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5年发票打假总结
XX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通知(X地税函【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辖区内的实际征管现状,明确了发票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的力度现将全年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有效遏制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制止企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增强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
二、确定专门领导进行组织协调。区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由区局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稽查局与税侦联络室的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局,办公室主任由稽查局局长XX同志担任,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
三、认真落实查案必查票制度。
在今年的税收各类检查中,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作为税收检查的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重点检查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逐票比对、逐票检查、逐票登记。
四、查处结果
我局接到市局交办的XXXX公司举报案件一起,经过调查取证核实,对XXXX公司未向业主开具发票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向处理结果反馈市局,通过这个案例,虽然反应的问题不大,但极大地增强了纳税人主动出具发票和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
今年来,我局的发票检查工作虽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工作进度需加大,检查内容需进一步深入。在新的2016年,我们将总结经验,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XXX区地税稽查局 2015年12月30日
第二篇:x市2011年发票打假总结(定稿)
x市2011年发票打假工作总结
(定稿)
2011年。我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省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掀起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新高潮。全市国税系统共检查各类单位和企业?户,查处发票违法单位?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起,查处非法发票?份,追缴税款?万元,处以罚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
一、重拳出击,效果显著。
今年对多个行业发票取得使用情况进行了系统性检查。
(一)医疗卫生单位及医药医疗器械供应商检查成绩突出。我市2010年开始就以稽查一局为主对医药行业的发票进行了检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省局布置在全省全面铺开检查后,我局开始确定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补查的工作思路,把任务继续安排给了稽查一局。但省局对这种安排不怎么认可,8月下旬省局会议后,我局按照省局的要求,更进一步扎实的开展医药行业的发票检查。为此,在8月底 召开了各县市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参加的全市医药行业发票打假推进会,结合市监察局等单位牵头下发的医药行业整顿文件精神,重新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国税系统从头开始、全面铺开,不留死角。会后,市县稽查局组织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各县市稽查局成立了1-2个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未列入检查对象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日常检查及税源评估。市稽查局(含稽查一局)抽调12人,分成4个小组,将重点检查单位落实到组到人。通过以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账务和票据情况作为查账的“突破口”,把从医疗卫生单位调查取回的疑问发票按经销商汇总统计,并与经销商同期的申报数据逐一比对,对数据差异大、有偷税嫌疑的对象直接实施重点稽查。全市共重点检查医疗卫生单位56户,发现疑问发票1431份,疑问发票金额6745万元。在此基础上,检查医药器材供应商26户。通过检查发现五大问题:一是买卖假发票造成税收严重流失;二是开票大头小尾,偷逃税收严重;三是代开发票,规避一般纳税人认定,偷逃税款;四是走逃销户、变换企业名称逃避纳税;五是成立两家公司即一个一般纳税人公司,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根据需要相互开具发票,逃缴税款。被检查的医卫行业用票单位中,查处虚假发票872份,涉税金额4434万元,查补税款221万元。既打击了发票违法行为,追缴了偷逃税款,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 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二)“三同三查”效果明显。在专项检查中全市国税系统坚持做到税务稽查“三同三查”即同布置、同组织、同进行,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全市“三同三查”企业达到96户。发票违法补税罚款867万元。市局稽查局还对不同行业采取上网比对和发函协查,检查发票近490份,查处假票40份。在对?区信用社的检查中,发现有烟酒供应商从票贩子手中购买税控假发票,涉案金额近100万元。通过对该企业取得的假发票不予抵扣,补缴企业所得税近30万元。在专案检查中,全市稽查系统及时查处了?煤坪等6家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6份,涉及金额3226万元,补税548万元。?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县?煤业取得29份可抵扣发票,涉及金额391.96 万元,查补税款27.4万元,加收滞纳金7.01 万元。
(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黄金税票案)成效显著。按照总局的要求对黄金票受票12户企业开展了检查,发现?贸易有限公司、?工贸有限公司这2户企业接受的发票已改变品目。?有限公司取得24份票金额3754.95万元,进项税额717.15万元。该公司已被?市公安局立案,代号?案,我局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目前专案组已经对27个涉嫌虚开的企业进行了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网上追逃2人。已追缴税款及罚款2300万元。
(四)重点工程发票专项检查继续亮眼。?稽查局对经过本区域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发票取得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稽查一局组成4个检查组展开外围摸底调查,掌握了市区近3年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将其中20多个重点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目前,已对7个施工单位进行了发票检查,发现有36家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规范,存在使用“白纸票、假发票、套改票、过期作废票和从第三方代开发票”等现象,查处不合规定发票3560余份,发票金额4477.12万元,稽查查补收入216.26万;同时督促材料供应商补开发票金额2477.5万元,主动申报入库税款269.89万元。同时,市局精心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查处建筑安装材料发票检查。全市共检查建筑安装承包商113户,查处违规发票13400份,补税罚款567万元。
(五)事业单位发票检查取得新的突破。我市今年将行政事业单位发票检查列入一项重要内容。对城区学校首次开展了发票打假活动。通过对市教育系统的?学院开展了发票打假,取得了初步成效,使学校领导认识到了发票打假的重要性,并对学校财会人员进行了很好的识别真假发票宣传辅导,达到了扫除发票打假盲区,促进了发票打假全面辅开的目的。
(六)省局部署的重点企业打假任务顺利完成。认真开展中国人寿等2户重点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通过检 查,发现中国人寿取得虚假普通发票42份,补税10万元。
