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稿]
浅谈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康县司法局迷坝司法所
李康杰
当前,我国下处于经济社会面飞速发展的时期,在这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挑战和问题,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劳资纠纷、合同纠纷、就业安置、村务管理、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应运而生。我们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会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现根据本人的有限经验,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和成因
矛盾纠纷的种类我多种多样,在致有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村血管理、邻里纠纷、赔偿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其构成原因也是纷繁复杂,但总体上说都是由于利益(物质、精神)分岐引起的。由于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因此,矛盾纠纷存在范围广泛,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场所,各个领域,具有广泛性,也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激化或解决具有很大的变异性,对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及大的影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矛盾双方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受社会环境的影
响,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基于矛盾的特点,在排查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只有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意义,在领导层形成共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经常研究、时时强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一个排纠纷、促和谐的氛围,这是搞好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首要条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创建高效能的工作队伍。
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信息是最重要的,在各村成立调委会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选拨下治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 知识的人员做为信息员,调委会人员实行24小时开机,矛盾纠纷随时汇报,防止矛盾激化。
在业务上,要经常对调委会成员和信息员进行培训,使其尽可能多地掌握法律 知识,提高调解纠纷能力,做到合理、合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法制宣会以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敌法守法。
(三)、健全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为了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必须在大力加强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时也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使每个人都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的抓。具体来说,要落实发以下几项制度:
1、定期排查与跟综反馈制度。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要求》每月要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作协调会议,这是一项很好的工作制度,在实际运用中,一定要脚踏实地,不仅要使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全面落实,更要保持每月能够深入到各村各社,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切实倾听群众意见,防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只走过场。做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更应该切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对于排查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处前、调处中、调处后都要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及时掌握当事人心态,为顺利解决争议打好基础,又能防止矛盾的激化,使工作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掌握处理矛盾纠纷的主动权。
2、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不按照各项制度和要求,弄虚作假,虚报迟报,或者不作为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而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发生刑事案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物责任。
3、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力度。
4、诚信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请示、研究、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
(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们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原则,更是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只有充分调查了解矛盾纠纷的各种事实和依据,准确适用法律,才有可能使矛盾得到解决。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克服敷衍了事的思想,遇到问题及调处是非常正确的,但在调处前一定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需求,对症下药,不打无准备之仗,否则,纠纷将很难解决,甚至会因矛盾解决量少了反而进一步恶化。
举个很简单的案例:我乡段某和段某某,因新修房屋宅基地及雨天排水问题发生纠纷,村调委会知道后见于双方新房之间的距离较小,且房已经建成,遂做出双方新房之间的地方双方各有一半的处理意见,一方不同意,又做出了双方山墙之间的地方由双方共同所有,为双方排水所用的处理意见,一方仍然不同意,如遇雨天,双方因排水问题仍然经常争吵,甚至撕打。司法所排查到此纠纷后,及时地对此纠纷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原来当事人段某,和段某某是从一个家里分出来的,分家时双方老人生前对地界问题有一定得交代,现在双方新房并排建成,争议地段为双方山墙间的一港道。事情虽小,却引来了这么多麻烦,根据调查结果,段某某在建房时,房基紧贴双方之间的界线,而段某在建房时留出了一米水路。两天段某想在此排洪,便引起纠纷。据此,司法所人员分别给两家做工作。指出双方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于《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在相邻关系中,要保证相邻关系人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光照条件。段某志示:“他在我地方排水可以,但是谁家的地方就是谁家的。”段某某表示:“只要我房背的水排出去,我并不争地方”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但从中可以看出,在落后的农村,法律知识时多么缺乏和重要!无论事情大小,能够认真对待,依事实为依据合理合法调处又是多么重要!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面子”问题的思考。
一切矛盾纠纷,都是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发生的,消除和激化的心理因素,直接决定着双方矛盾的变化发展情况。“面子”问题是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分析许多重大刑事案件,其中许多却是因为一点细枝末节的小事引起的,起因与结果的相差太悬殊。不难理解,这其中心理因素或“面子”问题起了相当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物质利益和精神需求是每一个人都追求的,当物质利益基本满足时,受别人尊重,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求就会占主要地位。,为了争回“面子”,可以不择手段,激化矛盾,为了争回“面子”可以放弃一定利益,做出让步。
在实际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为了使情感和面子问题朝着有利于化解纠纷的方向发展,可以考虑一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充分了解双方动态,掌握双方意图,教导双方最终目的是要解决问题,有事实说事实,有道理讲道理,防止双方无理取闹。尽说有伤对方感情的话。背靠背调解法就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双方在一起蛮骂,引起矛盾激化的现象。
②掌握矛盾双方的心理,充分了解矛盾动态,选择最佳调处时间调处,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尽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或蔓延。对于双方情绪比较激动的矛盾纠纷,可以在严密跟踪监控的前提下,适当地进行冷处理,使双方稳定情绪,理智考虑问题,便于问题的解决。
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尊重对方,真诚服务。具体可以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法。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问题,分别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不足。不仅从法律上约束也要从道德上、情感上感化,向大仁大爱的高尚品德中引导,最终使矛盾得以消除。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仅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更要有心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良好品质。
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好基础,这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切实的把这项工作做好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积累。
