验(如电器、车辆等)

三、入库货物检验的程度

全检: 价值量大、量小、精密、进口货物

抽检: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可以节约人力,提高商品入库速度;有些商品包装技术性强,开拆验收之后不易或不可能复原,这样可能影响销售,只能采用抽样验收;连续按批量生产的批量产品,质量标准比较统一,抽检一定数量就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于拆包检验会引起质量变化或具有破坏性的检验,采取抽检方式,可以使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验收比例的确定

确定验收比例要考虑:商品的性质特点;商品的价值;商品的生产技术条件;供货单位的信誉;包装情况;运输条件;气候条件。

五、检验时间

数量、外表状况是在入库时检验;货物的内容是按合同约定,惯例入库10天

六、填写验收报告

七、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

数量不符,由收货人在凭证上详细做好记录,按实际数量签收,并及时通知送货人和发货方。

质量问题,应会同承运方清查点验,明确责任,并由承运方编制商务记录或出具证明书,作为索赔依据。

包装问题,包装有水渍、沾污、损坏等情况时,应进一步检查内部细数和质

量,并做好记录,单独堆放,以便处理。

检验的目的在于确保产品品质,但在实际工作中,检验误差总是在所难免,检验工作中必然存在误判,如把部分不合标准的不合格品类误判为合格品而验收,或把符合标准的合格品错判为不合格品而拒收。为了提高检验工作品质,防止漏检、错检发生,有必要认识检验误差并采取防止措施。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将损失降到最小。

参考文献:

周在青李雪松 张理 茅宁物流业务管理现代物流作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概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_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_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2_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

商务管理系

仓储与配送管理结课论文

题 目:货物入库检验专 业:0 9 物流管理班 级:0 9 0 1班姓 名:冯曼学 号:9124090129

第四篇: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模版]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一)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1、报关时提交报关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2、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

口岸报检——收费——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处理——发放《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报关——检验检疫——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证明用)/或《检验检疫证书》(索赔用)和《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后二者不合格时用)。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1、报关时提交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2、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a、口岸即产地:施检合格直接发放《出境货物通关单》

b、口岸非产地:

——产地报检施检,合格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并发送电子数据给口岸商检;口岸验证,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产地报检施检,合格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直通放行)

c、合格产品签发的是《出境货物通关单》,但不合格品签发《不合格品通知单》

(三)通关单联网核查:商检局在签发《通关单》的同时,向海关发送《通关单》电子数据,供其凭依办理验放法检货物,海关其后反馈商检局《通关单》使用情况。(该制度于202_年1月1日实施)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202_年7月18日开始实施。

进口直通放行指口岸不施检,由目的地商检局施检的放行方式。

出口直通放行指产地局检验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在口岸海关报关的放行方式。

(五)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1、进境集装箱、交通工具必须口岸报检、施检;进口装载法检货物,一并施检:一次报检、一次签证放行。

2、出境拼箱货,口岸施检;出境整箱货,起运地装货前报检施检,口岸商检局凭起运地“换证凭条/单”换证(通关单)放行。

(六)交通工具、人员检验检疫程序

1、运输工具和人员在离境口岸、进境口岸接受检疫;检疫前任何人不得上下交通工具和装卸货物。

(七)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1、入境快件达到海关监管区后,及时申报;出境在运输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离境口岸报检。

2、入境检验不合格,销毁或退运;出境商检不合格,则不准出境。

(八)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1、入境检验不合格,销毁或退运;出境商检不合格,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不准出境。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1、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报检/申报(审核)——计收费——抽样/采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签证放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2、检验检疫的方式:全数检验,抽检,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登记备案,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免于检验

3、出境检疫检疫合格,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商检单据;不合格,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入境检疫检疫合格,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入境货物通关单》;不合格,签发《入境物处理通知书》《检验检疫证书》。

1“六个一”: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

2三电工程: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

第五篇:大堆料进场检验、入库及仓储管理制度

大堆料物资进场检验及仓储管理制度

1、钢材进场检验及仓储管理制度

1.1、钢材进场工地后验收人员按规定对钢材的外观、尺寸和包装进行验收。要求表面不得有明显锈蚀、裂纹和弯曲,包装应完好并附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检查钢材上标记的各种标志是否与材质书一致、炉批号及代表数量是否与材质书上的合理对应,螺纹钢用工具检量直径、长度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盘条过磅验收重量。

