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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推荐阅读)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5-216301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05:27: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县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46所,其中小学273所(国办小学5所、乡镇中心小学及完小119所、村办小学149所)、中学49所(高中7所、国办初中1所、乡镇初中41所)、职教中心1所、成教中心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教中心1所、乡镇成人学校20所。全县中小学共有在校生147687人(含在园幼儿11700人),其中高中12000人(含职中2300人),初中50340人(含特教80人),小学73647人。在编教职工7923人。全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44%,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78.12%,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0.25%。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和99.9%,初中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和96.3%。

多年来,我县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使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县以迎接“普九”复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普九”完善工程,我县在办学条件、教育装备现代化、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又有了长足的进步。1998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普九”工作先进县。在巩固“普九”成果的同时,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新建中心幼儿园19所,独立幼儿园59所。目前,全县在园(班)幼儿达11700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53.4%。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发展,高中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办学条件逐年改善。目前,我县高中在校生人数和办学规模均居全市前列。普通高中工作连续三年被市政府命名为“高中工作先进县”,县职教中心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县成教中心被市评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总的看,几年来,我县教育工作在全市排位逐年前移,与乐亭、迁安、丰南等先进县区的差距逐渐缩校

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1、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施工单位垫资、组织社会各界捐资、争取上级扶持和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99年以来,国办中小学及县直单位先后完成了一批重点工程建设。主要有:投资5600万元的一中迁建一期工程,投资180万元的亮甲店中学教学楼工程(2300平方米),投资170万元的一幼教学楼工程(2000平方米),投资260万元的职中图书电教楼工程(2930平方米),投资100万元的林南仓中学实验楼(1560平方米)建设工程,投资350万元的教师进修学校迁建工程,投资65万元的彩中宿舍楼、桥中实验楼续建工程,沽中投资103万元征地12亩。三年多来彩中、仓中、桥中、一幼等学校还投资70万元修缮了校舍。正在建设的工程有:投资120万元的三中宿舍楼(2300平方米)、投资120万元的成教中心教学楼(1660平方米)、投资350万元的二中宿舍楼(5300平方米)建设工程。另外投资970万元的实验小学迁建一期工程(8100平方米)、投资1300万元的一中学生宿舍楼(12000平方米)和投资100万元的林南仓中学教学楼(1900平方米)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经或即将破土动工。今年秋季谋划实施的有:投资600万元的一中教学楼、餐厅及附属工程,投资130万元的二中教学楼工程(21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的职中教学楼工程(2300平方米),投资140万元的仓中宿舍楼工程(2400平方米)。

三年来,各乡镇还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达1752万元,新建校舍2450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13042平方米,维修校舍85520平方米,主要工程有:窝洛沽镇投资108万元为镇中建22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投资57万元为窝洛镇中心小学翻建校舍1680平方米;玉田镇投资50万元为镇中、林东、马头山三所中学建校舍1480平方米;林西镇投资50万元改造北霍庄中心小学校舍940平方米;鸦鸿桥镇投资60万元新建校舍1520平方米,改造、维修校舍820平方米;杨家套乡投资50万元翻建校舍1360平方米,维修校舍940平方米;散水头镇钱家沟小学投资50万元整体迁建,建校舍800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工程有:石臼窝一中、二中合并,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林西中学投资55万元建1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渠河头中学投资200万元建3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散水头中学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及郭屯中学与葫芦寺中学合并项目正在运作之中。同时,狠抓了校舍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旧校舍改造力度,努力撤并规模过小的农村小学,近三年共撤并学校193所,农村小学由99年前的461所减少到目前的268所,使农村小学的布局和规模逐步趋于合理,现有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加强了校园环境建设,全县有18所学校被唐山市教育局命名为“校园环境建设示范学校”。

