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组织机构代码证-英文版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de: 67*******-4 Organization Name:***Co., Ltd.Type of organization: Business Entity/***
Address: ***.Period of Validity:June 22nd,2011-June 21st 2015
Issuing Authority:Bureau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of *** Province / Region
Registration number: 650000-000000
Instructions
1.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s
the exclusive andconstant legal organization code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ust not be rent, lent, fraudulentused, transferred, forged, altered and illegal traded.3.Upon the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gistered information change, Organization must fill application for the Issuing Authority to update accordingly.4.All Organizations must accept the Issuing Authority’s annual
inspection accordingly.5.Upon the Legal Cancellation of the Organization, all forms of the
Code Certificate must be returned.Stamped by: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二篇: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手续及所需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发放范围:
① 依法建立的国家机关、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
② 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③ 经社会团体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④ 经外事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驻地办事机构;
⑤ 其他依法成立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
2、办理代码需带证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新力、变更、到期换证、年检等)需要如下材料:
1)a)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机关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或三定方案复印件;c)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d)有效的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编委成立批文复印件;e)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f)驻地办事机构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g)有效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及工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h)相关登记批准机构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或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单位公章;
5)如果相关证照上没有登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还需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
6)企业分支机构、机关非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其他机构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外资法人企业还需提交预赋码通知单上联原件及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复印件;
8)如办理代码证变更、到期换证、年检等业务时还需提供原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9)变更单位名称还需提交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10)其他未列明材料。
第三篇:组织机构代码证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必须与相关证照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关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会提供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社团提供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以上批文、证书必须合法、有效(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如果相关文件或证照上没有登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还需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还需提供主管单位代码证复印件1份;
7、所有复印件要求清晰,且A4规格大小。如果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有疑义,申请单位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外资法人企业先凭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待领取营业执照后,凭上述第1、2、3、5项材料和预赋码通知单上联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批准证书复印件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仅供参考,这个各地可能不一样的,建议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下载相关表格,直接将材料交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受理窗口就可以了。
第四篇:组织机构代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指南
办理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珠海分中心
注意事项:
〓 办理申办、变更、换证、年检、注销业务表格可到网站下载
〓所有提交复印件要求必须用A4打印纸;确保复印件页面平整,内容清晰可辨(不能在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涂写或盖章),提交的资料供我单位存档使用,不予退还。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姓名、证件号码、照片、发证机关、有效期均清晰可辨,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予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应分别复印;二代身份证应把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纸面上。
〓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抹。涉密单位须提交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
一、新办(申办)代码证
新成立的单位须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在左下方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2、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外资企业需提交预赋码通知单原件和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纸面上)(注: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需提供台胞证;军人需提供军官证);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纸面上)
6、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7、如果相关证照上没有登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还需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如机关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组织等部门);
8、必要时,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二、珠海市组织机构代码业务受理部门
1.珠海市质监局代码业务服务窗口
地址:人民西路133号(南村巴士站旁)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756-2661222
2.珠海市质监局斗门区分局
地址: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行政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代码窗口
电话:0756-5102735
受理电话:77920917722016传真:7722120
第五篇:如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范文模版)
A、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有关法规规定:
1、新建单位申办:组织机构应在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办代码标识。
2、单位变更换证:单位名称、地址、类型、法人代表的任一项变更,须办理换证手续。
3、证卡到期换证:持证单位应在代码证卡有效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二、组织机构代码应到哪里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地点:
1.凡经国家工商、编办、社团办批准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国家代码管理中心办理代码证书。
2.凡经市级工商、编办、社团办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包括个体户)和社会团体到市代码中心办理代码证书。
3.凡经区县工商、编办、社团批准成立的机关、企业(包括个体户)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书。
三、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分别为营业执照、事业登记证、机关成立批文、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成立或执业证明及能证明单位主要情况的辅助材料。属变更的要持变更后的成立文件,机关持变更证明文件,企业名称变更加附工商局变更通知;
2、填报的代码申报表: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3、变更换证卡或到期换证卡的,应交回原颁发的所有代码证卡,有遗失毁损的证登报公告、逾期换证的,须提交逾期补办申请或接受相关处理。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台胞提供台胞证);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
四、代码申办步骤:
1、申办单位凭上述成立文件到“领表交费”窗口领取代码申清资料,缴纳证卡费用;
2、按“填表说明”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加盖单位公章;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应提交的文件交“表格初审”窗口初审,同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明;非本单位人员代办的须带有该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对初审合格的,窗口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并开具领取代码证卡凭单;
4、办证单位凭领取证卡凭单及交费单据在预约时间或五个工作日内在“发证”窗口领取证卡并验核签字。对个别经复审建库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颁证理由并办理退费手续。
代码证卡复审
1、自颁证之日起每隔年的当月实施一次复审(年检)。
2、参加复审应带的资料有:本单位的所有代码证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台胞提供台胞证)、以及单位有效成立文件,其中,工商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需提交事业登记证副本原件;机关单位提交机构设置的最新批文复印件;社会团体持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工会组织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相关设立登记证或许可证原件。
3、持上述资料在“代码年检”窗口办理复审。按时年审且经办人熟悉本单位情况的,可不须填表直接申报;逾期办理的,须递交单位出具的逾期补办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代码管理部门审核登录建档合格后在代码证卡上作复审合格标记并退还证卡资料。
办理代码注销
l、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负责人应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代码手续。
2、注销责任人提交原核准成立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机构终止证明文件及原颁发的所有代码证卡,在“代码注销”窗口办理注销。原代码证卡有遗失损毁的,应登报公告;
3、代码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对相关代码标识及数据进行废置处理并开具注销证明。
法规相关规定
1、未申领、换领、注销代码证书和使用失效证书,以及拒绝复审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冒用、伪造代码证书的,由代码方管部门收缴冒用、伪造的代码证书,并处以1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交材料
(一)内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二)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商务局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7、新成立的外资企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交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三)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代表处)
1、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四)企业分公司及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处(联络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五)机关单位
1、批准机关成立的文件或“三定”方案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命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六)事业单位
1、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七)社会团体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八)民办非企业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九)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一)工会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二)外省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办事处
1、驻京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三)基金会
1、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四)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此材料可免费办理);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五)其它
1、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