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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法自毙”一词的商榷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5-1084964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0 19:12: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作法自毙”一词的商榷

说“作法自毙”的“毙”

——与周天先生商榷

《随笔》今年第五期发表周天先生的《商鞅悲剧纵横谈》,从商鞅变法说到文革时的“评法批儒”,以古喻今,使人颇受启迪。但是,周先生对《辞海》关于“作法自毙”条目内容的理解,却有待商榷。

周文第一段几乎全文述及了《辞海》“作法自毙”条目的内容。为了行文方便,笔者省去原有的白话译文,把这段不长的文字抄录如下:

成语‚作法自毙‛,出自《史记·商君列传》。据《辞海》中的‚作法自毙‛条目说,商鞅为秦相时,得罪了秦惠王,秦惠王‚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商鞅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该条目叙事至此,下结论说:‚后称自己出的主意反使自己受害为‘作法自毙’。也作‘作法自弊’。‛

条目第一句说:“成语‘作法自毙’,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周先生在后文中认为此说“未免牵强”,这是对的。但周先生又说“说‘作法自弊’出于此处,相当精确,因为原文中就有‘弊’字”,却未免成立。原因是,“作法自毙”的“毙”,还可以写作“弊”或“敝”,并不因为易一字而改变其意义。据《辞源》 的说法是,“作法自敝”(注意,此处“毙”作“敝”)语出宋庄绰的《鸡肋编》。至于是不是最早出处,《辞源》没有说及,笔者不敢妄断。因此,关于“作法自毙”出处较为妥切的说法应该是,典出《史记·商君列传》,语出《鸡肋编》。

由于周先生对于“作法自毙” 的“毙”与“作法自弊”的 “弊”,存有不同的解释,于是,他对《辞海》关于“作法自毙”的解释(周文称“结论”)就不以为然了,并作了如下“指正”。他说,“《辞海》受篇幅限制,叙事往往不免精练”,因而就“出了问题”。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商鞅只是“住不上旅馆,不免挨冻或者还有挨饿,当然是‘弊’了,却是说不上‘毙’的。‘毙’者,死也。起码也得冻饿至死,才能说得上个‘毙’字”。

据此,我们就不难发现,是周先生以为 “毙”字只能作“死”解,因而误认《辞海》出错了。其实,“毙”除了作“死”解外,还可以作“倒下去”解。我们先看《说文解字》对此字是如何解释的。有趣的是,在《说文》的检字表中,收录的是“毙”字,而在正文中先出现的字是“獘”,后出现的字才是“毙”,训为“顿仆也”。据其引用的“与犬犬獘”(语出《国语·晋二》),似乎当 “死亡”解或当“倒下去”解都能说得通。因释文简约,暂且存疑。再看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对“毙” 就有了两种明确的解释了,一是“仆倒”,二是“死”。

“毙”作“仆倒”,或“倒下去”解,在前人的文章中,广为人知的一句话出自《左传》,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读过《左传》的人,是应该知道这段史料的。郑庄公即位后,应母亲姜氏之请,使其弟共叔段住京(今河南荥阳东南),封为京城大叔。当段不守先王法度时,有一位名叫祭仲的大夫向郑庄公进言除掉段。于是,庄公就说了一句流传至今的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意思是说:“(他)做多了不义的事情,必然自己垮台,你且等待着吧。”这里,并没有 “做多了不义的事情,必然自己死亡”的意思。看后来段的行状,也无非如同商鞅一样,只是受到倒台后逃亡的祸害而已,并没有马上死掉。由此亦可以佐证,“毙”可作“仆倒”或“倒下去”解。

“毙”、“弊”、“敝”在其它的语境中,虽然都有各自不同的意义,但用在“作法自毙(弊)(敝)”中,那绝对就只有一个义项了—— “仆倒”或“倒下去”的意思。就如《辞海》的解释,“自己出的主意反使自己受害”,也如《辞源》与《汉语成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那如出一辙的解释,“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三本辞书何以对“作法自毙”一词作出了几乎完全一致的解释,也就是周先生所谓的“结论”,原因是三本辞书的编者,都正确地将“毙”解释为“垮台” 或“倒下去”。周先生之所以对这个解释(“结论”)不以为然,是因为他把“毙”理解为“死”的意思了。显然,舛误出在周先生,不在辞书的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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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作法自毙成语解析及近义词