2、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为控制在校生流失,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县狠抓了学生控流、辍返工作。县政府转发了教育局《关于控制初中生流失、加强辍返工作的安排意见》,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控制初中生流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把初中生年巩固率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明确了各校的初中生巩固率保底指标。各乡镇及学校抽调人员,深入学生家庭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辍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适时下发了劝学通知书,使绝大多数辍学生又重返校园就读。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通过开展法律讲座、严惩扰乱校园秩序人员、清理校外游戏场所等措施,有效净化了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行为,融洽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并对后进生实施重点帮教,对贫困生实施救助,有效控制了学生流失。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几年来,我县初中生巩固

直比较紧张,加之近几年村队投入减少,社会集资更加困难,使教育经费的来源更显不足,特别是公用经费近两年呈下降趋势,2000年全县教育公用经费投入为341.6万元,2001年减少到170.4万元。而我县校舍建设、危旧校舍维修改造和教育装备现代化任务艰巨,资金投入巨大。我县现有危旧校舍70000平方米,需改造资金1450万元,其中危险校舍11000平方米,需改造资金200万元。按照我省制定的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要求,~年全省初中学校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年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而就我县目前的教育装备现代化的进展情况看,全县初中只有计算机教室23个,尚缺19个;全县124所完小以上小学,仅有计算机教室13个,即使考虑近两三年内撤并一些小学,也至少要装备计算机教室100多个。按市教育局规划要求,年内40%的中心小学要配备计算机教室,这样,今年我县小学需要装备计算机教室44个。要确保全县如期开设信息技术课,仅设备投资就需1800万元。另外,各校建多功能教室和购置教师办公微机等还需资金760万元。

2、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受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段滞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二是教师编制不足。目前,我县小学生源锐减,初中正值高锋,高中从今年开始也进入高峰期。小学教师相对超编,但初、高中教师严重不足,即使暑假后将小学超编教师全部拔高到初中使用,同时,初中尽量扩大班容量减少班数,以压缩初中教师的需求量,乡镇中小学仍然缺编381人,高中缺编120人,系统县直单位的职中、三中、国小缺编20人,暑假后教育系统合计缺编521人。

3、学校布局调整发展不平衡。自1995年以来,我县根据小学生源不断减少的趋势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开始对农村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但由于一些村队干部或群众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加之个别乡镇缺少应有的力度,至今依然没有完成调整任务。调整后出现的校舍不足和老化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不足百人的小分校和教学点在个别乡镇还依然存在,制约了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今后几年,我县初、高中仍处于入学高峰期,虽然我县每年都要投入资金扩建校舍,但仍难以满足生源增加的需要,全县初中班容量普遍过大,平均班容量为58.9人(拾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初中每班50人)。城内学校由于县城人口增加,也导致班容量偏大,实小平均班容量达80多人(拾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小学每班45人)。

4、素质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受社会就业、用人制度及教育自身基础以及高考指挥棒的影响,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学生在校时间长、课业负担重,部分教师改革意识不强、教学效果不理想,小学、初中的非主要学科授课质量不高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打算

1、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投入。将农村费改税前应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齐上交县财政统一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余额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费改税后,取消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并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按照“财政多投、社会多筹、教育专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xx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原则,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多渠道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与资源,积极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即保教师工资,保学校危房改造,保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保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费改税后的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2、将教育目标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费改税后,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发展本地教育中的职责,使各乡镇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控辍保学、提高普及程度、学校布局调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县政府将把以上教育目标纳入对乡镇目标考核工作之中,定期考核,落实奖惩。

3、加快布局调整步伐,确保师资队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将农村小学布局调整与校舍建设和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将调整撤并下来的小学校建成幼儿园,或拍卖变现后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教师队伍的能出能入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继续采取到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招聘本科生与择优选聘当年专科毕业生相结合的方法,及时补充教师,确保教学需要。

