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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15-917618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0 11:34: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关于XXX内蒙古分公司 202_年反洗钱工作总结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

在中国人民银行和总公司的领导下,202_年XXX内蒙古分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走上了新的管理平台,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仍需反思工作中的不足,继续将反洗钱工作向纵深方面推进。在贵行的大力指导下,202_年公司除了履行常规的反洗钱义务,还改进了原工作中的不足,使得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岁末迎新,现将公司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2_年,XXX保内蒙古分公司继续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河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各种法律法规,按照总公司制订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关于下发的通知》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遵照《关于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下发<反洗钱内部控制办法>的通知》及《关于明确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反洗钱职能部门的通知》更新内蒙古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贯彻实施《反洗钱内部控制 1 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反洗钱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下发的通知》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反洗钱人员配备方面,按照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关于下发<反洗钱内部控制办法>的通知》要求,XXX内蒙古分公司于202_年根据公司实际对小组成员进行更新,由分公司负责人章晓斌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作执行小组,由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张浩任组长,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同时,责成各中心支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并明确反洗钱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总公司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反洗钱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下发的通知》要求,分公司运营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分公司及下属机构的可疑交易数据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信息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上报总公司风险合规管理部;分公司指派一名兼职风险合规管理员,具体负责向当地人行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统计表;督促运营部指定人员按时填写上述统计表;向总公司风管部、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监管信息;与当地监管机构沟通交流等工作。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的内控制度,公司已基本齐备。今年及以后的主要 2 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查漏补缺,以制度管控风险。由于公司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是自主研发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监管动态实时调整,相应的作业规程也需及时修订。

总公司原先适用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办法》制定于202_年《反洗钱法》刚实施的时侯,后来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反洗钱主管部门发生变更,并且随着公司对反洗钱工作内容了解程度的加深,总公司法律合规部修订了《反洗钱内部控制办法》(合保发[202_]98号)。

其次,为提高可疑交易的报告质量,总公司调整了可疑交易数据的筛选规则,系统提取的可疑信息只有经过人工甄别,方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该调整功能上线使用后,可疑信息的报送流程随之改变,总公司法律合规部根据新的作业流程修订了《反洗钱数据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对于总公司下发的各类反洗钱文件,我内蒙古分公司均切实执行。

通过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及工作会议,公司对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我们认为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对于发现、识别可疑交易行为,预防洗钱风险意义重大,法律合规部结合近两年工作经验的积累以及保险行业的特点重新调整了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标准,不再惟保费规模论,而是结合客户的身份、地域、行业或职业,以及既往的交易记录综合评判,最终将客户的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档,每档再作风险分类,高档风险包括A、B、C、D四类,中档风险分E、F两类,3 低档风险为G类。除了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客户以及外国政要,公司在日常交易中应主要从投保客户所处的地域和职业背景识别客户信息,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交易行为和动机给予不同的注重义务。此外,如客户因经济问题被有关国家机关调查或多次涉及可疑交易的,公司都将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由于这项工作的执行部分依赖于信息系统,总公司法律合规部已将相关的开发需求提交信息管理部门,预计明年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文件要求,公司年内已经实现了可疑数据信息完全由人工分析识别。为进一步提高向人行报送可疑交易的有效性,避免滥报信息,总公司法律合规部重新审订了系统数据的筛选规则,结合保险业务的特点,将一些不涉及洗钱风险但是符合法定情形极易被提取的业务数据予以剔除,比如团体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业务通常由各地建筑工程主管机构组织投保,保费按工程造价计算,每个被保险人的保费较低,且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变更非常频繁,极易出现频繁投退保、集中投保短期分散退保的情形,实则不涉及洗钱风险。规则调整前,公司对外报送的可疑交易数据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这类情形,导致报送的质量不高。

四、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总公司结合风险等级划分标准,4 着重对洗钱高风险行业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行为、保费来源进行审查,要求此类客户办理保险业务时,只要涉及给付的,应当转帐至权利人的账户。其次,及时更新联合国1267委员会公布的恐怖分子《综合名单》,以及公安部发布的东突等恐怖分子名单,禁止与这类人员进行保险交易。

202_年总公司法律合规部已经修订了《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分公司切实执行,待系统功能完善后,相信我们在202_年会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五、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分公司运营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投保规则》、《保全业务规则》等工作指导性文件都有关于客户身份识别的规定。目前我公司办理保险业务时不仅按照合同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同时留存客户身份证明的扫描件,投保书等原始文件由分公司负责保存,有的分公司还成立专门的档案室,使得每一笔业务做到有案可稽。

