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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厅函〔202_〕1044号[精选五篇]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6-102158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3 23:47: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土资厅函〔202_〕1044号

国土资厅函〔202_〕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用地,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树立执法监察权威,有效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涌现了不少先进人物典型。为了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先进典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并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上下联创齐争,通过组织推荐、遴选、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弘扬正气,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大力倡导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形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承办单位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报社。

三、活动时间

202_年11月下旬至202_年3月上旬。

四、宣传对象

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从事执法监察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工作人员)中,执法检查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典型人物。

五、宣传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严格执法,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坚决查处,勇挑保护国土资源的重担,是国土资源的忠诚守护者。

2.善于攻坚,知难而上,锐意进取,推进创新,着力破解执法监察“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是勇破执法监察“三难”的攻坚者。

3.深入一线,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事业的忠实践行者。

4.心系群众、服务社会,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是人民群众权益的维护者。

5.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勤于学习,以身作则,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是优秀品质的示范者。

六、活动步骤

1.推荐人选。12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3名典型人物并上报事迹材料(推荐时要进行排序)。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直接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其材料客观、真实、感人。

2.确定宣传对象。202_年1月20日前,部组织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10-15名宣传对象。

3.在国土资源报、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同时协调中央主流媒体作报道。

4.部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当天邀请中央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七、广泛宣传

活动期间,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借助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地拟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活动开展情况。

八、事迹材料

被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生动、具体,对典型人物要进行深度挖掘、准确定位,不面面俱到,不人为拔高。事迹文字材料(4000字以内,可附图片、影像资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填写“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另附。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部执法监察局检查指导处。联系人:蒙 斌 010-665583

32刘振国 010-6655787

5传 真:010-66558345、66558332

邮 箱:zfjzdc@mail.mlr.gov.cn

附件:“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二篇:国土资厅函〔202_〕1279号

国土资厅函〔202_〕1279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为规范土地数据的报送,促进信息共享服务,增强数据对土地管理的支撑,提升土地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基于西安80坐标系的全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工作即将完成,部研究决定,自202_年1月1日起,下列报部的土地相关数据,按规定需要提交位置坐标的,全部统一使用西安80大地坐标系。

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的申请材料,包括单独选址建设用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

二、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报部备案数据;

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报部备案数据;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数据;

五、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

六、执法监察相关数据;

七、其它土地管理相关数据。

为与现有工作相衔接,以202_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原则上报送西安80大地坐标,确有困难的,仍可报送北京54坐标。202_年4月1日之后,不使用西安80大地坐标的,对于提交用地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对于报送备案信息的,视为没有备案。

请各地抓紧安排有关事项,做好统一使用西安80大地坐标系的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土地相关数据。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三篇:昌国土资发〔202_〕 号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绩效

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2_‟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_‟24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_‟2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对政务目标执行情况实施绩效监督的要求,确定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方法,提升我局服务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工作最佳绩效。

二、工作重点

我局行政绩效管理内容主要是以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所承担的工作,立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从政策执行、行政效能等方面,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决定对下列工作进行绩效管理:

—1—

(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积极完成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任务。

(四)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身建设。

三、管理方式

(一)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

(二)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结束后对各分局、科(室)贯彻执行上述重要工作开展督查,进行绩效评价,对工作不力的分局、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各分局、科(室)应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本部门的行政绩效评价体系,定期报告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交办事项、承担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行政绩效管理的实施情况。

四、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202_年3月—4月)。认真领会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2— 落实责任,将细化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晰工作步骤。

(二)组织实施、跟踪落实(202_年5月—11月)。按照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分解的任务,各分局、科(室)按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加以推进和落实。

(三)分析总结(202_年12月)。对全年的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统计完成的工作量,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部分和薄弱环节,对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提炼,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指导今后的工作,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行政绩效管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为有效推进,各分局、科(室)要密切配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按时报送情况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行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各分局、科(室)要按时将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行情况,以及牵头工作落实情况报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做好半年和总结,6月和11月底,要将贯彻落实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三)加强总结和提高

各分局、科(室)在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过程中,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方式。针对县人民政府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以及当前我局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下功夫改进和完善,对于一些成功经验,可进一步提炼,形成指导性的意见在今后加以继续执行,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4—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成本

控制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2_‟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_‟24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_‟29号)和《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财发„202_‟4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重点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

—5— 购置和管理,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等内容,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2_年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_年3月—4月)

1.成立领导机构。按照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具体负责我局的行政成本控制相关工作。

2.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内容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3.制定控制措施。按照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统计填报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_年5月—6月)

—6— 1.摸底调查。4月份完成202_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摸底调查和表格上报,同时完成行政成本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和上报工作。

2.分类梳理。通过摸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3.研究对策。针对控制工作中暴露出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整改阶段(202_年7月—8月)

1.阶段性总结。完成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数据统计和分析,形成上半年工作总结。

2.社会化监督。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在相关媒体公开。

3.针对性整改。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四)深化阶段(202_年9月—10月)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研究行政费用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五)总结阶段(202_年11月—12月)

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相关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认真执行编制机构“三定”方案,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行行政编制数、实有