4、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xx《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央、盛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级各类人才为根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暂行办法》;加强教师的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篇: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县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多年来,我县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使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县以迎接“普九”复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普九”完善工程,我县在办学条件、教育装备现代化、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又有了长足的进步。1998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普九”工作先进县。在巩固“普九”成果的同时,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新建中心幼儿园19所,独立幼儿园59所。目前,全县在园(班)幼儿达11700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53.4%。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发展,高中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办学条件逐年改善。目前,我县高中在校生人数和办学规模均居全市前列。普通高中工作连续三年被市政府命名为“高中工作先进县”,县职教中心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县成教中心被市评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总的看,几年来,我县教育工作在全市排位逐年前移,与乐亭、迁安、丰南等先进县区的差距逐渐缩小。

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年来,各乡镇还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达1752万元,新建校舍2450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13042平方米,维修校舍85520平方米,主要工程有:窝洛沽镇投资108万元为镇中建22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投资57万元为窝洛镇中心小学翻建校舍1680平方米;玉田镇投资50万元为镇中、林东、马头山三所中学建校舍1480平方米;林西镇投资50万元改造北霍庄中心小学校舍940平方米;鸦鸿桥镇投资60万元新建校舍1520平方米,改造、维修校舍820平方米;杨家套乡投资50万元翻建校舍1360平方米,维修校舍940平方米;散水头镇钱家沟小学投资50万元整体迁建,建校舍800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工程有:石臼窝一中、二中合并,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林西中学投资55万元建1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渠河头中学投资200万元建3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散水头中学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及郭屯中学与葫芦寺中学合并项目正在运作之中。同时,狠抓了校舍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旧校舍改造力度,努力撤并规模过小的农村小学,近三年共撤并学校193所,农村小学由99年前的461所减少到目前的268所,使农村小学的布局和规模逐步趋于合理,现有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加强了校园环境建设,全县有18所学校被唐山市教育局命名为“校园环境建设示范学校”。

2、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为控制在校生流失,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县狠抓了学生控流、辍返工作。县政府转发了教育局《关于控制初中生流失、加强辍返工作的安排意见》,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控制初中生流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把初中生年巩固率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明确了各校的初中生巩固率保底指标。各乡镇及学校抽调人员,深入学生家庭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辍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适时下发了劝学通知书,使绝大多数辍学生又重返校园就读。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通过开展法律讲座、严惩扰乱校园秩序人员、清理校外游戏场所等措施,有效净化了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行为,融洽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并对后进生实施重点帮教,对贫困生实施救助,有效控制了学生流失。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几年来,我县初中生巩固率逐年提高,今年中考报名人数达11500多人,进入全市前三名,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已接近省“普九”标准,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已达省“普九”标准。通过上述工作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中考,县一中的录取分数线居全市前列。2001年高考,全县二批本科以上上线910人,上线率为35.5%,居全市十县第五位,一般本科以上上线1305人,上线率为50.95%,创我县高考最好成绩。

5、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有较大进展。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需要,县委、县政府适时启动了以多媒体视听设备为重点的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把教育装备现代化列入了2001年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大事”之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目标,制订了奖惩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教育装备现代化进程。自1999年以来,全县教育装备现代化的投资约2300

万元,共装备微机室64个、语音室58个、多功能教室112个,购置校长办公系统225套、教师办公微机40

3台,中小学计算机总数达到2556

台;建立计算机校园网5个、多媒体教学网2个。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县的教育装备现代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市排位由后几名升至中游水平。在加大装备力度的同时,我县对所有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微机培训,并培训了60名微机专职教师,为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做了必要准备。目前,全县所有高中、23所初中和13所小学开设了微机课,有80多名教师能自制教学课件,为实现200

5年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小学收费是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此,县政府把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位,工作到位,常抓不懈。具体做法是:①规范基层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程序,实行“一证一卡四统一”制度;②坚持中小学用书由县教育局审批制度;③实行公开承诺;④加强收费的常规检查,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使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两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在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县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制约我县教育工作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受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段滞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二是教师编制不足。目前,我县小学生源锐减,初中正值高锋,高中从今年开始也进入高峰期。小学教师相对超编,但初、高中教师严重不足,即使暑假后将小学超编教师全部拔高到初中使用,同时,初中尽量扩大班容量减少班数,以压缩初中教师的需求量,乡镇中小学仍然缺编381人,高中缺编120

