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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6-986186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3 23:23: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支持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推进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贵阳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范围:在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核算并依法在园区所在地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专为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由市和园区所在区(市、县)共同组建园区发展管理委员会,指导统筹园区发展和财政扶持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财税扶持政策

第四条市政府在5年内出资5亿元,园区所在区(市、县)按1:2比例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政府引导性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园区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园区电子商务企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财政扶持

(一)国际知名或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认定的国内十强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设立全国性、省级以上区域性总部商务办公中心及建立仓储物流中心,投资10亿元以上,总部年交易额达1000亿元以上,本地区域性总部3年内年交易额达100亿元以上的,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额度100%的产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项目建设,并给予1亿元的项目投资奖励。

(二)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认定的国内二十强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设立全国性、省级以上区域性总部商务办公中心及建立仓储物流中心,投资5亿元以上,总部年交易额达500亿元以上,本地区域性总部3年内年交易额达50亿元以

上的,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额度50%的产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项目建设,并给予5000万元的项目投资奖励。

第六条电子商务配套生产型企业财政扶持

(一)投资强度达每亩250万元以上且容积率大于等于0.6,投资额度达10亿元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区(市、县)级留存部分额度100%的产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项目建设。

(二)投资强度达每亩250万元以上且容积率大于等于0.6,投资额度达5—10亿元(含5亿元)的生产型企业,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区(市、县)级留存部分额度50%的产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项目建设。

(三)投资强度达每亩250万元以上且容积率大于等于0.6,投资额度达1—5亿元(含1亿元)的生产型企业,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区(市、县)级留存部分额度20%的产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项目建设。

第七条以上扶持和奖励的兑现方式

(一)项目完成注册和纳税登记工作,并开工建设后,首期兑现20%。

(二)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二期兑现30%。

(三)企业达到以上条款相应条件后,三期兑现50%。

第八条奖励扶持

(一)园区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第1—5年给予90%奖励,第6—10年给予60%奖励。

(二)为园区电子商务提供核心配套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第1—3年给予80%奖励,第4—6年给予50%奖励。

第九条对入驻园区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第1—2年按租金50%补贴,第3—5年分别按租金的40%、30%、20%进行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第十条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园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认定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十一条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企业,其优惠政策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第三章人才鼓励政策

第十二条园区高层次人才符合《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2_〕7号)认定条件的,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第十三条经认定的聘用时间超过1年的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按其个人所得税市、区(市、县)两级留存部分,第1—5年给予90%奖励,第6—10年给予60%奖励。

第十四条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贵阳市购买住房并签订5年以上本地服务协议的,经认定,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十五条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经认定后,可免费入住市、区人才公寓;对园区企业招聘的在贵阳首次就业、且自己租房居住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硕士和学士每人每月分别补贴800元、600元和5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第十六条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户籍和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如有特殊要求的,由市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在本市购置车辆,可获一户一号的专段号牌。

第十七条已享受《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相应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第十三条至十六条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园区企业接收本省院校(含职校)毕业生在园区内就业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企业奖励。

第十九条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对建立实训基地的企业,经认定,根据规模一次性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发展保障政策

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策另有规定外,允许园区内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首期缴纳20%,其余在2年内缴足。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配送车辆予以办理相关通行证和临时停靠证。

第二十二条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三条本地产品销售额占企业电子商务销售总额40%以上的企业,其企业税收奖励扶持在原基础上上浮10%。

第二十四条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题。园区与市属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资金申报及审核程序:园区发展管理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出具资格认定材料。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注册资金、纳税金额、资质证书、房屋购买及租用等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及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共同审查认定并提出资金兑现建议报贵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兑现。

第二十六条本政策相关奖励及补贴由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兑现。

第二十七条本政策由园区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现状

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现状

、目录

目录..................................................................................................................................................1 序言..................................................................................................................................................3

一、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现状。.......................................................................................4

1、全国发展不均衡,电商园区基本分为三个梯队.............................................................4

2、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探索专业化园区发展路径 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大势所趋...........................................................................................................................4

3、建设电商生态圈意识需要强化.........................................................................................5

4、传统企业电商化将是未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巨大支撑.....................................5

二、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现状。....................................................................................5

2.1西安电子商务发展环境.....................................................................................................6

