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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模版)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6-102458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6 11:44: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模版)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5人)

刘丽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地籍科科长 纪文

房秀利

王国辅

潘连筠

天津(5人)

冀思珍

何秀旺

南风鸣

田胜仓

王翠敏

河北(8人)

郭全京

牛小瑛

陈权

褚宝松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副局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副局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天津市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天津市蓟县国土资源分局科长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1

第二篇: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5人)

刘丽娟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地籍科科长 纪 文 房秀利 王国辅 潘连筠

天津(5人)冀思珍 何秀旺 南风鸣 田胜仓 王翠敏

河北(8人)郭全京 牛小瑛 陈 权 褚宝松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副局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副局长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天津市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天津市蓟县国土资源分局科长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俊杰 石家庄市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汝明 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 米宏圣 邢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米秋平秦皇岛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山西(8人)彭东晓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张宝玉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春雷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立军 盂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鲍宇仁 朔州市怀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子明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 李 涛 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员

程林江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科员

内蒙古(8人)

张志诚 满洲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建国 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支队长 魏 忠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关永义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延胜 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股监察股长 敖 嫩 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许晓东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员 席富忠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辽宁(8人)

刘铁军 刘 伟

巩大勇

王维君

袁宏志

任建伟

王 巨

金 岩

吉林(8人)王宏智

张新强

方 军

孙凤华

王宝忠

郭连杰

陈来成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灯塔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北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调研员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营口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助理 朝阳市国土资源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辽源市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榆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振义 九台市土门岭国土所所长

黑龙江(8人)

康 本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赵宏伟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王成立 于 泳 矫吉峰 陈永辉 李文义 宋文礼

上海(5人)陈会润 王世永 王耀辉 黄 时 万明辉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牡丹江分局局长

鹤岗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科长

七台河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执法科科长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管理监督检查队书记、副队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科长

上海市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监督检查队队长

江苏(8人)

张绍军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顾迅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杨小川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文根 丁和庚 唐永康 孙召明 符美红

浙江(7人)

楼小东

钱 影 江 钢 石仲广 朱 瑾 黎国庆

包日李

安徽(8人)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处长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副局长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原法规科科长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5 黄发儒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调控监测处处长 刘淮河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马玉华 含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 杰 滁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赵丽萍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戴宝燕 方秀双 夏黎明

福建(8人)郑平文 林 衍 詹鹏宇 黄荣华 黄暹华 左春生 冯添桂 叶敏弦

江西(8人)李 珊 多 超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处处长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直属大队长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正科级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冷世民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胡皆林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章贡分局负责人 王宏强 景德镇市陶瓷科技园分局局长 黄伟刚 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黎汝红 上栗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焕国

8人)王少瑾 郝吉虎 秦泗彦 刘方君 林东昱 徐国红 陈宝瑛 王 坤 7人)饶维智 李学耕 王 辉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栖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工业区分局局长 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徐家楼国土资源

所所长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处长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山东(河南(韩喜国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洪义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再培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易明平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湖北(8人)王建军 吴风雨 刘 文 陈少俊 黄正斌 李井炎 李兆忠 姚世魁

湖南(7人)李景平龙 舟 黄晓军 黄海凇 戴 强 付 智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科副科长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处长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主任科员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欧阳松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广东(8人)

罗 珩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 黄金锋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骆石优 张 颖 邢通海 何权昌 凌宇锋 冯昆仑

广西(8人)

肖建刚 张亚娴 姚元富 吴庆鑫 梁海春 卢显泰 曾开明 李慧兰

河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梅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惠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中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化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科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贵港市平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贺州市钟山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9 海南(7人)

阳卓琛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科员

戴国川 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王向东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李 锋 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曾国雄

方治平

王雪皓

重庆(5人)

冯 灿 陈 华 万 华 冉启智 邬吉强

四川(8人)