人,系统县直单位的职中、三中、国小缺编20人,暑假后教育系统合计缺编521人。

3、学校布局调整发展不平衡。自1995年以来,我县根据小学生源不断减少的趋势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开始对农村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但由于一些村队干部或群众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加之个别乡镇缺少应有的力度,至今依然没有完成调整任务。调整后出现的校舍不足和老化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不足百人的小分校和教学点在个别乡镇还依然存在,制约了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今后几年,我县初、高中仍处于入学高峰期,虽然我县每年都要投入资金扩建校舍,但仍难以满足生源增加的需要,全县初中班容量普遍过大,平均班容量为58.9人(省“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初中每班50

人)。城内学校由于县城人口增加,也导致班容量偏大,实小平均班容量达80多人(省“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小学每班45人)。

4、素质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受社会就业、用人制度及教育自身基础以及高考指挥棒的影响,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学生在校时间长、课业负担重,部分教师改革意识不强、教学效果不理想,小学、初中的非主要学科授课质量不高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打算

1、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投入。将农村费改税前应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齐上交县财政统一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余额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费改税后,取消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并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按照“财政多投、社会多筹、教育专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原则,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多渠道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与资源,积极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即保教师工资,保学校危房改造,保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保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费改税后的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2、将教育目标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费改税后,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发展本地教育中的职责,使各乡镇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控辍保学、提高普及程度、学校布局调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县政府将把以上教育目标纳入对乡镇目标考核工作之中,定期考核,落实奖惩。

3、加快布局调整步伐,确保师资队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将农村小学布局调整与校舍建设和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将调整撤并下来的小学校建成幼儿园,或拍卖变现后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教师队伍的能出能入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继续采取到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招聘本科生与择优选聘当年专科毕业生相结合的方法,及时补充教师,确保教学需要。

4、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央、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级各类人才为根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暂行办法》;加强教师的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篇: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县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46所,其中小学273所(国办小学5所、乡镇中心小学及完小119所、村办小学149所)、中学49所(高中7所、国办初中1所、乡镇初中41所)、职教中心1所、成教中心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教中心1所、乡镇成人学校20所。全县中小学共有在校生147687人(含在园幼儿11700人),其中高中12000人(含职中2300人),初中50340人(含特教80人),小学73647人。在编教职工7923人。全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44%,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78.12%,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0.25%。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 和99.9%,初中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和96.3%。

多年来,我县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使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县以迎接“普九”复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普九”完善工程,我县在办学条件、教育装备现代化、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又有了长足的进步。1998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普九”工作先进县。在巩固“普九”成果的同时,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新建中心幼儿园19所,独立幼儿园59所。目前,全县在园(班)幼儿达11700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53.4%。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发展,高中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办学条件逐年改善。目前,我县高中在校生人数和办学规模均居全市前列。普通高中工作连续三年被市政府命名为“高中工作先进县”,县职教中心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县成教中心被市评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总的看,几年来,我县教育工作在全市排位逐年前移,与乐亭、迁安、丰南等先进县区的差距逐渐缩小。

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1、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施工单位垫资、组织社会各界捐资、争取上级扶持和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99年以来,国办中小学及县直单位先后完成了一批重点工程建设。主要有:投资5600万元的一中迁建一期工程,投资180万元的亮甲店中学教学楼工程(2300平方米),投资170万元的一幼教学楼工程(2000平方米),投资260万元的职中图书电教楼工程(2930平方米),投资100万元的林南仓中学实验楼(1560平方米)建设工程,投资350万元的教师进修学校迁建工程,投资65万元的彩中宿舍楼、桥中实验楼续建工程,沽中投资103万元征地12亩。三年多来彩中、仓中、桥中、一幼等学校还投资70万元修缮了校舍。正在建设的工程有:投资120万元的三中宿舍楼(2300平方米)、投资120万元的成教中心教学楼(1660平方米)、投资350万元的二中宿舍楼(5300平方米)建设工程。另外投资970万元的实验小学迁建一期工程(8100平方米)、投资1300万元的一中学生宿舍楼(12000平方米)和投资100万元的林南仓中学教学楼(1900平方米)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经或即将破土动工。今年秋季谋划实施的有:投资600万元的一中教学楼、餐厅及附属工程,投资130万元的二中教学楼工程(21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的职中教学楼工程(2300平方米),投资140万元的仓中宿舍楼工程(2400平方米)。