你这种作法是在自掘坟墓,小心像商鞅一样作法自毙。关于成语作法自毙的那些可以摘抄的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成语作法自毙的近义词,供大家参考。

一、作法自毙含义

作法自毙,成语,作谓语、宾语、定语,意思是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二、作法自毙近义词

作茧自缚 [ zuòjiǎn zì fù ]

蚕吐丝结茧,把自己包在里面。比喻自己使自己陷入困境。宋陆游《书叹》诗:“人生如春蚕,作茧自缠裹。” 缚:束缚。

咎由自取 [ jiùyóu zì qǔ ]

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自作自受 [ zìzuò zì shòu ]

自己做了错事,自己承受不好的后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 [duō xíng bù yì bì zì bì ]

坏事 干多了,必定自取灭亡。《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郑庄公的弟弟公叔段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大臣祭(zhài)仲劝郑庄公及早除掉公叔段,郑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自食其果 [ zìshí qí guǒ ]

比喻自己做了坏事,自己遭受到损害或惩罚。

自投罗网 [ zìtóu luó wǎng ]

比喻自取灾祸,自己送死。宋苏轼《策别十七·去奸民》:“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网罗而后取也。”罗、网:捕鸟的器具。

自讨苦吃 [ zìtǎo kǔ chī ]

讨:招惹。自己找苦吃。

自取灭亡 [ zì qǔmiè wáng ]

所作所为把自己引上绝路。

自掘坟墓 [ zìjué fén mù ]

掘:挖。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像在替自己挖掘坟墓一样。比喻自寻死路。

自取其祸 [ zì qǔqí huò ]

取:取得;祸:祸事。自己招来祸事。

三、作法自毙造句

1.旧社会,剥削者骑在人民头上作法自毙。

2.人们指责斯特普多和爱德华兹博士,认为他们像作法自毙的弗兰肯斯坦一样有悖伦理。

3.你的丈夫一点儿也想不到,他会这样作法自毙吧!

4.请别再作法自毙了,我们都知道你把封面模特儿的脸变瘦了。

5.美国向那个国家提供军事武器,到头来只会作法自毙。

6.设圈套陷害他的对手固然是个妙计,可是到头来却是作法自毙。

7.甚至可以说,他是个作法自毙的人。

8.先前定下的规格和尺寸,让我们现在作业时吃尽苦头,简直是作法自毙。

9.我认为血液分析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滥用,“他说,”我的学生中,大约有五个作法自毙者。

10.唐大老爷马上就被关进了唐家的地牢里面,因为唐大老爷为富不仁,私自在自己家里面设立地牢,结果现在可就是作法自毙了。

11.方山一生玩弄娱蚣,死后尸身反为娱蚣所噬,死无全尸,真可谓作法自毙了。

第三篇:202_六一词

甲:亲爱的小朋友们!

乙:亲爱的爷爷奶奶、甲:爸爸、妈妈、乙:叔叔、阿姨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甲:六月,是一支歌

乙 :一支幸福的歌

甲:小朋友们迈着喜悦的步子走进了六月

乙:走进了我们自己的节日——

合:六一国际儿童节!

甲:尽管,我们只是一棵幼苗,但我们骄傲地生活在爸爸妈妈的怀抱中

乙:尽管我们只是一颗小星星,但我们幸福地闪亮在老师的身边

合:在这美好的节日中,让我们满怀感激之情地说一声:谢谢你们,亲

爱的爸爸妈妈,谢谢你们,敬爱的老师们!

甲: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我们要用最美的舞蹈,最甜的歌声,庆祝 “六一”国际

儿童节!

乙: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让我们尽情的唱,尽情地跳吧!为我们自己的节日增

光添彩!

合:新爱爱幼儿园庆六一文艺节目现在开始!

甲:首先有请我们敬爱的陈园长为孩子们送上她诚挚的祝福!

乙:大家掌声欢迎!

甲:带着六月的鲜花,乙: 披着六月的阳光,甲:我们舞蹈,我们欢唱;展望未来的一切,更加珍惜美好的六月、乙:因为,这梦幻般的世界,都来自六月的孕育,六月的成长!

甲:六月,我童年的摇篮,我童年的梦乡,养育我的沃土,照耀我的太阳,乙:今天我拥抱美好的六月,明天再创六月的辉煌!

合:让我们一起祝福新爱爱幼儿园的明天更美好!

