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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6-112888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6 17:59: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读“国家与革命”有感

列宁在1917年8-9月份写成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国家与革命”,当时正值俄国“十月革命”的前夕,因此这篇文章对于领导俄国革命和建立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几十年来,我对这篇文章的观点都是全盘接受的。我认为列宁在此文中的主要观点有: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2、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在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前,国家并不必要;只有在出现阶级剥削和压迫之后,国家才是必要的。

3、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并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后,也就消灭了阶级差别和无产阶级自身,国家也就会“自行消亡”。

4、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5、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完全不需要国家。对于那时可能出现的“个别人捣乱”的现象,可以通过文明人劝解打架的办法解决,不必要采取镇压(即法律)的手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近百年的历史演变,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和社会矛盾已经与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不同。如果我们不能与时俱进地重新认识有关国家的问题,将可能不利于我们正确利用国家机器,保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重新认识:一个是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另一个是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

一、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

1、国家是否具有对内和对外的双重功能?

列宁在他的文章中所谈到的关于国家的功能,主要是指国家在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时所发挥的作用。例如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压迫和俄国苏维埃政权对反革命集团的镇压等。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家的对外功能则充分地表现出来了。无论是当时的法西斯联盟还是反法西斯联盟,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形成的,并不是以某个阶级的国际联合对付另一个阶级的国际联合。换句话说,是国

家利益之间的对抗,而不是阶级利益的对抗主导了这场世界大战。可见,国家不仅具有阶级压迫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抵御外来干涉的对外功能。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他们都没能经历这场人类历史上最惨烈、影响最广泛的战争,因而不可能就国家的对外功能有深刻的研究和认识。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必须充分注意研究和发挥国家的对外功能和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我们对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缺乏认识,因此对国家功能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例如在国际交往中,过分强调了以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划线,忽视了国家的对外功能与对内功能的差异性。比如说我们过去就没有认识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会对外扩张;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会发生摩擦甚至战争。又比如,我们过去总对与资本主义世界打交道百倍警惕,迟迟不敢对外敞开国门。事实证明,国家间的矛盾与国内的阶级矛盾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并决定了国家的对外和对内功能的不同。因此,仅仅重视研究国家的某一方面功能是不够的,这将导致我们的对内和对外政策出现偏差。

2、国家是否具有调节国际间冲突的功能?

“二战”之后,联合国诞生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联合国逐步成为了调节和解决国际间冲突(包括贸易冲突)、维护世界正常秩序的国际机构。联合国是以国家为成员构成的,并通过国际法规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一个国家要想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善待,必须成为这个国际大家庭的一员,我国加入TWO,也是这个道理。在我国申请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时,由于我们的认识不够,没有积极要求同时恢复我国在GATT(关税总协定)中的成员国地位,结果使我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被动的地位。经过了十几年的艰苦谈判,我们才得以进入WTO。可见,不重视发挥国家在调节国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就会付出代价。

3、国家是否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

在历史上,犹太民族曾遭受过多次“灭顶之灾”,仅在“二战”中就有600万犹太人在纳粹的大屠杀中丧生,占当时全球犹太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犹太人自身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同情,联合国表决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方案,为建立以色列国扫清了道路,然而也为巴以之间的“拉锯战”埋下了祸根(目前巴以之间的问题最终也要用分立两个独立国家的办法解决)。以色列国的建立,使犹太人有了自己的祖国,从而结束了犹太民族无家可归的历史,并为永久保持犹太民族的特性和利益提供了保障。可见,国家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它具有包涵和延续人类不同民族特性和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又比如,国家为捍卫民族利益所发挥的作用也生动地体现在我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时期。当时蒋介石面对日本人的侵略,却打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张、杨两位爱国将领出于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发动了“西安事变”,迫使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从而掀起了全国人民共同抗日的高潮。为了民族利益,工农红军

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与过去“围剿”过自己的国民党军队一起,携手抗日。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功能与民族利益之间的超乎意识形态的紧密关系。

现在少数“台独”份子还在试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中分割出去,全然不顾中华民族的利益自古以来就是以中国的统一为保障的这一历史事实。对于这些分裂祖国的小丑,中国人民是不会允许他们走得太远的。

4、国家是否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

国家还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国家通常具备比较完整的国家机器,如边界、海关、军队、警察、监狱等“硬件”;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国家还具备了卫星、雷达、电子屏障、检疫、网络安全等“软件”。现在人类越来越多地面临着艾滋病、疯牛病、毒品、难民流、网络病毒、生化武器的威胁,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保护,任何地方产生的“瘟疫”都将会畅通无阻、很快蔓延到全世界。可见,保持合理的国家格局和边界,对遏制人为的、或自然界的灾难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5、国家真的会“消亡”吗?

