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驾驶员)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珲春市哈达门乡小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驾驶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学生的全法权益,为学生上下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学校校车司机是保证学校校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校车安全行驶负主要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自觉学习有关校车方面的安全常识。2.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
3.按规定保养校车。经常检查车况,及时报告并维修。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按指定线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中途载其他乘客,不得与学生、老师搭话聊天。
5.开车前必须核对学生人数,防止漏载;收车锁门前必须检查学生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学生遗漏在车内造成人身伤害。
6.要将车放在指定地点,没有学校一把手的同意不允许出私车。
三、附则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教育局、学校、驾驶员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执行期间,如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新继任人继续执行。
学校公章
校长:
驾驶员:
2012年10月8日
第二篇: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文)
芝芳学校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车管理,保证校车安全正点接送幼儿上下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同时增强驾驶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责任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驾驶员技术业务服务水平,提升整体综合素质,确保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为发展,服务于社会,让政府放心,领导满意、群众实惠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校车驾驶员队伍,现与各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影响全面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车辆。
3、驾驶员必须按行车路线安全行驶,保证安全正点的接送学生,配合好配送人员的工作。
4、驾驶员广为责任细则:
① 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节约油料材料。
② 每天认真作好记录,行驶时不准接听电话、吸烟、搭乘闲杂人员。
③ 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要热心、耐心、细心、说话要文明。
④ 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⑤ 如发生交通事故,需立即报警,报告学校领导,不得逃离现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⑥ 收车后要打扫车辆内外卫生,检查车辆有无异常情况,有故障及时修理,不能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⑦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学习管理制度、交通法规和驾驶员专业知识,同时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责任人签字: 日期:
南路上阵
第三篇: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章 丘 市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各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第二条、学校在每学期第一周内,要与校车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第三条、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定校车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街校车办。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第四条、学校要根据校车核载人数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校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线路,杜绝校车超载。
第五条、学校要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对学校老师、车主、驾驶员、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有文字记载。
第六条、校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要及时协调配合车主,并及时上报镇街校车办。
第七条、学校有监督校车驾驶人的责任。校车驾驶人需证、照齐全有效。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镇街校车办,严肃查处。
第八条、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上下学交接值班表,确保每一趟车、每一个学生的上下学都有值班教师记录、检查。上下学检查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校车监控、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照管人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交接记录。
第十条、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第十一条、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每学期对学生上下学途径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每月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摸清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镇街校车办依法查处取缔。
第十二条、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镇街校车办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第十三条、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校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校车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突遇恶劣天气、突发事故,学校应及时告知镇街校车办,并应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第十五条、学校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学校每周上报校车运行情况,每学期期末将校车安全运行总结情况上报镇街校车办。
第十七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办、校车办分别存档。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学 校(盖章)校 长(签名):
****年**月**日
第四篇: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东升实验学校 乙方:(校车驾驶员)
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稳定大局、稳定社会的高度上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十分必要。为此,学校特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1.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准驾规定的驾驶证;
2.驾驶员务必增强安全行车意识,按规定线路中速行驶,确保安全; 3.运行车辆必须挂有学生接送标志;
4.严格按照道路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行使;
5.道路运行过程中不得违法行驶,疲劳驾车,违法超车,争道抢行;
6.校车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上路,务必不得出现“带病出车”现象; 7.凡周期内记满12分的、发生重大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违法犯罪的驾驶员不得驾驶校车;
8.所有驾驶员不得带有思想情绪、负担参加运行; 9.所有车辆必须有学校教师随车监督方可运行; 10.本协议一学年一签,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领导签名: 旷甫银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第五篇: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师生交通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专用校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对所监管的专用校车驾驶员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评,配合市交警大队、教育局组织好校车驾驶员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专用校车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已经取消校车驾驶员资格的,不再准许其驾驶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2、加强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专用校车超员运营行为,禁止病车运行等违章行为,认真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保将学生安全送到目的地。坚决杜绝大雪、冰冻、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状况下用校车接送学生。
8、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违规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非客运车行为。
9、制定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缓报。
二、奖惩
1、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作为评选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实行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
4、对履行责任书不力,交通安全工作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取消交通安全学校评优资格。(3)对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法律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中心学校负责检查、考核。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和责任单位各一份。学校负责人:
校车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