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台儿庄区教育局
多年来,区教育局坚持从大局出发,以事业为重,为师生服务,对未来负责的管理理念,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连续多年保持校园违法犯罪零记录。
现就教育系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预防青少年人犯罪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预防末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作的德育网络,区教育局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教委、各中小学校也成立相应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教处、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班集体组织作用,开展教育活动。制定印发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聘任制度,明确各单位、各学校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犯罪工作的责任,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定期汇报制度。深入基层了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全区教师教师队伍老化、弱化严重的情况下,优先充实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开展班主任全员培训,定期评选表彰首席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师德标兵。大力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培训,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保障机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教育目标管理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学生德育状况作为评选规范学校、文明学校、平安学校、星级学校、示范性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开展德育大讲堂活动,定期举办校长论坛、德育专题讲座,建立德育工作研讨制度,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特点和教育措施,以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区实验小学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我区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
四是积极构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全员育人机制。(1)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承担着教育学生的任务和职责。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时时、事事、处处做学生的表率。(2)教师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树立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3)教学工作是教师的中心工作,教学工作是德育的重要途径。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德育渗透。要以极大的工作热情,满腔的爱去塑造学生的心灵,使之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4)实行“全员护导制”、“首遇负责制”和“全员德育岗位制”。(5)文明施教,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与现象,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教育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好教育转化工作。(6)班主任要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热爱、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教育学生守纪勤学,团结进取,促使良好班风的形成。(7)每一位教师要将思想教育内容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在课堂教学中维持课堂纪律,协助班级管理。(8)全体教职员工在做好管理、教学和服务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教育。
五是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 建立控辍保学机制。落实政府线(区-镇-村)和教育线(教育局-教研室-中学、中心校-村完小)双线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为“两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重视思想、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一是开展德育体验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升降国旗制度,积极开展学生军训,从日常学习生活入手,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坚持开展“拒吸香烟”和“远离网吧”等签名活动,长期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月”、“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利用清明节、国庆节等重大纪念日组织中小学生扫墓、献花、宣誓、成人仪式等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先锋”“文明标兵”“文明之星”评选等活动,用积极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我们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政治课、校会、主题班(队)会等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枣庄39中学和实验小学设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系点,对需要维权和法律咨询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指导。扎实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实践活动,聘请专业人员开展法制专题报告会、讲座,组织学生进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学校” “法制学校”创建评选创建活动,举办教育系统普法知识考试,增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枣庄二中获得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区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枣庄三十九中学和教育局又被中央综治办、司法部、中关工委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诚信教育。充分利用教育网、校园广播站、校报校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师生诚信事迹,形成广大师生共铸诚信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了“创诚信校园”、“做诚信教师”、“当诚信学生”等主题教育,教育学生明理诚信,踏实做人,增强了中小学生的诚信意识。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当前部分学生,特别是独生子女、单亲子女、留守儿童不同程度存在的孤独、偏执和心理脆弱、抗挫折能力差等问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初中以上的学校都配备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区法院、检察院派专家驻进枣庄二中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和指导。我们还聘请北京心理咨询专家来我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巡回讲座及心理辅导10余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积极改善、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多年来,我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组织清理整顿活动10余次,为未成年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每个学期都要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区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远离网吧,告别电子游戏,做诚实、守信、文明中小学生”签名活动,提高中小学生抵制网吧和电子游戏诱惑的自觉性。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学生放学后出现真空时段,管理盲区。由于学生正处于一个极其复杂的心理发育阶段和一个叛逆期,还没有形成正确是非观念,离开了教师的监管,即使是一个错误的事情没有人来制止,一时的心血来潮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2、社会环境的复杂影响是诱发青少年学生犯罪的社会因素。当代社会正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社会转型时期,一些新东西正以凶猛的势头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一是网吧和影视的影响。一些不法商人看准了学生中的“商机”,开网吧,以各种办法吸引学生上网,加上学生学习压力大,很容易就把学生引进了网吧。学生从中发现了色情暴力的刺激,回到家看电视还是色情暴力。二是社会公民对学生的影响。学生还没有完全成型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如果外界稍有影响就会引起他们的情绪波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对青少年学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学校教育的功效减弱,造成青少年学生犯罪的发生。
3、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青少年学生犯罪的一个家庭原因。留守子女、单亲家庭管理缺失,家长的溺爱和教育影响不当,给学校教育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这部分学生很容易呈现出很多不健康的思想,存在心理障碍和行为偏差倾向。这些问题也是造成青少年学生犯罪的一个基本原因。
4、学校管理方法滞后是造成青少年学生犯罪的主观因素。面临教育对象的新特点,教育环境的新变化,学校管理没有及时跟进新的措施。