合:新爱爱幼儿园庆六一文艺汇演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家长的光临!

让我们——明年六一再相会!再见!

第四篇:皇帝一词

“皇帝”一词的来历

中国古代最早所称的“皇帝”是对“三皇五帝”的统称。三皇指天皇、地皇和人皇,是传说中的三个古代帝王;“帝”原来指宇宙万物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天帝,后来许多国家混战,各自称帝,出现西帝、东帝、中帝、北帝等,使天上的“帝”来到人间,成为超越“王”的人间尊号。(也有说是部落时期的黄帝、炎帝、蚩尤等)。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自认为是“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将“皇”、“帝”两个人间最高的称呼结合起来,为自己的帝号,从此天子称为皇帝。

黄色与皇帝

古代崇尚黄色,黄色常常被看作君权的象征。这首先起源于古代农业民族的“敬土”思想。按中国的阴阳学说,黄色在五行中为土,这种土是在宇宙中央的“中央土”,放在五行当中,“土为尊”。此后这种思想又与儒家大一统思想揉合在一起,认为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王朝就是这样一个处于“中央土”的帝国,而有别于周边的“四夷”,这样“黄色”通过土就与“正统”、“尊崇”联系起来,为君主的统治提供了“合理性”的论证。再加上古代又有“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的说法,意思是说:龙在打仗的时候,流的血是黄色的,而君主又以龙为象征,黄色与君主就发生了更为直接的联系。这样,黄色就象征着君权神授,神圣不可侵犯。周代以黄钺为天子权力象征,隋代以后皇帝要穿黄龙袍,黄色成为君主独占的颜色。皇帝的别称

在封建社会时代,“皇帝”虽是一个无比尊贵的称号,但臣下在皇帝面前,却不能直呼“皇帝”二字,称呼皇上常常只用皇帝的别称。

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时称皇帝为“国家”,这是由于古代称诸侯为“国”,称大夫为“家”,人们便以“国家”作为国的通称,皇帝是国的化身,因而称皇帝为“国家”,晋代(公元265年~公元420年)仍然沿袭这种称呼。

唐代(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称皇帝为“圣人”,在皇宫里面称皇帝为“宅家”,因为皇权至高无上,“以天下为宅,四海为家”,故称“宅家”。

宋代(公元960年~公元1127年)曾以庙、祖称皇帝,如称宋神宗为“神祖”,称宋仁宗为“仁庙”。还有称“官家”、“官里”的,是取“五帝宫天下,三王家天下”的意思。此外,皇帝的别称还有天子、陛下、皇上、上、飞龙、乘舆、车驾、驾、万岁、万岁爷、至尊、人主、圣、家家(北朝)、郎主(辽、金)等,也有以年号作为皇帝别称的。

皇帝与“九”

在中国古代,九为阳数的极数,即单数最大的数,于是多用九这一数字来附会帝王,与帝王有关的事物也多与九有关。帝王之位称“九五”。帝王称“九五之尊’”。与九有关的还有:

青铜器有“九鼎”,皇帝周围要设“九卿”。

朝廷命宫设“九品中正”,京师置九门。

紫禁城的房屋九千九百九十间半。

天安门城楼面阔九间,深九间。

中国紫禁城及皇家园林、行宫的大门,装饰甲“九路钉”,每扇门的门钉纵横各九个,共81个钉。

清代定制蒙古各部王公每年向皇帝进献白马八匹,白驼一匹,叫做“九白之贡”。其余贡品也多以“九”数计算。如康熙十三年规定:每年节科尔沁等旗,共进十二“九”,计羊108只、乳酒108瓶;鄂尔多斯等旗,共进九“九”,计羊81只、乳酒81瓶。过去敕建寺庙,金佛的斤数也以九数铸成,或81斤或72斤;铸佛数量,也以九计,如乾隆四十五年为庆祝皇帝70寿辰,共造佛像2299个“九”,合计为20691尊佛像。

清代宫廷年节大宴,包括水果、蜜饯、点心,一共九十九个品种。

清代皇帝过生日,要举行大的娱乐活动,表演杂技,放万年春灯等,也要有“九九”即81种节目,名为“九九大庆会”。清代皇帝的寿筵及春节大宴食品、娱乐节目以及臣僚们庆祝“圣寿”的贡品等,也以九计,含有敬祝万寿无疆的意思。久而久之,九这个数字,被皇帝独占了,而一般人民,包括达官贵族,凡起居饮食器物等都不能以九计了。