2.1.1西安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6 ⑴几十亿的特产电商为什么不见西安特产?.................................................................7 ⑵ 百亿建材行业何时腾飞...........................................................................................7 ⑶巨大的旅游市场为何支撑不了一家旅游平台...........................................................7 2.1.2西安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机遇..........................................................................8 2.2西安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11 2.2.1政府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发展。........................................................................11 2.2.2科技资源集聚 比较优势明显..............................................................................12 2.2.3 世界五百强电子商务企业聚集.........................................................................12 总结................................................................................................................................................13

序言

经过搜集资料研究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呈现以前特点:①全国产业园区发展不均衡,呈现3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位于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的共 6个电商产业园区;第二梯队为郑州、南京、沈阳、东莞、常州、嘉兴等共 17个园区;第三梯队为内蒙古、甘肃、山西、贵州、广西、新疆等 共 10 个省市的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极不均衡,位于首位的园区与末位的园区发展指数相差近100倍;②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探索专业化园区发展路径,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大势所趋;③建设电商生态圈意识需要强化,只有把网商、服务商聚集起来,从而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率,降低交易成本,才能促进电商产业链快速发展;④传统企业电商化将是未来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巨大支撑力。

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现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①基础薄弱,发展初具规模,但企业电商化意识薄弱,未能形成本土具有影响力的电商企业;②随着西安获批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园示范基地和西安获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以及国家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规划,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携手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共同打造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网上丝路”也已经在建设之中,西安发展电子商务的机遇到来,政府陆续出台了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给予企业多方面支持。西安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已经正式开园,澳大利亚嘉民集团投资建设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正式落户西安经开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已在试点的招商方面取得了突破。未来西安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站在新的高度和新的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地区为主逐渐由沿海向内陆地区扩散的发展态势。202_年8月20日aFocus(灵狐科技)电商研究中心对外公布《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研究报告(202_)》,同时发布了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指数50强排行榜。其中北京通州商务园、上海嘉定电子商务产业园、成都天府新区分列前三名。排名进入前十的其他园区依次为: 深圳市福田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园、杭州东方电子商务产业园、广州云埔电子商务园区、北京市西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郑州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上海浦东唐镇电子商务产业园。

1、全国发展不均衡,电商园区基本分为三个梯队

报告显示,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电子商务园区发展能力可划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位于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的共 6个电商产业园区;第二梯队为郑州、南京、沈阳、东莞、常州、嘉兴等共 17个园区;第三梯队为内蒙古、甘肃、山西、贵州、广西、新疆等 共 10 个省市的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极不均衡,位于首位的园区与末位的园区发展指数相差近100倍。

2、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探索专业化园区发展路径 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大势所趋

报告显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各自的摸索发展中,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探索专业化园区发展路径已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大势所趋。

aFocus首席电商咨询师费悦明表示,现在全国已经有一些电子园区开始转型,深入到细分领域进行发展,比如沈阳的电商园区主要定位于借电子商务促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江苏常熟的电子商务园区主要定位于服装产业,浙江慈溪的电子商务园区定位于小家电行业等。伴随着以特色产业基地为支撑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大趋势,各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电子商务发展中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利用电子商务推动产业集群升级转型。基本模式是:线上通过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线下建立地方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的项目中心,提升当地产业集群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地还充分发挥总部中心的信息、人才等优势,出台了许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电商平台建设和业务转型,抢占新的制高点,为区域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3、建设电商生态圈意识需要强化

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高度细化分工的产业。aFocus副总经理宫晓静表示,一个网商的业务链中,许多环节都需要通过外包的形式完成,从产品摄影、美工设计,到业务培训、营销推广,再到仓储、物流……等等。电商园区必须有足够数量、足够质量的外包服务商存在,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这也是电商园区之所以有集群优势的原因。排名前列的电商园区,正是因为营建了良性发展的电商生态圈,通过把网商、服务商聚集起来,从而提高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才促进了电商产业链的快速发展。

4、传统企业电商化将是未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巨大支撑

随着淘宝交易额在11月底突破万亿,越来越多的管理者认识到电子商务在B2C领域的巨大潜能。宫晓静认为,国内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目前尚处在为交易型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的初级阶段。“作为一个高度细化分工的产业,当传统企业开始电商化时,这一产业的巨大能量才能爆炸性地释放出来。”宫晓静说,目前大家看到的主要是淘宝、京东、国美在线、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创造的产值,如同北京的零售业态从早期的王府井百货、西单购物中心发展到目前专卖店与购物中心并存一样,未来更大的产业,将是传统企业自建的实体商城与电商平台共存,这种转变带来的需求将是未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的巨大支撑。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模型:四大维度全面考量园区水平

