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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5-991445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1 01:44: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文件已更新,请以此份为准)

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202_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有家长问(以下简称“问”):202_年新生招生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教育部门答(以下简称“答”):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2_〕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2.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2_〕74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2_〕130号);

4.关于做好202_—202_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_〕116号)。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四)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3日— 4月13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资料初审:4月22日— 4月24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部门审核:4月29日—5月29日

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两免”)。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4.公布名单:6月13日—6月14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5.新生报到注册:6月19日前

各学校在6月19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 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 4月18 日—5 月10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月13 日— 5月15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月25—6月21日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月8日—7月9日

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报到注册:7月15日前

各初中在7月15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要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新生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如何规定?

答: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同是租户则按租房先后顺序安排。租房以租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小学45人/班,中学48人/班),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2_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2_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

五、关于购房的说明

(一)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须用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六、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明

答:

(一)须提供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合同,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二)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三)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承租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

(五)已过期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七、住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答:

(一)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四)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五)集体宿舍类别。提供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辖区居委会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下载。

八、关于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的说明 答:

(一)社保卡的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则不需提供社保卡; 3.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

4.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5.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和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特别提醒:社保缴费必须连续,已停止缴费的社保卡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二)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说明

1.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执照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或相关证明予以证明。

3.已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九、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答:

(一)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母亲是非深户籍,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办计生证明吗?

答:不能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可以提供深圳市其他区的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如要在宝安区申请学位,须在宝安区内有合法住房资料,按照规定就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关于适龄儿童属港澳籍,父母为内地籍(含深圳)如何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答: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卫人函〔202_〕103号)文:“对于适龄儿童属港澳籍,父母为内地籍(含深圳)的,其在深就读义务教育时应提供深圳市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户籍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为非深户籍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哪些子女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就学联系函”?又如何提供?

答:暂住户籍儿童、少年申请202_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须提供就学联系函;样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下载。

十一、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十二、关于一些情况的温馨提醒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逾期申请,公办学位不能保证提供。

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公办学位;且将予以登记,取消在宝安区任何公办学校补申请资格。

(二)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收齐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将资料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社保卡、营业执照、计生证明)。全部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和免费资格。

(三)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规定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来申请学位,其申请为无效申请,正常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位也无法保证。

十三、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答:

(一)网站查询。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上面挂发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要密切跟踪,随时留意。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申请街道学位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学校咨询。各职能部门,街道教育办、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在《202_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处。家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

(三)就近到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

第二篇: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此件仅供申请小

一、初一学位家长阅读,具体时间以深圳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202_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有家长问(以下简称“问”):202_年新生招生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教育部门答(以下简称“答”):依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2_〕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及深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四)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3日— 4月20日)(预定时间)。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学校初审(4月21日— 4月23日)(预定时间)。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部门审核(4月25日—5月29日)(预定时间)。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两免”)。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4.公布名单(6月14日—6月15日)(预定时间)。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5.新生报到注册(6月20 日前)(预定时间)。各学校在6月20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预定时间)。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4月19 日—5 月 21日)(预定时间)。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月22 日— 5月26日)(预定时间)。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月27—6月25日)(预定时间)。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月8日—7月9日)(预定时间)。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6.报到注册(7月15日前)(预定时间)。各初中在7月15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要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新生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如何规定?

答: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同是租户则按租房先后顺序安排。租房以租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小学45人/班,中学48人/班),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2_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2_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

五、关于购房的说明

(一)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须用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六、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明

答:

(一)须提供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合同,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二)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三)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承租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

(五)已过期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七、住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答:

(一)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四)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五)集体宿舍类别,提供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辖区居委会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下载。

八、关于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的说明

答:

(一)社保卡的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则不需提供社保卡;

3.如其父、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

4.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5.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与该企业、事业单位

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和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特别提醒:社保缴费必须连续,已停止缴费的社保卡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二)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说明

1.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执照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或相关证明予以证明。

3.已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九、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答:

(一)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母亲是非深户籍,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办计生证明吗?答:不能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可以提供深圳市其他区的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如要在宝安区申请学位,须在宝安区内有合法住房资料,按照规定就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关于适龄儿童属港澳籍,父母为内地籍(含深圳)如何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答: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卫人函【202_】103号)文:“对于适龄儿童属港澳籍,父母为内地籍(含深圳)的,其在深就读义务教育时应提供深圳市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户籍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为非深户籍的,提供户籍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哪些子女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就学联系函”?又如何提供?