第二篇: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治安信息情况治安隐患排查情况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重点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治安信息情况、治安隐患排查情况报送工作,使县综治部门能够及时、全面收集、掌握和研判我县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治安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隐患得到治理,治安乱点由乱到治,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目标,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10个乡镇。(二)县直部分重点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二、报送内容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因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学校及周边问题、企业及周边问题、公路建设问题和边际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医疗、环境污染、食品药
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类退休人员等群体中暴露的矛盾纠纷等等。
(二)治安信息收集的重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隐患苗头;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的苗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情况;涉枪涉爆案件和地下组织恐怖活动线索;重大非法集资、传销、地下彩票案件及线索;非法制造、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案件及线索;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苗头;国企改革中引发的问题及隐患苗头;城镇改革中引发的问题及隐患苗头;其他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线索及隐患苗头。
(三)治安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的重点区域是—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案件多发地区和治安复杂地区;城市繁华商贸区域,娱乐、休闲场所等公共复杂场所,案件多发的社区、住宅小区;城乡校园及其周边、医院、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治安不好地区。排查的主要治安问题是—影响政治安定的因素;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犯罪高危人群;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问题隐患;其他突出治安问题。
(四)县直重点单位报送内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报告涉企纠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报告涉及军转干部和劳动保障纠纷方面的信息,县民政局主要报告涉及复退军人的信息,县教育局主要报告涉及辞退民师和校园周边安全方面的信息,县信访局主要报告到市级以上的集体上访情况,县公安局主要报告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交警大队报告重特大交通事故,消防大队报告重大火灾,县安监局主要报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县城乡建设局主要报告涉及城镇拆迁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纠纷,县环保局主要报告涉及污染方面的纠纷,县国土资源局主要报告土地纠纷,县卫生局主要报告医患纠纷,县农业局主要报告涉农纠纷,县林业局主要报告涉林纠纷,县水务局主要报告水产纠纷。
三、报送方式
(一)电话报告:6***87;
(二)邮箱:pdzzb8965@sohu.com。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乡镇、各重点单位应于每月27日前将有关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送县综治办。
(二)各乡镇每月上报矛盾纠纷数要不少于4起,上报治安信息数不少于5条,上报治安隐患排查数不少于1个。(三)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如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速报事件的基本情况,随后以电子邮件详报事发原因及处理情况。
五、加强领导,明确专人
各乡镇、各重点部门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信息报送联络员。所有联络员要强化责任,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据实报告信情况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允许压住不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 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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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对当前农行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化解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银行业所面临的矛盾纠纷亦随之多样化、复杂化。这些矛盾纠纷蕴含的信息可以折射出农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高浓缩的影像。准确预测和把握新经济形势下的各类矛盾冲突,积极应对影响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营的变化因素,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是银行业实现全面发展、提升整体实力的关键所在。
一、当前农行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来我省农行各地区及部门矛盾纠纷案件的统计排查,笔者认为现阶段我行面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纠纷矛盾增多。为实现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吸收存款与增放贷款是必经之径。尤其是增放贷款,仍旧是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日益增长的信贷数额与客户的违约风险又呈现出亦步亦趋的态势。一是银行与机构客户之间的矛盾继续增长。从2007-2009年的环球金融危机到2011年至今漫无休止的欧债危机,全球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不乐观,这也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经营效益的下滑乃至破产,这直接削弱了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致使借贷合同违约率增加。二是个人借贷合同纠纷的上升。这主要是由于盲目炒作房地产市场失误、证券投资亏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收入下降或失业等个人清偿能力不足进而造成借贷违约。数据显示,在农行矛盾纠纷案件中,个人借贷纠纷案件占86%以上。
(二)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在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中,理财产品收益纠纷首当其冲。有些职员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提高自身绩效收益,在向客户宣传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及时的揭示产品风险或者直接回避客户的风险提问,以至于产品到期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从而形成了银行与客户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银行的服务体系中,工作效率低、职员服务态度差、业务程序处理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完善等也是导致银行与客户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地区、商业性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银行间的竞争格局也是愈演愈烈。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优惠方案,抢夺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的情况十分严重。固然良性竞争带来的利处不胜枚举,但是恶性竞争的弊端危害更大。例如有些银行采用法律规定的存贷款范围之外利率吸引客户、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违规手段,从而引发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更甚于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伴随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自助银行和电子银行的推广,农行服务的受众面也越来越宽,客户与银行的矛盾纠纷不再局限于地域和存贷业务的范围内。矛盾纠纷形成了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的特点。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矛盾纠纷调处体制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层层相扣、步步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主要由基层人员主导,无法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业化队伍。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各自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消极应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专人管、专人抓。
(二)调处人员缺乏足够的协调能力。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处人员的协调权限、方式、效率都十分有限。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调处人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许多问题无法有效、及时的解决,从而
积少成多、由小变大。
