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2009‟53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
奖励办法》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大公司,各直属单位,各镇:
为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推进园区教育现代化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形成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增强学校发展后劲,经研究,决定对《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办法》(苏园管【2003】54号)予以重新修订,现将《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1-
奖励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师奖励办法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09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2份
- -
2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2009年修订)
一、奖励范围:
园区直属公办职业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督导室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奖励办法:
(一)引进人员:
1.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引进园区的优秀骨干教师实行一次性奖励和按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相结合的奖励办法。
2.一次性奖励和月特殊岗位津贴均按教师引进园区时所获最高荣誉称号实施奖励。月特殊岗位津贴按教师自引进园区次月起实施发放。
3.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督导室的优秀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与特殊岗位津贴具体标准:
一等: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500元。
二等: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
-3-
三等: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600元。
4.园区直属公办职业院校一次性奖励与月特殊岗位津贴具体标准:
一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奖人、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获奖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500元。
二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培养对象、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称号者、江苏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
三等: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大市级“优秀双师型教师”、大市级“高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600元。
5.引进教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兑现一次性奖励和试用期特殊岗位津贴。试用期满后,特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二)在职人员:
对进入园区教育系统后获得以上称号的在职人员,享受与所获最高荣誉称号相应等级的月特殊岗位津贴。津贴从获得称号的次月起发放。
- -
4三、管理与考核
1.关于一次性奖励的发放。凡获得一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3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5万元共五年发放;获得二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2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4万元共五年发放;获得三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3万元、3万元、4万元共三年发放;
2.所有获得上述奖励的优秀教师,每年需按《苏州工业园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苏园教[2007]35号)文件规定接受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津贴发放。
四、审批程序:
由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经园区教育局、园区组织人事局按照奖励办法进行审核,报工委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发放。
五、其他:
1.各镇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可以根据各镇和学校实际,参照执行。
2.园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参照执行,园区管委会将按本办法一次性奖励的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贴。
3.本修订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4.本修订办法由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
第二篇: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2009〕7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局办、各大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月21日工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通知
打印:华沁校对: 滕文东共印30份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尽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认定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园区高企”)是指:在《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专有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在园区注册满一年的居民企业。园区高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授权许可方式,拥有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和提出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达到200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达到80人以上;
(三)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
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企业上的研究开发费用超过1200万元,或者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其中企业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有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第二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获得园区高企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对于已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能再申请园区高企。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三条 对通过园区高企认定、但暂未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科技项目扶持经费,金额相当于企业上所得税税率超过15%部分所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支持企业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条 对于企业申请园区高企提交材料中的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符合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
主管部门直接进行技术开发项目的备案确认,上述项目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支持园区高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自高企认定当年起,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每项5000元;获得授权的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获得授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
第六条 自2009年起,企业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标准,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成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本办法的实施,联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第八条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园区高企的认定工作,园区高企采用常年受理企业申请、分批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原则每年5月和11月开展两批园区高企认定。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对当年的情况进行审计);