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大事,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作为教育部门,我们更是责无旁贷。下一步,我们一定市区关工委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大措施,扎实做好我们的分内工作,为全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应有贡献。
第二篇: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班会目标
1.明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让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2、让每一个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
二、实施过程
1.问题导入
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有关资料统计,从2000年到201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平均以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这些数据无不证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正在日益加重,另外出现频率最多的犯罪案件依次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欧、故意杀人等等。“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2.案例分析
案例
(一)哥们义气型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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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二)网络诱惑型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12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
1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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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三)交友不当型
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12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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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四)口角冲动型
2013年5月,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石羊塘派出所联手出击快速反应,侦破一起现行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阳勇华(男,1996年7月生,在校学生,17岁),使这起因小纠纷引发的在校学生互相斗殴命案成功告破。
5月26日中午,石羊塘镇某学校学生贺军吃完中饭后,返回教室,走到三楼板梯时,不经意的将饭盒内一些水泼向楼下,刚好溅在二楼板梯间的阳勇华身上,阳勇华便到三楼找贺军理论,两人发生纠纷,当时被贺军扇了一记耳光,后被贺军同学廖东升(男,1995年12月生,初三年级学生)等人劝开。阳勇华见自己衣服也被弄脏,又吃了眼前亏,心里忿忿不平。
当天晚上8时许,第二节晚自习下课,阳勇华刚好碰见贺军,他用饭盒盛了一盒水泼在贺军身上,以报白天之仇。贺军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两人又开始打斗起来,后被围观的学生劝开。当晚9时许,第三节晚自习下课时,贺军纠集同班同学廖东升等6人在学校操场处等待阳勇华,准备好好教训他。当廖东升发现阳勇华过来时,便冲过去,将想逃跑的阳勇华抓住,其他几人冲过来将阳勇华围住,对阳勇华拳打脚踢。阳勇华被打得蹲在地上。这时,突然一声惨叫,廖东升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胸部出血,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廖东升系被锐器刺中心脏死亡。犯罪嫌疑人阳勇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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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结升华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4.联系实际
“哥们义气”、“口角之争”、“交友不当”、“网络诱惑”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令人深省,在我们的周围有没有这样的同学呢?你有没有过类似的错误呢?从他们的身上你学到了什么?
三、拓展延伸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分析
据调查,发现32%的中小学生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归纳如下:
l、好奇心理的驱使
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本应成为求知欲望的资本,促使成才的心理保障,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盲从意识的作祟
在一些团伙共同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根本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知道所犯罪行的严重性,面只是盲目跟随其他成员做事,人云亦云,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3、爱慕虚荣的攀比
近年来,由于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爱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这些都极大地助长了贪污受贿的心理,一旦瞅准机会,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地侵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4、逆反心理的促使
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时期是逆反心理最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腐朽思想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等生的做法,许多青少年都“不堪忍受”,有的甚至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5、蓄意报复的躁动
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对于挑衅和伤害总想着要“讨个说法”的心理,决不肯轻易放过别人,总想着只有一报还~报,心理才平衡,才“不吃亏”,这些造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频率的提高。
6、寻求刺激的诱惑
现代的青少年,生活的主旋律基本上都是家庭、学校和食堂三点一线。一方面由于极少接触外界的生活,使得他们的心理及其空虚,总想这点刺激来增加自己生活的乐趣;令一方面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极大的诱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
从上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在他们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希望卧龙学子每个人都有高远的志向,文明的道德修养,明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在校做
个优秀的中学生,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
四、教师寄语
同学们,这些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同学们,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第三篇:2014沿河四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沿河四中预防学生因矛盾引发刑事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
工作汇报
根据我校2013年学生田漫等人犯故意杀人罪,2014年我校学生张银凯、晏鸥再次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恶性案件,为贯彻沿检公诉建【2014】3号件精神多年来,案件发生以后,我校坚持从大局出发,以事业为重,为师生服务,对未来负责的管理理念,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因矛盾引发刑事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现就我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预防未成年人因矛盾引发刑事犯罪工作机制。
(一)健全预防末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作的德育网络,区教育局学校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学校党组党支部、政教处、共青团、学学会、班集体组织作用,开展教育活动。制定印发了《沿河四中加强和改进中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聘任制度,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定期汇报制度。深入基层了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3月15日和11月15日定期邀请司法局律师杜江勇、县公安局刑侦队队长兼我校法制副校长严云同志和县交警部门有关同志到校开展法制讲座。
(二)是加强我校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全校教师队伍老化、弱化严重的情况下,优先充实共青团和政教处。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
智同志经常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入手,学生易犯罪的交通、打架、上网、谈情说爱等方面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的良好品德。利用集会开展“拒吸香烟”和“远离网吧”等签名活动,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月”、“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利用清明节、国庆节等重大纪念日组织中小学生扫墓、献花、宣誓、成人仪式等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先锋”“文明标兵”“文明之星”评选等活动,用积极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我们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充分利用思政治课、校会、主题班会等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学校在政教处设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系点,对需要维权和法律咨询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指导。扎实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我校当前部分学生,特别是独生子女、单亲子女、留守儿童不同程度存在的孤独、偏执和心理脆弱、抗挫折能力差等问题,我校成立了以李维老师任组长的心理梳导室,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和指导。我们还聘现为银川市文联主席,宁夏作协副主席,《黄河文学》主编,中国作协会员的郭文斌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青少年心理辅导老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贵州工作站副主任、贵州天行健教育发展中心顾问、广西南宁关爱成长文化机构教育总监南翎绍雄老师来我校学生及家长巡回讲座及心理辅导3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四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附《预防违法犯罪“十戒”》
