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当学生在学校受伤时
当学生在学校受伤时,无论轻重,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都要在第一时间帮助学生处理好所受的伤,并和家长取得联系,说明事情原因争取家长的谅解。
一、当学生受伤比较轻微时,我认为作为老师应该这样做:
1.首先,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让校医帮受伤的学生处理好受伤的部位,以防受伤部位受到感染。
2.其次,了解学生受伤原因后,与受伤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孩子在校受到伤害及其受伤原因,并告诉学生的家长让其不用担心受伤部分已经处理好,以便征求家长的谅解。
3.再次,找两位学生谈心,让他们明白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有时对方的确是无意的,但毕竟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因此玩耍时要注意方法,安全放在首位。
4.针对这件事,在班级开展一次主题为“安全重于泰山”的班会,通过讲解安全小故事,歌曲《友谊地久天长》,小品《换个角色》等活动,让学生明白“班级像一个家,人人安全靠大家,用友谊和团结牵手,让安全永远伴我行走”的道理。
二、当学生受伤比较严重时,我认为作为老师应该这样做:
1.首先,请其他老师和校医帮忙或拨打120(偏远地区120启动较慢)将受伤学生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协助医护人员及时帮助学生处理受伤部位,清洗或包扎等,及时联系家长及学校领导,让家长了解学生受伤情况,并做好家长在心理或情绪方面的安抚。
2.其次,了解学生受伤原因,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交代,若造成学生受伤的还有其他学生,同时还要及时通知这些学生的家长及时到医院了解该学生受伤情况及事故造成原因,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争议。
3.再次,做好受伤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心理及情绪方面的安抚工作。在学生治疗期间,我会恳请学校领导与我一起到医院或家中进行多次探望,并了解治疗情况。平时帮助学生把落下的功课进行补习。
4.做好学生受伤后的医疗费分担和事故赔偿等经济方面的问题,争取做到“妥善处理,和平解决”。
5.针对这件事,在班级开展一次主题为“安全重于泰山”的班会,通过视频播放事故情景剧,讲解安全小故事,歌曲《友谊地久天长》,小品《换个角色》等活动,让学生明白“班级像一个家,人人安全靠大家,用友谊和团结牵手,让安全永远伴我行走”的道理。再结合班级发生的事故情况,使每位学的生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通过班会让全班学生高举“安全靠大家,人人守护他”的旗帜,让安全一路伴孩子前行!
第二篇:学生在学校踢足球受伤,责任如何承担
学生在学校踢足球受伤,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介绍】
原告无为和被告留波系同学,某日在校,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做守门员,被告射门踢出的足球经过原告手挡之后,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后经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眼外伤性视网膜脱离。进行左眼网膜复位术后,网膜复位,但黄斑区前膜增殖,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以留波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审理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认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足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的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留波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失,不属侵权行为。此外,学校对原告伤害的发生没有过错。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
这个案件的处理虽然没有给予原告赔偿,但我们认为这是非常公正合理的。仔细考量,本案涉及侵权行为法中的自愿承担危险抗辩事由理论。自愿承担危险,也称为自愿承担损害,或者称为受害人同意。不过,自愿承担危险与自愿承担损害在程度上有一定的区别。自愿承担危险仅仅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愿意承受,免除造成损害的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而自愿承担损害或者受害人同意的内容大于自愿承担危险,因为自愿承担损害不仅仅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愿意承受其后果,而且还要对可能受到的损害自愿承担,免除造成损害的行为人的责任。显然,自愿承担损害比自愿承担危险的范围更为确定。当然,这两种说法的基本点还是一致的,可以认为自愿承担危险是受害人承诺或者自愿承担损害的具体内容,因为既然自愿承担危险,实际上就等于确认了损害自担。《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第496A条规定:“原告就被告的过失或者不计后果行为而导致伤害的危险自愿承担的,不得就该伤害请求赔偿。”其中分为明示的危险承担和默示的危险承担,默示的危险承担是指原告完全了解被告的行为而导致其自身受到伤害的危险,但是原告自愿选择该种行为,依据其情形显示原告有接受该危险的意愿的情形。这种意见很值得借鉴。
在《民法通则》中没有规定自愿承担危险或者自愿承担损害的免责事由,但是在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和实践中是承认这一抗辩事由的。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侵权行为编”中,就规定了这个意见,这就是第22条“自愿承担损害”:“受害人明确同意对其实施加害行为,并且自愿承担损害后果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自愿承担损害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道德的,不得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加害行为超过受害人同意范围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个意见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应当成为正式的法律条文。
