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售楼合同
项 目 全 程 代 理 营 销 策 划 协 议
项目全程代理营销策划协议书
开 发 商: 陕西蒲城卓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代理: 熊一忠(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陕西蒲城卓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帝景华庭〕项目之整体策划、销售代理进行独家代理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帝景华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以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83658.02㎡(报建面积),(须扣除置换商业面积及住宅面积约:____㎡)共计户数____户,均价____元/平米。
甲方在该项目委托期内不再进行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开展上述业务。乙方不能就以上委托事项进行再委托。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销售任务完成达90%以上为止。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
1、乙方工作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招聘、管理策划及销售人员,并自行负责其工资薪酬及日常支出,同时负责销售现场组织(策划)及管理工作。2﹑乙方工作内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的《营销推广报告》。2)销售现场管理服务 A、销售现场布置指导。
B、销售队伍组建、培训、考核、奖惩及互动。C、销售危机处理
3)销售现场组织(策划)服务
A、制定各阶段的执行目标、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
B、根据市场、客户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销售促销手法、推广策略。
C、及时对于购买客户进行研究分析,并确定下阶段宣传推广策略。D、提出各阶段宣传、推广的效果跟进、分析与改进建议。4)全程营销代理(策划)服务具体实施。
A、制定总体广告投放计划和各阶段广告策划、目标和执行方案。
B、负责项目各类广告的创意、文案及设计工作。C、制定每期的广告的投放计划。
3、乙方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服务期内,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方案及文件须经甲方确认,且在获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第三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相关法律批文,并且为该项目的购买方依据政府部门所认可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向乙方提供销售部有关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办理有关销售、宣传等手续事宜,并且提供该项目户型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3)提供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由乙方书面提供相关方案,甲方备案后执行。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现场所需电脑二台、复印机一台、传真机一部、固定电话四部;提供现场展示区,提供项目现场示范单位(样板间)并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顾问、客服人员、保安、保洁人员进驻;由甲方承担人员薪资费用及符合当地社保条件,乙方协助培训监管。
5)在销售期内乙方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甲方应及时研究做出书面答复。6)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媒体发布、路演及制作的一切合同文件之签署。7)同意在该项目宣传广告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全程代理”字样,并包括乙方有关名称、标示。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的全过程,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各项报告做出修改,并检查乙方对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9)由开发商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之全部房款。乙方每月同开发商结算并领取佣金与差价溢价部份。
10)一切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合同文件均由甲方签订,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均属无效。11)若甲方未能在予定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2)甲方须指派专人做好双方确认及对接文件的验收工作,签订确认后双方各存签收原件。
13)甲方提供该项目现场设置示范单位(样板间)及对外展场场地及配套设备,数量及形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
1、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有关的法律、法规。
2、委托期内,乙方拥有该项目之独家销售代理权,乙方必须尽职尽责为甲方搞好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
3、拥有该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自行组织人员的人事权;负责为该项目销售提供系统、专业的培训,销售人员须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具备上岗销售资格。
4、整体策划期内,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定期与甲方举行周度工作例会(具体情况见合同附件三),汇报当期工作情况,并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各种与销售相关专题会议,提供有效、专业之建议。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经营,包括:对市场定价、销售对象、时间、价格、付款方法及各种宣传渠道等提供专业书面意见。
6、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策划建议报告,对该项目的包装提出建议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7、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制定和调整该项目之销售策略。
8、营销、策划、重大活动及对外发布的推广文案均全部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执行;乙方必须对甲方提出的营销、策划及销售决策予以充分重视,及时作出反应,积极配合,有力协助。
9、对该项目之户外广告、地盘包装、销售部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布置安排等提供专业书面意见。
10、根据该项目建设周期及销售进度、制定各种有关宣传计划。
11、经甲方同意后,筹备该项目展销会,并配合相关部门安排、设计展销场地,展销内容等工作。
1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以日报、周报、月报阶段报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来访、来电等的客户基本情况及购买意向和销售套数、销售额的分析报告,以便甲方及时评估媒体计划和广告效果。
13、负责购房方之洽谈、下定金、签署该项目之《认购书》,所有购房款项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挪用甲方应收的购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乙方负责与业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向购房方作出合理、合法解释。
15、协助甲方及购房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工作。
16、甲方提供的办公设备由乙方维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对项目的开发产品提出可行性建议。第四条 销售代理佣金以及溢价奖励的计提标准与阶段任务
(一)关于销售代理佣金计算:
1、由乙方代理销售“帝景华庭项目”,甲方以销售实际成交价为结算基价,依据乙方每月完成的销售业绩给予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1)经协商同意按照销售实际成交价1.5%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2)项目未开盘前(需要取得预售证并开盘)甲方须向乙方每月借付费用3万,取得预售证并开盘销售后此项费用终止;乙方在预售许可证发放前所借的费用分三次从销售提成金额中扣除。