该研究报告采用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模型,分别从政府电商支持力、企业电商竞争力、电商对产业链增值贡献力和电商支撑体系保障力四个层面,对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发展能力建设工作的进程与成效进行评价。政府电商支持力指标包括办公场地、园区基础设施、共享信息化系统和生活配套的硬环境的同时,也包括总体规划及概念设计、税收政策、补贴政策、融资政策、项目推介、核心引擎项目的软环境,综合体现地方政府对园区电商发展的支持能力和支持程度。企业电商竞争力指标包括电商企业的交易额、盈利水平、用户数量和复购率。电商对产业链增值贡献力是指电商对区域GDP的贡献并利用电子商务为产业集群实现升级转型的拉动力,其中包括电商对人均GDP增长贡献率、电商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贡献率、电商固定资产投资新增GDP。电商支撑体系保障力包括园区在物流、技术、客服、营销、产品、人才方面的保障能力。该评价指标体系由四类共40个较具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指标组成,能够综合地反映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发展能力建设的进程与成效。

二、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现状

2.1西安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1.1西安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核心在于商务,信息技术是实现商务运营效率提高的一种手段,电子商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让运营者通过有规律的数据分析来调整产品及营销方向,而传统商务模式对于信息的把控略显滞后。电子商务是未来最重要的商业模式之一,如马云所讲,未来不会再有晋商、浙商之分,而是统一的网商,电子商务会让C2C,B2C,M2C 等模式愈发成熟,最终成为C2B的商业模式,而这种商业模式是未来商业的必然趋势。⑴几十亿的特产电商为什么不见西安特产

食品将成为淘宝系未来巨大的增长点,各地特产销售异常火爆!而陕西最有名的大枣却无人问津,为什么和田玉枣销量惊人,虽然它也在卖货,但同样是大枣,陕西本土的大枣却卖不动。西安巨大的旅游资源和流动人口带动了大枣线下的销售,让很多传统企业忽视了电商的巨大成长空间。食品行业也是如此,米旗虽然开了天猫旗舰店,但销量非常低,重视产品而忽视网络营销,用传统的销售思路来做网络销售无疑是事倍功半。同类的安琪、心特软等企业,在本地线下市场销量很好,而电商渠道建设却一直是个空白。传统企业对于电商的重视不够,观念薄弱,即便是重视也仅仅停留在想法上,执行层面更多时候处于蹑手蹑脚的境况。

⑵百亿建材行业何时腾飞

建材行业的发展永远与基础建设速度保持高度一致,西安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必然将西安的建材电商推向一个高峰。西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家非常牛的建材行业电商。工厂模式将会改变西安未来的建材电商格局,一体化的建材家居装修服务将成为更多用户的选择,而电商模式将成为首选,目前西安的建材企业存在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对于电商的认识模糊,没有格局性的战略规划,更缺乏相关的行业人才。

⑶巨大的旅游市场为何支撑不了一家旅游平台

淘宝旅游将会成为更多用户旅游住宿的首选,202_年西安某知名旅游网站被国内一家机构收购,爱日租、小猪短租等平台在其他城市诞生之后分别获得千万美元级别的投资,唯独西安不受资本市场的垂怜。政府以及资本市场对于西安旅游电商的重视和利好永远停留在观念上,西安旅游电商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务实而不是口号。

西安本土电商的发展离不开行业的深入交流,比如成立西安电子商务协会,电商氛围的培育将会影响上下游人才的参与程度。政府对于电商行业的支持力度应该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电商行业的支持群体应该是创新者,而不是传统的平台基金(目前西安的创新基金支持范围并没有涵盖电商领域)。

2.1.2西安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机遇

⑴在202_年5月29日举行的以“创新为源,服务为本”为主题的202_(年)中国电子商务大会上,西安软件新城获国家商务部批准成为了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这不仅承载了国家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重要使命,也开启了西安乃至陕西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篇章。

未来五年,西安软件新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将吸引1000家以上国内外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入住,实现产业收入过千亿,带动5万人就业,并支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通过这一新兴业态引领西安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全球市场经济奔涌向前的浪潮中。