进行任何体育活动,都具有相当的风险,都有造成损害的可能。因此,对于参加体育运动的人以及观看体育运动的人,都对体育运动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受到损害应当损害自担,属于自愿承担危险。对此,国外的立法例有的明文予以确认。例如,《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2068条规定:“在进行体育活动的过程中,对参加同一活动的人或在场观众造成伤害的人,如果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或者对运动规则的重大违反,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规则说得极为清楚:既然是参加或者参观体育活动,就应当预见到风险,只要不是运动员故意或者违反运动规则的行为,而是在正常的体育活动中造成其他运动员或者参观者的伤害,都不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分担损害。
具体到本案,原告从事足球运动就是一种典型的自愿承担风险行为。正像审理法院判决认定的那样,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并且按照通常的知识,足球运动也是一种对抗强烈的体育活动,冲撞、抢夺、扑救、冲击是基本的运动行为。在强烈的身体对抗中,发生人身损害是极有可能的。任何人参加这样的体育运动,都应当意识到这样的风险,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的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从中可见,原告自愿参与到踢足球活动中,并在该活动中受到了人身损害,对此由其自身承担责任方符合自愿承担风险抗辩事由的本旨;如果认定对方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并且必然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尽管是分担责任,却是不合情理的。
本案审理法院作出了正确的裁判,值得称道。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并未认识到参与体育活动的自愿承担风险特征,而是按照《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处理,判决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这种处理虽然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理,但在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略显不足。
第三篇:学生受伤学校如何担责
学生受伤学校如何担责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逐渐增多,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对簿公堂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其中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大小则成为问题的焦点。
案例
一、学生玩耍压伤腿,同学、校方共担责 2006年12月,全椒县某小学出售树木,因下雨购树人将树锯成段堆放在小学院墙外。该地某中学学生王某、陶某、崔某、吴某、张某、刘某等六同学,中午来到堆树的院墙外,共同将树抬起,因树太重其他学生突然松开手跑开,导致学生王某躲避不及被树压中右腿,造成右腿股骨骨折。中学老师得知后,立即来到现场将王某送到乡卫生院治疗,后转入全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11538.93元。法院判决六同学家长(含王某自己)各承担10%赔偿责任,某小学和购树人承担20%赔偿责任,某中学承担20%赔偿责任。评析:本案中,王某受伤是几同学实施的同一行为所致,故其他五同学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王某没有注意到抬树行为可能带来的危险性,自担10%责任。该中学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中午没有安排
老师对学生加强管理,存在管理漏洞,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卖树的小学和购树人未及时将树木运走或放臵到安全地带,在放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应承担一定责任。由于该小学与购树人之间对所买卖的树木所有权转移时间约定不明,且购树人放臵树木经过小学的许可,因此该小学与购树人作为共同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
二、学生玩雪受伤,学校担责六成2009年1月4日上午第一节课到第二节课课间操期间,由于天下着雪,操场上积一层薄雪,全椒县某小学未安排学生上课间操,也未组织学生开展其他活动。此时二(1)班学生小春(8岁)、小龙(9岁)、小松(8岁)、小庆(8岁)在操场上玩滑雪,小春在前面,小龙在后面拉着小春,小松在后面拉着小龙,小庆拉着小松,玩滑雪停下来后,小庆、小松、小龙一个推一个,一起跌倒趴在小春身上,致小春受伤,经全椒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系右股骨干骨折,建议上级医院治疗。原告小春先后于2009年1月4日和2009年6月29日入住安徽省立医院治疗15天,用去医药费12426.92元。2009年7月20日原告经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所伤残程度鉴定为十级伤残。2009年8月27日原告经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所“三期”鉴定,确定护理期限为7个月,营养期限为8个月。两次鉴定共支付鉴定费1600元。事发后小学召集相关学生家长在镇分管教育领导的主持下对此事进行调解,处理未果,原告起诉到法院。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全椒县某小学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小春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的60%合计人民币34933.99元;被告小庆、小龙、小松的法定代理人十日内一次性连带赔偿原告小春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的30%合计人民币17467元;小春自担10%责任。
