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三)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
(三)国家行为及法律责任
1.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案:D
提示:本题考点是传统法律责任中,行为可以归于国家——间接责任,关键是看国家是否教唆或者放纵。
解析: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构成国际不当行为的首要要件就是可归因于国家。在国际法上,下列行为被认为是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3)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乙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该支配国的国家行为;
(5)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
总结各类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的共同特征,可以发现,他们都是代表了国家意志的行为。因为国家本身不是类似于人的生命体,而是一个机构,一个组织,国家的意志需要通过它的机关或执行国家职能的人去表达和实现,这些机关或人既然是代表国家的意志行事,他们的行为即可被视为国家的行为。法 律教'育"网 本题中有两个陷阱。首先,警察具备执行国家职能的特殊身份,似乎暗示其行为可归因于国家;其次,受伤的人员包括享有国际法上特权与豁免的外交人员,也似乎暗示行为违反了国家承担的保护外交代表人身安全的国际义务。但该警察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国家的积极教唆或指使,也没有国家消极的默认或纵容,所以没有满足可归因于国家的构成要件,因此甲国无需承担国际法律责任。D项正确。
2.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202_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案:B
提示:本题考点是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导致的国际赔偿责任——4个公约,3个态度的问题。
解析: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
通常,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二战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探索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给别国带来的威胁或损害也越来越多,这些活动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别国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本题题干中的两个公约。法律j教育l网根据这些公约,“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是一种新的国际责任,其“新”表现在实行严格责任,只要行为带来损害,行为国就要承担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为责任的构成前提,承担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赔偿、恢复原状,没有限制主权这一项。责任主体分为三种情况:(1)国家承担责任。
(2)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本题,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所以B项正确。
3.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25题)
A.承担直接责任
B.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D.不承担责任
答案:D
提示:本题考点是叛乱运动机关导致的责任不归于国家,由其叛乱运动机关自己承担责任。
解析:叛乱政府的责任承担
在一国领土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其他领土内成立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不应视为该国现存政府的行为,即不能因其发生在境内而被视为该国的行为。当叛乱运动已导致在现存国家的一部分领土上组成一个新政权时,其所作所为应视为将来新政府的行为。当叛乱团体已掌握了政权时,而由新政府承担责任,甲国政府对其作为不承担责任。D项正确。
4.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202_年卷一多选第64题)
A.立法机关
B.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D.军队
答案:A、B、C、D
提示:本题考点是国家机关的行为归于国家。
解析:国家行为
一个国家机关不论是属于制宪、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权力机关所属机关,不论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也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上级或下级地位,只要在有关事件中作出行为,其行为即应视为该国国家行为。从总体上看,一国不能将上述机关的行为割裂开来以分担或推卸责任,而应将国家机关视为一个整体,以国家的名义去承担国际法律责任。一国不得以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因而政府不干涉立法和司法为托辞,拒不承担由立法或司法机关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国家责任。因此,无论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军队的行为均为国家行为。本题A、B、C、D项均正确。
第二篇: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十一)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
(十一)国际环境法
1.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多选第68题)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A、B、C、D
解析:国际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则《巴塞尔公约》公约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3项条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辅导用书。从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约》从三个
方面出发规制有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概括而言,越境转移的条件包括:进口国的允许→处理方法无害环境→不得与非缔约国间转移废物。法律^教*育网公约也详细规定了关于越境转移的程序事项:
(1)出口国或者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或出口者,应将拟出口的废物的越境转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部门。进口国应作出书面答复;
(2)出口国应当证实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进口国已证实出口者和处置者之间已订立合同,详细说明对废物的无害环境的处置办法,才能开始越境转移;
(3)如果越境转移的废物不能按照合同的条件完成,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
(4)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必须有相关的保险、保证或担保。
具体到本案例中,甲国、乙国均是公约缔约国,将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套用在《公约》可以得出A、B、C项分别是关于越境转移程序中第一、二、四项内容;D项是《公约》规定的不得与非缔约国进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项。
第三篇: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九)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
(九)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积怨甚深。202_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
B.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
C.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
D.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
答案:C
回忆:和平解决国家争端的方法分为强制方法和非强制方法。强制方法中有5种方法,非强制性方法中包含政治性方法和法律性方法。政治性方法有3对概念;法律性方法中包含仲裁和法院的方法。本题考点是政治性方法中的一对概念——斡旋与调停。