常玉华 赖正才 陈 立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处主任科员 重庆市北碚区国土资源分局法制监察科科员 重庆市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重庆市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 胤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苏蒙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 敏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刘 杰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冷 静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贵州(9人)朱立军 邹 同 杜良平齐鲁黔 殷 芳 李文忠 覃黔生 钱 旭 程晓顺

云南(8人)朱家甫

周 强

王槐春

杨黎光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处长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黔南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科长 黔西南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科长 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科长

安顺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保山市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朱红江 玉溪市元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郭兴良 大理州永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博南分局局长

杨文德 文山州丘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荣花

西藏(4人)

李 新布 琼普布次仁洛桑罗布

陕西(4人)

王建东

方衍定

洪少隆

崔琳品

甘肃(6人)

杨腾霄 葛志明 怒江州兰坪县国土资源局科员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西藏自治区贡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科员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汉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镇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定西市通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股长 甘肃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卡占龙 临夏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焦 旭平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科员 张瑞堂 甘肃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龙 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平川分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青海(8人)马当周 刘友辉 刘昆峰 杨旭霞 土 洋 林资恒 刘长义 赵成生

宁夏(8人)刘红炬 刘永祥 石 新 王 军 党支部书记

海南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长 黄南州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称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果洛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副调研员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格尔木支队

副支队长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综合事务主管 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原州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孙 智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志宏 国土资源执法总队执法监察室主任 许竞文平罗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科员 高进虎 海原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新疆(9人)

马敖·塞依提哈木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新泰 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文革 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局书记、副局长 邓 虎 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俊峰 若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孙承新 温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谢进良 巴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袁国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国土资源分局科员 周李平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兵团(4人)

郭启华 农七师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元祥 农五师国土资源局局长

杜玉田 农二师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积强 农十二师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宁波(4人)

孙岭浩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孙 赟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干部 谷文连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孔兴满

厦门(4人)陈国荣 苏君聪 谢进国 陈 鹆

青岛(4人)宋 健 李延世 郭方延 张光辉

深圳(4人)户从义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干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权籍管理处主任科员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局长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科长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处副调研员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大队长 黄岛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书

张全江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局长

罗志辉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局长 韩肖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局长

大连(5人)金建利 隋学家 郭 波 王维权 孙德胜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旅顺国土资源分局

法规科科长

瓦房店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主任

第三篇:浅谈国土系统如何依法行政

浅谈国土系统如何依法行政

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已有多年,上上下下在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关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仍然繁重而又艰巨。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执法责任制度还不够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从客观上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同于一般的业务工作,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方面面。比如说,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要保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又比如说,依法行政要求规范行政行为,管好该管的,放掉不该管的,这就要求加快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从主观上讲,几千年来的人治观念很难在短时间内根除。有的地方,“长官意志”至今仍有很大县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既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门,又是维护人民财产权利、保护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执法部门。这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出发,站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高度,坚决按照合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此,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际和我局的相关做法,对依法行政工作谈以下体会:

一、要想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必须加强普法基础建设

我局近年来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狠抓全系统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计划周密,目标明确。针对实际情况,局每年都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计划,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部门法制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目标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三是注重培训,提高能力。全局干部职工都坚持每周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局每年举办6-8次培训班,对全系统人员集中培训。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调研。通过组织学习、集中培训和专题调研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要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到位,必须建立完善监督机制,1、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我局一直很重视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相关规定》、《廉政从政若干规定》、《国土资源动态巡回监察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2、坚持依法、高效、规范办事程序。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办事。结合我局效能建设,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广灵县国土资源局还从决策机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规范办事程序,并作为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在决策机制方面,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起一套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在行政许可方面,按照依法、效率、便民的原则,坚持“窗口一站式办理”。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坚持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和土地执法案件查处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坚持移送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追踪监督。

3、建立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在依法办事的同时,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审。凡涉及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回、规划修编调整、地价评估确认、重要土地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联合审批。

4、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公示。积极推行行政公示制,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疏理,并进行公示。日常工作中,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对建设用地审核、土地登记发证、矿业权登记、各类收费等各项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限时办结,并将“五公开一明确”向社会公示,即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电视、报纸将局内设机构、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