综上所述,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国家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细胞,它不仅具有解决阶级矛盾的功能,而且对于调解世界各地区和民族的纷争、维持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阶级的划分和阶级斗争已不像一百年前那样分明和尖锐,而民族与宗教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和激化,贫富之间的差距又进一步加深了民族与地区间矛盾的程度。因此,仅仅把是否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作为“国家消亡”的唯一条件,显然已不符合今天的情况。我甚至认为,即使是到达了完全消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无阶级社会,民族与宗教的差异和矛盾也可能仍然存在。民族和宗教是先于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可能导致阶级的消灭,但并不会导致民族与宗教的消灭。因此,国家对于调解民族与宗教矛盾的社会功能将会长期存在。

新中国已经成立了半个多世纪,我们都认为我国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是否因此就可以削弱国家机器的作用呢?恰恰相反,随着改革开放和与国际社会的“接轨”,我国现在的社会秩序不是在好转,而是在恶化。腐败问题、造假问题、走私问题、黄睹毒问题、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邪教问题、环境问题、等等,都比“文革”以前严重。所以,国家机器只能加强。当然,在处理不同矛盾时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必须镇压的要坚决镇压,而对于民族矛盾、宗教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否则将可能激化矛盾,把事情搞糟,甚至会导致国家的分裂。

我并不是说列宁的文章写的不对,就俄国当时的情况看,阶级矛盾是俄国的主要矛盾,所以列宁自然要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工具的观点。然而,对于国

家随着阶级的消灭而会“自行消亡”的论述,现在看来,无论是俄国的革命还是中国的革命都没有能为我们提供旁证和依据,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

1、人类社会是否需要管理?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能没有对社会的管理。即使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有管理。马克思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同样需要有一个管理机构根据可能取得的社会财富,按照人们的需求进行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允许人们完全自由地、任意去索取。

由于自然资源在自然界的分布不均匀,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也不均衡,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所能得到的生活条件也会有差别。因此,如果没有管理,人们就会放弃条件艰苦的地区,纷纷向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地区聚集。在人口的负担超过了某一地区的承受能力时,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所以,需要一个社会机构来协调和控制以上情况的发生。这个机构只能是国家,或者是联合国。

近年来的“难民流”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的头疼事。昨天“欧盟”已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准备联合起来应对“难民流”问题。如果没有国家或国家的联盟,允许人们随心所欲地涌向任何一个地区,恐怕要比任何军事进攻都难以对付。

2、没有法治、只靠“思想工作”行吗?

我从来不信“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如果说“人之初,性本懒、性本贪”可能更符合实际。孩子生下来,如果你不教育他,他是不会主动去刻苦学习、或帮助大人干活的。成年人也一样,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谁都可能干损人利己的事。在共产主义社会,虽然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差异,但矛盾和冲突不可能不发生。无论在工作中、在家庭中、在社会交往中,都会产生矛盾。解决矛盾如果仅仅靠“文明人劝架”的办法,恐怕不行。即使是家庭问题,如果没有“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作为依据,你又如何去“劝架”呢?总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吧?如果还需要保留一些法规,没有法院和法官又如何断明是非呢?完全靠邻居来“评理”吗?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连清官都难断的事,靠邻居、靠所谓“文明人”就能解决吗?

我过去也当过一官半职,也做过无数次的“思想工作”。可一些人照样以权谋私、照样贪污。无论你如何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都无济于事,结果还是把他们告到法院,一张判决书解决了问题。看来,即使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靠“思想工作”去解决也是远远不够的,不靠国法民规,不靠国家机器,一些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3、国家机器与共产主义矛盾吗?