4、上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提交当年报表);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授权许可协议或专有技术及技术诀窍的说明材料、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研发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合规性审查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三)认定、公示与颁发证书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园区高企,可在次年的4月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协调小组提出科技项目专项申请,由协调小组提出科技项目资助建议,并报请工委、管委会审批。
第十条 园区高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享受园区高企政策期间,应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在园区高企资格期满后,不能再申请园区高企认定。
第十一条 园区高企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中止其园区企资格;需要申请园区企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园区高企更名的,由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并经公示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参与园区高企认定工作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园区高企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1年。
第三篇: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
苏园审综字〔200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园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园区各镇、各大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园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就加强园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园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内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规范各镇、各国有企事业单
位的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
园区各镇应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组织,切实发挥审计办等内审机构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认真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审机构,落实内审专(兼)人员;资金运作量大且下属单位多的其他单位应完善内审组织,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经费,应列入单位预算,并由单位予以保证。
三、完善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
各单位应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对象、任务、职责、权限、审计工作程序以及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内部审计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审计成效。内审机构应逐步建立内审人员上岗和交流培训制度、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园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推进园区内审工作的发展。
四、明确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要求,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以“抓管理,促规范,出效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审
计,突出重点,逐步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对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五、保证内部审计的工作权限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研究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审机构和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限主要包括: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或列席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批准,及时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等;
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落实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七、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将内审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并列入考核范围,定期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
行分析研究,抓好内部审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审计工作意见 抄报: 园区管委会
抄送: 各局办
打印:华沁校对:吕嵘
共印30份
第四篇: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雅工园„2010‟3号 签发人:慕 涛
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报送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
要点的报告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09年,市工业园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加快”和“投资年”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历史新机遇,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要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挑战极限、勇创一流,使园区经济保持了逆势寻机、逆势发展、稳中有升、稳中求好的总体向上态势。
一、2009年主要工作成效
2009年,省、市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园区的领导,加大扶持力度,李春城、黄新初、黄小祥、晏永和等省领导亲临园区视察指导,孟加书记、守培市长多次到园区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回顾科学发展、奋进跨越的2009年,园区的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指标保持强劲增长
2009年,园区经济发展虽然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企业产品外销受阻,价格大幅下滑,但仍然保持强劲增长。园区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59亿元,同比增长81%,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9%;实现销售收入17.92亿元,同比增长9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8%;实现工业增加值5.02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5%;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4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上缴税金8546.4万元,同比增长11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7%。与2008年相比,每度电创造的税收提高了0.03元。园区企业解决就业3310人。
(二)招商引资迈上新的台阶
园区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园区工作的生命线,围绕主导 产业,瞄准重点企业,全力推介园区,引进项目落户。全年共组织开展外出招商活动30余次。招商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高位推动,亲自带队跑项目、会客商、抓服务,新引进了总投资约35亿元的上海张江科技产业园区项目、四川光宇LED半导体照明项目、中际磁业磁性材料项目入驻园区;促成了九晶电子单晶硅项目顺利复工和永旺硅业二期3000吨多晶硅项目、中雅科技二期480万㎡电极箔项目上马。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5亿元,同比增长92.3%,完成全年任务的105%,保证了园区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三)项目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按照市委、市政府“投资年”的战略部署,园区的土地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空前,促进了园区项目承载能力的明显提升。