5、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究。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到位,我局严格按照《广灵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局行政管理人员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公务过程中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方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辞退等。

以上是笔者对如何依法行政的一些粗浅看法。总之,我认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这一特点决定 3 了全面实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

对集约节约用地的一点看法

土地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由于世界各国的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不同、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不同,由此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过程,在土地利用方面,走的是粗放利用的路子,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笔者从宏观方面认为,要想真正集约节约用地,需要以下工作:一是我国缺少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划。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规划,但却是各搞各的,有的更是自行发展,互相之间根本谈不上匹配性、协调性、互补性,致使县城盲目扩张,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争着批争着上,水利电力工程领导批了就干,森林草原你争我抢等等现象屡见不鲜,以这种方式上项目,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规划指标、设计规范本身存在粗放用地问题。我国的规划特别是县城规划的理论,基本上是采用西方的一套,要求办公、生活、工厂都要建在环境优美、空间敞亮的地方。这种理念本身没有问题,但与中国的国情结合在一起就出现问题了。中国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所以这种规划指导思想要调整,要多鼓励向空中发展。二是我国各行各业的设计标准与规范多数是采 用前苏联的标准,现在看来这个标准已过时了,必须重新修订,要从我国土地资源的实际国情出发,少占地多用空间,推出一套新标准。要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利益机制。三是要征收不动产税,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制制度,而中国至今没有实行。用地者多占地不仅没有什么负担,相反土地升值会带来更多的利益,也会让一些地方政府不惜用大量的土地建大广场,修超宽马路,也便利于富豪们拥有更多的豪宅等。如果实行不动产税制,财政将大量增收,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有利于节约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和县场机制。目前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都比较空泛,具体的利益权不够明确,更谈不上细化,所以权利人也不可能去捍卫自己的利益。寄希望于《物权法》能把这些权益表述清楚,将来使权益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制订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划,同时尽早出台征收不动产税,可以用不动产税发展城镇化,同时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

集约用地是一个宏观概念,所以以上是宏观的一些政策,但针对区域土地利用,不针对具体项目,比如县城体系分布是否合理就涉及用地是否集约,从这方面看,节约用地又是一个微观概念,针对具体项目,这就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规范、技术指标来保证集约节约用地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集约节约用地在微观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 从县城用地看,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县城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我县从202_年开始实施旧城改造,基本实现县城发展不出城,近7年县城建设用地80%来自于城区存量土地。同时我县近几年的房地产 热,也是对原有的大片闲臵地进行了“二次开发”,盘活土地大体估计在200多亩。

二是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可以腾出大量土地。

三是从农地整理、废弃地整治来看,我县有约30万亩中低产田,通过土地整理可以提高质量、增加面积;另有工矿、交通业建设废弃地数目也是非常可观,也可以通过治理重新利用,宜建则建,宜耕则耕。我县近3年实施了3个土地整理项目,涉及耕地4000多亩,工程结束后,将新增耕地700多亩。

集约节约用地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微观和宏观两方面的工作,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立足实际,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集约节约用地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第四篇:国土资源管理如何依法行政背景

国土资源管理如何依法行政背景:

日期:202_-6-29 作者:佚名 编辑:exiber 点击次数: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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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属性:职称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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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东国土资源 管理 依法行政 中国论文 职称论文

[内 容 提 要] 国土资源管理如何依法行政 , 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 本文作者依据广东的实际和有关的法律规定 , 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意义