六、配合行政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情况

分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在日常业务中,密切注意各项交易活动,详细做好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如发现有涉及洗钱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目前尚未发现有涉嫌洗钱犯罪的信息。

七、宣传培训活动

(一)培训工作

全年总公司开展了四次授课式反洗钱培训,主要针对全系统反洗钱工作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管理干部和内审人员。

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每季度、年度均需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统计表。该统计表填报的质量,即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报送的及时性将构成人民银行评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分支机构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便于总公司监督检查,公司在反洗钱业务管理系统中开发了非现场监管信息统计表的填报功能,以及部分业务数据的系统自动统计功能。系统投入使用后,法律合规部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反洗钱作业人员培训会,专门讲解填表要求。

11月上旬总公司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人民银行的反洗钱专家莅临公司授课,为全系统的管理干部讲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目标及具体内容。人行领导的授课深入浅出,生动具体,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给公司全体听课人员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干部的合规经营意识。

12月中旬法律合规部结合近两年内审工作的情况,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稽核人员介绍了反洗钱内部审计的要点,明确监管要求,并就目前公司反洗钱内审工作的不足与稽核监察部沟通交流。

与此同时,总公司允许分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与宣传活动。除了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培训,鼓励分公司及下属机构邀请当地监管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工作。总公司会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监管政策不定期地制作法规或政策解读等培训材料,挂网公示,为机构自行开展培训 6 活动提供支持。

为加强反洗钱宣传的力度,总公司法律合规部在公司内部网开辟了“反洗钱专栏”,主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方式刊登洗钱案例和宣传材料。明年公司将在外部网上同时开辟反洗钱宣传栏目,宣传的对象将更为广泛。

同时,分公司在全区范围内也通过视频开展反洗钱报表填报及反洗钱现场检查要点做了两次视频培训,并多次通过邮件形式强调、发送各类反洗钱文件、执行要求等。

(二)宣传工作

《合众保险报》是我公司自办的报纸,今年的宣传工作侧重洗钱案例的介绍,内容包括基本案情、案件分析和启示,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向公司全体员工及代理人宣传洗钱的社会危害性,通俗易懂。

分公司层面,一般通过在客户服务场所或营销服务部职场张贴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宣传海报,向客户分发宣传手册,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反洗钱知识。

八、内部审计与现场检查

202_年,XXX内蒙古分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接受当地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检查。其中兴安中心支公司检查结果较好,赤峰和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在反洗钱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无培训记录、个别客户留存档案不齐备等,所查问题均在要 7 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综合内部与外部检查的情况,目前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未及时发文并向人行报备;

(二)风险等级划分过于依赖系统自动划分,未能考虑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主观因素,未能做到持续的关注适时进行调整。

(三)个别机构的客户身份资料留存不完整,表现为:办理业务时未留存客户证件的复印件;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证件已过有效期,但未要求客户重新提供有效证件;客户投保时的身份信息填写不完整,尤其是通过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保险业务。

(四)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识别的水平不高。

(五)对基层普通员工的培训不到位,机构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不强。总结上述问题,总公司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将于202_年逐步落实:

(一)总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比如修订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改进系统功能,既依赖系统又要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定期审查客户交易,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

(二)机构应严格审查客户的身份信息,特别是职业背景、所处地域,加强与代理机构的沟通,规范客户信息的填写。

(三)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工作技能。

(四)加大内部审计的力度,特别是中支层级。

以上是202_年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总结。202_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 8 之年,也是XXX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对于公司意义重大。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的监督和管理下,XXX必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并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防范洗钱风险,努力践行企业公民的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反洗钱工作报告

反洗钱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公司积极响应总省公司的反洗钱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保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经营思路,全力推进反洗钱工作。现将我公司反洗钱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深入学习反洗钱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会议的精神。

首先,大力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保监会《保险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人保财险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级高管人员反洗钱任职审查,结合实际,对反洗钱工作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其次,我公司先后对各类反洗钱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时向各部门进行了认真传达,并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深入学习,将法律、法规同日常业务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宣传,要求结合业务流程,严格执行。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贯彻落实监管规定。