人类社会越发展越应当脱离无序的状态。现在一些“医学家”已经在制造“克隆人”,如果不加以制止,人类社会等不到共产主义的到来,就将会面临这种“新人类”的威胁。即使是到了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任凭每个人去“自由发展”,不知还会造出什么怪物来。所以,认为共产主义不需要管理、不需要法治,就等于是在谈论人类社会的毁灭一样。

国家只是一种社会形态,他可以为阶级压迫服务,也可以为维护社会公平服务。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当在多个国家同时出现;但历史证明在一个国家单独实现公有制社会是完全可能的。香港回归祖国后,我们还实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对台湾也适用,但前提是国家的统一。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国家的组织形态可以为不同的意识形态服务,也可以使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平共处,公平竞争。可见,国家只是管理社会秩序的工具,只要运用得当,它对于任何社会制度都可以是有益的和适用的。因此,认为国家对于共产主义社会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观点也是偏激的,它无异于把未来共产主义与原始共产主义相混淆。

理论只有被实践所验证才能具有生命力。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它固然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也往往会脱离理论家所划定的轨迹向另一个方向发展。我们今天发生的许多事情,马克思和列宁也无法预见得到。因此,用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继承和发展前人的精神遗产,才是正确的。如果把前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经”,那我们今天就什么事都不要做了。

“一国两制”的构想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而邓小平不仅敢想,而且敢做。我们应当学习他的政治勇气,用鲜活的实践成果,来丰富革命理论的百果园。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撰写的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全书6章。第1章,阶级社会和国家;第2章,国家与革命,1848-1851年的经验;第3章,国家与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的分析;第4章,续前,恩格斯的补充说明;第5章,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第6章,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了。全书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批判了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反动国家观,对全世界无产阶级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编辑本段]主要观点:

1.列宁针对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者极力掩盖国家阶级性的谬论,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思想,鲜明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

2.列宁独创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质,充分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3.列宁揭示了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新型民主的一致性。

4.列宁还从理论上探讨了社会主义新型民主的发展规律,注意到无产阶级专政职能的多样性,集中说明了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编辑本段]著作评价: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关于国家和法学说方面的最重要的著作。《国家与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这部著作中,列宁不仅清除了机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歪曲,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个学说,并且用俄国革命的经验加以丰富,使它成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的普遍规律。

《国家与革命》是最整、最集中论述国家问题的马克思主义重要著作,在指导俄国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也产生过重要影响。就其基本立场和方法来说,启发和指导意义是深远的。《国家与革命》在集中论述国家问题的同时,一些极有价值的相关论述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关注。

第二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国家与革命》读书心得

无产阶级领导人,列宁同志的著作。无法一次性消化其著作里的所有内容,只能凭借着读书过程中的感觉,慢慢渗透慢慢领悟,总结和思考,才能有所体会。下面是我对读书过程中的一点想法。

显然,本书的研究主体是社会革命。作者认为,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革命的认识存在着一种“过分的分析性简化”,没有严格区分开社会革命和政治冲突、集体性暴力等。作者对社会革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究。作者认为,“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部分地实施革命的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一方面,社会革命不同于一般造反行动,其原因在于,造反行动虽然有自下而上的反抗,但是其最终的结果并不是结构性变迁;另一方面,社会革命区别于政治革命,原因在于,政治革命所改造的仅仅是政权结构,并且并不必然由阶级冲突来实现;此外,社会革命也有别于一般的社会转型,比如工业化进程,其原因在于,工业化进程尽管改造了社会结构,但一则没有基本的政权结构的变化,最为关键的是工业化进程“并不必然带来突发的政治剧变”。

概而言之,作者所研究的社会革命至少要包括三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一,社会革命意味着社会结构变迁;第二,社会革命必然导致基本的政治结构的变化;第三,社会革命是一种“剧烈”的社会政治冲突。用作者的话说,社会革命是两个同时的组合:“社会结构变迁与阶级突变同时进行;政治转型与社会转型同时展开。”“社会革命的独特之处在于,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一种相互强化的方式同时发生。而且,这些变化的发生要通过剧烈的社会政治冲突来实现,而阶级斗争又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

作者认为无论是聚合-心理学派、系统-价值学派、政治-冲突学派,甚至马克思主义学派他们对社会革命的解释都采用的是一种唯意志论的方法。即坚持一种有目的的革命图景,从而认为革命的发展是一种劝诱的过程。这种认识未免过于

