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
霍州煤电集团白龙工贸有限公司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换版的申请 霍州市国税局:
霍州煤电集团白龙工贸有限公司(税号***)是成立于1989年6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资金1895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修理矿用设备材料配件、劳务服务等,公司地址:霍州市白龙矿区,法人:胡惠民,财务负责人:彭国军。
我公司财务核算健全,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中没有出现过违规问题。2012年全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15224万元,缴纳增值税673万元,是我市重点税源之一。2013年我公司与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1174.5万元的大额合同,经营范围也增加了“皮带输送”的业务,预计本年度销售收入将扩展至6亿元左右(上半年销售额已达1.3亿元,半年之内完成去年一年销售收入的87%),由于企业规模及业务量的不断扩大,原核定我公司每月340份的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申请更改为十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持票量300份,望贵局批准办理为盼!谢谢。
霍州煤电集团白龙工贸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0日
第二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规定,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以下简称“开票限额”)及填开等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开票限额的申请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申请十万元开票限额。
(二)申请百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不含免税销售收入,下同)累计在2000万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5000万元(含)以上。
(三)申请千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2亿元(含)以上。
(四)申请亿元开票限额。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0亿元(含)以上。
(五)新办大中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含)以上,预计营业收入在2000万(含)以上)可根据预计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申请开票限额。
(六)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七)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二、临时开票限额的管理(不适用于辅导期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已授权的开票限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临时开票限额。申请临时开票限额需附《增值税临时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附件9)和购销合同,由主管国税机关进行核查审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单个货物价格大于其已授权的开票限额时,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单个货物价格所适用的临时开票限额(以下简称“单货物临时开票限额”)。申请单货物临时开票限额需附《四川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临时申请审批表》和销售单个货物价格的购销合同,由主管国税机关进行核查审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对临时开票限额的管理,督促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临时开票限额的开票业务,及时收回临时开票限额的授权。
三、开票限额的调减
主管国税机关应对已授权最高开票限额的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专用发票管理、开票数量、开票限额是否匹配、增值税缴纳等情况实施跟踪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国税机关有权调减其开票限额:
(一)从开票限额授权之日起,连续两年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达不到已授权开票限额申请标准的;
(二)从开票限额授权之日起,连续12个月(含)内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低于已授权开票限额申请标准50%的;
(三)新办大中型工业企业预计连续12个月(含)到期后,应税销售收入达不到已授权开票限额申请标准的;
需调减纳税人开票限额的,由主管国税机关向纳税人发送《调减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通知单》(见附件10,以下简称“通知单”),并在通知单送达纳税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限额调减工作。
四、开票限额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附件2)
3.企业生产经营及开票情况的书面报告
4.申请期前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办大中型工业企业除外)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开票限额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限额的实地核查和审批工作。
1、主管国税机关对准予受理申请的,下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附件3);对需补正资料的,下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附件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下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5)。
2、主管国税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后,形成《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核查情况报告》(附件6);
3、主管国税机关依法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7)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8);
(三)被许可人凭《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和《发票领购薄》,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开票限额的授权发行。
五、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使用、保管专用发票。如发生有“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暂停发售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对购货方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审核。如果购货方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前6位行政区划代码(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可在互联网查阅)与纳税人名称及地址所属的行政区划代码不相符(个体工商户除外),销货方不得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07〕257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办发〔2005〕1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3号公告的第十条同时废止。
本公告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
3.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5.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6.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核查情况报告
7.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8.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9.增值税临时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
10.调减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通知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
第三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附件1: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调查报告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主要经营项目有哪些?属工业还是商业?企业成立时间以及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正式或是辅导期或是临时)。目前是正式或是辅导期或是临时一般纳税人,原批准的月用票量多少份,最高开票限额为多少元。
2、企业上年的销售收入为多少万元,已纳税额为多少万元,上年的平均税负率是多少(%);本年至企业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万元)前一个月止的销售收入是多少万元,已纳税额为多少万元,本年的平均税负率为多少(%)。
3、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多少万元,职工人数为多少人,生产、经营场地(自有或租赁)多少平方米,生产经营能力与企业销售收入是否相符等。
二、购进、销售情况
1、月初商(产)品库存情况;月初留抵税额情况。
2、本月购进货物或入库产品的情况(产品过镑、检验登记入库等);本月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购进货物、取得进项发票与购进合同内容相符情况;
3、企业的生产(购进)与销售内容相符情况;
4、企业主要的销售对象有哪些,原有的最高开票限额能否满足企业实际开票的需要。简要说明企业本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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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最高开票限额(万元)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准备向哪些企业销售什么货物,价值是多少(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复印件),有无以前月份已作未开票收入申报金额等(提供申报表复印件)。
三、资金情况
1、企业注资本金总数有多少,通过银行取得的借款有多少,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总额等情况;
2、企业购销款项的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两者兼之的,以哪个为主;
3、购进货物有无相应的款项支付或负债形成,购进货物资金的来源及支付总额有多少,并同时审核银行对账单(转帐单)或负债科目。同时着重了解企业有无长期应收的销货款挂账,若有则应查明原因,以防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税负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主要购进货物与主要销售货物的差价估算企业的理论税负,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实际税负与理论税负(或行业税负)存在差异的情况分析。重点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虚开或是否正确申报抵扣进项税以及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核算销售收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其它按规定应开展调查的内容。
六、税收管理员的审核意见
同意月供应什么面额(百万元位、十万元位、万元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少份,分多少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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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
XX国家税务局:
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办公地址位于XX。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法人:XX;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无仓储):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及乙炔产品(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石油焦、重油、燃料油、沥青、石蜡、润滑油、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工业用白油、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预计年销售额可达2500万元人民币。XX年XX月XX日被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我司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准确记录每笔业务;我公司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对发票进行规范的管理,能准确进行各项财务核算,保证我司开出的发票是真实、可靠、完整的。现应客户要求我司特向贵局申请领购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票资格,望贵局能给予尽快办理为盼!谢谢!
特此申请!
XX公司
2013年10月12日
第五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范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发文日期:
责任单位: 015001110/2007-194616 2007-03-16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内容分类: 公开方式:行政许可主动公开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一、项目名称: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二、实施机关: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主管区、县级税务机关。
三、审批类型:
四、审批内容:
一般纳税人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五、设定依据及全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
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
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办理条件:
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七、办理程序:
(一)接受申请
接受纳税人提交的《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报送税务机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审批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制定。但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包括最高开票限额的具体设定工作)仍由县级税务
机关负责。
(二)受理
主管区县级税务机关受理许可申请,并在规定的行政许可时间里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
退给纳税人。
(三)审查
1、审查机构:所属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
2、审查程序: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企业申请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属于本级决定的行政许可,依行政许可权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报上级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资料报送上级税务机关。属于区县和地市级税务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由其审核企业有关资料并派人实地核查。属于省级税务机关决定的行政放可,须有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材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实地核查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制
定。
区县级税务机关按照决定行政许可的税务机关(含本级)审批的最高开票限额在防伪税
控系统中设定。
3、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标准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主管区县级税务机关
退还纳税人。
(四)决定
税务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规定日期内按照规定程序做出决定,不能做出决定的,由申请延长期限的机构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说明延长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期限的理由,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并将《可延期决定告知书》送达纳税人。
八、办理时限: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确定
九、报送材料目录:
十、表格下载:主管税务机关网站
十一、报送材料填写说明或样例:主管税务机关网站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费用
十三、承办部门的导航:主管税务机关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主管税务机关
十五、办理地点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
十六、办理结果公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主管税务机关网站
附件:
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