1.2外观检验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装吊卸车,并有专人指挥。按规定分批次、分规格型号分类堆码在指定场地,堆码要整齐,不同规格的钢材堆放距离应保持50CM以上。

1.3螺纹钢卸车堆码后,清查件数和支数,根据清点数量计算理论重量是否与送货单重量相符,如果不符,按计算的理论重量签收。

1.4明显标示未检标识牌,然后填报《原材料进场通知单》,报试验室进行取样检验,经试验室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回复单〉,根据回复单修改标识牌的检验结果为合格,才能发放使用。如果检验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该批钢材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单独或隔离存放,并做好不合格品的标识,严禁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后,及时通知供应商清退出场。

1.5钢材堆放场地应合理规划,整洁卫生,标识明显。设立固定堆垛,堆垛高度在30CM以上,不得将钢材直接放在地面上。露天场地堆放必须用篷布覆盖,防止雨淋生锈变质。发放使用原则上遵守先进先出的制度。

2.、水泥进场检验及仓储管理制度

2.1对进入工地仓库的水泥,首先核实品种、标号、生产厂家、数量是否相符,随车必须附有水泥质量出厂检验报告。

2.2袋装水泥随机抽取几袋过秤核实每袋重量误差是否符合标准,袋装水泥必须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有无受潮、结块硬化现象。散装水泥每车过磅检重,先磅重车,卸完水泥后磅空车计算实际收贷重量。并做好验收记录。

2.3水泥不准露天存放,进入仓库的水泥,必须做到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及进库日期分别堆垛,严禁混堆。并在垛旁设置标识牌,注明生产厂家、批号、标号、数量、进库日期、检验状态、检验结果。

2.4及时登记进料台帐,并按规定填报《原材料进场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试验室检验结果合格,出具《检验合格回复单》后方可发放使用。未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要标识,并按相关的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5水泥堆码高度以十袋为宜,要堆码整齐、平稳,做到纵、横、高成三条直线,便于清点,堆垛离墙壁不得少于300mm,库房地面必须垫上木板和油毡等防潮材料,垫垛高度不得低于300mm。做到库内地面防潮无散灰,无受潮变质水泥,散装水泥做到水泥罐周围无散灰,干净整洁。

2.6水泥的发放,应按用途分型号和标号,严格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定额发料。

2.7建立水泥收、发、存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做到日清、月结月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2.8水泥从出厂到使用,超过三个月的要倒垛,并且必须重新抽样检验,根据试验结果重新确定使用标号。

3、砂石料进场检验及仓储管理制度

3.1应采用硬质洁净的中粗砂,按每400M3为一验收批次进行颗粒级配、有害物质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粗骨料应采用天然或卵石破碎而成,筛分而得粒径为5—10mm颗粒。碎石按每400M3为一验收批次取样,进行级配、压碎指标、有害物质、强度(选料源)坚固性、碱活性、空隙率试验。骨料应满足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要求。

3.3砂石料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与泥土、杂物、树枝树叶等有害物相混杂。

3.4砂石料在进场过程验收中,要车车过磅或用检尺量方量、每车验收,外观泥土、杂物、树枝树叶、风化现象严重、颗粒大而多的可拒绝接收。进场的粗骨料和细骨料应分仓分批堆放,并按状态标识。

3.5及时登记进料台帐,并按规定填报《原材料进场报检单》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试验室检验结果合格,出具《检验合格回复单》后方可发放使用。未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要隔离存放并明显标识,并按相关的物资管理办法和《不合格材料控制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6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防雨防晒、合理规划,整洁卫生,标识明显。防止二次污染及含水量影响配合比和工程质量。

4、外加剂检验、保管领料制度

4.1进场的外加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收料员凭清单和合格证上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数量后,书面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试验室做检验。

4.2检验合格后的外加剂,材料员登记进场记录,厂家、批量、数量,不合格的注明原因,分库放置,及时通知厂家处理。

4.3外加剂要放在库房平整的地方,如在露天存放,要用方木和油布垫底,并用防雨布将其盖上防雨和防止在太阳底下暴晒。使其性能发生变化。减水剂在储存罐中储存时,要盖好顶盖防止雨水或其它物质进入而影响其性能。

4.4外加剂的掺量要根据施工配合比、水泥的品种、骨料颗粒级配等情况来确定外加剂的掺用数量。

4.5外加剂在规定的保质期限内使用。

材料入库检验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程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