完善内控体系、一是细化落实《反洗钱法》相关规定,从承保、操作、理赔、管理等环节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认真执行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对资金收付加强了管理,从源头上对洗钱风险进行控制;三是坚决执行省公司财务相关规定,支付工具的金融化、现代化、电子化为防范风险、杜绝洗钱隐患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大力实施总公司《合规手册》中各专业分册中有关风险管控及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业务的安全、健康运行;五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总公司以及分公司下发的《反洗钱管理办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际细则《阜阳市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并在承保、理赔、财务等各业务环节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积极开展合规自查。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按省公司要求公司内部进行合规风险内控管理自查,对各支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力争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做到严谨认真、合规合法、安全高效。

第三篇:反洗钱工作报告

上海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反洗钱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中心支行:

在人行上海中心支行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分行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强调要严格遵守反洗钱法规,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202_年我分行各项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反洗钱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机构岗位设置进一步健全,明确了职责和报告流程,积极开展反洗钱培训,员工反洗钱意识和技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建设,明确反洗钱责任。

由于分行领导班子的调整、反洗钱人员的变动,同时为紧跟反洗钱工作新形势,我分行先后两次修订印发了《上海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关于调整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反洗钱办公室成员的报告》,并向人行作了汇报。该报告完善了反洗钱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单位及相关岗位人员的反洗钱职责,制定了反洗钱工作报告路线图,捋顺了报告程序,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纳入了原有反洗钱职责,使相关单位及人员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保证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我总行在今年先后制定了《上海发展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规程》(沪发银[202_]244号)、《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2_]203号)、《关于印发〈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操作流程和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发合[202_]2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银 [202_]581号)等系列制度,从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等方面,根据反洗钱法的新内容和新要求,从总行层面对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反洗钱操作,进一步明确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有关要求,保证合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反洗钱责任。

7月份我分行对本机构202_年5月份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交易逐笔进行自查,及时纠正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不足,提高了报告质量和效率,规范反洗钱报告数据的报送。

8月19日至25日,分行对所辖机构反洗钱报告机构网点信息进行核对,向总行报送了《上海发展银行反洗钱报告机构信息情况表》,及时更新分行反洗钱报告机构网点信息,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202_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人行有关规定和我总行有关通知的要求,我分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检查组,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各网点开展自查的同时,分行检查组对各网点的各项反洗钱工作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为各分支机构202_年11月至202_年8月期间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此次检查对督促所辖分支机构完善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落实反洗钱岗位责任,加强客户尽职调查,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水平,促进我分行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四、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

202_年4月2-3日,我分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领导和反洗钱负责人参加了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的上海市金融机构202_年反洗钱业务培训班。随着我国《反洗钱法》等系列反洗钱法规的相继出 台,反洗钱工作内容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人行的此次培训,犹如指导反洗钱工作的及时雨,为我分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中国反洗钱检测中心主任和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副行长等反洗钱领导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指出了当前反洗钱工作要点和不足,对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反洗钱工作,具有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意义。

202_年4月10日,我分行召集各业务条线合规经理、会计经理和反洗钱人员,合计42人,召开了合规工作培训会议,及时传达了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会议和我总行合规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对我分行下一步合规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做了部署要求。此次培训,从反洗钱组织架构建设、职责划分、反洗钱内控制度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具体反洗钱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对员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同时,还认真学习了我总行印发的《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2_]203号)。通过培训,有效的增强了广大员工的反洗钱自觉意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反洗钱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从而更有效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防范洗钱风险。

202_年5月8日,我总行合规部就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操作组织召开了视频会议,对我总行制定的《上海发展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沪发银[202_]244号)和《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2_]203号)进行了详细的解析。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组成员、合规经理、各网点会计经理、反洗钱报告员和有关市场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我分行进一步强调所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 类工作的通知》(沪发银沪[202_]71号)的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通力协作,保证高质量完成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有效履行了解客户职责,夯实反洗钱基础工作。

202_年8月8日,分行合规部对新入行员工进行了反洗钱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从反洗钱基本法规制度、反洗钱的渊源、洗钱的主要表现形式、可疑交易的类型等方面,对新入行员工进行了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反洗钱法规和自身义务,认识到反洗钱的责任。

8月28日,我分行召集各支行会计经理和反洗钱人员,合计16人,召开了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要求专题培训会议。会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批复》(银复[202_]16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2_]155号)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和填报规则,还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有关客户交易信息和身份信息提取、转换、分析技巧进行了培训。