答:暂住户籍儿童、少年申请202_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须提供就学联系函;样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下载。

十一、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十二、关于一些情况的温馨提醒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逾期申请,公办学位不能保证提供。

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公办学位;且将予以登记,取消在宝安区任何公办学校补申请资格。

(二)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收齐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将资料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社保卡、营业执照、计生证明)。全部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和免费资格。

(三)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规定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来申请学位,其申请为无效申请,正常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位也无法保证。

十三、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答:

(一)网站查询。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上面挂发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要密切跟踪,随时留意。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申请街道学位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学校咨询。各职能部门,街道教育办、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在《202_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处。家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

(三)就近到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

第三篇: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摘要)

(此件仅供申请小

一、初一学位家长阅读,具体时间以深圳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四)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3日— 4月20日)(预定时间)。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学校初审(4月21日— 4月23日)(预定时间)。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3.部门审核(4月25日—5月29日)(预定时间)。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两免”)。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4.公布名单(6月14日—6月15日)(预定时间)。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5.新生报到注册(6月20 日前)(预定时间)。各学校在6月20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预定时间)。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4月19 日—5 月 21日)(预定时间)。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月22 日— 5月26日)(预定时间)。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月27—6月25日)(预定时间)。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月8日—7月9日)(预定时间)。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6.报到注册(7月15日前)(预定时间)。各初中在7月15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要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新生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如何规定?

答: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同是租户则按租房先后顺序安排。租房以租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小学45人/班,中学48人/班),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2_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2_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

五、关于购房的说明

(一)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须用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六、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明

答:

(一)须提供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合同,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二)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三)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如承租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

(五)已过期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能申请学位。

七、住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答:

(一)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四)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五)集体宿舍类别,提供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辖区居委会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可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招生考试”处查询、下载。

第四篇: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

202_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指引

时间:202_-03-16 阅读次数:31915

给家长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欢迎你们为贵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学位,欢迎你们为贵子女提交免费义务教育资料。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2_〕74号)、市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中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深圳市202_—202_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_〕59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我市一年级学位或从外地转学来深接受义务教育时均要接受免费资格审核。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持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小学一年级入学前、初一入学前、初中三年级报考高中前各接受一次免费资格审核。

3.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从外地转学来深接受义务教育时要接受免费资格审核。

入学前经审核不符合免费就读资格条件的不安排学位。

学生家长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学位时提交的资料也是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资质审核的资料,请学生家长认真、如实填写(填写方法将在本网站“小一招生”或“初一招生”专栏中发布)。内容填写错误将无法通过验证,就不能申请学位。如伪造证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各学校不接受其子女的学位申请。

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_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两免”

指 引

一、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

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2_‟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文件附后)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提醒: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可以通过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含房屋租赁等)、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项资料中的任一项来证明。

二、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暂住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小

一、初一学位申请需提供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不用提交);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自有房者: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四、户籍、住房、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计生、《就学联系函》等资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目前还有效的暂住证);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属于租房类别的:宝安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合同(注:租赁合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如果是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情况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上述1、2、3、4、5类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及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的,其子女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三)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卡,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两项资料提供任一种。

2.社保卡的提供方法

(1)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

(2)如果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深圳户籍,不需要提供社保卡。(3)如果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如果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是港澳籍或外籍,不用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同时,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妇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6)中央驻港人员未在我市办理社保,其子女免费资格如何认定?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应该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7)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怎么处理?

