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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社会”主题班会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15-576916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4 08:33: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社会”主题班会

“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社会”主题班会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

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减少违法犯罪,避免打架斗殴等不良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第八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校学生处组织高

一、高二年部于本周一(11月29日)下午第八节课举办了以“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

我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周一利用升旗仪式孙主任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对拾金不昧的同学提出表彰,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处理,并结合法制宣传日举行主题班会。

学生处检查发现,各个班级在班主任的亲自带领下,班会开的形式多样,别具一格,同学们积极发言、讨论热烈,说如何从小事做起、如何帮助家人提高法制观念。

一年1, 一年4, 一年5, 一年7, 一年8, 一年10,二年1, 二年2, 二年3, 二年5, 二年6,气氛热烈,生动活泼,班级黑板主题策划独具匠新,如一年1的“法●和”简单明了,一年10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总之,本次主题班会,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学生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观念,促进了和谐校园的构建,营造了良好的学生环境与法制氛围。

第二篇:法制征文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当国家主席了,谁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毛泽东

1949年新中国成立成立初期,由于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中共中央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由《共同纲领》暂代国家宪法的过渡办法。五年后中国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刘少奇通知想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报告对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做了若干说明,对新阿发的意义做了精辟的论述。大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在这个法制时代,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青年知识分子,能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素养的标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上明确的将“爱国守法”放在首位,遵纪守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生活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法律这个来进行调节,可以说,法律就是生活中的调味剂,要是缺少了这一味调味剂,人们的生活就不能够变得多姿多彩,所以,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这就是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基础之上形成的,“废除旧法和对旧法的批判继承,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辩证规律。前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法制”被确定被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国家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导致经济停滞和落后,同时也导致“特权”的急剧膨胀。“在背弃马克思主义原则,削弱党的领导”之后,从斯大林时代“人民公仆”的蜕变到戈尔巴乔夫“新思维”,以及最终被叶利钦窃国期间,其法制建设被蒙上了一层厚重的“人治”色彩,法制的原则无力对权力进行制约,社会主义的民主在前苏联被葬送掉。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道路始于“1911年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法制建设时期和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时期”。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和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社会主义的法制粗略模式或宏观轮廓予以确立,并形成了基本格局。随之,1957年“反右运动”,停止了继续完善新法制模式的努力,从而宣告了法制大转换的结束,接踵而来的是法制近十年的停滞和大滑坡。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社会主义十年法制建设的总纲领和总目标才得以确立。同时,形成了以多样化的法律价值、法律的主导性和法律的至上权威为特征的党的法治观。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说,所谓法治,即良法与守法的结合。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

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法制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需要每个人都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重要任务,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更应该积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认真贯彻法律道德,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为法治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院:国际高等技术学院

姓名:马雅玲 班级:国电专1002班 学号:201038930229 电话:***

第三篇: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校园

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校园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章。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师生关系.是老师给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师生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围.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换另一颗真诚的心.同学之间友好相处,让他们感受到和谐校园的温馨,从而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好的学习,好的校风.我们需倡导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将学风建设的目标指向“理想,团结,自强,成材”.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向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同学之间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说实话,做实事.考试时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用诚实和实力给自己和老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风严谨,文明,从而打造和谐校园文化.同学们,老师们,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茫茫学海中,我们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彼岸前进.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教育氛围中愉快地学习;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兴趣乐园中陶治情操;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健康成长.未来不是梦,今天,在我们手中.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

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弘扬法制精神创建和谐校园

一个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既是对民族传统的继承,又要不断适应时代的需要,使历史与现实相联,使民族精神真正体现传统精神和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重在弘扬”、“重在培 育”,但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继承是前提,创新才是根本,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永恒动力。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仅有历史的传承是远远不够的。惟有创新,才能发展;惟有创新,才能不朽。历史没有止步,创新就不应该停止,民族精神也就不会终结。中华民族精神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它始终是发展的、前进的。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重要历史关头,都会孕育出新的民族精神。无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还是建设和改革年代形成的“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等等,都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的延续与升华,是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时代创造。

正是这种闪烁着时代光辉的民族精神,造就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思想并顽强奋斗精神的杰出人物:林则徐、谭嗣同、瞿秋白、方志敏、鲁迅、雷锋、王进喜、焦裕禄、孔繁森,他们为振兴中华上下求索、矢志不渝,推动了历史发展和民族进步,深刻地改变着时代的面貌,他们高扬着鲜明的时代精神,挺起了坚强的民族脊梁。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力量。

汉唐气象,时代华章。与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化的雄健步伐相伴,一种昂扬向上、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正在神州大地激越弘扬。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民族精神教育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米王小学魏雪桂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在他们身上有没有优秀的民族精神,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千秋大业的大事。因此,我们一定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民族精神的教育,努力把其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

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成长和发展规律的研究,结合青少年的学习、社会参与、休闲娱乐、课外活动等多层次需求,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帮助学生树立自主心、宽容心、诚信之心以及理解、同情、正义、责任、参与、奉献、仁爱、尚义、敬业等公共精神和公共美德。同时,还要注意从小培美学生勇于担当责任的意识,友爱互助的团结意识和坚毅自信的强势人格。要教育青少年学生善于面对困难和危难,在困难和危难面前,要不仅不怕,还要能从内心激发一种力量去战胜困难和危难。这就不仅要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浩然之气,还要培养其处变不惊,知难而上的坚强品格。

一部中华五千年文明史,正是一部浩气长存正气磅礴的绚丽诗史,在这个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正气人物,正气故事出现。在我们宏伟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英雄人物、英雄事迹也是层

出不穷的,在他们的身上真正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美德和社会公德,也张扬着浩然的民族正气和民族精神,这些是我们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道德和民族精神教育的生动教材。因此,我们要善于运用历史上的正气人物、正气故事来教育青少年学生。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我们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代培养起来的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来教育青少年学生。这些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培养出来的符合时代特征的民族精神,我们应该将其归纳整理,写入教材,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长期不懈的教育,只有不断弘扬和培育符合时代特征的民族精神,并用它来哺育下一代,我们的民族振兴才会有希望。

第四篇:“弘扬法制精神,建设平安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弘扬法制建设,共创平安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靖西中学

2016级10班

苏倩娇

一、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课的学习,使学生全面了解校园安全知识,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二、活动过程:

1、班主任讲述了前不久发生在市区一所学校的交通事故,这起交通事故造成很多学生严重受伤,甚至有个别学生还落下了身体残疾的悲惨后果。最后让学生谈谈对这起交通事故的看法。

2、学生积极发言,纷纷谈了自己对这起交通事故的看法。

3、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如:走路靠右手边,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骑车靠右手边,遇到红灯要停下来,等绿灯亮了才能开始骑车。

三、学习其他安全知识

1、日常行为安全: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唆使社会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进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不在楼梯、走廊上追逐打闹、挤搡;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

2、体育课安全:上体育课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随意去体育老师严禁去的地方。同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

3、食品卫生安全:住校人员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外出购物时一定要去正规的商场超市,同时一定要注意购买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4、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组织的户外活动、社会活动等,要事先制定好活动安全方案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

5、心理健康安全:教师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技能,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如找其谈话,谈心等,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6、用电安全: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四、总结

班主任总结本次班会课内容,同时给学生提出了一些安全方面的要求。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在学校自觉遵守安全规则。珍爱生命,把安全牢记心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第五篇:“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高三(6)班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二、活动目标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三、活动准备:多媒体课件

四、活动过程: 环节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环节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环节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环节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环节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环节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虽然宪法宣誓制度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环节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环节

八、班主任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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