国土资源是国家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载体,是一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支撑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一)依法行政,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是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有力保障202_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了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到 202_ 年,全省人均 G DP 比 202_ 年翻一番,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 202_ 年,全省人均G DP比202_年再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服务的,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把宏伟的奋斗目标变为美好的现实,必须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使 遥感监测手段,对广州、湛江两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法批地用地案件182宗,面积3084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的 19 %和 7 %。有的领导认为依法行政太麻烦、太繁琐,不如 “果断” 拍板痛快、效率高,把依法办事与提高行政效率对立起来。至今,有的同志在依法行政方面,思想上转变不了观念,工作转变不了方式,这对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依法行政是很不利的。(二)行政执法不规范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80 %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来施行。这就需要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到法无明确规定的行为,政府不得行使;行政执法行为,不仅要做到符合实体法,而且要符合程序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步骤去履行职责,这样才谈得上依法行政。可是,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在经济建设中,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搞建设项目,只注重发展的一面,而忽视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一面;只注重任期内的政绩,而忽视了长远的子孙后代的利益。有的违反法定程序,以发证代替建设用地审批。有的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显失公平,只处罚用地者,而放纵非法批地者。有的严重侵犯农民利益,挪用、侵占征地补偿费用。(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一定的行政权力,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土地收入的代征代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等。这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也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义务和责任。职权就是职责,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 本论文由无忧论文网一律以招标、拍卖方式供地。进一步完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逐步扩大范围,规范程序,保证公平。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及时推广。(七)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建立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行政机关正确执行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度,以职位为单元,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形成完整的责任制度体系,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个岗位,落实到人,并相应实施考核、监督、奖惩等。逐步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作为和消极不作为造成一定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 《行政处罚法》 的要求,健全重大违法案件的听证制度,以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按照 《行政复议法》 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八)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建立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投诉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不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政行为可以投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上级部门的专门机构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总结实行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建立行风评议员、社会监督员等制度。要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 “领导接访日”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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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_年-202_年)(国土资发[2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2_]241号 【发布日期】202_-11-30 【生效日期】202_-11-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_年-202_年)

(国土资发[202_]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_年―202_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_年―202_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等,是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政策文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机关各司局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制定依法行政计划,把《规划》确立的任务落到实处。部将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交流工作,成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规划》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2_年―202_年)

为加强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国土资源部自1998年组建以来,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关系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来抓。202_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基本框架和实施步骤,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启动。202_年,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需要,在总结各地推进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202_年,《纲要》发布后,为保证其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正确地实施,部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严格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几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与《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配套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注重以法律手段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

――现代公共行政程序基本建立。窗口办文、内部会审、政务公开、信息可查询、行政责任考核追究等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便民原则的依法行政制度,开始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配置有重要进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已成为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方式。探矿权采矿权的市场化配置取得了明显进展。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逐步规范并有序发展。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控制能力得到加强,省级耕地保护职责得到强化,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

――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通过依法行政教育和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绝大多数能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路程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任务正发生着重大变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土资源立法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行政权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利益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形象。

今后五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有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才能为后十年的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把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目标:按照《纲要》确定的建设法制政府的总体目标要求,规划期内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包括:

――协调统一、结构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国土资源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所必需的各项制度建设、配套措施基本健全。

――科学民主规范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初步建立。集体决策、听证制度开始在国土资源管理决策中发挥重大作用,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职权法定、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到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机构、编制、职能和经费到位。

――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国土资源政策、制度得到认真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行政复议成为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接受人大、政协、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和制度初步建立,行政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高效、便民、有利于国土资源管理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高。土地和矿业权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调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显著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国土资源立法,提高国土资源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国土资源法规、规章的立法步伐。在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登记、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准入、古生物化石保护、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法规规章框架体系。

2.转变立法指导思想。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要求,从根本上改变立法中对行政机关重权力设定轻责任追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重义务设定轻权利保护的现象,注意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平衡,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认真总结立法和执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研究探索妥善化解行政冲突,降低管理成本,改善行政管理方式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3.推进立法方式改革。大力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凡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泛吸收专家参与立法。努力在起草阶段做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保护民权。

4.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拟订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要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前期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规章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论证和法律论证,确保准确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5.建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国土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其发布的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矛盾的,应当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凡与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不相适应的,必须及时调整,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具有可操作性。

6.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立法项目的计划管理制度。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项目。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正确处理改革与立法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统一。202_年,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对近期不能列入立法计划而又确属国土资源管理急需的立法项目,可以先行安排调研起草和试点,并作为立法储备项目。已进入立法储备项目库的立法项目应当优先列入下一的立法计划。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国土资源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等。其中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必须纳入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