简单化。原因在于,“在历史上的革命中,有着不同处境并存在着各种动机的群体,是在错综复杂的展开的多元冲突中成为参与者的。”同时,一个国家内部的冲突还要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即要受到“现存的社会经济和国家条件的强有力的塑造和限制。”社会革命不可能严格按照任何单个的阶级和集团的控制所发展,即使这些集团和阶级在革命进程中居于中心地位。即,“革命冲突所造成的结果总是既不能充分预测到,也不是卷入其中的任何一个群众所期望的,当然也不会完全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要理解一个国家的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必须采取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一方面,要关注革命进程中一个国家内部各个集团的相互互动模式和力量对比;另一方面,必须关注一个国家所处的国际环境,这种国际环境对一个国家是否产生了影响,并且对国内的各个集团的结构性的力量对比和互动模式如何产生影响、以及其影响的大小。

具体来说,纳入作者分析视野的结构性关系包括:阶级与阶级间的关系、阶级与国家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结合作者对三个国家的考察,其关注的三种关系主要是: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旧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与支配阶级之间的关系、旧制度下的国家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在竞争性的国际体系中的地位。

作者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即三个国家发生社会革命的原因是什么?三个国家的特定的结构性因素是如何决定了这三个国家独具特点社会革命的路径选择?在此,以中国革命为例,分析作者如何运用结构主义方法来解析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关于中国革命发生的原因,作者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存在这一个独特的支配阶级——士绅。这个阶级一方面受制于皇权,即帝制国家;但另一方面,又和农业基层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帝制中国从来没有试图永久的将官员们割裂与家庭之外,即官员和家庭始终保持着联系。具体来说,由于帝国的行政从来没有深入到每个村落和标准集镇,所以连接帝国国家和农业社会的纽带就落到了士绅的身上,即士绅是建立在帝制中国和农业社会的接合部。但是到了19世纪中叶,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并且日益强大的外来压力,感受到这种压力的首要主体是国家。但是,由于中国人口的增长道道农业经济所能承受的极限,帝国当局的财政由于自1712年来各省的土地税额被永久的固定下来,以及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加,帝国的官僚机构并没有同步发展导致地方官员们不得不更多依靠地方的代理人和非正式的领导来实现对帝国的秩序维持。这种办法一方面加大了基层农民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无法有效的应对外部压力,同时也加剧了内部农民对政权的矛盾,可谓内忧外患交织,且互相加剧和恶化。面对这种状况,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国失败之后尤其更加坚定了人们的认识,即只有通过由中央当局发动的结构性改革,才能拯救中国免予持久的国际屈辱地位或沦为殖民地。如果说在早期是帝国缺乏真正的机会来采取主动的措施改革的话,那么此时由帝国改革官员推动的“戊戌变法”的失败,则完全是由于慈禧太后领导的保守派的阻挠而告终,这加剧了支配阶级和帝国国家的矛盾和裂痕。

就革命的方式来说,中国早期的农民起义更为普遍、组织的更好的农村造反形式是反对帝国政权的官员,而不是齐心协力的反对本地地主。其原因在于,帝制中国的“会社、庇护网络,以及扩展开的半血缘关系跨越了传统中国的农民和士绅地主之间的阶级分野,乡村农民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鼓励、彼此竞争。”即不具备以地方村社为基础的自治权,所以农民的反抗不具备潜在的革命性质。这种情势决定了,要一场彻底的社会革命必然意味着对农村社会的彻底改造,即要把农民发动起来,且同时能够有一种替代士绅整合农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和力量。

辛亥革命后,中国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结束军阀割据局面、实现国家的统一。但是,由于军阀控制地方基层的方式采用与乡绅合作的途径,把行政和军事控制渗透到地方基层。这就决定了必须彻底铲除乡绅对农民的控制,并取而代之;同时重新确立中央权威。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逐步改变了孙中山先生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开始逐渐依赖“新占的华中地区中国商人的财政支持,依靠来源于通商口岸的国际贸易税收以及西方列强的援助。”而中国共产党则“把知识分子后备军的民族主义诉求和农民的利益最终成功的协调起来”,成功的渗透到了广大农村社区,从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由于中国革命的这一演进逻辑和路径,中国的国家建设也和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逻辑惯性的结果。具体表现在,中共的政权是一种“政治化的官僚机构,”而不是一种像法国那样的理性—法治行政国家;也不同于俄国的片面的偏重于城市和重工业的发展,而是“两条腿走路”战略,即更多的侧重于农业的发展,注重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强调全国层面和地方、省份之间的协调与领导责任;多次尝试运用“群众路线”进行集体政治动员;平等主义等。