2、如该项目实际销售价高于《底价表》所列之价格,高出部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关于溢价奖励”的约定执行。
3、自本合同签订并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指定置换房___户,____㎡和10套商铺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4、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进场之日后,正式开盘销售前,由乙方提出项目的底价表报经甲方审定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执行。
(二)关于溢价提成:为最大化促进销售及提高甲方销售利润最大化,甲方同意实行 5
溢价提成措施。
1、甲乙双方于乙方进场之日后商定目标销售均价,由乙方根据目标销售均价制定出包含每套房价格的《底价表》,根据市场行情随时由甲方和乙方进行协商调整,并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2、乙方可在该《底价表》的基础上制定本期销售价格表,报验甲方审批后执行。乙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底价表》中该套房的价格(经甲方签字之关系户除外),每套房屋实际销售的价格高出《底价表》上该套价格的,高出部分的30%作为给乙方的溢价提成。在加权平均法计算时,如果甲方低于《底价表》1万元以上的优惠,结算时给乙方仅按低1万元计算.3、甲方由于特殊关系及甲方自己留用的房屋不进入销售的溢价提成,但计入销售业绩。
4、溢价提成所售房的房款百分百回笼后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甲方连同当月应支付之代理佣金一并按70%支付给乙方。完成任务后全盘总体清算。
5、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溢价奖励在内的发票由甲方在支付代理佣金时按支付金额5%予以代扣税金并代开发票。
(三)关于阶段任务执行标准
在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证件齐全及售楼处,样板房及宣传投入使用后15个月内,乙方应保证住宅总销售户数销售量达90%。乙方每次结算佣金时,预留30%作为项目服务保证金,待乙方在整体任务完成时一次性向乙方付清20%,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完成上述任务,甲方在结清佣金及溢价部份的70%后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预留的20%之服务保证金。乙方应全力配合,进行交接。
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后,有关人员撤离现场时,应及时和甲方协商,并留4-5人做好销售后期的服务工作,直至向业主交房。并留代理佣金(含溢价提成)总额的10%用于后期有关人员的工资及费用。第五条 代理佣金之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佣金的结算标准
1)所有的销售回款,均到达甲方指定的项目销售专用账户,相应之合同文件由甲方派专人保管。
2)银行按揭:签订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该户总价款100%到账,即视为乙 6
方销售过程完成,并进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
3)一次性付款:已签订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全额收款,即视为乙方销售过程完成并进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第六条 销售业绩确认
1、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必须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完成乙方自己的工作内容:如收款、整理资料。引领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即视为乙方完成销售任务。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制定(置换房___户,___㎡和10套商铺)房源,其余均按实际销售到账全额,记录乙方销售业绩。
3、代理佣金的结算时间:每月30日为结算日,乙方应提交结算清单,甲方须在收到该清单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确认,并于次月十五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应得之代理佣金及溢价提成。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有关工期延误、房屋质量,配套设施未履行承诺等问题或客户自身原因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客户与开发商纠纷的,由甲方承担
3、对乙方销售人员超出楼盘各项标准的承诺,造成与客户的纠纷,其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每逾期一天,选应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本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提供的各项设施不能到位或不能按时到位,造成销售工作停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结清乙方所销售之任务佣金费用。
6、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若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以应正常清款及已收部分房价款视为销售工作完成,以销售成交价结算;若乙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未经结算的已售房不予以结算并不计入工作任务。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0万元作为损失赔偿;若该补偿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所承受的实际损失的,解除方还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一种形式(包含口头和书面)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项目有关的市场、销售、推广企划等成本费用、策略和执行细节。
其它: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项目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售楼合同
售楼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已向甲方支付定金_ _元整(小写)元整(大写),其余款 元整(小写),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7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四、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
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年 月日
第三篇:**售楼处理石保养合同
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安徽蓝鼎置地开展
承包方〔乙方〕:沈阳市琪斯商行
工
程
项
目:
蓝鼎星河府售楼处
签
订
时
间:
202_年7
月26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安徽蓝鼎置地开展
承包方〔乙方〕:沈阳市琪斯商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理石地面、墙面维护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期限
1、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工程名称:蓝鼎星河府售楼处
3、施工区域:蓝鼎星河府售楼处一、二层、大厅、走廊理石地面;一、二层卫生间理石地面、墙面部位。
4、工程内容:理石护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开工日期:202_年
月28日
7、竣工日期:根据现场情况甲乙双方确定完工时间
第二条、造价与价款结算
1、工程面积及造价:〔单价中已含4%税票〕。
施工类型
石材品种
施工
部位
面积
〔㎡〕
单价
〔元/㎡〕
金额〔元〕
开缝、补缝〔理石胶或填缝剂配胶水〕、清理、结晶〔对个别接缝处剪口严重部位打磨、抛光〕
理石
卫生间
墙面
台面
约200㎡
46.80元
9360
开缝、补胶、打磨、抛光、结晶
理石
地面
约2800
46.80元
131040
合计
140400
总价款〔大写〕:壹拾肆万零肆佰元
2、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42120元〔人民币肆万贰仟壹佰贰拾元〕。
2、本工程施工完成8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40%,即人民币56160元〔人民币伍万陆仟壹佰陆拾元〕。