(三)部分客户的法制观念薄弱。客户在与农行的交易中发生利益冲突时,片面的认为是银行方面推脱责任,心态失衡,维权意识强烈法律意识淡薄,妄图用吵闹、威胁、暴力等形式迫使银行人员屈服,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致使调处人员无法与客户正常沟通实现纠纷排解。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首先是要准确把握客户对服务需求的总体趋向。积极构建全方位覆盖排查网络,运用日常管理、服务、调查、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径,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了解客户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捕捉和把握客户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苗头倾向。其次是要细致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理清矛盾纠纷的重点业务、区域和群体,加以重点防控。以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为重点,详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作出分析判断。最后要注重专项排查,准确了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特殊情形。对一些容易反复出现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措施防止扩散蔓延,在查明来龙去脉、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失去条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相关解释说服疏导或救助工作。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矛盾排调工作网络问题。第一,要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成立专门的调解部门,出台全面完善的制度、规章,要求各部门个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予以支持,不得回避或消极应对,使调解工作能够有效的施行;第二,实行矛盾纠纷排调奖励制度。提高矛盾排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对及时遏制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纠纷事件的报告等进行奖励;同时设立调解案件奖励,按矛盾双方对矛盾调处的满意度进行奖励,对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三,完善矛盾排调总结制度,建立每月矛盾排调例会,使调解人员养成总结、反思的习惯,在例会上对各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从而不断完善调解员的协调处理能力。
(三)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要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解员身上,提升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再通过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行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银行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职员的队伍建设。不管是高管人员、专职调解员还是基层业务人员,都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
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素质培训,领导要充分重视矛盾纠纷的排调工作,调解员应努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业务人员则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引发矛盾纠纷。二是要结合新时期银行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排调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调解员应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银行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以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要。三是要不断充实调解队伍。要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阿图什市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情况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密切关注我市在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862件,成功调解3845件,调解率99.5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批次39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了23.8%,人次上升了19.9%。越级到自治区上访的有41批次7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了24%、24.8%;越级进京访2批次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0%。
(一)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司法局的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安排全市9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上级关于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建设的要求,落实了“五有”(有标识牌、有固定调解工作场所和制度、有印章、有文书及调解回访记录、有登记台帐和档案)和“四落实”(组织、制度、人员和报酬)等;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优势,半年来,我市基层7乡2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及宣传共计15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6061人(次),为乡政府提司法建议5条,被采纳建议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协助乡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3件,成功13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5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
积极贡献。
(二)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为了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机构,建立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充实调解员419人,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定目标、抓落实,全方位推进。制定《阿图什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时间、标准等,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任务层层落实到位,使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达到“三个明显减少、三不出、两个达到、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三个明显减少”,即“民转刑案件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减少,上访减少”;“二不出”,即“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两个达到”,即“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两个提高”,即“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有所提高”。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十统一,十规范”,全面进行规范化建设,从人员到制度和人民调解场所进行全面落实到位。
(四)建机构、重出击,摸排显成效。目前,全市9个乡(街道)74个村8个居委会3个企事业全部成立调委会,调委会基本上落实了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人员、规章制度等,工作逐步走向正轨。调委员由乡、村、企业(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个乡、村、企业均组建了人民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半年来,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相互协调配合下,调解员主动出击,摸排到位,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夯实了法治基础。
(五)强肌体、求探索,拓宽新领域。阿图什市所属7乡2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了94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村调委会人员也相应进行调整,为调委会注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与创新,逐步形成了以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阶层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明确了乡、街道调委会的工作范围,实行调委会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会成员包组的工作机制,形成乡、司法、信访、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密切配合、互相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加强了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做到村村有调解组织、队(单位)有调解信息员,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网络。
(六)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班,对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员就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各乡(街道)司法所每周必须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并且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学习笔记,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调解的意识和责任感,不断夯实调解基本功,使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叫响“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工作理念。
(七)加大督查力度,扎实落实“一案一补”款。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为更好的开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完善全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的档案,我局基层科干部利用7天时间对全市各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11年第一季度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档案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司法所要求限期整改。据统计,第一季度共发放“一案一补”补贴35680元,其中
书面案件653件,共计26120元;口头案件478件,共计9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