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守盐庄第二完全小学
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民法通则》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之外,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增强学生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倡并建议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人身伤害投保。
2、加强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家长和学生责任及义务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学生的相关责任认识。
3、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4、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1.实行首遇责任制。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在场教职工(首遇人)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注意以下问题:
(1)首遇人发现学生伤害事故时,立即了解伤者情况,先行采取救助措施,控制伤害的扩大,尽量减轻伤害后果。首遇人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领导,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
(2)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新的伤害。
(3)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首遇人在报告的同时,应就近送学生去医院 救治。在伤者不宜搬动时,可拨打120。
(4)校方要及时与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作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
(5)校方还要做好未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及时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对事故作出正确解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学校要教育学生,当事故发生时,如果没有教职工在场,在场学生应立即报告附近的老师,并协助老师救助受伤同学、保护现场。
学校教师、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救助受伤学生,对首遇人员不作为者要追究其责任。
2.在场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学校负责及时勘验现场、固定证据、保存相关事故资料,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存档备查。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各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及所在年级、班级;
(2)事故的原因、经过和后果;
(3)事故的责任分析及认定;
(4)事故发生的救助治疗情况;
(5)事故纠纷的解决方案及解决结果;
(6)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等。
力争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调查人员应2名以上,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或盖章。
3.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等组成),如遇重大伤害事故,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通报情况,安抚好学生,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沟通情况,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学校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必要时可请中心学校有关部门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应及时向中心校、教育局报告。
(6)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根据依法调解的原则和《学生伤害事故
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掌握合法,合情、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既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7)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伤害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责任的分析、协议的内容等。
四、保险理赔.
1、学生参加保险的,凭有效投保手续和医疗证明,到相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如属校方责任,则可向相关保险公司申请“校方责任险”。
第二篇: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全校学生健康地学习、生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以及学校有关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指导,以对全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抢险救助,严防次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将意外伤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迅速稳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指学生在求学期间因打架斗殴致伤或致死、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自杀、突发疾病猝死、交通事故致伤或致死、溺水死亡或其它意外致伤、致死事故。
三、处置原则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置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事故的处理、指挥、调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办、宣传部、教务处、团委、校医院负责人,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组成。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置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五、事故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小组开始进入工作并采取适当的处置程序。
(一)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前期工作程序
1.发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发现者要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120),紧急呼救或送医院抢救学生,并及时与校医院联系,校医院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救护处理工作。
2.发现者根据学生的伤情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向校园“110”以及受伤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报告。受伤学生所在系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处置办公室报告。系领导、处置办公室成员和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核实案发初步情况,在发案2小时内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
3.保卫处迅速赶到发案现场,进行现场警戒,设立保护区,防止再次发生意外。
4.保卫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收集有关证据,确定案情性质,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联合展开调查。若发生死亡事故应当详细了解学生死亡原因及抢救过程。
5.由受伤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并由受伤学生所在系负责接待到校的家属,确需住宿的尽量安排家属在校外住宿,以免在校内发生其它冲突。
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安抚工作。
(二)意外伤害事故处置中期工作程序
1.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处置小组办公室(包括所在系的领导)代表校方与学生家属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所有接待、调查、处理以及各种要求应记录备案。
2.伤亡原因、现场勘查、抢救过程、调查结论、事故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宣布。
3.有关伤害事故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一律由处置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并对外发布。
4.学生处和校医院协助学生家属与有关保险机构联系,由保险机构根据学生的投保项目、责任和有关规定认定保险赔偿。
5.伤害事故发生后,宣传部、团委加强对校园网和广播、校刊的管理,正确引导舆论,以免引发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6.校外媒体的接待一律由宣传部负责。
(三)善后处理工作
1.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确定。
2.学校对学生的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且当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的,可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其中包括由受伤学生所在系承担接待家属的费用、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或处理死亡学生丧葬事项所需的费用。
3.学校对学生的伤害事故没有责任的,但当事者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学校、受伤学生所在系从关爱出发,对受伤学生家属给予适当的补助。对特殊困难者可以通过发起捐款等爱心活动给予帮助。
4.赔偿、补助数额及学校、受伤学生所在系承担的份额由学校研究决定,由财务处负责一并支付。
5.如果受伤学生及家属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受伤学生、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致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六、其它
1.本预案所称的学生,是指全日制在校普通生。在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参照本预案处理。
2.在甘州区以外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因实习、见习、社会实践等),由活动主管部门牵头,参照以上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3.本预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2011年4月1日
第三篇: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李集中心小学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组织领导
1、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德育处、后勤等)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责任科室为德育处。
2、学校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总
指
挥:蔡永之
协
调:梁邦文
王
鸿 人员救护组:魏
鹏
傅红亮 疏散引导组:张志刚
杨书奎 通讯联络组:张
辉
张
亚
3、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要有书面的笔录);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等工作。
四、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第一时间在场的老师应迅速判断伤情,在进行简单处理后立即与班主任和校医老师联系。
2、经校医现场判断学生受伤情况不是特别严重的,在校医及时处理后,班主任通知家长。
3、经校医或老师现场判断学生受伤情况较严重的,如出现骨折、大面积创伤出血、扭伤、烫伤等严重伤情,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由班主任和校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由班主任马上通知家长。
4、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如校医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班主任和第一时间在场的老师应视学生伤情采取合理措施,如伤情较严重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
5、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在场,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诱导,不偏听偏信。并由班主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交学校体卫处。
6、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接待及安抚工作,争取获取家长的支持共同处理好其余相关事宜。班主任要经常电话询问学生情况或到学生家、医院探望,以示关怀,并视缺课情况做好学生补课工作。