三年来,各乡镇还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达1752万元,新建校舍2450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13042平方米,维修校舍85520平方米,主要工程有:窝洛沽镇投资108万元为镇中建22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投资57万元为窝洛镇中心小学翻建校舍1680平方米;玉田镇投资50万元为镇中、林东、马头山三所中学建校舍1480平方米;林西镇投资50万元改造北霍庄中心小学校舍940平方米;鸦鸿桥镇投资60万元新建校舍1520平方米,改造、维修校舍820平方米;杨家套乡投资50万元翻建校舍1360平方米,维修校舍940平方米;散水头镇钱家沟小学投资50万元整体迁建,建校舍800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工程有:石臼窝一中、二中合并,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林西中学投资55万元建1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渠河头中学投资200万元建3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散水头中学投资120万元建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工程及郭屯中学与葫芦寺中学合并项目正在运作之中。同时,狠抓了校舍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旧校舍改造力度,努力撤并规模过小的农村小学,近三年共撤并学校193所,农村小学由99年前的461所减少到目前的268所,使农村小学的布局和规模逐步趋于合理,现有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加强了校园环境建设,全县有18所学校被唐山市教育局命名为“校园环境建设示范学校”。

2、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为控制在校生流失,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县狠抓了学生控流、辍返工作。县政府转发了教育局《关于控制初中生流失、加强辍返工作的安排意见》,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控制初中生流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把初中生年巩固率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明确了各校的初中生巩固率保底指标。各乡镇及学校抽调人员,深入学生家庭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辍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适时下发了劝学通知书,使绝大多数辍学生又重返校园就读。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通过开展法律讲座、严惩扰乱校园秩序人员、清理校外游戏场所等措施,有效净化了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行为,融洽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并对后进生实施重点帮教,对贫困生实施救助,有效控制了学生流失。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几年来,我县初中生巩固率逐年提高,今年中考报名人数达11500多人,进入全市前三名,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已接近省“普九”标准,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已达省“普九”标准。

3、学校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一是教育系统内部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每学年,教育局都要对乡镇教育办及中、小学校进行目标考核,通过规范科学的管理提高办学水平。2001年,我县顺利通过了市薄弱初中改造验收,至此,全县初中彻底消灭了薄弱学校,被评为初中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我县高中通过了市普通高中学校升级升类验收,全县高中整体管理工作又上升到一个新水平。二是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在具体工作中,我县坚持“五育并重,德育为首”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坚持“两全、两开”,不断推进素质教育。2001年底,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成立了玉田县中小学德育研究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德育研究;为提高全县教师的师德水平,适时开展了师德教育活动;在课堂教学中,以教科研为先导,全县中小学开展了以“主体性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实施”为重点的教育科研活动,课堂教学改革得以深入开展;在城内及周边乡镇小学三年级开设了英语课,并计划今年暑假后在全县小学三年级全面开设;认真执行上级减负规定,建立了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基本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和乱收费、乱征订现象;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选拔考试,小学生全部划片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初中不再设重点学校,禁止学生择校;高中针对“3+X ”的高考模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深化了课堂教学改革;全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县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各校都建立起了音美活动小组,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