四、重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客户洗钱风险分类。

我分行充分认识到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是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进行可疑交易分析,发现洗钱案件线索,遏制洗钱犯罪的基础。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人行上海中心支行的文件精神和我总行《关于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对象筛选标准的通知》(发合[202_]25号)和《上海发展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沪发银[202_]203号)的要求,我分行成立了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组,由主管合规工作的行领导任组长,各部 门、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组还常设办公室,由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条线合规经理及反洗钱报告员为成员。我分行印发了《关于落实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沪发银沪[202_]71号),明确了各单位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我分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合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各业务条线,特别是市场部门及市场人员,协助网点会计经理和反洗钱报告员了解客户身份和业务信息,做好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目前,我分行已先后根据我总行的统一部署,完成了两个批次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有效的夯实了我分行反洗钱的基础工作。

五、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我总行在去年11月份开发投产反洗钱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又开发了反恐融资“黑名单”系统,并于今年3月份正式投产,同时在实际使用中不断优化功能。以上两个系统的开发投产,在大大减轻了反洗钱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更有效提高了我分行大额、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和反恐融资的质量和效率,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以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六、积极履行反洗钱报告和协查义务

前三季度,可疑交易报告上,我分行累计报告单位人民币可疑交易221份,涉及金额为235750万元,个人人民币可疑交易137份,涉及金额为37834万元;单位外币可疑交易13份,涉及金额为292万美元,个人外币可疑交易38份,涉及金额为310万美元。

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对421个对公客户和13532个对私客户进行了身份识别,对322笔对公客户和1268笔对私客户的一次性交易进行了有效身 份识别。

积极协助人行上海中心支行开展打击洗钱活动,协助人行上海中心支行查询洗钱信息,并及时如实反馈查询结果,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安全。

综上所述,虽然我分行各项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很多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我分行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

一、在管理上加强对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知识、法规培训,提高柜员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意识及技能,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对客户资料审核及及时更新,认真分析、发现可疑交易,保证上报的准确性。

上海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202_反洗钱工作报告

202_反洗钱工作报告

202_年,我行紧紧围绕自治区分行反洗钱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狠抓宣传培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202_年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大力提高思想认识打击洗钱犯罪,一是将反洗钱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二是认真传达贯彻人民银行“202_反洗钱工作要求”的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照自身实际,及时改进完善。同时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好做法,完善制度建设与流程,改进自身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反洗钱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贯彻落实监管规定。

内控制度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执行力是我行202_年在内控基础管理环节的重要内容,具体到反洗钱方面,我们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细化落实《反洗钱法》相关规定,从信贷事项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贷款发放、贷后

监管等环节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认真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资金收付加强了管理,特别是对于5万元以上的收付活动全部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身份核查,对洗钱风险进行控制;三是不断健全、完善非现金结算体系,拓展非现金结算业务,目前我行已和工行、农行、信用合作社建立了企业网银合作关系,支付工具的金融化、现代化、电子化为防范风险、杜绝洗钱隐患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结合各支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信贷资金发放、企业资金给付等业务环节中严格执行规定;五是结合支行业务运行情况及反洗钱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及时修改了反洗钱操作流程,将相关岗位人员同反洗钱专职人员之间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了反洗钱相关信息和数据统计工作的动态更新。

三、健全反洗钱组织结构,强化兼职人员队伍建设。

在反洗钱队伍建设方面,我行积极贯彻区分行要求,在各支行营业部门设立了专职反洗钱管理员以及反洗钱责任人,其次,设立了专职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岗,选派了从业经验丰富、业务技能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合规知识培训、宣传、反洗钱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从而实现了合规执行和监督职能的分离,为今后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的全面开展准备了条件。第三是,重新确定了我行

各业务部门及相关岗位的反洗钱联络人员,职责涵盖了信贷、风险、客户、计划等环节与岗位,明确了相关岗位的主要职责,为反洗钱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反洗钱宣传,普及反洗钱观念。

遵照自治区分行及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有关精神,我行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利用早会、行内培训等形式工,积极开展对我行全体员工反洗钱相关要求的宣传活动,重点对反洗钱知识进行介绍、讲解,确保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国家在反洗钱领域的各项政策、制度。另一方面,根据区分行及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的部署,在反洗钱法颁布5周年之际,我行于11月23日隆重举办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一是在各支行营业场所门前悬挂了条幅;二是在营业大厅张贴海报幅,简明扼要地向客户介绍了什么是洗钱、洗钱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主要内容等;三是设立咨询展台,现场答疑,受理社会群众有关反洗钱的各类咨询,使广大市民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四是发放宣传手册《反洗钱知识问答》,使参与群众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五是加强沟通,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针对信贷内勤、客户经理、资金计划等部门,向大家认真讲解反洗钱在各条线业务环节中的要求,特别是对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及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使之充分理解并认识到日常业务活动中反洗钱义务的具体要求,避免了以往对内控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及业务经办规则的误解,提升了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及反洗钱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升专业素质。