评析:本案中,由于当时天下着雪,操场上积着一层薄雪,该小学没有安排学生上课间操,但明知学生在积着薄雪的操场上玩耍,其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却没有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且无值班教师在场,而任由学生在积着一层薄雪的操场上活动,造成小春与小庆、小松、小龙在操场上玩耍过程中受伤。学校提供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一份,试图证明学校已尽到安全管理职责,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但该证据只能证明小学与学生家长曾经签订过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不能证明小学在该起学生受伤事件中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故法院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依法不
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作为对未成年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该小学,对小春遭受人身损害存在着主要过错,未有效举证证明已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主要赔偿责任。
案例
三、幼儿在校受伤,学校担责七成2009年6月4日,全椒县一所小学学前班学生小文在玩游戏时被同学小祥从乒乓球台上推下来,手臂骨折。因赔偿问题,两学生家长及学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被告同学家长辩称,两小孩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该事故发生在学校上学时间,学校应承担监护责任。被告学校辩称,两小孩系学前班学生,原告到乒乓球台上玩游戏本身就很危险,受伤是同学推下球台的,学校立即通知双方家长及时处理,已尽到责任。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决学校承担小文受伤的七成损失,同学小祥的监护人赔偿三成。
评析: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为幼儿园及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人身伤害案件中的学校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按照该原则,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学校存在过错并确认应负民事责任。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在学校里受到人身伤害,学生只需证明伤害是在学校里造成即可,无需证明学校是否存在过错;而举证责任则由学校承担,在学校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依法推定学校有过错,学校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那么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小文和小祥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前班学生,小文受伤是小祥所推导致,小祥的监护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前班学生在乒乓球台上玩游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教师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管理,而学校疏于管理,存在一定过错,且不能举证证明学校已尽到责任,因此对小文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
四、学生追逐跌掉牙,校方赔偿一万多
2010年12月10日下午,全椒县东部某乡镇中学某班级体育课自由活动。该班的男同学小亮与女同学小婕在班级发生口角。小亮从班级冲出来往操场跑,小婕在后面紧追不放。
当小亮跑到学校操场中的一条小沟旁时不慎摔倒,嘴巴狠狠磕在地上,当场跌掉7颗牙齿,并造成另外4颗牙齿松动及颌面部挫伤。老师赶来同学们一道把小亮送到当地卫生院,后小亮转到全椒县人民医院和南京口腔医院治疗。关于小亮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小亮将同学小婕和学校告到全椒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学赔偿小亮13200元,小婕的家长赔偿小亮4400元,小亮自愿放弃其他要求。
评析:为了进一步界定学校的法律责任,细化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2002年8月教育部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第九条列举了十二种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其中第十种情况为:“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该中学上体育课,老师让学生自由活动,对学生追逐打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告诫制止,因此学校应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小亮受伤为小婕追逐所致,小婕家长也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司家宏)
第四篇:精华学校复读感悟:当我们在谈论复读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精华学校复读感悟:当我们在谈论复读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复读,不是把高三重新来过。
复读,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是忍受挫折、痛苦,忍受自我否定、别人的怀疑,最终破茧成蝶,展翅翱翔。
复读一年,是值得的。
我向来不是一个以结果论成败的人。诚然,结果十分重要,但成长与收获,往往是在过程中取得的。我认为复读最大的好处,不是帮你考上理想的大学,而是让你自我塑造,自我超越。
高考是每一个中国人青少年时代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它是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学习的成果,又是开启未来大门的钥匙。
高考失败,着实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而更关键的,是你对这失败的回应。
是逃避还是迎难而上?