斡旋和调停都是非强制解决方法,没有谁是必须有义务的。
解析:调停
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者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的解决。调停一般是由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也可以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进行。争端当事方或者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当将这种行为视为不友好。法'律K教育L网调停国提出的方案本身没有拘束力,调停国对于进行调停或者调停成败也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或者结果。因此,选项A、B、D的表述均错误。故选C.2.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34题)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答案:C
提示:本题考点是强制性解决方法中的法律方法的法院解决法。解析: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
国际法院有权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但无权强制执行。判决的执行需要靠当事国的自愿,或者当事国拒不执行时,申请安理会做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本题是考查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4条,对于国际法院的判决,作为案件当事国的联合国会员国必须承诺履行。遇有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他方得向安理会申诉。安理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出建议或决定采取办法以执行判决。解答本题,可从了解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入手。在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关中,国际法院是主要的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依据其诉讼管辖权做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但其无权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在联合国体系内部,惟一有权采取执行行动的是联合国安理会。当争端当事国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时,另一方只能请求安理会做出建议或采取行动,而不能由国际法院本身执行其判决。
A项错在认为国际法院本身有权指令执行判决。
B项错在认为国际法院自身可强制执行判决,国际法院自身无执行庭。
C项是正确的,当事国拒绝执行时,对方的合理措施就是向有权采取执行行动的安理会提出申诉,由安理会做出建议或直接采取行动。
D项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只负责法律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没有对案件的管辖权,更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故本题答案为C项。
3.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消该禁令未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
答案:C
提示:本题考点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的强制性方法的反报和报复的问题。
解析:反报与报复的区别
反报是指一国以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对某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的回答。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
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引起反报的行为,不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通常是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的行为。而报复所针对的是一种国际不法行为,即违反国际条约或双边条约义务的行为。法 律教 育 网作为强制方法之一的反报,通常被认为是行为国的合法的对抗措施,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反报是允许的。本题中,甲乙两国间没有贸易方面的双边、多边条约,这意味着在贸易领域两国之间不存在国际法上的义务,因而A、B两项都是错误的。既然乙国的限制进口措施没有违反其对甲国承担的国际法(条约、公约)上的义务,也就不是国际不法行为,从而甲国的加征关税以限制乙国化工产品进口的措施也就不是报复措施,其目的仅在于迫使对方改变对自己的不公正的行为,因而是反报措施,而非报复措施,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项。
4.根据1958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制订的《仲裁程序示范规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202_年卷一多选第63题)
A.仲裁协议无效
B.裁决遭到一方当事国的强烈反对
C.仲裁员犯有诈欺行为
D.裁决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
答案:A、C、D
解析:仲裁是非强制方法中的法律方法。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程序示范规则》指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裁决无效:(1)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庭越权;(3)仲裁员犯有诈欺行为;(4)裁决理由不足或者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裁决遭到一方当事国的强烈反对并不能导致仲裁裁决无效,B项错误。据此,本题应选A、C、D项。
第四篇: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六)
国际法上的居民
1.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2_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单选第32题)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答案:D 提示:国际法上的居民——国籍——国籍的丧失——顺带涉及国籍法的第12条
解析:国籍退出的限制
《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戴某为省政府的处级干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退出中国国籍。故本题选D.2.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兴隆,引起一些从事服装经营的当地商人不满。一日,这些当地商人煽动纠集一批当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当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袖手旁观。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对此事件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2_年卷一多选第77题)
A.该哄抢行为可以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C.乙国中央政府有义务调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当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
答案:C、D 解析:A项错在“直接”二字上面,纵容和教唆行为只是间接行为。B项错在“立即”二字上面,该项应该适用的是“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国家行为与外交保护
国家行为指引起国际责任的行为必须是能够根据国际法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一般私人或私人团体本身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但是该行为如果由于国家的失职造成或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则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责任,这称之为间接责任。该警察的行为虽然构成对哄抢行为的放纵,但只构成间接国家行为,故A项错误。
