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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司团发[202_]1号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16-97833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7 23:00: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沪司团发[202_]1号

沪司团发[202_]1号

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团委及其他市司法局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区县司法局团委(总支、支部):

最近,市司法局团工委举办了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团委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暨上海市司法局共青团工作会议。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继斌同志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共青团工作提出了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将李书记讲话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局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并在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不断推进本系统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发展。

共青团上海市司法局工作委员会二OO四年一月十三日(此件发至各监所团委)

在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团委书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

暨市司法局共青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202_年12月5日)

李继斌

各位团干部、各位青年朋友:

今天我非常高兴参加我们团工委举办的团委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今天在学习班结业式上我们听了四位有准备的同志发言,有三位同志没有准备即兴地讲了一些意见,还有两位同志递了纸条,我觉得这些同志的发言对我都很有启发,而且我们这个班就像刚才大家发言以及小范总结的那样,这个班是办得很成功。这首先得益于市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我们办班期间,陈书记、田书记亲自给我们作辅导报告。田书记又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们的大会交流和集体谈心。同时,我觉得我们团工委是一个有能力、能办事的工作班子。我们这次学习班,内容安排很丰富,除了有经验交流,还包括共青团202_年的工作总结及202_年的工作安排,总结还是很到位的。学习形式也体现青年的特点。对于我们这次学习班我归纳了三个特点。一是准备充分。团校陈书记、田教授的精彩辅导报告,同志们的大会交流发言都很好。二是主题突出。首先,突出了我们青年团的工作。青年工作,也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这不是一句空话和套话,它有实在的内容。在这几天的学习安排中充分得到体现。胡锦涛在省部级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上提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对人就是要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对事就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这次团干部培训班,体现了这个要求。其次,加强了技能和业务培训。譬如计算机的幻灯片制作、团干部任职考试等,这些都是一些业务技能的培训。如果我们光有满腔热情,而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那也是不够的。正如刚才有位同志讲到的那样,今天我们团干部任职资格证书拿到了,但这并不证明我们业务精通了,还必须认真地、持久地学习才行。三是形式活泼。这五天的安排,前两天半在团校进行业务培训,不仅有青年论坛、座谈会、晨读、开卷考试,而且还有“健康杯”乒乓球比赛,“友情杯”80分比赛和“为青春喝彩”烛光舞会。以及后两天半的外出学习考察,也是非常必要的,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通过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增进友谊,成效比较明显。这是我对这次办班的一些看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市司法局团工委班子调整以后,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7月份至今,市司法局团工委班子调整后将近半年的工作时间内,应该讲起步是好的。我记得7月底小范任局团工委书记前我找她作任前谈话时就给她提了三点要求。第一点是要组建局团工委班子。没有班子,没有机构,没有平台,就没法开展工作。第二点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看看我们现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共青团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青年在思考些什么?青年需要些什么?要做到心中有数。第三点是在此基础上做一些建章立制的工作。应该讲在这五个多月的时间内,这三项工作在局团工委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基本上已完成,而且完成得很好。市司法局党委对我们团工委的工作有这么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满意的。监狱局、劳教局、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及其它各单位的共青团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开展得也比较正常。刚才三位团委书记都作了汇报、介绍,谈得不错,也要给予充分的肯定。

第二点意见:我们要坚定信心,借力造势,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我这里讲的借力造势主要

是基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个方面我们当前的形势很好。从党中央来看,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原来担任过团中央的第一书记。对我们共青团工作非常了解,非常理解,也非常支持。在全国共青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团员青年,对我们团干部,对我们团组织提出了三个“三”的殷切希望和要求,这是我们做好团工作的最大动力。从上海来讲,上海的第十二次团代会上,陈良宇同志也对全体青年、团的组织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从市司法局来看,在局团工委班子调整后召开的团员青年大会上,团市委陈靖书记、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同志都到会提出了要求。我觉得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是我们做好共青团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优势和基础。第二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以及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为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平台。我们共青团的工作怎么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怎么根据青年特点来开展工作,这是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另外从上海司法行政工作来讲,现在我们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按照202_年市政府印发的市司法局“三定”规定及以后市委、市府不断的规定,市司法局具有18项职能和任务。除了排在第一位的是监狱劳教工作,还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院校工作等等。特别是最近新增加的一项职能,那就是社区矫正,这是刑罚执行的重大改革。所以我说现在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动空间、舞台更大了,这也为青年工作的开展、为青年施展才能提供了更好的平台。第三个方面,面对这么一个大好形势,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应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在座的团干部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我承认现在团的工作比较难做。原因很多,譬如我们思想上有些跟不上、我们的运作方式、手段比较陈旧等等。但是从刚才几位同志介绍的情况来看,大家的工作还是不错,也有工作思路和工作水准。困难和机遇同在,关键是要迎着困难而上,树立有所作为的思想。只要我们努力了,只要我们充分利用青年团体的优势,团工作就能完成得很好。而且实践也证明了我们各位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是有战胜困难的精神状态和能力的。

