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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办案流程(5篇范例)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5-596583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4 20:40: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第二篇: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推荐答案

一、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那么,有没有不经历这三个程序的案件呢?回答是:有。

比如《刑诉法》规定自诉案件(如:侵犯通信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等),这一部分案件的特点是危害程度较轻,处罚也轻。所以,法律规定可不经历侦查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而由被害人向法院直接控告。但是这一部分自诉案件案发率不高。

对于大部的案件而言,走完这三个程序的时间在6个月左右。也就是说,从人被抓算起,直到判决下来大致需要6个月。而少数疑难、重大、复杂的犯罪案件,这个过程会大大加长。法律之所以设定由三个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分别来审核一个刑事案件,其主要原因在于:刑事案件的后果往往是剥夺人最基本的自由权和生命权,故而应当特别慎重,以防出现错案。

二、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

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

在此阶段,检察院负责起诉的主办人员会对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分析、会见被告。以核实被告是否确有犯罪行为?其行为构成什么罪名?应否起诉?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如何划分?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材料是否确实、充分?等等一系列问题。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会出现三种情况:

1、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2、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四、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是什么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罚?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在时间上,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对于,重大、流窜等犯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注:根据法律规定,被指控犯罪的人在公安、检察院两个阶段统称“犯罪嫌疑人”,而在法院审判阶段统称为“被告人”。吴律师回答

第三篇:2018年最新刑事案件办案口诀

2018年最新刑事案件办案口诀

夜观警事刑事案件办案口诀接警之后应受案,受案不分管辖权。

归我管辖迅速办,不属我管及时转。受案程序要求严,各项登记要填全。受案要有回执单,应交事主手里边。受案能否够立案,迅速审查三条件。犯罪发生已涉嫌,需要追究嫌疑犯。以上条件都俱全,归我管辖才立案。三条缺一不全面,应当做出不立案。不立原因告一遍,控告享有复议权。呈请立案把表填,法制审核领导签。立案手续都办完,立案告知要从严。立案才有侦查权,技术措施和手段。传唤一定重时限,起止时间很关键。只限被传本市县,异地之间不能传。坚决杜绝连续传,变相拘禁嫌疑犯。讯问突出抓重点,七个要素应记全。讯问不是随便谈,之前先要亮证件。讯问计划做在前,办案应两侦察员。讯问笔录要求严,废话错字要避免。各种笔录制作完,不识字给读一遍。能够阅读自已看,遗漏差错可更变。询问证人别随便,询问通知要在先。

询问证人个别谈,伪证必把责任担。询问讯问未成年,通知监护在身边。证人受害询问前,同样应当告诉权。询讯异地的人员,可用当地的语言。聋哑生理有缺陷,语言交流有困难,遇到此情怎么办,可找通晓人来翻。调查取证要全面,七种证据要客观。罪非轻重收集全,书证出处必须填。扣押冻结查存款,搜查调取和实验。保金没收和退还,辩认检查和勘验。各种解除和保全,以上都要依法办。物价法鉴都作完,结论告知送一遍。现实表现装入卷,户籍证明要齐全。重大嫌疑现行犯,可以先拘把表填。第八十条认真看,七种情形对一遍。结伙多次和流窜,30日期限可以延。人大代表拘留前,同级人大批在先。法制审核把好关,领导批准把证填。拘留时间要从严,坚决不能超时限。一日之内审一遍,不当或错能避免。拘留原因和地点,通知家属别怕烦。抓获人犯已破案,破案告知要规范。呈请逮捕五条件,七十九条仔细看。证明事实已涉嫌,可能判刑嫌疑犯。取保监住有危险,逮捕必要是条件。以上三条都俱全,批准快把提请办。没有社会危险性,拘留之后可取保。怀孕哺乳重病患,符合逮捕可监居。不被批准有意见,行使复议复核权。因为补侦退回卷,退补决定要详见。批捕之后从快办,不等两月往前赶。事实证据都俱全,终结报告要写完。材料齐全分三卷,测评要在起诉前。诉前工作都做完,起诉书上把号编。是否移送检察院,领导批准才能办。退补侦查不能慢,一个月内两次限。案卷移送检察院,羁押手续别忘换。卷宗装订要规范,实体程序同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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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刑事案件办理简易流程

接警→处警→(一级领导审批)→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一级领导审批)

信息采集→(案件分析信息、人员信息、物品信息)嫌疑人抓捕归案后完善嫌疑人信息

立案

呈请立案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立案告知书、完善[李强家被盗案]立案信息、立案决定书

案件移交:事先沟通好,案卷管理→移交案卷登记

案件移送: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移送案件通知书(刑事)、关于[李强家被盗案]的移送登记

接受方 有“接受移交移送案件”权限的民警才可以接收案件,如所领导,左侧案件办理→移入移出案事件列表

强制措施

拘传:

强制措施→呈请拘传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 1

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拘传证

拘留:

强制措施→呈请拘留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延长拘留:

强制措施→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注:可再次延长拘留,把嫌疑人状态进行更改。

释放:

侦查终结→呈请释放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释放通知书

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刑事)、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释放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搜索)

解除取保候审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搜索)→(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释放通知书

解除监视居住

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逮捕

呈请逮捕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提请批准逮捕书→强制措施→检察院批捕决定情况→案卷待办事项: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撤案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撤销案件决定书

在填写“呈请撤销案件报告前”,办案民警首先应该对查看该案件是否有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首先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业务”。如果存在扣押的物品,对这些物品进行“涉案信息-缴获物品”操作;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

先将刑事案件撤案,案卷管理→转行政案卷→受案登记表→(一级领导审批)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呈请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

移送起诉

侦查终结→起诉意见书底稿→(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起诉意见书、修改嫌疑人起诉执行信息

归档

案卷管理→归档案卷

第五篇:仲裁办案流程

仲裁办案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流程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一、当事人。劳动争议当事人一般包括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二、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符合法定情形的,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管辖。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 伤待遇、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仲裁申请和举证: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人为劳动者的,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一并提交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一并提交用人单位登记成立证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申请人还应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填写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对其提出的主张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并按照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证据副本。申请人提供证据应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制作证据清单。

五、仲裁委托代理人和代表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推举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推举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劳动争议仲裁代表推举书;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推举书和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六、维权途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 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程序

一、接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核定申请事项,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书,并告知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诉材料。

二、审查立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诉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申请人的申诉材料齐全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四、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和反申请。申请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庭认为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倒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并将反申请书副本送达申请人。仲裁委员会可以将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

五、组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开庭。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

七、和解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和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八、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九、救济途径。劳动者对本委作出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对本委作出的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5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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