通过上述工作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中考,县一中的录取分数线居全市前列。2001年高考,全县二批本科以上上线910人,上线率为35.5%,居全市十县第五位,一般本科以上上线1305人,上线率为50.95%,创我县高考最好成绩。、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重点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深化用人制度改革。1997年在唐山市率先实施了教职工聘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自1999 年开始,对919名新分配的毕业生实行了合同制管理,对全县20个乡镇教育办的中小学视导员实行了公开招聘,教育局也先后两次从基层单位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20余名。竞争机制的引入,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二是加强了干部教师的业务培训。根据我县的师资队伍实际,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解决急需,注重实效”的师资培训思路,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1998年以来,先后举办干部培训班4期,全县284名小学、初中校长参加了校长岗位培训,其中270人参加了校长提高班培训,并全部取得了合格证书。2001年,我县有2名教师参加了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6名教师参加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15名教师参加了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教师学历达标率逐年提高。

5、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有较大进展。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需要,县委、县政府适时启动了以多媒体视听设备为重点的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把教育装备现代化列入了2001年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大事”之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目标,制订了奖惩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教育装备现代化进程。自1999年以来,全县教育装备现代化的投资约2300 万元,共装备微机室64个、语音室58个、多功能教室112个,购置校长办公系统225套、教师办公微机403 台,中小学计算机总数达到2556 台;建立计算机校园网5个、多媒体教学网2个。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县的教育装备现代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市排位由后几名升至中游水平。在加大装备力度的同时,我县对所有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微机培训,并培训了60名微机专职教师,为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做了必要准备。目前,全县所有高中、23所初中和13所小学开设了微机课,有80多名教师能自制教学课件,为实现2005 年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打下了坚实基础。

6、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比较规范。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以县级投入为主,乡镇村队合理分担,依法落实各级政府的办学主体责任。2001年,全县教育总投入为13993.2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内拨款9171.8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5%计征,征收总额为215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按玉政[1997]39号文件规定标准减少10%,征收总额为1871万元,其中乡镇留用835万元,缴县1036万元;捐集资383.2 万元;学杂费等收入2352.2 万元。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首先保证了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征收的农村教育附加费主要用于民办教师的工资和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加强了对学校经费的收支管理,国办中小学及县直单位的经费由县财政管理,安排预算支出;乡镇中小学的经费由乡镇教育办管理,保证了各校资金用于正常的公用支出。全县没有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中小学收费是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此,县政府把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位,工作到位,常抓不懈。具体做法是:①规范基层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程序,实行“一证一卡四统一”制度;②坚持中小学用书由县教育局审批制度;③实行公开承诺;④加强收费的常规检查,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使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两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在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县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制约我县教育工作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需求的增加与教育投入的不足这一矛盾更加突出。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财政受基金会兑付的影响,一直比较紧张,加之近几年村队投入减少,社会集资更加困难,使教育经费的来源更显不足,特别是公用经费近两年呈下降趋势,2000年全县教育公用经费投入为341.6万元,2001年减少到170.4 万元。而我县校舍建设、危旧校舍维修改造和教育装备现代化任务艰巨,资金投入巨大。我县现有危旧校舍70000平方米,需改造资金1450 万元,其中危险校舍11000平方米,需改造资金200万元。按照我省制定的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要求,2 0 0 3 年全省初中学校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2005 年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而就我县目前的教育装备现代化的进展情况看,全县初中只有计算机教室23个,尚缺19个;全县124所完小以上小学,仅有计算机教室13个,即使考虑近两三年内撤并一些小学,也至少要装备计算机教室100多个。按市教育局规划要求,年内40%的中心小学要配备计算机教室,这样,今年我县小学需要装备计算机教室44个。要确保全县如期开设信息技术课,仅设备投资就需1800 万元。另外,各校建多功能教室和购置教师办公微机等还需资金760万元。

2、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受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段滞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二是教师编制不足。目前,我县小学生源锐减,初中正值高锋,高中从今年开始也进入高峰期。小学教师相对超编,但初、高中教师严重不足,即使暑假后将小学超编教师全部拔高到初中使用,同时,初中尽量扩大班容量减少班数,以压缩初中教师的需求量,乡镇中小学仍然缺编381人,高中缺编120 人,系统县直单位的职中、三中、国小缺编20人,暑假后教育系统合计缺编521人。