第三点意见:对共青团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开展共青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是一个兵种复杂、层多面广、条线交织的行业,而且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之间不相关联。我们全市共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1万5千多人,其中,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有7千多名,机关公务员约8百名,在职职工7千多名。而我们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就有8千多人,占总人数的53%,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这也是我们司法行政事业的生机和活力之所在。我们只有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共青团的工作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团员青年的作用才能得以发挥。怎样衡量我们团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我觉得不能单纯地看我们开展了多少活动、办了几次班、出了几份简报,这只是我们衡量评价共青团工作好不好的一个标准、一个依据,但更主要的依据就要看共青团的工作是不是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开展,是不是为党委的中心工作出了力,做了贡献。这应该是我们衡量工作好坏的最重要标准。

二、共青团工作一定要体现青年工作的特点。共青团是由先进青年组成的,她的工作对象是广大青年。离开青年特色,照搬党组织的、行政的工作方法是不行的。要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凝聚力,特别是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来组织开展好活动。最近,局团工委开展了一次调研。这次调研中,对团组织工作的评价值得我们在座的团干部进行一些思考。调研结果统计:28岁以下的青年中, 不大参与团组织活动的达38.3%,占相当一部分人数,认为团组织活动“是走形式,对自己提高不大”的占33.8%,认为团组织活动“经费、设施缺乏”的占32.7%,认为团组织活动“缺乏具体的活动项目”的占30.3%。“切实满足青年需要、反映青年利益和心声”与“多搞活动增加团队精神,促进个人发展”成为司法青年对团组织的最大愿望。青年对团组织的期望值很高。我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动脑筋、想办法,要通过组织行之有效的活动来体现青年工作的特点,来满足青年的需求。我们还要及时宣传和推广各个岗位上优秀青年的先进事迹和业绩,要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当中有规律、有共性的东西。要体现团的工作特色,这样才能增强团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创造力。

要继续开展青年创新、创效、创佳绩活动,继续开展共青团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使团工作的开展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

三、抓好团组织和团干部自身建设。要以发展的眼光抓好团组织和团干部自身建设,这是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我刚才已说了,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团组织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团干部素质是好的,但是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来看,还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一要加强局团工委自身建设。市司法局团工委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基层的角度,统揽全系统的共青团工作。要把局团工委建设成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赖的“青年之家”。作为这样一个层次的团组织领导机关,必须要能准确地了解司法行政的形势和任务,准确地领会和贯彻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并同共青团工作相结合,准确地把握广大青年的思想脉搏,并能主动地为青年服务。我在这里要指出,司法局团工委不是司法局机关的团工委,而是面向全系统几千名团员青年的团工委。因此,我们考虑问题的角度,开展工作的方法都必须着眼于、着力于整个系统。各级基层团组织,既要坚决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又要主动接受局团工委的领导。这是团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要加强基层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当前有个别基层单位有专职团干部,但大多数单位是兼职团干部,任务多,人手少。我们不强求每个单位都要配专职团干部,但团组织应健全,工作要有人负责。团员青年比较多的单位还是要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团干部。团的工作要不断上新的台阶,要不断开创新局面,就一定要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搞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好了,团组织的战斗力就会大大增强。三要加强团干部自身建设。各级党委要选好、用好、培养好团干部,各级团组织要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团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团的岗位上尽快地成长起来。团的岗位特别锻炼人,我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一个岗位。这个岗位干的时间不会太长,但千万不要虚度,要利用这个岗位,利用这一段时光,磨砺自己、锻炼自己,在砺炼自己的过程中,为司法行政的发展添动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对共青团工作非常重视,对广大团干部寄予厚望,我希望大家珍惜这个机会,把工作做好,把自己锻炼好。四要加强对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在这里我也代表局党委给大家表个态,作为司法局的党委和行政一定会竭力地真诚地支持共青团工作,支持青年的工作。我们有这个责任、有这个义务,为共青团工作、为青年工作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我相信,共青团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202_年一定能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展示更大的作为。