第三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大家好,我是沈华钧。今天我分享的是列宁-《国家与革命》读后感。这本书是饮誉世界的政治学名著之一,立足于20世界初页俄国革命的实践,总结了欧洲革命特别是俄国革命的经验,创造性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与革命相关的理论。

这本书的内涵非常丰富,由于时间问题,我主要分享我在读后总结出的一条逻辑线,分别是列宁眼中的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的消亡。本次分享是我个人在读后的总结归纳,各位同学如果觉得有不妥之处,欢迎随时指出,我们一起探讨,我坚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

首先,我们先看列宁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讨论。国家不是从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比如说氏族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成阶级的时候,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历史上,曾经有过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那么结合列宁当时的时代背景,也就是帝国资本主义时代。阶层的分裂也就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间的剥削与斗争。在马克思看,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而具体的压迫手段,也就是国家工具可以有军队、监狱、银行等等。而这种工具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秩序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说到这里,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推荐大家阅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

因此,总结看,在列宁眼中,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名词,其实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的代名词。所以被剥削的无产阶级,渴望革命,渴望建立政权,消灭剥削。

那么,谈到革命。在这本书中,无产阶级革命有两层内涵。其一是通过暴力手段,而且也只能通过暴力手段,武力夺得政权,这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其二,也是更深远的一步,是无产阶级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是谁,自然是剥削他们的人,也就是资产阶级。那么,如何保证无产阶级政权稳固后,避免剥削这种情况发生呢?列宁分析到,剥削自于资本,而在政治上,体现在武装力量和特权上。因此,打碎国家机器的第一步,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军队问题,二是国家官吏问题。一个是暴力机关,一个是特权阶层。通过这两步,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列宁在这里举了巴黎公社的例子,关于军队,巴黎公社的做法是废除常备军,而代以武装的人民。关于国家官吏,公社的市政委员是普选选出,只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而且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这样的做法,是免除了国家官吏的政治职能,使他们变成了随时可能被罢免的国家雇员。这两大措施,在列宁看,核心是消除特权,进而消除资本,消灭剥削。没有了剥削,没有了压迫,自然就革了国家机器的命。

最后一点,是国家的消亡。我的理解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剥削关系的消亡,导致国家这个机器的消亡。无产阶级革命,是对剥削阶级的革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了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们既然摆脱了资本主义奴隶制,摆脱了资本主义剥削所造成的无数残暴、野蛮、荒谬和丑恶,也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提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而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不需要服从,从服从到习惯,再不需要所谓国家这种强力机关的特殊机构。没有了这些需求,国家机器职能的消失,也就带了国家这种统治阶级的强制性手段的自然消亡。

这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国家与革命》这本书里面的一条逻辑思路。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与革命的结果——国家的消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的双重内涵。这两点解决后,国家消亡这个列宁口中看似拗口的结论,也就逐渐清晰易懂了。

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四篇: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读“国家与革命”有感

列宁在1917年8-9月份写成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国家与革命”,当时正值俄国“十月革命”的前夕,因此这篇文章对于领导俄国革命和建立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几十年来,我对这篇文章的观点都是全盘接受的。我认为列宁在此文中的主要观点有: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2、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在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前,国家并不必要;只有在出现阶级剥削和压迫之后,国家才是必要的。

3、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并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后,也就消灭了阶级差别和无产阶级自身,国家也就会“自行消亡”。

4、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5、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完全不需要国家。对于那时可能出现的“个别人捣乱”的现象,可以通过文明人劝解打架的办法解决,不必要采取镇压(即法律)的手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近百年的历史演变,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和社会矛盾已经与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不同。如果我们不能与时俱进地重新认识有关国家的问题,将可能不利于我们正确利用国家机器,保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重新认识:一个是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另一个是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

一、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

1、国家是否具有对内和对外的双重功能?