7、由学校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将医疗本、检验票据、结果、药费单子等保存完整,以备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8、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要对学生宿舍、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金,存放在财务室。5、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发生事故班级的班主任要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
六、意外伤害应急处理方法
1、骨折
患者躺在原地,立即请校医老师诊断,同时向校领导汇报,根据校医意见送医院处理。
2、扭伤
冷敷,不能揉、撮,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3、烧烫伤
剪开贴近患处皮肤的衣服---患处放在冷水下冲10—15分钟,同时向校领导汇报,送医院就诊。
4、高温
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并向校领导汇报;
5.开放型创伤出血
抓紧近心端或用毛巾等扎紧,较重者急送医院,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病情严重者,拨打110或者120医院救护电话,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6、季节性传染病
立即送医务室隔离,并与家长联系,根据校医诊断酌情送医院,教室房间消毒、通风。
7、哮喘
让患者坐着,请校医诊治,酌情考虑是否送医院,并向校领导汇报。
8、癫痫发作
让患者平躺,口腔中塞进毛巾,头侧向一边,迅速联系校医诊治,向校领导汇报并通知病者家长,酌情考虑送医院就诊。
七、善后处理
1、事故处理阶段原则(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原则。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等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体;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4、做好司法诉讼的准备。
5、总结教训,在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并形成个案资料。转入常态管理后,要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为受伤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篇: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
责任人的确定本着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意外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以当场或首遇教师为负责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以政教处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部门,配合值日行政领导,协调学校各部门配合,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和安全事故处理。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值日行政领导和政教处。
2.值日行政领导、首遇教职工、班主任、政教处值班人员,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和分管校长及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班主任、政教处。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领导、政教处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直接拨打120和110等紧急电话并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教育局。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政教处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关于事故报告和备案记录
1.做好事故的事后报告和备案,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首遇教师负责情况说明报告,班主任和到场值班领导负责整体性报告。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3.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县教育局。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第五篇: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两河小学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积极实施救助,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积极救助”的工作方针。实施救助 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重、特大事故的救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科室,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助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学校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应坚持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分获取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教师应迅速反应,及时上报,尽最大努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助工作效能。
三、适用范围
(一)两河小学全校学生
(二)在预案所指的学校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包括: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校舍倒塌事件、建筑及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化学品污染、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
3、疫情: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等。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重大突发事件在盐亭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常态管理下由校长负责,教导处、总务处、年级组等各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及重特大事故日常防治工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由组长亲自指挥。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县教育局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检查、督促本校各部门负责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自我保护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4、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作出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地,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家长报告,并按照事件发生现状采取一日一报,即实行动态呈报等报告制度。
五、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将事故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对部门的综合评估休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切实加大对学校安全方面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
(1)健全明确的安全保卫责任体系。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齐全、安全教育形成网络,各类安全制度完备,责任制落实,台账记录完整。建立专职安全保安队伍,管理到位。
(2)校舍结构等安全。校舍安全是一个动态指标,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无危房、无隐患。道路、场地、围墙、厕所、门窗、线路、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无安全隐患。(3)交通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学校须由校长批准,接送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协议,做到不超载,不超速。活动前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工作。
(4)饮食安全。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存放、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与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5)消防安全。学校消防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配齐消防设施,保证通道畅通,并有指示标志。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习。
(6)危化品储存使用安全。危化品有专人负责,落实安全使用制度,规范储存。
(7)学生身心健康情况。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班级定期上好心理辅导课,对有异常情况的学生应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8)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学校开展活动要有安全计划,要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安全记录。
(9)卫生防疫安全。经常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勤灭“四害”,校园整洁,无卫生死角。预防接种,流行病预防等按规定要求操作。
(10)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活动。
(四)加强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经常性、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班团队活动、晨会等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演练等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的意识。
六、学生伤害和安全事故报告
1、采用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并及时采取营救措施。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对发生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对于牵涉到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的事件,也应该及时通知或转报各相关职能部门。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否则将负全部责任。
4、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等。
5、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分类及启动标准
(一)事故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
2、安全生产事故;
3、疫情;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突发事件。
(二)启动标准。
(1)灾害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10年一遇火灾,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
(2)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发生重大或特大污染,需要多部门救援响应的。
(3)发生二级以上疫情的。
(4)社会对抗群体事件: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引起政府高度关注;虽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破坏性活动。
(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突发事件: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所有教职员工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把学生的安全看作头等的大事。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1)学校要把救灾纳入社会和学校发展的计划,做好预算,合理安排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2)校总务处<医务室>配有常用的急救药物。
(3)对重、特大事故,学校争取上级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
(四)安全保卫。
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员、保安、医务室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学生的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情,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学校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五)督查。
根据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校长室对部门进行督查。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部门履行事故救助职责工作效能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责任追究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学校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