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重视和关心。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是共青团事业不断前进的保证。共青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局党委汇报,比如,年度的工作安排,重要的活动、团组织的换届、重要的评比表彰等等,这些都必须得到党委的同意。在一个单位,团的工作只是其中一部分工作,而党委是统揽全局、把握大局的领导核心。团组织往往侧重考虑自己的工作,而党委必须从整体上作出工作部署。各级团委主动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工作,有利于党委把共青团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予以足够的重视。党政领导对我们共青团工作了解了,并且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了,就会从各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当然,这并不是说,共青团工作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向党委汇报,如果这样的话团组织的手脚就被束缚住了,就没有主动权了,也没有工作积极性了。各级团组织在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支持的同时,要依照团章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借今天的机会,我就向在座的团干部说这些。

第二篇:依司发

依司发〔202_〕 号 依兰县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

实施方案

各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意见》,结合依兰司法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执法为民,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使司法局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使全体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执法为民思想更加牢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令更加畅通,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于202_年3月 日开始,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202_年3月)

1、宣传动员。要召开动员会,向全体干部广泛开展思想宣传,对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参与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制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对行政问责制的理解和认识。

(二)贯彻实施阶段(202_年3月 日至 日)

1、组织实施(202_年3月 日至 日)。要贯彻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干部准时、规范、高效、负责地对待和办理各类行政事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强化行政问责,着力追究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事件及违法行政行为。

2、巩固成果(202_年3月 日至 日)。要在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工作中,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进一步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巩固贯彻实施成果。同时,在坚持有效执行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以“行政问责制”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黄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确保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利用依兰司法行政网等载体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重大意义和做法,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取得实效。加强对各所、处、中心、科室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敷衍塞责、不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没有起色,影响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督促检查保证问责办法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制度贯彻 方案 抄送:局领导班子成员 依兰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_年3月8日

第三篇:宁司发[202_]

宁司发[202_] 6号

关于印发《宁都县司法局二○一一年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宁都县司法局二○一一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处、所、股、室的工作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宁都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二○一一年 工作要点 通知 宁都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_年3月9日印发

(共印25 份)抄送:赣州市司法局、县政法委、县委办、县政府办

宁都县司法局二○一一年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宁都,实现大发展”战略和“五个十”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坚持以服务树形象、以务实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以管理提效率,着力基层司法所建设,着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工作者监督管理,着力机关干部建设,为建设务实、高效、创新的宁都司法行政而努力。

一、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我县目前完成10个司法所建设任务,尚有14个所未完成,在现有的中央投资现状及当前的房屋价格背景下,难于完成14个所的建设任务。为认真贯彻县委常委会关于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要通过捆绑司法所建设专项经费、结合乡镇干部住房建设的办法,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今年要着力长胜、黄陂两个中心司法所建设。

2、加快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我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列入202_年建设项目。从现在开始必须 集中时间、精力,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再次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争取建设工程用地早落实、工程早开工、项目早完成。

3、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大调解”机制和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人民调解指导体制,不断提升大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改善民生和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结合村(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用及其网络。

二、着力工作落实,破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难题

4、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大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努力解决从衔接到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要通过基层司法所建设经费、公用经费保障的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难题。

5、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要努力在刑释解教人员的交接特别是对重点对象的交接、帮教基地巩固与完善、交接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好工作落实。要协调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的关系,努力争取视频帮教项 目在宁都的落户建设。

三、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实施“六五”普法

6、针对如“3.8”、“3.15”、“12.4”等时令节点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六进”力度,做好普法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7、要围绕“谋划部署、开拓创新”思路,认真早谋划、早部署,争取出特色、出亮点。上半年要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普法的特点和优势,扩大普法的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提高普法的水平和效果。

8、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保证“规定动作”的同时,要针对我县的实际,利用电台、电视台、《今日宁都》(报)等传统和现代传媒,积极开发和利用《宁都手机报》、移动通讯等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创新普法方式和手段。

四、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

9、加强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素质教育。要加强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强化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素质,培养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他们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

10、做好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服务 工作。帮助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做好业务宣传工作;帮助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相关文件、信息和数据上传下达及时。

11、加强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的监管。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各项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案件受理登记、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及其他制定的检查落实。认真履行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目标考评和年检注册的初审工作。要继续加强对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林业、果茶等鉴定所的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其他鉴定服务机构逐步归口司法鉴定中心。严格对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出现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查处。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统一法律文书及外出办案审批制度;二是设立投诉机制,加大查处违规、无证办案力度。三是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工作,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13、要对照《江西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细则》的要求,以法律援助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为目标,做好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保证我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达标验收。