必须提供如下证明:(1)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2)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3.工商执照副本的提供方法

(1)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父、母亲。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果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亲或母亲的姓名,证明是其父亲或母亲是出资股东或合伙人。

(四)计划生育证明的提供方法(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

(1)凭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到目前所住街道的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母亲是暂住户籍,提供我区所住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如果家长年龄已经超过50岁,凭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到目前所住街道的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3)如果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是单亲家庭。另外:①如孩子判属父亲,父亲未再婚,则父亲一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②如孩子判属父亲,父亲再婚,继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③如孩子判属母亲,母亲未再婚,则母亲一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④如孩子判属母亲,母亲再婚,母亲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⑤如是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则单亲一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4)若母亲为内地户籍,儿童为港澳台籍或外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就学联系函等资料的提供办法

申请202_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必须提供就学联系函;转学的学生必须提供《转学联系函》。

(六)补充说明

以上

(一)至

(五)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所有的证件由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五、学位类型 说明:

1.学位类型是录取先后的依据,录取顺序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同是租户则按租房先后顺序安排。租房时间以租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48人),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一)学位类型1 条件:宝安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宝安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独生子女证。

(二)学位类型2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独生子女证。

(三)学位类型3 条件:宝安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宝安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独生子女证。

(四)学位类型4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独生子女证。

(五)学位类型5 条件:暂住户籍、自有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独生子女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六)学位类型6 条件:暂住户籍、租房

提交资料:原籍户口本,父、母、儿童居住证,儿童出生证,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父、母就业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独生子女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六、如何了解学位申请、“两免”信息

1.相关政策请登录“宝安教育在线”查询(网址:http://www.teniu.cc/----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栏目)

2.全区各街道和学校已开通了咨询热线,家长可就近向孩子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属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咨询。咨询电话见“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202_年宝安区招生、两免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网址》

第五篇:202_年秋光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202_年秋光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一、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供证件(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面所列顺序装订)

1.深圳市户籍儿童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

(2)儿童及父母居住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其中父母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签发日期是在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

(3)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儿童父母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并按期年审)。

(5)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可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以确认独生子女录取资格)

(6)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港澳台籍儿童

(1)台籍儿童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2《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由新区社会建社局出具,并送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招生办提出意见并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 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2)港澳籍儿童

入学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合格后有就读资质,不具备免费资质。

三、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需提供证件(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面所列顺序装订)

1.深圳市户籍学生

(1)光明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

2.非深圳户籍学生

(1)光明新区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

(2)儿童及父母居住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其中父母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签发日期是在202_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

(3)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

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儿童父母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并按期年审)。

(5)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可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以确认独生子女录取资格)

3.港澳台籍学生

(1)台籍学生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2《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由新区社会建社局出具,并送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招生办提出意见并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2_年4月1日—202_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2)港澳籍学生

入学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合格后有就读资质,不具备免费资质。

四、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3月22日— 4月16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网址:http://gm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并打印学位申请表

2.学位申请:4月17日— 4月19日

(1)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0日—5月22日

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资料审核情况。

4.学位安排:5月23日至6月12日

教育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5.检查核准:6月13日—6月19日

6月13日前,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核准。

6.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 6月20日-6月25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注:教育部门可依报名情况对公布名单和新生到注册时间进行调整。

1.家长网上预报名: 3月22日—4月16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网址:http://gm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学位申请:4月17日— 4月19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0日—5月22日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资料审核情况。

4.学位安排:5月23日—6月12日

教育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5.检查核准:6月13—6月19日

6月13日前,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核准。

6、公布新生名单、新生报到注册:6月20-6月25日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学校决定并提前公示。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 3月22日—4月16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网址:http://gm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2.学位申请:4月17日— 4月19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0日—5月22日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资料审核情况。

4.学位安排:5月23日—6月12日

教育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5.检查核准:6月13—6月19日

6月13日前,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核准。

6、公布新生名单、新生报到注册:6月20-6月25日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学校决定并提前公示。

202_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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