3、本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量办理结算并付清全部结算价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当因协议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允许乙方停工3个工作日,等待甲方结算。如甲方还不能办理结算,乙方可通知甲方协议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给予乙方一次性结算完成。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2、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上、下水源,电源及照明设备、仓储空间。
3、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5、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住宿。
第六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平安、保质、按期完本钱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
2、乙方施工时,不得损坏甲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给予甲方免费修复或按价赔偿。
3、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第七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协议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①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②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③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验收标准:按蓝鼎九号公馆理石地面维护标准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签收验收单。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负责安排保护工程成品现场。
3、甲方按施工区域验收合格后,乙方移交给甲方负责现场成品保护。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那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那么协商解决。
4、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
联系人
:
签订日期:202_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_年
月
日
第四篇:房地产售楼合同协议
全程策划销售代理
协
议
书
(标准版)
甲方:
合作双方:
乙方: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合作双方:
乙方: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就所属的 进行全程策划、代理销售服务。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为独家全程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该项目的合法股东,为该物业合法所有者;
2、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和代理销售该项目,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履行;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政府批文、物业状况、物业质量标准、交楼标准、交楼时间、设计说明、装饰安装标准等文件均真实、准确、有效;
4、甲方提供项目咨询处,负责装饰装修并承担其日常费用;甲方负责提供售
楼处必备的办公设施(包括电话、电脑、复印机、空调等);提供售楼处所
需相关文件。
5、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工商、房管、城管、银行等部门的关系,并负责办理销
售工作的相关手续;
6、甲方应严格按照所提供的工程组团和工程进度表施工;(附工程进度一览
表);
7、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或阶段性实施方案,在48小时内予以答
复。
8、甲方承担项目宣传推广费用,其中包括硬性广告费、软性广告费、短信费、DM单印刷费、展板制作费、楼书印刷费;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具备楼盘销售、策划、代理服务等合法经营手续;
2、乙方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方案、公关活动、定价策略等;
3、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服务的策划人员、市场调查人员、广告平面制作人员、媒介文案人员、售楼人员等日常开支,并负责其工资及销售提成;
4、乙方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广告创意、事件活动创意、设计文案创意工作等
(不含电子楼书制作);
5、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协助甲方办理客户银行按揭手续;
6、双方文件往来执行确认制度,并列为合同附件;
五、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办法
(一)顾问服务费
1.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
¥100000元)作为本项目顾问服务费。
2.顾问服务包括:
品牌推广、创意设计
(1)、展示系统设计
□ 工地围墙展示设计□ 售楼处导示牌□ 道旗设计□ 三角旗□ 停车导
示
(2)、宣传物料系统设计
□ 楼书□ 折页□ 户型图□ DM单
(3)、广告类创意设计
□ 报纸广告□ 户外广告□ 候车亭广告□ 车体广告□ 网络广告
全案策划营销
(1)、项目市场定位
□ 项目市场定位分析□ 项目形象定位□ 客户群定位分析
(2)、价格建议
□ 定价原则□ 定价方法□ 定价策略
(3)、营销策略
□ 整体营销策略制定□ 阶段性营销 推广策略制定□ 项目营销阶段性
划分□ 项目推售战术部署□ 促销策略/促销方案
(二)销售服务费
本项目销售服务费用乙方按每月捌万收取,甲方自乙方销售人员入场之日
起于每月5日前支付该月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用为上打薪。
六、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在合同签定乙方销售人员正式入住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销
售达一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利单方停止销售,撤出售楼部并不视违约;
七、合同生效与失效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和义务在各项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各项提案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八、其它
1、本合同文本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如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发生意外变化,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
第五篇:售楼中心空调安装合同
售楼中心
空调系统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
书
售楼中心空调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承包 售楼中心空调工程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 工程名称:
售楼中心空调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售楼中心空调工程含设计(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设备材料及报价预算表),包括设备、铜管、排水管及设备控制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四. 合同包干总造价(含设备费、材料费、辅材费及安装施工、调试、运输、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所有措施费、税金等费用):_
__元整。
人民币 ¥:_
__元。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工程(含空调设备的搬运、安装、不含主机吊装费)。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或设备等,应及早通知乙方,对乙方已完成订货或施工的部位,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给乙方。变更后增加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计价方式则由甲乙双方合同价格决算。
第二条
工期及质量标准
一. 开竣工日期:合同工期为
年__月__日开工,开工日期以现场具体开工条件甲方认定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及电网公司竣工验收为准。合同工期为: 30个日历天。二.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甲方:
1、提供施工现场电源的接入口,保障现场运输道路通畅,提供平整的施工场地用于临时堆放材料和设备。