14、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用活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宣传法律援助的业绩和典型。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好困难党员“一卡通”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简化受理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并及时归档,输入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系统。

15、切实加强我县法律援助网络建设。通达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特别是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16、工作好坏,关键在人。要结合争先创优、机关效能建设和上级“发展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干部考评考核方案,真正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克服庸、懒、散的不良风气,形成务实肯干、精诚团结、积极向上良好局风。要发扬艰苦奋斗传统,廉洁勤政作风,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第四篇:山发[202_]号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文件

山发[202_]4号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_年5月3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2_]17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枣发[202_]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较多,个别部门、单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以及事故责任追究、查处违法违纪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

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旬报制度和事故报告、举报事故查处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鲁发„202_‟17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鲁办发„202_‟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2_]22号),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监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办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政府授权开展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督 3 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2_]54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实施技术革新。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四、严格市场准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安全许可。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不得立项,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凡是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按照省、市要求,从202_年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的区(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因此,必须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建设,为发展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搭建平台。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制定规划,逐步迁入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迁出前不再批准扩建改造。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必须严格审查、审批,凡未经发改、安监等部门会审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

(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五、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做到编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五到位”。要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搞好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5 加快村(居)安全网络建设,3年内全区所有村(居)配齐安全监督员。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安全规范化乡镇和安全示范村(居)活动。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制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大力推广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2年内,全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41条禁令,规范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监管。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高危企业要定额、限员组织生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修和保养,严禁带“问题”运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环境健康体系等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故灾难处置能力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202_年底之前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 6 设,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积极开展与鲁南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的合作,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整合救援资源,依托大企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预案演练,其它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监管和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预警、动态监管。加快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力争202_年底前建立与省、市联网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

(二)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联动机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向安监、煤炭、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报。有关部门接到通报预警后,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要加快安全预警信息直通系统建设,对预报有大风、暴雨天气时,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大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定,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跟踪监督落实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 定期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奖励、资金投入保障等制度,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逐级上报登记建档,并及时治理,落实监控。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实行公开预警制度,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治理措施、主管负责人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警示。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跟踪监管;要根据事故隐患等级,通过责令立即整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派驻工作组等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达整改指令、持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整改指令后,要认真抓好监督整改工作。对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限期整改消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跟踪落实,及时解决。对不按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止使用或予以关闭取缔。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8 和单位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企业要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工作;非煤矿山要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严厉打击无证勘察、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突出加强尾矿库的治理与监控,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对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加设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装置。民用爆破器材领域重点强化现场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烟花爆竹行业要重点抓好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整治,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建立高效、有力的“打非”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以危险路段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以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建筑施工以现场高处作业、进入受限区(容器)作业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电力、建材、轻工、机械、燃气等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各自整治重点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大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安排专门人员,搞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批准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监控和管理,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高度重视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建立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曝光。

(二)加大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安监、煤炭、公安、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各项监管执法职责。每年都要利用各种形式举办培训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自觉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任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要发挥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作用,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加强对新员工、农民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安监部门要加强对 10 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严格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改正。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支持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要专门设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扶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评体系。要把不断提高各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政绩观。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 11 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意见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202_年5月31日印

第五篇:依司发

依司发〔202_〕 号

依兰县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

实施方案

各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意见》,结合依兰司法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执法为民,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使司法局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使全体司法行政机关干

部执法为民思想更加牢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令更加畅通,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于202_年3月日开始,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202_年3月)

1、宣传动员。要召开动员会,向全体干部广泛开展思想宣传,对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参与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制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对行政问责制的理解和认识。

(二)贯彻实施阶段(202_年3月日至日)

1、组织实施(202_年3月日至日)。要贯彻执行服

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干部准时、规范、高效、负责地对待和办理各类行政事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强

化行政问责,着力追究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事件及违法行政行为。

2、巩固成果(202_年3月 日至日)。要在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工作中,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进一步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巩固贯彻实施成果。同时,在坚持有效执行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以“行政问责制”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黄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确保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利用依兰司法行政网等载体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重大意义和做法,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取得实效。加强对各所、处、中心、科室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制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敷衍塞责、不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没有起色,影响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督促检查保证问责办法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推动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贯彻方案抄送:局领导班子成员依兰县司法局办公室202_年3月8日

沪司团发[202_]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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