第五篇:台湾问题一词及其相关概念

台湾问题一词及其相关概念,最早出现于当时寓居美国之中华民国“代总统”李宗仁之《对台湾问题的具体建议》一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因袭此一词语,并因强力宣传而通行于中国民间与国际社会迄今。但在台湾内部,此一词语反而从未存在;相关概念或者叫“台海问题”或者“两岸问题”。

此词由台湾外部观点表述关于台湾自身的政治地位及其主权归属的问题,同时也指广义的涉及两岸关系的一切问题,词语及其指涉之概念皆错综复杂而极具争议性。台湾的政治地位问题,在于台湾是应继续保持为中华民国的有效统治领土,还是应与现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管辖的大陆区域合并统一,亦或者是应宣布成为一个真正主权独立的国家,即所谓统独问题。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在于台湾的主权是应属于中华民国,或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台湾独立运动人士所支持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目前,台湾岛、澎湖群岛、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东沙群岛、以及南沙群岛的太平岛和中洲岛,构成现今事实存在的中华民国的有效统治领土的全部;这部份领土亦从未由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辖。目前,台湾的主权事实上是由“中华民国有效行使”。同时,台湾问题也涉及到两个中国的问题,即控制台澎金马地区的中华民国与控制大陆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与国际空间问题。

中华民国是于1912年在南京成立,但于1949年失去对大部份领土的实际控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北京成立后,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北。在此后几十年,中华民国一直认为自己是台湾及大陆(包括外蒙古、唐努乌梁海、江心坡等地区)在内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一直宣称要收复大陆。时至今日,中华民国政府立场自1990年代开始已渐有所改变,中华民国不再否认中国共产党对大陆地区的实际统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并放弃以武力收复大陆。不过,中华民国政府并未正式放弃对大陆地区的主权。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自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起,就一直认为“旧中国”(中华民国)已经灭亡而被“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替代,并声称台湾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不可争议之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放弃在必要时以武力强取台湾;同时也表示,只要认同所谓“九二共识”(具高度争议性),“任何问题都可以谈”。

对于台湾问题,双方长期维持所谓的刻意“模糊”政策。对于海峡两岸的“现状”,即台湾目前的政治及法律地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与见解,甚至对历史本身也有不同的认知与解读。而“维持现状”,既可理解为反对宣布独立(反对实际台独或法理台独),也可理解为反对合并统一(中华民国一直就是主权独立国家,并从未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两岸分立分治、互不隶属),当然也可理解为同时反对独立与统一(维持目前的“模糊”状态)。正因为台湾内部以及两岸之间对“现状”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及表述,才使各方都能够接受“现状”,不致冲突。但是,此“现状”并未明确定义台湾的政治及法律地位或说明未来安排,因此这种模糊政策也被批评为危险的策略,任何冒险的擦边球或误算都可能导致冲突或全面战争。

台湾问题不仅仅是由尚未正式完结的国共内战所导致,台湾问题得以成形,实际上离不开文化间冲突、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间的意识形态对立(冷战)、以及美国等列强在亚太地区的利益等原因。台湾问题在形成初期,海峡两岸纠结于“中国的代表权问题”,方有“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法律模糊点;同时,中国国民党作为“台湾新的统治政权”及“旧中国的偏安政权”在台湾长期威权统治、中国共产党担忧被颠覆而长期闭锁中国边境并进行文化改造,从而使两岸差异、隔阂、误解、乃至仇视日益加深。1990年代中华民国不再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放弃武力反攻大陆。某些人士认为至此以后,台湾问题的症结已由“中国的代表权问题”转化为统一与独立之争、专制独裁与自由民主之争、中国化与去中国化(台湾本土化)之争,并且外国势力的介入从未减轻。除了这种为过于强烈的二分法,也有人认为还有第三种中间路线的存在——采用邦联制或联邦制等来解决,欧盟模式是为典型;同时去中国化也不必排斥中华文化;民调也显示,多数台湾民众支持维持现状。

“台湾问题”的称呼,是从台湾外部的视角来讲,是中国大陆与国际上的用法,台湾仅在报道这些外部言论时才使用。在台湾,探讨类似问题的领域分布在:统独争议、国家定位、大陆政策、两岸关系。

关于“作法自毙”一词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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