列宁在他的文章中所谈到的关于国家的功能,主要是指国家在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时所发挥的作用。例如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压迫和俄国苏维埃政权对反革命集团的镇压等。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家的对外功能则充分地表现出来了。无论是当时的法西斯联盟还是反法西斯联盟,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形成的,并不是以某个阶级的国际联合对付另一个阶级的国际联合。换句话说,是国家利益之间的对抗,而不是阶级利益的对抗主导了这场世界大战。可见,国家不仅具有阶级压迫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抵御外来干涉的对外功能。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他们都没能经历这场人类历史上最惨烈、影响最广泛的战争,因而不可能就国家的对外功能有深刻的研究和认识。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必须充分注意研究和发挥国家的对外功能和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我们对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缺乏认识,因此对国家功能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例如在国际交往中,过分强调了以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划线,忽视了国家的对外功能与对内功能的差异性。比如说我们过去就没有认识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会对外扩张;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会发生摩擦甚至战争。又比如,我们过去总对与资本主义世界打交道百倍警惕,迟迟不敢对外敞开国门。事实证明,国家间的矛盾与国内的阶级矛盾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并决定了国家的对外和对内功能的不同。因此,仅仅重视研究国家的某一方面功能是不够的,这将导致我们的对内和对外政策出现偏差。

2、国家是否具有调节国际间冲突的功能?

“二战”之后,联合国诞生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联合国逐步成为了调节和解决国际间冲突(包括贸易冲突)、维护世界正常秩序的国际机构。联合国是以国家为成员构成的,并通过国际法规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一个国家要想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善待,必须成为这个国际大家庭的一员,我国加入TWO,也是这个道理。在我国申请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时,由于我们的认识不够,没有积极要求同时恢复我国在GATT(关税总协定)中的成员国地位,结果使我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被动的地位。经过了十几年的艰苦谈判,我们才得以进入WTO。可见,不重视发挥国家在调节国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就会付出代价。

3、国家是否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

在历史上,犹太民族曾遭受过多次“灭顶之灾”,仅在“二战”中就有600万犹太人在纳粹的大屠杀中丧生,占当时全球犹太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犹太人自身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同情,联合国表决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方案,为建立以色列国扫清了道路,然而也为巴以之间的“拉锯战”埋下了祸根(目前巴以之间的问题最终也要用分立两个独立国家的办法解决)。以色列国的建立,使犹太人有了自己的祖国,从而结束了犹太民族无家可归的历史,并为永久保持犹太民族的特性和利益提供了保障。可见,国家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它具有包涵和延续人类不同民族特性和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又比如,国家为捍卫民族利益所发挥的作用也生动地体现在我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时期。当时蒋介石面对日本人的侵略,却打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张、杨两位爱国将领出于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发动了“西安事变”,迫使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从而掀起了全国人民共同抗日的高潮。为了民族利益,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与过去“围剿”过自己的国民党军队一起,携手抗日。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功能与民族利益之间的超乎意识形态的紧密关系。

现在少数“台独”份子还在试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中分割出去,全然不顾中华民族的利益自古以来就是以中国的统一为保障的这一历史事实。对于这些分裂祖国的小丑,中国人民是不会允许他们走得太远的。

4、国家是否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

国家还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国家通常具备比较完整的国家机器,如边界、海关、军队、警察、监狱等“硬件”;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国家还具备了卫星、雷达、电子屏障、检疫、网络安全等“软件”。现在人类越来越多地面临着艾滋病、疯牛病、毒品、难民流、网络病毒、生化武器的威胁,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保护,任何地方产生的“瘟疫”都将会畅通无阻、很快蔓延到全世界。可见,保持合理的国家格局和边界,对遏制人为的、或自然界的灾难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5、国家真的会“消亡”吗?

综上所述,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国家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细胞,它不仅具有解决阶级矛盾的功能,而且对于调解世界各地区和民族的纷争、维持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阶级的划分和阶级斗争已不像一百年前那样分明和尖锐,而民族与宗教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和激化,贫富之间的差距又进一步加深了民族与地区间矛盾的程度。因此,仅仅把是否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作为“国家消亡”的唯一条件,显然已不符合今天的情况。我甚至认为,即使是到达了完全消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无阶级社会,民族与宗教的差异和矛盾也可能仍然存在。民族和宗教是先于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可能导致阶级的消灭,但并不会导致民族与宗教的消灭。因此,国家对于调解民族与宗教矛盾的社会功能将会长期存在。