2.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会审制度实施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针对会审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完成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3.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应当依职权组织听证;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202_年,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要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建立和落实。

4.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国土资源管理专家库,制定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国土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202_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基本建立和推行。

5.探索建立国土资源决策评价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公开调查评价结果,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的社会评价结果应当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和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中去。对违法或不当的决策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202_年,国土资源行政决策评价制度要基本建立和落实到位。

(三)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在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力争在202_年底以前完成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力争实现基层国土所的机构、编制、职能和经费四到位。

2.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能。适应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任务的重大变化,积极探索适应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运行机制的建立,202_年,初步形成信息采集准确迅速,信息分析客观全面,调控手段科学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始终把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放在国土资源工作的首位,切实保护好耕地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新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机制,合理节约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逐步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3.提高国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比例。到202_年,依法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建立统一的土地或者矿业权有形市场。

(四)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

1.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于法有据。对于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告。实施行政许可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行政许可的操作规程,明确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对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审查规程。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编制行政许可手册,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示。202_年,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积极推进。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要建立起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从注重事前许可向更加注重事后监督指导转变,逐步实现国土资源的全程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和水平。

2.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责任,建立起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大力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理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规范国土资源执法行为

1.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能力的要求,结合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监察职责。202_年,要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分级负责制度,明确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权限和责任,切实解决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问题。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要以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202_年,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全面建立。

3.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主体资格制度。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使。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业队伍行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依法授权或者依法履行委托手续。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

1.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行政复议人员。要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新机制。202_年,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起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建议书制度、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复议赔偿和补偿制度等。

2.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司法监督。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对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具有代表性的议案、建议、提案,应当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答复,并定期进行总结、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诉讼尤其是败诉案件进行归类、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争议的产生。

3.强化国土资源的社会监督。202_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202_年,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建立良好的监督、反映渠道及沟通、意见采纳机制,使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顺畅到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使合理化的建议能及时得到吸纳。

(七)建立国土资源应急机制,防范和化解国土资源纠纷

1.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202_年,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要基本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要初步形成,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要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质灾害严重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起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专业队伍提供技术指导和示范,县、乡、村三级责任制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依法妥善处理国土资源纠纷。对依法应当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处的土地和矿业权纠纷,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化解矛盾, 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探矿权采矿权争议的防范、化解机制。

3.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同时,要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信访的要求,积极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形式上探索创新,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4.加快建立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制度。当前,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信访数量大。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做好补偿安置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制度的建立,力争在202_年完成。

(八)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从202_年开始,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考核和检查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方式。202_年,领导干部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全面建立。

2.建立依法行政奖励和惩罚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从202_年开始,依法行政情况将作为考核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年要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及时调整。

3、推进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逐步推进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权,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职位为单元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积极探索执法绩效评估机制。202_年,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要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建立。

4.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要按照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的要求,努力塑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新形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执法目标。

四、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本规划自202_年起至202_年,分两个阶段进行:

――全面建设和实施阶段(202_年―202_年):主要是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切实抓好规划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制定依法行政计划,逐年落实各项制度。在规划实施期间,国土资源部将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适时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大力推进本规划的全面落实,力争到202_年国土资源部建部十周年时,初步实现本规划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迈上一个新台阶。

――检查总结和巩固提高阶段(202_年―202_年):主要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本规划,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202_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依法行政预检。根据预检结果,对贯彻落实本规划滞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整改措施,用半年的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202_年上半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自查和总结,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2_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全系统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检查主要采取部检查组抽查与各区互查相结合的方式。

抽检结束后,国土资源部将召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和经验,对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研究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依法行政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关系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正确履行,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任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组织领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制。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应的办事机构,组织和领导本部门及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具体职责,把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要求,结合本地具体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察,定期报告

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202_年开始,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向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专题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安排等基本情况。

(三)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和组织联络作用,使法制工作机构成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和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经费,为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制工作机构也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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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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