1、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园区要保证2000亩左右土地动态储备”的要求,园区积极争取名山县支持,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组,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全年共征地1430亩,拆迁农户248户,其中已清场145户,拆迁房屋23076㎡。一期安置区路面工程、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路沿石和步行砖铺设,一个设施完善的安置小区已初见雏形。二期安置区农户建房正在紧张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安置区地基基础超深、安全隐患大、施工作业面受限、天气制约建房速度等困难,工作组建立联系制度,坚持“只要有农户建房,就有工作组现场服务”,工作组成员曾连续在工地上吃盒饭达47天,至今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没 有一次非正常上访。
2、土地整理和土地报批工作正常进行。完成挂钩项目807亩土地报批前期资料准备;城东乡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已完成,双河乡、新店乡项目正在施工,累计可获新增占补平衡指标1365亩。
3、灾后重建项目快速建设。园区8个项目共争取5000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其中,槐溪坝段防洪道路项目已开工;七只角干道和郝家嘴防洪道路两个项目,已进入财政评审阶段,春节前可开标;卫干桥干道、大弓坝防洪道路、卫干桥至郝家嘴防洪堤、卫干桥至陈家扁防洪堤、名山河永康防洪道路五个项目正在前期设计中。
4、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全面推进。2009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发展硬环境。雅名快速通道通车在即;220KV输变电工程即将建成投运;名左渠引水工程、园区制水厂、园区配气站即将投入使用。同时,全年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完成了纵干道挖山段及沿江路卫干桥至永康段道路、永康至220变电站沿江路道路施工及桥梁和涵洞、七只角及110变电站临时道路、“工业园”小广场绿化工程、横干道及503支道绿化工程、蒙阳安置区沿江路路基及水稳层砼面层的施工,进一步完善了园区的配套服务功能。
(四)努力向上争取项目支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2009年,园区共向国家、省、市成功申报项目20个,争取项目扶持资金2478.18万元。其中争取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无偿资金1584万元, 争取到企业技改、创新、贴息等项目894.18万元。经多方努力,园区被省政府正式列入“1525”工程产业园区 培育对象。
1、强化对园区企业发展的服务。一是搭建园区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物流平台,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技改、创新、专利申请等工作的扶持力度。协助华德莱斯、联茂机械、帕瑞斯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助雅森特完成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全力配合全省小企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园区召开。二是帮助企业外树形象,内抓管理。支持云翔纸业牵头组建了会员制担保公司开元担保公司,2009年为园区企业担保贷款6310 万元;组织园区企业家参加雅安经济人物评选;组织企业参加全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培训、金融培训、企业管理培训等活动;协调召开“工业园区、雅电集团大客户经理见面会”;还协调有关市级部门到园区企业开展政务延伸服务,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2、企业安全、环保、质监及劳动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安全管理工作。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企业安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0多人次,协助完成多晶硅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开展防雷装置安全监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环保工作。强化突发环保事件预防,提高环保应急处置能力,协助全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培训会在园区顺利召开。三是建立园区质量服务体系。配合市质监局成立了园区直属分局,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信息数据库。指导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协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四是劳动保障工作。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配合劳动部门搞好劳动监察,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五)融资平台建设艰难起步
市政府专门拆借5000万元成立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支撑园区建设和发展。目前,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通过商业化运作,对资金进行科学地融通投放,放大资金规模,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园区配套功能更趋科学完善,提升大产业、大项目的承载能力。
(六)党群工作得到夯实和加强
1、党建工作。园区党工委是市委组织部确定的“省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信息直报点”之一,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打造新型工业园区”的特色活动主题,以“打基础、保项目、惠民生、促发展”为活动载体,在实践上求实效,新成立非公企业党支部6个,在暂时不具备单独组建党支部的9家企业中,成立联合党支部1个,实现了生产性企业党建工作和党组织建设“两个覆盖”。
2、领导班子建设。“七〃一”期间,市委表彰园区党工委为“四好”领导班子,任命专职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从园区提拔副县级干部1名、交流干部2名。园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3、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副科级干部1名,面向社会招聘了6名年轻同志充实到管委会各部门中,为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4、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主体开展活动。园区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组建企业工会,会同团委和妇委会,协助举行名山“安全杯”男子篮球赛、名山九运会“工业园区杯”篮球赛,组织参加全市新年环城跑,与名山县政府办、名山一中、名山实 验小学等单位开展了职工篮球友谊赛,“三八节”慰问“感动中国人物”汉源县教师李桂林夫妇等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增进了同志间的团结和友谊,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现了园区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园区充分发挥精简高效、亲商务实的体制优势和近年发展形成的综合优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营造优质、健康、廉洁的服务环境。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灾后重建齐头并进的多重挑战面前,确保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贪污腐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纯洁。
6、其他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做好移民工作、惠民行动、新农村建设、联乡帮村、党员帮户、卫生、安全、环保、档案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园区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见到了成效,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工业富民强市”战略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但是,发展中还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园区的快速发展。诸如:资金不足、负债沉重仍然是园区发展的“瓶颈”;受金融危机影响,重大项目产出与预期相比差距很大;园区城市功能配套不足,影响企业集聚人才和可持续发展等困难和问题,有待在园区快速发展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园区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基调,围绕“枢纽为纲建设年”的 总体要求,抢机遇、抓重点、保增速、促提升,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主导产业的资源整合和提升,确保“十一五”收官之年园区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大手笔描绘“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0年,园区经济发展目标是: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25亿元,销售收入22亿元,工业增加值7亿元,上缴税金1亿元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新增就业800人,为实现“工业富民强市”奋斗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园区发展后劲
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园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促进园区优势产业项目的引进,积极推进招商方式向概念招商、目标锁定招商、存量升级与增量引进并举招商转变,招商重点向高附加值项目转变。拓宽招商信息渠道,营造全员招商氛围。主动出击、全力争取,力争有更多更好的项目落户园区。