新中国已经成立了半个多世纪,我们都认为我国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是否因此就可以削弱国家机器的作用呢?恰恰相反,随着改革开放和与国际社会的“接轨”,我国现在的社会秩序不是在好转,而是在恶化。腐败问题、造假问题、走私问题、黄睹毒问题、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邪教问题、环境问题、等等,都比“文革”以前严重。所以,国家机器只能加强。当然,在处理不同矛盾时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必须镇压的要坚决镇压,而对于民族矛盾、宗教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否则将可能激化矛盾,把事情搞糟,甚至会导致国家的分裂。

我并不是说列宁的文章写的不对,就俄国当时的情况看,阶级矛盾是俄国的主要矛盾,所以列宁自然要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工具的观点。然而,对于国家随着阶级的消灭而会“自行消亡”的论述,现在看来,无论是俄国的革命还是中国的革命都没有能为我们提供旁证和依据,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

1、人类社会是否需要管理?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能没有对社会的管理。即使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有管理。马克思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同样需要有一个管理机构根据可能取得的社会财富,按照人们的需求进行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允许人们完全自由地、任意去索取。

由于自然资源在自然界的分布不均匀,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也不均衡,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所能得到的生活条件也会有差别。因此,如果没有管理,人们就会放弃条件艰苦的地区,纷纷向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地区聚集。在人口的负担超过了某一地区的承受能力时,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所以,需要一个社会机构来协调和控制以上情况的发生。这个机构只能是国家,或者是联合国。

近年来的“难民流”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的头疼事。昨天“欧盟”已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准备联合起来应对“难民流”问题。如果没有国家或国家的联盟,允许人们随心所欲地涌向任何一个地区,恐怕要比任何军事进攻都难以对付。

2、没有法治、只靠“思想工作”行吗?

我从来不信“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如果说“人之初,性本懒、性本贪”可能更符合实际。孩子生下来,如果你不教育他,他是不会主动去刻苦学习、或帮助大人干活的。成年人也一样,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谁都可能干损人利己的事。在共产主义社会,虽然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差异,但矛盾和冲突不可能不发生。无论在工作中、在家庭中、在社会交往中,都会产生矛盾。解决矛盾如果仅仅靠“文明人劝架”的办法,恐怕不行。即使是家庭问题,如果没有“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作为依据,你又如何去“劝架”呢?总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吧?如果还需要保留一些法规,没有法院和法官又如何断明是非呢?完全靠邻居来“评理”吗?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连清官都难断的事,靠邻居、靠所谓“文明人”就能解决吗?

我过去也当过一官半职,也做过无数次的“思想工作”。可一些人照样以权谋私、照样贪污。无论你如何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都无济于事,结果还是把他们告到法院,一张判决书解决了问题。看来,即使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靠“思想工作”去解决也是远远不够的,不靠国法民规,不靠国家机器,一些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3、国家机器与共产主义矛盾吗?

人类社会越发展越应当脱离无序的状态。现在一些“医学家”已经在制造“克隆人”,如果不加以制止,人类社会等不到共产主义的到来,就将会面临这种“新人类”的威胁。即使是到了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任凭每个人去“自由发展”,不知还会造出什么怪物来。所以,认为共产主义不需要管理、不需要法治,就等于是在谈论人类社会的毁灭一样。

国家只是一种社会形态,他可以为阶级压迫服务,也可以为维护社会公平服务。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当在多个国家同时出现;但历史证明在一个国家单独实现公有制社会是完全可能的。香港回归祖国后,我们还实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对台湾也适用,但前提是国家的统一。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国家的组织形态可以为不同的意识形态服务,也可以使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平共处,公平竞争。可见,国家只是管理社会秩序的工具,只要运用得当,它对于任何社会制度都可以是有益的和适用的。因此,认为国家对于

共产主义社会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观点也是偏激的,它无异于把未来共产主义与原始共产主义相混淆。

理论只有被实践所验证才能具有生命力。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它固然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也往往会脱离理论家所划定的轨迹向另一个方向发展。我们今天发生的许多事情,马克思和列宁也无法预见得到。因此,用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继承和发展前人的精神遗产,才是正确的。如果把前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经”,那我们今天就什么事都不要做了。