在培训方面,一是提高支行一线人员的反洗钱培训教育认识。详细向客户经理介绍洗钱的概念、过程、渠道、危害性以及反洗钱的刑事法律制度和参与反洗钱管理的金融监管机构等;大力提倡客户经理认真协助柜台人员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交易记录保存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我行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义务等;使客户经理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及我行内部规章制度,了解放贷、收贷环节中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确保我行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在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行内早会、例会、视频会议及集中培训活动,学习反洗钱法、其它反洗钱法规、外部监管机构以及区分行有关文件和管理制度,从而使各级管理人员、内勤人员、客户经理充分了解到监管机关的政策政令以及上级行的规章制度在反洗钱方面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

六、不断推进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识别工作。

在大额交易方面,由于我行一直推进区分行“非现金”结算业务操作,一方面,引导客户通过企业网银、POS机等交易方式,提高作业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从而赢得了绝大部分的认同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控,严格把关,对于柜面现金收、付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大额现金交易的审批核准制度,从而降低了现金交易数量。

可疑交易方面,深入学习、反复研究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可疑交易,同我行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反洗钱管理系统根据各种可疑交易的特点、性质不同,对系统难以识别的可疑交易进行人工识别,对具有一定规律的可疑交易通过反洗钱系统自动提取,并辅以人工分析、甄别。通过对各项数据的分析、整理,多数可疑交易数据实际上并不符合可疑交易的条件,对这类数据未将其确认为可疑交易。

七、认真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我行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及时完善了客户身份识别环节存在的漏洞。我行在所有网点均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鉴别仪从全年业务交易运行情况来看,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系统以及电子验印系统运行下,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执行情况相对较好。

日常业务运行中,各营业网点坚持按照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客户资料在系统内外及时更新,对变更后的资料归档在原开户资料中;各营业网点均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与客户签订匿名或假名账户管理协议,不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办理业务。所有超过限额给付业务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件识别身份,并将复印件附支付凭证后,装订在会计凭证里面。

八、积极开展合规自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分行安排,我行先后于7月份、10月份组织合规部门对各支行反洗钱、账户管理等工作进行现场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及时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力争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做到严谨认真、合规合法、安全高效。

九、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不足

从全年来看,我行的反洗钱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各级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足,在识别复杂交易行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外勤业务条线队伍中因管理模式各不相同,部分客户经理对反洗钱认识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2、反洗钱工作同日常各项作业结合程度低,反洗钱的实际操作和要求向各项业务操作的转化程度和效果不佳。

3、反洗钱的培训还相对滞后,主要体现为培训的时间较少、内容单

一、受众有限、深度不足,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4、总行配套的反洗钱管理系统虽已投入使用,但功能相对较少,对业务工作的支持力度不高,有效利用率偏低,难以满足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十、202_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一是要加强日常培训与宣传力度,针对反洗钱操作人员要进行法规知识、业务操作、可疑交易识别技巧、反洗钱案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这些一线人员全面掌握相关作业技能;针对各条线业务队伍进行法规制度和理念方面的宣传学习,确保客户经理在营销客户环节掌握客户基础信息、深入了解客户。

二是积极开展横向合作,加强系统内纵向沟通。认真向各标杆单位、先进单位学习,发现并改进自身不足;同时要加强同总、分行及各兄弟支行间的沟通联络,以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在营业网点、财务信息部、信贷管理、风险管理、资金计划等部门持续不断地健全、完善反洗钱交易记录,建立反洗钱日常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对日常业务操作中出现的交易进行分析、识别、记录、统计并及时上报。

四是加强反洗钱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建立反洗钱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作为这些人员晋升、加薪等方面的依据。

五是健全反洗钱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根据总、分行相关办法,结合我行实际业务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的《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内部考核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尽职调查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农发行通辽市分行反洗钱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以适应新时期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第五篇:反洗钱工作报告

中国人寿**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报告

人行**中心支行:

202_年上半年我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在总、省分公司领导下,在贵行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分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在部门领导的关心下,按照要求很好的完成了202_年上半年反洗钱相关工作。首先,我公司反洗钱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分公司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及各部门反洗钱联系人,各支公司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对于反洗钱法律法规相关文件,我公司已转发执行;其次,在反洗钱的日常工作中,已把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对于执行不到的一些工作,加强了制度的修改和体制的完善,并加大执行整改力度。对于反洗钱季报和年报的报送,我公司已严格按照贵行和省分公司的要求来严格报送,反洗钱基础工作正在不断的完善。202_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现就把我公司202_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向贵行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

我分公司领导始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起实施来。金融行业是最主要的开展对像,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分支,对于执行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是一个很重要方面,对于中国人寿反洗钱工作是遏制和打击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政治交流与合作的一项法律义务。对于我们中国人寿而言,反洗钱工作是切实防范洗钱行为带给我们公司巨大风险的有力保证,更是依据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做不好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公司领导对此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也是扎实高效推进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严格按照贵行要求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

202_年上半年我公司按照要求于季度结束的规定日期内向贵行报送反洗钱季度和半报表,其中一季度按照《关于转发<关于使用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收集金融机构202_年第四季度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州银发[202_]222号)的要求报送了监管报表,第二季度也同样按照要求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和报告。

三、健全组织机构,建设一支专业高效的反洗钱工作队伍

(一)组织机构建设。

通过前期的推动,**分公司、各支公司都已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并在各级机构和部门都设立了反洗钱联系人,我司系统反洗钱的组织框架已基本建立。根据省分公司《关于调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2_]117号)的有关精神和我分公司领导变动情况,已按要求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各支公司按照分公司的成立和变动情况,参照修改了本公司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反洗钱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部署、协调公司反洗钱工作;

2、审定公司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3、加强和完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4、组织反洗钱工作合规检查;

5、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信息;

6、审议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反洗钱工作报告。

反洗钱工作组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公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是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评估公司反洗钱工作;相关部门和各支公司是应各司其职,落实反洗钱内控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反洗钱岗和反洗钱联系人

一是依据反洗钱法律制度和总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寿人险发[202_]288号)的明确规定,公司在监察部(法律合规部)设立反洗钱岗(由法律合规岗兼),负责全州系统反洗钱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和综合报送工作;二是建立反洗钱联系人信息表,若联系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并报备人民银行和省分公司;三是明确工作责任,监察部(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岗、合规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执行部门;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为重视程度不足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公司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提高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知识

对外通过针对反洗钱工作给客户带来的不便向客户做好解释和宣导工作,取得客户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内则主要提高员工的反洗钱的意识,增强反洗钱的业务技能,提高全州系统反洗钱的水平和效率。202_上半年我公司分阶段、定目标地扎实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五、落实反洗钱内控制度

对于反洗钱内控制度,我司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和省分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对于反洗钱的文件,我公司已转发执行,制度的定制主要由上级公司完成,我司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配套的工作,将反洗钱具体工作细化,加入到各自业务流程中,完善对应的反洗钱实务操作,将反洗钱工作镶嵌到各部门日常工作中。根据省分公司《关于下发<反洗钱制度汇编>和<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通知》的要求,**分公司各支公司已按照要求将打印成册的《反洗钱制度汇编》报送了当地人民银行,并有人民银行的签收手续。

六、加强反洗钱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司系统反洗钱技能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管理人员的觉悟,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柜面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在省分公司的领导下,我司于202_年4月14日组织全辖反洗钱相关工作组人员参加了省分公司内控合规部组织的“全省系统”贯彻总公司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反洗钱工作“宣讲及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启动、培训视频会”的反洗钱视频培训会议;202_年3月7日在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由分公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组织全辖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现场进行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现场培训;202_年3月31日在分公司七楼会议室由分公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组织全辖中介部门工作人员和客户经理现场进行了“反洗钱实务”的现场培训。培训有相应的课件和签到表,总共参加培训人数有84人次。反洗钱的培训有力推动了我司反洗钱工作。这使其全面掌握反洗钱的意义、内控要求、保险公司关于反洗钱的尽职义务、保险业可疑交易特征等,从而具备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反洗钱工作。

总之,反洗钱工作是关涉我国经济安全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公司依法应该承担的一项法定职责。其开展得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公司的责任承担和公司形象。因此我公司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按照总、省公司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反洗钱工作,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有效防范洗钱行为带来的风险。

中国人寿**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202_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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