人的一生,总要面临各种挫折失败痛苦。越是成大事者,越要准备经历这些。高考失利是个绝佳的机会,如果你选择迎难而上,那么你就有一个在青少年时代就学会战胜困难,学会走出挫折,走向成功的机会。
复读是一件痛苦的机会,你要明白自己为什么输了,然后把他改过来。大多数人,都是不愿直面自己问题的。直面挫折,是需要勇气的;战胜自我,是需要毅力的。
这是最艰难的,也是最大的收获。
试想,一个青年在他刚成年时他便学会直面困难,敢于挑战自我,从黑暗中需找光明,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他的未来会是怎么样的?我不敢说他前途似锦,但至少在人生之后的阶段,在面对那些看似难以战胜的困难的时候,他不会不知所措。
这是成长,是成熟。
这就是我选择复读的原因。
很多人会认为复读会“耽误一年”。我想说,在成长的路上,凡是能让你成长的,恰恰不是耽误时间;顺顺利利进大学然后荒废,才叫耽误时间。从成长的角度讲,复读恰恰是黄金一年。
很多人会认为复读很苦,很累,心理压力大。我想说,如果你天天要求结果,那你肯定苦,肯定累,肯定心理压力大。如果你明白不管复读还是人生,重点都在体验,你怎么会觉得累?
所以我选择来到这里,不仅仅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更为了自己能真正成人。
转自:精华学校官方新浪博客
第五篇:当学生不擦黑板时
当学生不擦黑板时…… 作者:马际娥
“擦黑板”可谓举手之劳,但教室里没人擦黑板却是老师们经常遇到的事情。当新的一课就要开始时,偌大的一个教室,满座的学生,望着黑板上上一节课老师留下的密密麻麻的板书,一个个无动于衷,神情泰然。面对如此“冷遇”,有的老师大为光火,忿忿然把学生批评一通;有的老师则站在门口与学生僵持,学生什么时候擦好黑板什么时候才进来上课;有的老师,干脆以不写板书或“见缝插针”草草应付;还有的老师干脆回头就走,这一节课不上了。……
毋庸置疑,学生不擦黑板,是对老师的不敬,但教师若动辄拔出批评之剑,则容易引起师生间的矛盾冲突,恶化师生关系;而如果对此置之不理,不仅妨碍课堂教学,而且还失去了一个教育学生的最佳时机。所以,如果你的学生不擦黑板,不妨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这样教育学生。
一、以身作则式
教师轻轻拿起板擦,边擦黑板边笑着说:“感谢同学们给了我一个体验生活的机会,让我体验到大家平时擦黑板的辛苦,也体验到大家对老师的尊敬和关爱。对此,老师对同学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时,作为班集体中的一员,今后,我将会和大家一起值日擦黑板,这也是我的责任!”
“哗……”掌声热烈响起来。
评析:心理学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学生不喜欢听教师空洞的说教,而喜欢老师能以他高尚的品质,潜移默化地影响、教育自己。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明确指出: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以身作则。所以,如果学生没有擦黑板,教师不必一味地指责、说教,而应用自己在上课前顺手擦一擦黑板的举手之劳来感化学生,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相信老师的表率作用要比吆喝、训斥的效果更好。因为从擦黑板这件小事上,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学生心中必然会升起对教师的敬佩和热爱,并且由“亲其师”而“信其道”,从而使教师的教育收到事半功倍之良效。
二、快乐竞赛式
老师走进教室,微笑着对大家说:“课前,我们一起来做个竞赛游戏,好不好?”“好!”学生跃跃欲试。“那好,每两行请推荐一名代表。”于是,两名代表走上讲台等待老师的指令。“好,现在请两名同学开始比赛擦黑板,看谁擦得又快又好!”