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利益。国家行使外交保护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1)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2)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的国籍;(3)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法!律教#育 网对照本题,可以得出结论:廖某应先寻求用尽当地救济,若救济未果,甲国才能行使外交保护权,故B项错误,C、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1 2 3 4 5
第五篇: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十)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
(十)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考点:该章每年都会有一道题目。重点是两个体系:《海牙公约》体系是规定战争规则和手段的,《日内瓦公约》是规定保护战争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
1.甲国与乙国在一场武装冲突中,各自俘获了数百名对方的战俘。甲、乙两国都是1949年关于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保护的四个《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日内瓦公约》中的有关规则,下列哪种行为不违背国际法?(202_年卷一单选第34题)
A.甲国拒绝战俘与其家庭通信或收发信件
B.甲国把乙国的战俘作为战利品在电视中展示
C.乙国没收了甲国战俘的所有贵重物品,上缴乙国国库
D.乙国对被俘的甲国军官和甲国士兵给予不同的生活待遇答案:D
解析:战俘待遇
根据《日内瓦第三公约》的规定,战俘自其被俘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规定的合法待遇和相关权利;战俘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可由拘留国保存,但不得没收;准许战俘与其家庭通讯和收寄邮件;不得
侮辱战俘的人格和尊严,禁止对战俘施以暴行或恫吓及公众好奇的烦扰;不得歧视,注意不得歧视指不得因种族、民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观点不同对其加以歧视,但可以因其军职等级、性别、健康、年龄及职业资格而有不同的待遇。故本题选D.2.武器是战争的重要构成要素。在现代国际法上,下列武器类型中哪一种武器本身尚未被战争法规则明确地直接禁止?(202_年卷一单选第34题)
A.核武器
B.生物武器
C.毒气化学类武器
D.射入人体后爆炸的达姆弹
答案:A
解析: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海牙体系规则”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极端残酷的武器,这类武器的典型就是射入人体后爆炸的达姆弹。在1899年的《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1925年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者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中对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的使用都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因此,选项B、C、D已被明确禁止。法律j
教育e网对于核武器的问题,国际法院在1996年针对“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的问题作出的咨询意见中认为:一般的,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核武器是违反关于战争和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的,特别是违反人道主义法的原则和规则的;但是就国际法目前的状况和法院所掌握的事实情况而言,对于在危及一国生存时进行自卫的极端情况下,威胁和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法院不能作出确定的结论。因此,选项A尚未被明确禁止。故选A.3.甲乙两国在其交界处发现一处跨国界的油气田,两国谈判共同开发未果。当甲国在其境内对该油田独自进行开发时,乙国派军队进入甲国该地区,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202_年卷一不定项第90题)
A.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由于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该四个公约的约束
D.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答案:A、B、C、D
提示:本题考点是《日内瓦公约》体系的适用范围问题。由于《日内瓦公约》有一种人道主义理念,所以整个国际社会给予它以一种最大层面的适用。
解析:战争及武装冲突法的适用范围
战争法规则中许多是古老的国际习惯法规则,自18世纪中叶开始,国际社会对战争法进行官方的编纂。这些条约和习惯规则,构成了当代战争法体系的框架。其中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条约和习惯规则的日内瓦四公约不仅适用于国际法传统意义上的战争,而且包括任何其他武装冲突,公约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对于发生战争或武装冲突中的缔约国具有拘束力,而且在交战国中有非缔约国的情况下,对缔约国也有拘束力。这是由公约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目的和宗旨决定的。法]律教育[网本题中,A项是错误的,因为,甲国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不论战场位于何处,甲国均应受公约的约束。B项也是错误的,因为日内瓦四公约普遍适用与战争及武装冲突,不管是侵略性的还是防御性的。C项错在尽管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乙两国之间的武装冲突时,甲国仍然要受公约的约束,这来源于公约本身的规定。D项也是错误的,因为日内瓦四公约是对传统国际习惯法的编纂,国际习惯法的效力不以参加公约为前提条件,对非缔约国也具有约束力。依据一般的条约法上的原理,条约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但是有关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则是例外,因为战争与武装
冲突法主要来自于对国际习惯法的编纂,仍然具有国际习惯法的性质,除非当事国一致反对,否则对非缔约国也具有约束力。故本题答案为A、B、C、D项。另本题中D项表述涉及到条约效力的一个例外情况,需特别注意。
4.结束国家间战争状态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下列哪种方式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结束?(202_年卷一单选第24题)
A.无条件投降
B.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一般由战胜国宣布
C.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
D.缔结和平条约
答案:A
提示:开始——是否有交战的意思;结束——敌对行动的停止或者战争状态的结束,它们各自有三种表现;建议记住战争状态正式结束的3种方式。
解析:A项只是敌对行动的停止。
战争状态的正式结束
结束战争的方式包括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双方缔结和平条约,战胜国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等三项规定的方式,B、C、D项正确。而无条件投降的法律意义在于:标志着战败国的彻底失败,战胜国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置敌国,包括暂时接管战败国的最高权力。投降不是战争状态的结束,战争状态的结束还必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A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敌对行动的停止,以下讲解请您认真查阅:
1.停战。
停战是根据交战方之间签订的协议而停止军事行动。停战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局部的。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不定期限。
2.无条件投降。
是指战败国只能按照战胜国规定的条件而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的投降。
3.停火与休战。
是目前经常使用的停止军事行动的方式,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在武装冲突发生后,常常会作出要求各方停火的决定。停火的效力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在被要求的地区内绝对停止敌对的武装行为;而休战也是停止敌对武装冲突行动的一种方式,但具体的内容和形式更少限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