2、派遣现场施工代表。乙方:
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安全顺利完成。
2、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并获得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等),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可能影响到质量安全的工程施工项目要提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及时报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等部门审批。符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规定条件的还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承担相应费用。按主合同约定编制报表,在报送业主及监理单位前交甲方审定。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施工过程中,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任何伤害均由乙方承担法律及赔偿责任;
三.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其工期根据实际停工时间相应顺延。
四. 如甲方遇特殊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五. 乙方在与土建、装修、消防、水电等单项工程交叉施工作业时,应与相关施工单位相互配合,甲方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六. 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图与说明书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第三条
设备、材料组织
一. 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组织采购。
二. 材料在进场安装前,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同意,方可安装。检验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合同附件约定检验。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它品牌、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监理的同意。
四.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资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检验,其检验结果合格的,检验费由要求检验一方负担;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付款与结算
一. 本合同总金额共 _叁拾叁万_元(¥
元)。
(1)签订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30%¥_
_元给乙方;(2)室内外机到工地安装完毕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
元给乙方;
(3)整体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15%¥
元给乙方;
(4)余款5%¥
元:在竣工验收合格12个月后,10日内退还3%质保金给乙方;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10日内退还2%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
二.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均含税,乙方按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开具相应的工程发票给甲方。
三. 双方约定本工程所有款项均转入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内:
全
称:
开户行:
账
号:
技术服务及保修期
一. 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在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除甲方采购设备外乙方须无偿对甲方服务。
二. 整个系统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保修贰拾肆月。
三. 在保修期内,除甲方采购的主设备外、乙方须无偿提供易耗件给甲方使用;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故障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四. 保修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服务,双方另行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费用不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须保证按优惠价格计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若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或甲方或监理同意顺延的日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0.1%支付给甲方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二.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工程施工款项按时支付给乙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
应按应付款项的0.1%每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工程实行监理。
二、乙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三、工程变更: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不得将此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之前支付的工程费用。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监理同意,由此发生的工程量或合同价款调整按实际或双方确认的价款结算。
四、双方协商同意并由双方签章的全部施工图纸、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签证单、会审纪要、合同附件和有关补充条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单位公章之日开始生效,直到质保期满且付清款项后自行终止。在有效期内,合约条文对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由双方共同遵守及履行各项条款。
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内义务,即视作违约;而造成损失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
七、当有不可抗力事情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做出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经认可后免被视为违约。
八、不可抗力的事故例如:
a)自然灾害(风暴、火灾、地震等事件)。b)战争
c)其他人力不可控制范围之事故。
九、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保证遵守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2、在本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工伤死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乙方责任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3、给每个现场安装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合同附件:
(1)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 售楼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蓝图”。(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并作为验收依据)
(2)乙方提供的“ 售楼部中央空调报价单”。(本工程设计没有出现调整情况下,本合同总造价为
整包干,设备、材料、辅材等的品牌、规格、型号参照双方确认的施工蓝图及“ 售楼部中央空调报价单”执行)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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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_月 _日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