一是重点做好上海张江科技产业园区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为该项目启动区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提升园区发展档次。
二是充分发挥永旺硅业的龙头作用,在已有多晶硅、单晶硅、LED等项目的基础上,在四氯化硅氢化项目、太阳能组件项目的引进上下功夫,引进上、下游关联项目入园,打造完整的光伏产业链。
三是全力协调永旺硅业二期项目尽早开工,做好服务,保障九晶电子单晶硅项目、中雅科技二期项目、艾华电极箔二期项目、中际磁业磁性材料项目加快建设和顺利投产,增强园区发展后 劲。
四是依据投资协议,督促已签订二期项目投资协议的企业尽快启动,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
五是深化成雅合作,以构建产业枢纽为目标,认真分析园区的比较优势,突出产业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成都及周边地区的项目引进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围绕“枢纽为纲建设年”,完善配套功能
按照“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总体战略,市委、市政府把今年定为“枢纽为纲建设年”。园区也将围绕这一中心工作,结合园区实际,做好产业枢纽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根据园区发展情况的变化,结合上海张江科技产业园区入园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园区详规,做好园区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服务设施规划,更好地适应园区发展。
二是加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进程,确保5000万元建设项目在9月底前基本完工。
三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促进220KV输变电工程、园区制水厂、配气站、玉溪河名左渠引水工程、雅名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四是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土地储备工作。
五是加快园区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放大资金规模,缓解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三)做好投产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企业技改扩能、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平台建设项 目的策划、包装、申报和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资金支持。
二是做好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配套,保证企业满负荷生产,促进园区经济规模迅速增大。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环保、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
(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一是要深入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把贯彻落实全市“枢纽为纲建设年”的总要求提高到新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源头治理和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按照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完备制度、完备程序、加强监督”的要求,促使园区干部职工队伍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形成风清气正、铆劲前行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完善人事和绩效考核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探索职工非领导职务晋升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机关活力。抓好非公经济党建工作,推进企业党群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努力优化投资环境。继续完善和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工作措施和“365天、全天候、保姆式、零距离”服务承诺,加大问责和过错追究力度。建立重点项目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重点项目单位,帮助解决问题,督促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切实按照园区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
五是坚决服务和服从于’10移民大会战,同时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环境整治、档案管理、部门帮村和党员帮户、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对执行和推动市委、市政府“枢纽为纲建设年”的战略部署,对“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园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机遇、抓重点、保增速、促提升,以爬坡破难、奋发有为的昂扬斗志,务实工作、铆劲前行,为实现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二○一○年元月十七日
主题词:2009 工作总结
2010 工作要点
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元月17日印发 撰稿:综合发展部 核稿:周显祥 校稿:李 懋 共印20份
第五篇:利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文件材料
利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办公室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党和国家、省、市、县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讲话,批示、题词和主要的照片、录音带各种文件材料
(1)省部(含)以上(永久)
(2)省部以下的(30年)
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30年)
3、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针对本机关的(永久)
(2)非针对本机关需要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4、报刊登载的有关工业园各种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2、管委会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1-
3、管委会成员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永久)
4、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3)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30年)
5、工业园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6、工业园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1)或全过程的(永久)
(2)非或阶级性的(10年)
7、工业园的专题报告、总结及典型调查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8、工业园制发的属本机关主要职能并贯彻执行的通知、决定、通报、规定(永久)
9、工业园向上级的请示和上级的批复以及下级的请示和本级的批复
(1)重要的反映工业园主要职能的(永久)
(2)一般行政事务性(10年)
10、工业园大事记、各种史志(永久)
11、工业园编印的《园区动态》等工作信息(30年)
12、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以及档案移交
清册(永久)
13、信访工作中的结案材料:有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
14、群众来信登记及未处理的来信(10年)
15、统计材料:和以上的(永久);以下的(10年)
16、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17、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施及用品、车辆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管理等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三)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重大问题专题报告(永久);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30年);以下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二、规划建设部
1、工业园的整体规划(永久)
2、工业园内土地征用及报批资料(永久)
3、工业园内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管理资料(30年)
4、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资料(永久)
5、发布工业园内工程咨询信息(10年)
6、工业园内土地、规划建设有关数据的统计和资料(永久)
三、投资服务部
1、入园企业申请、《投资协议书》(永久)
2、接待客商,洽谈项目资料(30年)
3、公布或发布经济合作项目信息(10年)
四、企业管理部
1、入园企业上报的相关经济指标:及以上的(30年);以下的(10年)
2、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及以上的(永久);以下的(30年)
3、安全生产台账(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