于是,黑板在大家的掌声和笑声中很快变得清洁如新。
评析: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教育过程不仅仅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还应充满人情味。我想:在当头棒喝、声色俱厉和轻松谈笑、春风化雨之间,无论是心理学还是教育学都不会选择前者而只会选择后者;无论是哪个学生都只会亲近后者而不会亲近前者。所以,如果学生没有擦黑板,教师不必大发其火,对学生恶言相向,不妨像这位智慧的教师一样在轻轻松松的谈笑和游戏之中把问题解决。
三、温情提醒式
教师看了黑板一眼,有点惊讶地说:“在我的记忆中,咱们班在纪律、卫生等各个方面一直是大家学习的榜样,而且从没有忘记擦黑板的现象。今天值日的同学一定很忙,还没有来得及……”
教师的话还没有说完,早有学生一边抢着擦黑板,一边说:“老师,对不起!我们的确忙忘了,今后不会了。”
评析:在人类内心深处,最殷切的渴望就是被肯定。作为一名教师,应经常让学生感受到教师对自己的信任,看到教师期待的眼神,听到教师鼓励的话语。这种信任、期待和鼓励,就像一盏导航灯,为孩子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你看看,连黑板也不擦,今天谁值日?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这种居高临下的兴师问罪式语言也许能逼着值日生去擦黑板,但却容易伤害师生间的感情,挫伤学生的积极性。而这位善于欣赏和激励的教师首先对学生平时的工作给予肯定和认可,然后为学生此时的疏忽找一个适当合理的理由,既给了学生一个温情的提示,也给了学生一个台阶,学生自然非常乐意接受。
四、辨析明理式
教师指着黑板对大家说:“这就是我们今天‘课前5分钟话题’的主题。有位哲人说过‘成功就是坚持做好每一件简单的事情’。现在请大家讨论一下:坚持不懈地做好擦黑板这件小事有什么意义?”“能锻炼我们的毅力。”“能培养我们良好的品格。”“是我们上好课的前提。”……大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教师最后总结:“成功从做好每件简单的事情开始。‘擦黑板’可算是一件最简单的事情,把这件小事做好,既是为全体同学服务,也是对老师的尊敬,所以说,这件平凡的小事也体现了同学们的美好品德。成功从现在做起,从谁做起?”“老师,从我做起。”“我,老师。”同学们争着举手,有的则已付诸行动。
评析:施教之功,贵在引导,重在转化,妙在开窍。对于犯了错的学生,告诉他(她)错在哪里是第一层次的教育;启发他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是第二层次的教育;唤醒他知错的良知和改错的行为才是更高层次的教育。所以,如果学生没有擦黑板,教师不要采取训斥、讽刺、挖苦的方法对待学生,更要舍弃空洞的说教,而应像上面这位老师一样,恰如其分地借题发挥,进行正面引导,帮助学生自己发现错误,让学生以自觉的行动克服不良的行为,这样的教育必会事半功倍。
五、暗渡陈仓式
教师恳切地看着一位同学说:“请问,我可以请你帮助老师做一件事吗?”“当然可以,老师。”“老师先谢谢你。那么,现在你可以先为大家把黑板擦一擦吗?”“可以。”学生痛快地把黑板擦干净后,教师亲切地说:“我代表同学们感谢你给我们的教学带来方便。”“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学生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大家也明白了:擦黑板不是给老师擦的,而是我们应该做的一件事。
评析:学生的错误就像是一粒小小的沙子,如果我们有颗河蚌一般的包容之心,一定能孕育出璀璨的珍珠。所以,如果学生不擦黑板,在我们想责备学生或向学生发脾气时,不要忘了提醒自己: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有自尊心的,充满希望的,但又是还未成熟的鲜活个体,需要耐心细致地呵护与关爱。那么,我们就能始终保持以冷静和理智的态度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宽容的雨露成为滋润学生心田的一泓甘泉。而教师对学生的宽容,加上恰到好处的点拨,必将能够使教师赢得学生双倍的尊重。
六、巧用激励式
教师充满感情地说:“我经常看到××同学非常认真地将黑板擦得干干净净,为了表彰他这种为班集体服务的精神,老师决定聘请××同学在本周做我们班的‘板长’,希望大家认真向他学习,主动为大家服务。下一周我们将根据大家的表现,竞选新的‘板长’。现在,有请现任‘板长’上台发表就职演说。”
于是,“板长”激动地上台先将黑板擦了个干干净净,然后表示今后一定会再接再厉。而且从此之后,每一任“板长”每天都会把黑板擦得净亮,并把每周一诗,每日一言,播种在自己的土地上,每位老师来上课再也不会因学生不擦黑板而耽误一分钟的上课时间。
评析:魏书生在班级管理中强调“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旨在调动学生全员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采用“板长”竞聘上岗的方法,让每一位学生在集体中承担责任,服务集体,这样不仅能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而且能使学生在参与班级管理的体验中,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增强学生自我教育的意识,提高同学们的自主管理能力,从而达到“无为而治”之佳境。
苏联土壤学家威廉斯有句名言:“没有不好的土壤,只有不好的主人。”学生好比土壤,教师就是园丁。要想获得丰收,只有改变经营方式;要想教育成功,就要讲究育人艺术。让我们做个智慧老师吧,当学生不擦黑板时,就用自己的N种良策妙语让学生快乐地将黑板擦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