二、主要经验体会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为进一步推进2011年发票打假工作,确保发票打假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进一步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协调领导小组机构,发票打假小组办公室放在市国税局稽查局,组织协调全市发票打假工作。为提高各单位的认识,市政府把发票打假工作列入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中的综治管理内容;市国税局把发票打假工作列入了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专项考核内容。为更好推进此项工作,市国税局稽查局及时召开了两个会议和一次街头发票打假联合宣传。一是召开了全市2011发票打假协调会;二是在全市国税系统召开了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打假推进会。三是在4月份与市公安局一起在城区五岭广场进行了一次盛大打击假发票宣传活动,发放各项宣传资料1200份。同时,为加强对发票打假工作的宣传报道,市局稽查局发票打假办公室编辑发票打假信息专刊6期,在各级媒介发表打假信息30篇,其中省级10篇。通过以上举措,我们提高了各单位打击虚假发票的意识和积极性。
(二)方案完善,任务具体。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 ?国税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行动方案》并将方案发送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相关职能单位。要求全市国税系统检查处理的受票企业不少于70户,其中市局稽查局不少于32户,第一稽查局不少于8户,?其他单位不少于3户。同时相应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国税局关于开展重点工程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国税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4个稽查便函。一是着力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安排稽查一局和县市局对在建的高速公路、城建等重点工程的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特别是重点工程的材料供应商使用发票情况的检查。三是城区组织了四个专项检查组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主要查处?学院和市区的医卫单位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措施得力,工作扎实。为使全市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在检查中,我们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发票打假目标任务,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与大要案件查办、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结合起来,做到“三同三查”(同布置、同组织、同进行,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对单张10万元以上发票逐票核查,对于大量开自同一地区或 单位的发票,不论票面金额大小均应逐票核查,需要异地协查的要及时发起协查,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必要时由上级税务机关直接组织查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票管理法规不完善,如对于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处以一万元一下的罚款,是按次还是按行为予以处罚规定不明确,以至不变实际操作。
二是各地开展发票打假进展不平衡。组织较好的有市局稽查局、稽查一局、?局。但一些县市局重视不够,在人力、物力上投入太少,效果不理想。
三是报表填写不规范。很多单位报省局发票打假办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的4个表、《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与《2011年?省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情况明细统计表》的逻辑不统一。
四是资料整理上报不及时。很多得力措施、经验做法没有及时整理上报,影响了发票打假工作的及时有效推进。
五是虚假发票从总的来看较往年有所好转,但部分行业仍然严重。事业单位仍然是取得使用假发票的重灾区。
六是国税、地税、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国税系统内部税源管理与稽查局等部门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行动中联动需要进步一步加强。
四、发票管理工作建议
(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是从根本上抑制发票违章、假发票猖獗现象的治本之策。
积极促进《发票管理办法》向《发票法》的转换。首先,要加大对涉及假发票各个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提高普通发票违法行为惩处的刚性,解决目前普通发票违法行为处罚明显偏轻、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的问题,其次,假发票屡禁不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存在较大的“买方市场”,要对买、卖双方同时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利用假发票挪用公款、侵占公款的一些公职人员,要交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涉及犯罪的要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持有假发票的行为也应当作为量刑依据,增大发票违法犯罪的风险成本,使假发票无藏身之地。
(二)、规范发票报销管理,降低市场需求量,让假发票没有用武之地才是铲除这一“毒瘤”的关键。一要开发发票网上专业验票软件,为财会人员报销各类发票提供专业的验票通道。完善现有普通发票网上验证系统,提供发票开具的全面信息,通过对开具与报销信息的全面对称验证,有效解决假发票、违规发票和“克隆式”复制真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入账问题。二要向社会提供短信、互联网验票通道和识别假发票的基本方法。供各单位经办人员使用。经办人员在经手发票时应养成随时验证发票的习惯。三要建立和规范发 票报销制度。联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台发票报销制度,规范发票报销管理。规定任何单位的财会人员都必须通过税务机关的普通发票网上专业验证系统,确认发票真实后方能入账。对假发票一律不得入账,并向税务机关举报,一经查出,给予严厉处罚。
(三)征管查联动,建立职责细化的管票控税机制。
1、重视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情况的审查,通过对发票和纳税人纳税资料的审查比对,分析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发现疑点,加强跟踪管理。
2、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以发票控管税源,规范代开发票制度。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管理有关法规,规范对易漏难管税源管理,防止虚开、乱开和引税源、拉收入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3、在发票检查环节着重强化“两项措施”。一是稽查部门要做到“查案必查票”、“查户必查票”,以发现案件线索。要加大发票协查力度,坚持日常打假与重点稽查打假相结合,对发票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对制售假发票犯罪应严打重罚,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征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发票违规违法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选择重点行业发票或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线索或疑点,及时排查、比对,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严格核查把关。
(四)、加大发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识别假发 票能力,使之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的一项基本常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三篇:打假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牧民利益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们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有效整顿规范农资市场,打击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2人次,印发宣传资料700份,检查整顿农资市场12个次,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146.6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把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农牧局于5月和11月组织召开了春季、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使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明确、措施落实、重点突出。落实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订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将农资打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标语、开设专栏、印发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技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资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等方式,推介展示优质农资产品
