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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行风建设实施“阳光行动”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6-62985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1 14:36: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局加强行风建设实施“阳光行动”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教育局加强行风建设实施“阳光行动”向社会的公开乘诺第一责任人:李**

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取暖费、计算机上机费等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收取,学校不准自行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收费不得突破省地定得

标准,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不在缴纳杂费。高中学校招收“旁听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禁以捐资助教名义收费,严禁以实物形式收费。学生用书一律按省规定用书目录组织征订,不准预收书费,不许组织学生征订省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订阅报刊、购买商品等。学校代收的课本、作业本费和体检、防疫费以及校外教育有关的影片费等,严格按照“等额收取、不得盈利“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准代办或向学生推销保险。不准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不准无住宿生的学校在校内开设小卖部。

二、严格职业道德,加强师德建设。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每位教师必须做到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做到不以教谋私,不许收受学生家长的礼物。

三、大力加强教学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减负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要杜绝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小学初中不分快慢班和变相快慢班。不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为学生集体补课。不在课程安排以外,延时或加时补课,更不许收费补课。监督电话:***************

第二篇:向社会公开承诺

**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单位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全县**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关规定,向全社郑重承诺如下:

一、实行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县**单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这些项目坚持做到名称、机关、依据、条件、内容、对象、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管“十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杜绝厅外审批,实行“窗口”集中负责制。县**单位所有审批项目全部在县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实行“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首办责任制。对来县**单位办事的人员,第一询问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有关单位。对来政务大厅办理审批事项人员,县**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一定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地回答办事人员的询问,主动承担“首办”责任,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

对企业、农民和基层单位办理和咨询有关事项,做到第一次咨询服务,详实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实行“一次性告知”。

四、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在申报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及时报市**局进行审批发证。

五、严格依法行政,实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制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上述承诺、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第三篇:妇幼保健院向社会公开行风建设承诺书

注:此表一式三份,党员本人存一份,所在党支部存一份,公示一份。

注:此表一式三份,党员本人存一份,所在党支部存一份,公示一份。篇二:学校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黄石二中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黄石二中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依法执教,切实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

二、规范教育收费。学生入学收费严格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并做到收费前向社会公开;除按政策对特困生学杂费进行减免外,设立“阳光助学金”、“劲牌奖助学金”、“民生助学金”等,多方面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设立“小金库”,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三、坚持“阳光招生”。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六公开”制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信息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落实和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依法治教、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落实学校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的团结和民主建设。

2、吸收更多更广泛的有利于改进学校工作的正确意见和建议,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效益和办学水平。

五、加强师德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高品质教师队伍,严禁体罚学生和有偿家教。

六、加强监督检查。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坚决查处学校中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诚邀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学生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没有履行以上承诺的,我们将严肃查处和认真整改。

举报监督电话:0714-6358396 校长信箱:校长信箱

征求意见信箱:校大厅醒目处校长接待日:每月10日(遇周日顺延)篇三: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强化民本理念,优化人居环境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以奥体中心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滨江新城建设;以三茅至八桥天然气工程、238省道改线供水管网工程为重点,实施水气管网覆盖工程;以建成公租房1万平方米,竣工46万平方米商品房为重点,实施住房保障工程;以三二线、新扬北路、江洲南路(老车站—惠众花苑)沿线的路灯改造为重点,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监督电话“六公开”。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对原建设和房管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制定住建系统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手册》。同时,将办事流程、承诺时间、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在住建局网站实现“上网公开”,所有申请事项及所需提交表格均放置在网站供申请人下载。逐步实施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审批。通过信息公开,努力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

加大对住建系统住房保障、房屋拆迁、工程管理、房屋开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对于非主观故意且未构成社会危害和未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违法(规)行为,下达行政违法行为警示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能够限期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在城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结束后,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事后回访,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ab角、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作用,做到应进必进,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所有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按照“法定时限减半”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再压缩为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环节。城建服务热线“12319”24小时开通,全天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加强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各项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爱岗敬业,上班时间不脱岗、不从事非公务活动。严禁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违反有关制度等问题被投诉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六、虚心接受监督,切实整改落实

认真受理投诉,全天候开通投诉服务热线电话(纪检监察室:0511-88326305),对上门、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投诉、书记市长热线投诉及网络媒体曝光事件,我们将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凡实名或留有联系方式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有益于本系统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结合实际,扎实整改。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形象,努力实现我区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推行“阳光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做到批前、批中、批

后公示。

二、坚持文明执法,增强行政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决查处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

三、坚持民生至上,做到亲民惠民。优质、高速完成城市建设任务,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2010年11月底要确保河心公园、三峡专用公路互通立交匝道建设及双虹大道、平云一路、平云二路、人寿桥路改造项目全部完工。着力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速解决市民所反映的吃水难、行路难、如厕难、停车难、供气难问题。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行主动服务,做到上门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快捷;推行首问服务,对来访者热情接待、主动指引、有问必答、耐心解释;推行窗口服务,充分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作用,做到应进必进,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项目,由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及时明确给予答复。窗口服务人员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全程代理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票制收费、一窗口办证。

五、强化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机关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爱岗敬业,上班时间不脱岗、不从事非公务活动;严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端正党风政风,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强化工作督办,认真受理投诉。全天候开通投诉服务热线电话(行评办:0717-7200520;纪检监察室:0717-7200515),对上门投诉、电话信函投诉、书记区长热线投诉及网络媒体曝光事件,处理率达到100%,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区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服务电话:0717-7200520,0717-7200501。市住建局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第四篇:医院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医院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医院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深化我院温馨服务工程,推动我院两个文明建设,让客户放心,使社会满意,我院公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医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态度诚恳,杜绝“生、冷、硬、推、顶”行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并接受患者

监督。

三、认真执行首院、首诊负责制及全程导医服务,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患者要认真负责,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及时住院。如发生推委急诊患者并造成不良

后果的,要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使用伪劣、过期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五、端正医德医风,不以医谋私,不收红包,不接受患者及家属钱物、宴请。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凡违反规范、规定或在医疗活动中接受患者钱物的,经举报查实后除退还所收钱物外,根据其情节按接受钱物数额对当事人处以5-10倍罚款。

六、为病人提供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实行保护性医疗,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漏病人的隐私,保证病人隐私,能够充分保证病人休息,早日康复。

七、对业务严谨求实、奋发进娶钻研医术、精益求精,积极开辟新的医疗科技项目和服务项目。

八、医院对病人投诉应及时处理,对书面投诉和情况复杂的问题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九、秉承真情服务患者、爱心奉献

社会的医院宗旨,坚持病人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三项原则,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优良的医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第五篇:建设科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建设科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确保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推进我场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建设科向全场公开承诺:

1、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建设管理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项目负责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工作要求,为全场建设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建设市场主体前来办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作好详细解释。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结果。

3、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深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落实建筑工程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制度。继续改进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努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建筑市场。

4、全力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加大对施工单位建设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及时解决各种质量安全问题,对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实行24小时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重点治理带泥上路、野蛮施工与扰民等突出问题。

5、落实建筑务工人员权益保障。进一步改善建设工地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环境,对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到“有诉必应”、及时协调处理。

6、严格执行房产办理和房产过户的规章制度,杜绝偷税漏税。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以权谋私。对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凡举报查实后,从严从快处理。

我们衷心希望全场居民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受理电话: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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