—7— 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制定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严格控制会议、庆典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控制会议费用支出。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出境报批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和经费;严格执行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

(五)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办公楼维修改造。

(六)规范公务支出,做到该用的用好,该省的省好,降低公务运行成本。

—8—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行为

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2_‟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_‟24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_‟29号)和《昌宁县监察局印发关于在全县行政绩观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昌监发„202_‟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的原则,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利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

—9— 制;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针对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以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等功能,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

三、行政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包括:一是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二是本系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履职情况;四是全系统各项制度及国土服务领域行业作风建设执行情况;五是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应该监督的内容。

四、实施步骤

按照《昌宁县监察局印发关于在全县行政绩观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昌监发„202_‟6号)要求,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以为周期,分为排查、执行、评价、总结完善4个阶段实行循环管理。

(一)排查阶段(202_年3月1日—4月10日)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局党组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执行阶段(202_年4月11日—4月30日)严格实施排查阶段制定的工作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完善,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三)评价阶段(202_年5月1日—6月20日)

—10— 于每年6月20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_年6月21日—11月20日)总结一年来开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并确定下一年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根据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各分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作为202_重要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促进全县国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分局、各科(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将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作为科室基本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

(三)务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进度。各分局、各科(室)要做实做细准备工作,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特别要做好国土惠民实事、国土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统筹有序推进。

—11—

(四)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要紧紧围绕阶段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12—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能力

提升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2_‟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_‟24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_‟2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政府工作部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紧扣“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主题,围绕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县委、—13— 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学习培训。

1.抓好机关干部职工每月一次集中学习。2.开展“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三读活动。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为核心,认真开展提高干部职工行政能力各项活动。

1.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2.规范自由裁量权。

3.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实施条件、依据和程序。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倒逼管理。

1.开展202_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管理。

2.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管理。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强化全局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1.组织开展各项基层调研工作,制定相关决策。

2.采集基层工作信息,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下列三个步骤。

—14—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_年3月—4月)。根据县级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下发,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同时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知晓度和参与面。

(二)组织实施、跟踪落实(202_年5月—11月)。根据我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明确任务到各分局、科(室),落实责任到个人,逐项展开实施。

(三)分析总结、完善提高(202_年12月)。对我局提升行政能力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自评,总结成效、分析不足,研究提出不断提升行政能力的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分局、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局、科(室)负责人是本分局、科(室)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我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监督指导

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各分局、科(室)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同时加强对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实施

—15— 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借助网络、公告栏等平台,大力宣传行政能力提升各项措施,特别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的措施安排,要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欢迎群众监督、评价进展情况,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相关措施收到实效。

(四)按时上报情况

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要求每半年对全局所承担的重要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16—

第四篇:烟国土资函

烟国土资函[202_]80号

关于转发省厅《全省占补平衡 项目材料提交要求》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省厅《全省占补平衡项目材料提交要求》转发你们,望各单位在省厅济南黄台会议准备材料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补充相关材料。针对我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多,时间较早,材料准备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按照省厅要求准备材料,并分项目刻录光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核查情况表分项目填写。

二、光盘和项目核查情况表于5月24日下午2时前上报市局规划站。

三、根据各单位人员、项目情况,可借鉴外地市由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经验做法。

四、不能按要求准备材料的项目,各单位可向市局提交剔除项目申请

五、。联系人:赵贤峰

李晓燕

电话:6718403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全省占补平衡项目材料提交要求 202_年5月

一、补充耕地项目资料的完善 “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所有有耕地占补平衡面积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2_]655号)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各市局可向省厅提交剔除项目申请。

二、需报送省厅的材料

各市局在5月25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一)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整改工作报告(纸质及电子版)。

(二)“农村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中有占补平衡面积项目的全部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刻录项目资料电子报盘。shp格式项目区范围线文件、区文件,图形文件中增加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验收文号、立项和竣工时间、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来源等)字段属性,要求坐标统一采用80西安坐标系(转坐标系的一并提交原坐标系坐标及shp格式项目区范围线文件、区文件),有带号,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前后对照表。

(三)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资料(含工矿废弃地复垦、居民点复垦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三阶段资料(电子报盘)。包括项目入库申请文件、立项请示、可研、论证、立项(具有财政国土或县政府关于用耕地开垦费投资的内容)及批复、设计、预算及批复(财政国土或县政府对预算的批复)、规划图、勘测定界图、立项现状图等(项目勘测定界坐标必须在二调图上正确套合)、项目实施方案、合同、监理、施工资料、资金拨付及使用(耕地开垦费)、审计报告、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竣工图、土地统计台帐变更、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等刻录资料光盘。资料缺失的不能满足“两个系统”信息录入条件的项目,各市局应向省厅提交剔除项目申请。

(四)填写“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核查情况表”(纸质及电子版)。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核查情况表(样表)填表单位:(市局公章)填表日期: 202_年4月17日

填表人员:王军

单位:公顷、万元

经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情况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此处不填 建设项目用地批准 单位、文号、日期 此处不填 占用耕地 面积 此处不填 占用耕地 地类 此处不填 补充耕地方式