“一国两制”的构想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而邓小平不仅敢想,而且敢做。我们应当学习他的政治勇气,用鲜活的实践成果,来丰富革命理论的百果园。

第五篇:《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国家与革命》读书心得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是曲折的、冗长的、繁琐的。在领导人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时期的指导思想的正确指导下,会带来国家的繁荣,国家地位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富裕的生活,带来社会的文明。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与革命》中,列宁详细的阐述了阶级社会和国家的具体问题,精辟的总结了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特征和消亡的基本原理,更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超阶级的国家观,文中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各种阶级矛盾和思想的交织,产生了许多超阶级国家观的思想。超阶级国家观的出现,表现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身处生活环境和现状的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福利待遇希望改革的一种强烈的情愫,更表明了人们切实希望统治者带领他们走出生活困境的希望。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们关于改革而获得新生活的理想无法得到满足,而泡沫式的国家理想模式就成了他们遥寄感情的媒介。但是,泡沫有其光彩绚丽的瞬间,也有应声而破的悲惨结局,超阶级国家的美梦同样也会破裂终结,这就要求我们要看清国家的真正起点在何方,国家到底该如何设想与建立。

学习《国家与革命》,有助于我们认识国家的本质,进一步加深对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和任务的理解,自觉地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要看到社会主义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它的实现具有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我们还有看到,社会主义是带有旧痕迹的不完全的共产主义,因此,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搞好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阅读了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后,我清楚的认识到国家的建立需要有正确的设想和构思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客观的、科学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借鉴历史长河的丰富经验,结合自身的国情,在实际生活中做出最积极的、最适合的国家道路的选择与开辟。

同时,我们要克服内心感情天平向个体一方的倚重,减轻我们自身方向的负重,以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为重,增加国家与民族的砝码。并且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设身处地得站在国家的大局观角度上看问题、解决问题。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有客观的、正确的塑造国家的理想,在当家主人的身份下,即在我国的实际国情下,始终跟着党走,身怀马克思主义的坚实理想,始终学习和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联系实际,注重知行统一,为科学的国家理想而不断奋斗。

国家的发展同大自然的净化规律有着美妙的相似之处,从低级的原始社会,在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的脚步也从不停歇的向着自身的最终目标前进着,它的发展同样也和生物的进化一样,是一个万分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时间的累积和文明程度的增值,尽管经历的时间长度不尽相同,但进化是国家最原始的本质和内容。国家与革命中指出,国家的起源和消亡的具体问题,可是国家会消亡么?在学习了马克思基本原理后,我们知道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国家会在进化中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在人类作为国家主人调解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总有这样那样的纷争无法调解,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无法愈合,人类发挥的作用再大,也无法把日益出现的国家内部矛盾全权治愈。因此,社会阶级的进

化就成了调解矛盾的必用良方。

纵观中国和世界,虽然阶级的分化和斗争没有像以前那样凸显,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民族宗教矛盾的日益激化,又在另一方面加深了矛盾的裂痕。所以说,利用合适的国家机器处理,适时的国家内部的革命可以促进国家主体的管理和巩固,社会阶级进化的必经之路也会走的更加平稳、更加顺畅。

同时作为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我们眼观我国的发展历程,我们还要清楚的明白国家主人的问题。在我们的国家,到底谁才是当家作主的人呢?那就是人民。广大的人们群众才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力量是不容小视的。同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在新时期,我们更要秉着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原则,联系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在国家的前进道路上与人们群众一道,谱写一曲和谐的奋进之歌。

国家的发展进步同航船一般,拥有科学的国家思想,可以让我们在前进的航向上不会迷失方向;拥有了人民群众作为可靠的水手,我们将拥有最强大的前进助力;明确了社会阶级的进化实质,可以让我们明确航程的远近及艰难。有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好的明确我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才能更好的使国家前进发展,并且巩固我国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地位与权威。

作为当代进步大学生,我们需要铭记历史,脚踏现在的根基,展望未来,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思想,勇担义务与责任。就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义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些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现实世界的需要的联系而产生的”一样,我们要追求需要,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满足需要,满足人民的需要,满足国家的需要,满足社会的需要。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响应时代的号召,勇当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者和开拓者,不辜负青年兴则国家兴的期望,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争取早日将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繁荣大国!

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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