3、学校布局调整发展不平衡。自1995年以来,我县根据小学生源不断减少的趋势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开始对农村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但由于一些村队干部或群众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加之个别乡镇缺少应有的力度,至今依然没有完成调整任务。调整后出现的校舍不足和老化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不足百人的小分校和教学点在个别乡镇还依然存在,制约了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今后几年,我县初、高中仍处于入学高峰期,虽然我县每年都要投入资金扩建校舍,但仍难以满足生源增加的需要,全县初中班容量普遍过大,平均班容量为58.9人(省“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初中每班50 人)。城内学校由于县城人口增加,也导致班容量偏大,实小平均班容量达80多人(省“普九”复查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小学每班45人)。

4、素质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受社会就业、用人制度及教育自身基础以及高考指挥棒的影响,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学生在校时间长、课业负担重,部分教师改革意识不强、教学效果不理想,小学、初中的非主要学科授课质量不高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打算

1、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投入。将农村费改税前应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齐上交县财政统一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余额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费改税后,取消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并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按照“财政多投、社会多筹、教育专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原则,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多渠道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与资源,积极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即保教师工资,保学校危房改造,保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保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费改税后的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2、将教育目标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费改税后,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发展本地教育中的职责,使各乡镇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控辍保学、提高普及程度、学校布局调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县政府将把以上教育目标纳入对乡镇目标考核工作之中,定期考核,落实奖惩。

3、加快布局调整步伐,确保师资队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将农村小学布局调整与校舍建设和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将调整撤并下来的小学校建成幼儿园,或拍卖变现后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教师队伍的能出能入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继续采取到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招聘本科生与择优选聘当年专科毕业生相结合的方法,及时补充教师,确保教学需要。

4、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央、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民族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级各类人才为根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暂行办法》;加强教师的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篇:义务教育法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 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11、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 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12、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6、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7、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 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8、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9、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21、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22、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 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3、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4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5、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6、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7、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2)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 生,忠于职责

28、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 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9、义务教育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0、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 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 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 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 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3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 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 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 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4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 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1)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 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 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 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如何处理?

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 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4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 育的证书。

48、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 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49、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什么费用?

5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 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 的需要;

(2)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对 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3、与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相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优势或独特性在哪里?

答:第一,它有非常强的专门性,紧紧扣住义务教育的性质作出规定。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义务性都是它的专门性带来的。

第二,它有可操作性,这部法律尽量写得具体,对于政府、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较细的而不是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它有针对性,立法意图很明确。比如对于政府保障的责任、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校不能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规定等,都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第四,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具体。在突出义务教育性质方面的条款很清楚、准确,容易操作,不会发生歧义。而且尽可能对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而过去我们立法的一个难点往往是绕着走,比较原则。

54、与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答: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55、在我国建国后的教学实践中,曾出现过学生走出校门,学工,学农,学军等作法,认为学生获得知识主要借助于他们自身的社会实践.试从某一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出发,对这一作法进行评述.①这一作法违背了“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教学过程规律.②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认识具有特殊性.因为学生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接受间接经验来实现的.借助间接经验认识世界,是认识上的捷径.③强调学生学习书本知识,绝不是说学生不需要直接经验,直接经验不仅是学生获得间接经验的途径之一,而且在学生获取间接经验中具有重大作用,直接经验是掌握间接经验的认识基础.④在教学过程中,既不应只强调直接经验而忽略间接经验的掌握,也不应只强调间接经验而忽略直接经验的掌握,应把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⑤学工,学农,学军有利于学生获得直接经验,但不能搞形式主义,选择实践活动应从教学目标需要出发.

第五篇: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A、2006年9月1日B、2007年1月1日C、2007年9月1日

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A)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3、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刑事责任

4、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B)

A、5,6B、6,7C、7,85、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民办制学校

6、(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

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要费由(C)予以保障。

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9、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

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0、(B)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A、乡镇级B、县级C、省级

1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B、批评惩罚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B、性格差异C、个体差异

1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14、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B、医生C、公务员

1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

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C、农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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