三、加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从源头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春季农资打假行动期间,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抽查了农资市场和7个农资经营门市。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
在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期间,我们为保障“三秋”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6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秋季农资打假的开展,有效的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牧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震慑,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四、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在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打假力度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与服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和农业、农资技术知识培训,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对农资产品的鉴别选择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二是依法妥善处理农资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面临的问题及下步工作
一是是个别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生产经营行为不尽规范甚至时有违法行为发生。一些经营人员缺乏农资和经营业务知识,无法向农牧民科学推介农资产品和使用方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尽规范,个别经营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为了获取较高的经营利益,钻法律法规空子,违法违规经营。二是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机构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的工作经费、执法取证设施、交通工具、快速检测等工作条件保障程度不高,因而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不够,取证能力较弱,快速反应能力不强,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态势,农资执法监管难于经常化、制度化。
为此,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口,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一证多产以及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等不法行为,规范标签标识,防止虚假宣传。进一步完善农资销售
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农资市场准入关,防止不符合市场准入资质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利用广播、电视及科技下乡,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科学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的能力,增强广大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农资经营人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依法经营能力,促进农资市场不断规范。
第四篇:打假总结
兰州区域市场“打假”总结
目前,兰州区域市场2011销售工作按年初公司计划正常进行。但本3月出现的“玉佳粉丝”和8月份出现的“飞龙”龙口粉丝着实给前三季度的工作带来诸多麻烦,这两种粉丝以极低的价位切入市场,对我产品市场份额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而且该产品质量极为低劣,均未取得生产许可,尤其是“飞龙”龙口粉丝在包装上大肆模仿本产品,误导消费者,这样不仅对我公司产品的销量和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更严重损坏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针对这类劣质、仿冒产品,在10月7日召开的第三季度营销总结会议上,公司领导明确提出在本月对这两种粉丝开展“打假”行动,经过一系列详细的部署,会议结束后我区域“打假”行动随即展开。
工商局工作人员给予了我们认真的指导和安排,他们认为此次“打假”必须要从根源上铲除这些劣质假冒产品。“玉佳粉丝”系兰州玉佳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产品,“飞龙”龙口粉丝系兰州天富食品批发部经销的产品,这两家商户我们虽然熟知,但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和数量却无从知晓。所以我们首先开始着手寻找此类产品的存放库房。经过十五天的耐心等待和跟踪,终于在10月23日了解到该产品的存放地点。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在10月24日进入玉佳食品有限公司库房当场查封“玉佳粉丝”150件,10月25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张苏滩市场天富食品批发部库房查封“飞龙”龙口粉丝近200件。
此次“打假”行动给这些经营不合格产品、贪图眼前小利的商户以沉重的打击和教训,从源头上断绝这些劣质假冒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正与“玉佳粉丝”、“飞龙”龙口粉丝生产地工商、质检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取证,以取得此种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确凿证据,从而将这些劣质产品彻底从兰州市场清除。
经过此次“打假”活动,我们深切体会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对社会的危害,同时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我们应该坚决杜绝以次充好、非法经营,我们也绝不能以眼前金钱小利为中心,要以质量求生存,要时刻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产品如高山流水,永立于不败之地。“打假”活动虽初见成效,但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提高警惕,随时应对更残酷的市场竞争!
第五篇:汽配打假总结
汽车配件执法打假“质检利剑”
专项行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根据质检总局《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老边区实际,在辖区内开展了汽车配件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1家汽配城和2家4S店经销的汽车后视镜、大灯总成、刹车片、制动液、车用电瓶等汽车配件产品的包装、3C强制性认证等情况。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汽配市场和4S店负责人和有关产品的商家,进行涉及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并要求其做好相关产品进货时的索证索票工作,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汽配市场和4S店经营的汽配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此次专项打假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次,检查企业3家,目前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老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