一、法制概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立法步伐以超常规的速度加快。其间,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已达三百四十多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已达七百多部。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改革正向纵深发展,社会文明、民主程度迅速提高,法制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法制体系已基本趋于完善。
与此同时,为了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党和国家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了深入持久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从1986年到1990年的五年间,开展了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计划,向全国七亿多人普及了法律常识。从1991年到1995年,又成功地实施了第二个全民普法五年计划。从1996年起,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始启动。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有效地避免违法犯罪,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中共中央在1985年第2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共青团、工会、妇联和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切实抓起来。小学从低年级起就要结合思想品德课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大学要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 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决议》指出,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未成年人被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有其原因的。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法律的一代新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另一方面,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而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十分必要。
二、预防犯罪,从小抓起。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据此规定,达到义务教育年龄,一般是指年满六周岁。预防犯罪的教育,是指以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和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为目的,以有关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纪律观念、品德修养等教育为主要内容,对未成年人所开展的教育活动。
三、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必然联系。
1、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活动):
(1)组织学生开展警营一日游,或者到少年管教所参观,也可以拍成宣传资料片供学生观看,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讨论观后感。
(2)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讲解,最好是分配角色,由学生自己扮演,让学生结合案例看看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说一说青少年遇害或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什么必然联系。
(3)组织学生就“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是否与违法犯罪有必然联系”论题进行辩论。(4)学习南京市三中的做法,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
2、活动目的:
增强青少年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抵制有害身心健康的行为。
自我教育,力行十戒
一、戒娇:
积极参加劳动,养成劳动习惯; 敢于正视挫折,提高耐挫能力。
二、戒奢:
树立勤劳致富思想,养成节俭习惯; 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
三、戒惰:
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
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
四、戒骄:
虚心好学,不耻下问; 谦虚谨慎,积极进去。
五、戒贪:
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 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合法利益。
六、戒散:
制定学习、生活规划,养成规律; 树立纪律、法制观念,明确规范。
七、戒假:
珍惜荣誉,摒弃虚荣; 诚实首信,实事求是。
八、戒黄:
学习青春期知识,提高免疫力; 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强抗腐力。
九、戒妒:
树立信心,赶超他人; 主动交流,抒发感情。
十、戒毒:
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 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上庄小学法制副校长
牛红玉
第五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
马坊中学
王连浩
2011.7
一、学生情况分析。
我校是全寄宿制学校共有在校生368人,其中初一95人,初二105人,初三106人,男女比例为1.4:1。我校依据学生平时表现确立六名学生为“有较严重问题的学生”。初一一名,初二三名,初三二名。其中四名为半途转入的转学生。
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利用橱窗、展板、法制教育课等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发挥学校教育功能,多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1、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组建“法制防范小组”,有效调控。
“小组”以村为单位,设组长一名,主要职责在于及时发现小组成员问题,及时反馈到学校,从而便于学校能够及时处理,及时教育。进而实现对问题生的转化。
3、建立问题生个人档案,有计划地对问题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4、密切家校联系制度,我校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做不少于一轮的家访,对个别学生每半月与家长联系一次,节假日定期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做到及时性、准确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拓展教育渠道,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作用,我校每学期都按计划请法制校长来校做法制报告,宣传法律知识,明确违法犯罪对人生的影响。
2、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和光盘,观看法制教育宣传展板,发挥影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我校每年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光盘、展板,并且校园的板报、橱窗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从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三)、问题学生责任到人,制定详实的转化措施,循序渐进帮其转化。我们把问题生与我校的党员教师联系起来,结成对子,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转化。定期联系,定期谈话。生活上关心,学习上帮助,人格上尊重,情感上感化。
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股力量,我校继续保持违法犯罪率为零的纪录。
三、认识与思考。
近年来,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同时,各校教师纷纷反映,当前教育效果每况愈下。在校生违纪事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与经济的飞速发展,使未成年人的道德与人生价值取向出现滑坡,追求享乐,奉行个人主义至上,与中华传统美德和精神相背离的思想大扬其道。学生主观世界受客观世界颓废、糜烂之风的影响越来越深刻。
2、家庭因素不容忽视。个别家长教育理念与传统教育理念背道而驰,教育方法的简单粗暴,离异家庭对青少年思想意识的冲击等,加速了青少年从意识到行为上的歧形。
3、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在问题青少年中更趋明显。
当前青少年在家庭中的地位决定了他们远离了挫折,远离了自我处理问题的机会,一帆风顺,以我为中心似乎成了他们的人生哲学,于是任意妄为,我行我素等品质就会出现。稍有不顺就会使他们的精神世界崩溃。好奇、模仿等心理品质也是使一部分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
四、建议:
1、不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全部责任都放在学校教育上,应切实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关部门应对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政策和物力的支持与帮助。
3、应严肃法纪,强化制度,让有违法倾向得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