(自行、委托)自行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此处不填 项目是否全部验收 此处不填

委托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此处不填 耕地开垦费是否 足额缴纳 此处不填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此处不填 当地补充还是易地 此处不填 补充耕地备案配号 37010320050001 与监测监管备案系统 是否一致 一致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土地整理项目(催马片、董庄片)补充耕地项目区

图幅号、图斑号 J50G083047、J50G082046 323/114、5-3/

324、2-9/113、21-2/

323、20/

317、32/203 监测监管备案系统中项目坐标(选填两个拐点)X4053178.222000、Y39487650.550000 挂钩的补充耕地项目有关情况 补充耕地项目立项

批准单位、日期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财政局,202_年9月1日 项目区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董庄、催马村等4个行政村 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来源 耕地开垦费 资金拨付凭证 有595.18 项目投资总额 595.18 补充耕地项目规模 204.13 新增耕地面积 18.86 可用于占补平衡面积 18.86 项目验收单位及

验收文号、日期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国土资字[202_]442号、202_年7月29日 冲抵该建设项目 占用耕地面积 18.86 补充耕地项目区

图幅号、图斑号 J50G082046、J50G083047 313/114、5-3/

324、2-9/113、21-2/

323、20/

317、32/203 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 项目论证意见 有 项目设计 有 项目预算 有 项目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图 有 项目实施后土地利用 现状图 有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文件 无 补充耕地项目变更

调查及登记情况 土地统计台帐管理单位、变更 日期、数量相符否 部分相符

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否变更 是 土地利用现状图变更时间 202_年 补充耕地指标是否如实核销 是

第五篇:国土资发202_-219号

《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2_]

219号

发布时间:202_-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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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海洋厅(局),沿海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济南、广州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部、局机关各司局:

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用海需求日益增大,围填海造地成为各地拓展发展空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个别地方未能统筹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管理不严,盲目和过度的围填海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资源环境,也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沿海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极为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海陆资源利用,有序开发海洋资源,加强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规划、区划对围填海造地的引导和管制作用

沿海地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应坚持统筹海陆资源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要求,以符合岸线演变规律、保护资源环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国防安全为前提,科学确定开发利用方向,合理确定围填海造地的用途、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对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严格控制建设用海和用地总规模,防止无序开发、过度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涉及围填海造地的内容、范围和规模要相互衔接,近期围填海的规模、用途和布局要一致,远期围填海的利用方向不冲突。海洋功能区划已明确围填海造地规模和范围的,应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明确规模和范围的,可暂不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安排围填海造地时,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的,应当按法定程序修改并分别报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备案。

二、强化围填海造地计划管理

围填海实行计划控制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时,应统筹考虑围填海计划。海洋主管部门编制围填海计划要与土地利用计划做好衔接。国家海洋局负责提出全国围填海总量建议和分省方案,经商国土资源部与土地利用计划衔接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2_年开始,依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资源部在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建设用围填海计划同时下达。国家海洋局下达建设用和农业用围填海计划。

沿海地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_〕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_〕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2_〕3号)等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把握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围填海形成的土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重点项目及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科学引导开发活动。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202_]24号)精神,坚持海洋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会同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从严控制围填海造地的规模,确保围填海规模控制在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合理安排围填海的用途,优先保障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建设使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计划指标,与建设使用围填海造地计划指标,不交叉使用,分别进行统计和考核。

三、严格围填海造地项目审查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应根据 《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_]36号)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围填海项目,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的用海化整为零、拆分审批。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海洋主管部门在审查围填海项目时,应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围填海项目中涉及土地内容的审查。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占用陆域和海域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应相互征求意见,核定用地和用海规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和用海定额指标。按照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则,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用海政策。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查。

四、规范围填海造地的供地方式

围填海造地用于建设的,分为按区域成片开发建设和单个项目建设两种方式。对区域成片开发建设的,由同级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编制区域用海规划,具体项目依法履行围填海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形成的土地按具体项目依法履行土地供应手续。对单个项目建设的,属于公益性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围填海造地竣工验收后,按划拨土地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属于非公益性且依法可协议出让土地的项目,签订协议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出让金与海域使用金的差价后,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属于经营性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另行制订规定。

要规范围填海形成土地出让的前期开发。围填海形成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防止土地出让后不能按期开发,造成土地的闲置和浪费。

五、做好围填海造地形成土地的调查登记

沿海地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围填海形成的土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实地认定围填海形成的土地地类,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关规定,确定围填海形成土地的权属。

对具体围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办理海域使用证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注销海域使用权。对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六、加强对围填海造地的监督检查

沿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土地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围填海造地形成土地后的土地违法行为。围填海形成的土地纳入每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确保依法依规管理和利用。相关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将围填海形成土地的利用和管理情况纳入督察范围。

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监队伍,要加强围填海造地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围填海行为,对未经批准或擅自改变用途和范围等非法围填海行为,要强制收回非法占用的海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责令恢复原状。要加强对已处罚围填海的后续监管,有效防止项目单位继续违法行为。

沿海地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战略决策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围填海造地管理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土资厅函〔202_〕1044号[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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