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公司三证合一通知函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5-1082566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8 18:02: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三证合一通知函

三证合一通知函

尊敬的客商及厂家:

根据国家最新要求,我公司【******有限公司】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合并为“一证一号”。于202_年12月8日将公司原有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号和组织机构代码统一变更为【**********】,并已获得政府相关单位的审批核准,办妥了相关执照证书。就日后各位客商及厂家与我司之间的商业往来,涉及相关证号变更事宜的,敬请各客商及厂家配合:

一、公司的主体性、法律地位不变:原【************】与各客商及厂家间的合同、买卖,没有任何的改变,贵我双方须继续遵守及履行,包括款项的支付或收取;

二、各客商及厂家开给我司税务发票,请及时更改,新的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四川省*********** 纳税人识别号:915*********** 地址 电话:成都高新区********** 139****** 开户行 账号:建行成都********支行 510014********

三、我司开给各客商及厂家的发票,除原纳税识别号变更为【*************】其他信息均不变更;因我公司信息变更而需要各客 商及厂家配合办理,若有造成不便的,请大家谅解。

以上,谨此周知,敬祈配合及协助!

最后,我们再以感恩的心,对各客商及厂家在以往给予我司的支持,让我司得以茁壮,表示万分的谢意!

敬祝大家业务蒸蒸日上!鸿图大展!

四川省****************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8日

第二篇:关于三证合一的客户通知函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公告》要求,我公司将于近期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更换营业执照及新税号后,老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认证。请已收到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于202_年4月20日前予以认证。若各商家涉及相关证号变更事宜,敬请予以配合并及时通知我司。若有不便,敬请谅解。

东莞市湘华建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_年4月14日

第三篇:三证合一

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 【字体:大 中 小】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

暨“一口式”运行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2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2_〕3号)、《关于市场主体“先照后证”审批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青黄政发〔202_〕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新区建设,现就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运行方式

(一)实行“一口式”运行。在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受理,同步审核,实现“一口受理、审批、发证”。

(二)实行“三证合一”。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不减少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联动审批,向申请者颁发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二、参与部门及工作职责

在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分设“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发证窗口”,工作人员由各登记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一)综合服务窗口职责。“综合服务窗口”由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一次性告知各部门提交材料要求,一口受理各部门审批业务。

(二)各审批部门职责。参与“一口式”运行的各审批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办事指南、表格、网络支持等。各审批部门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实施“一人核准制”,即时办理各类业务。

三、工作流程

(一)名称核准。申请人通过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并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通过网络报送所需材料。综合服务窗口收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进行预先核准,时限为1个工作日。市工商局名称核准网上审查通过后,申办人到综合服务窗口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印章刻制。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印章刻制窗口刻制印章,统一存放于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印章刻制窗口,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三)材料受理。申请人根据登记需求,向综合服务窗口递交市场监管(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申请材料,重复材料可只提交一份。以上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收取(受理)凭证》。

(四)联动审批。工作人员将相关申请信息数据通过黄岛区“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向区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传送,各审批部门进行联动审批。按照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税务登记(1个工作日)的顺序及时限,依次办理业务,分别生成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证号,并将证号反馈到综合发证窗口。

(五)证章发放。综合发证窗口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在营业执照上予以加注,并向申请人发放,同时凭“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到印章刻制窗口领取印章。对于市场主体发展需要外出经营,确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根据企业申请,凭“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资料归档。综合服务流程完成后,综合服务人员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信息公示。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黄岛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黄岛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成之前,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黄岛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各监管部门根据公示信息认领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企业。

“三证合一”工作过程中,市场主体发生变更登记的,既可以按本办法施行,也可以按原有各种证照管理方式操作;“三证”的公示、验证等工作在本办法实施后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办法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程序仍参照原管理方式实施。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黄岛区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配套措施。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完善审批大厅配套设施,负责提供办公场地,解决各部门办公需求。各参与部门要配齐工作人员,同时要保证入驻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每个大厅入驻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适应,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国土房管局、交通局、商务局、统计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按原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对各企业已提交标注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监察局要加强对“三证合一”暨“一口式”运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办理情况纳入电子效能监察,强化过程监控。各审批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区监察局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根据国发〔202_〕33号里面提及: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2_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_年底。

所以三证合一一般最迟是在202_年年底前结束。

第四篇:公司设立“三证合一”所需材料

申请企业法人设立“三证合一”“四证并联”

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质监局需要)

10、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面签(凭受理通知书、名称预核通知书,公安局办理刻章许可证环节需要)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国税部门需要):

(1)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第 1 页(共24页)

第五篇:三证合一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在XXXXXXX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三证合一(合并成营业执照)换证工作。

具体如下:

1、原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

3、原税务登记证税号为*************

4、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三证合一通知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