⑵ 202_年8月23日,澳大利亚嘉民集团投资建设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正式落户西安经开区。该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美元,将为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的电商企业提供高标准商贸物流设施、区域分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功能服务。

据了解,澳大利亚嘉民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上市工业物流和商业地产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工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之一,业务遍及澳洲、亚洲、欧洲等世界产业领域。此次,嘉民集团将在经开区泾渭新城建设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00万美元,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将于202_年正式建成投入运营,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等提供高标准商贸物流设施、区域分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运营后将实现年营业收入约13亿元,上缴税收约5500万元人民币,为更多的世界500强工业项目进驻渭北工业区提供强力工业物流基础保障。

⑶202_年12月28日,西安国际电子商务电子园开园,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辉、深圳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革私为西安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揭牌并参加了电商企业座谈会。

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产业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及发展资源,该公司建设与运营的深圳“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202_年开园,目前已聚集了310余家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营业额202_年突破300亿元,202_年前8个月已实现500亿元。

西安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由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投资运营,在锦业二路北中兴产业园租赁1.2万平方米写字楼运营,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物流、行业资讯、企业商务、人才培训、金融咨询等运营服务。将形成包括互联网基础服务、外贸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物流及支付第三方服务等企业的集群,带动相关商务、培训、金融、咨询等企业的集聚,建造西安国际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示范产业园区,提高西安电子商务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

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在园区开园2年内吸引深圳及珠三角地区电子商务企业60家,确保入驻企业全产业链覆盖,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90亿元。

⑷陕西西安将建“网上丝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月27日下午,关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之“四丝”项目研讨会在西安大唐西市举办。国内著名政商人士和专家学者为“四丝”项目建言献策,西北大学也就学术研究、人才供给和文化推进等多方面和大唐西市达成长期合作,共同推进“四丝”项目的建设。

“四丝”项目是一项涵盖文化、旅游、贸易等多方面的产业综合发展项目。“丝网”,即网上丝绸之路,融合丝路沿线各国文化贸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丝园”,即由丝绸之路沿线四十多个国家构成的“丝绸之路博览园”;“丝博”,即每年举办的丝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的平台“丝路国际博览会”;“丝街”,即以隋唐西市遗址(即现在的大唐西市)为主体依托、丝绸之路文化为主题、盛唐百业为形式、仿古建筑为载体的国际化体验式文化商旅街区。

大唐西市集团202_年就已开始着手规划“四丝”项目,其中“丝绸之路风情街”第一期已于202_年建成开放,日本馆、韩国馆、泰国馆、印度馆等主题文化场馆已经入驻。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携手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共同打造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网上丝路”也已经在建设之中。⑸202_年3月19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西安市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近年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传统国际贸易网络化、电子化的新型贸易方式,发展迅猛,前景广阔,对做大对外贸易增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主要是依托电子口岸,建立口岸监管部门与电商、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对接信息平台,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各环节的准确数据和状态,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科学统计,以及全程无纸化通关管理,方便企业快速通关,有效解决企业出口结汇、退税等问题。

西安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具备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基础和条件。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对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高度重视。202_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争取西安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要求:“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创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经过陕西省、西安市领导和省市相关部门、西安海关的共同努力,3月19日海关总署正式印发了《关于西安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依托西安综合保税区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委托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下属公司负责试点项目的建设、招商和运营。

海关总署指出:“西安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节点城市,发展面向亚欧的跨境电子商务,对于西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要求西安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并加强与西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目前,西安国际港务区已在试点的招商方面取得了突破,引进了京东集团、唯品会、利安集团、国美电器、华腾科技、易迅、华南城等配套电商企业,东方电子支付、建设银行等配套支付企业和配套物流快递企业中国邮政EMS。其中,京东集团西北运营中心已于18日正式运营。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陕西省、西安市将构筑起一条面向亚欧的网上丝绸之路,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2.2西安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 2.2.1政府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发展。

202_年1月25日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给以企业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计划5年内内在西安打造5-7个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区。

①对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年网络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对投资额超过202_万元,年网络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0万元。

②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大,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建设、网络建设。对年实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第一年按其实缴税收市与区县留成部分,第二至五年市与区县留成部分较上年增长部分给予奖励。所需市级奖励资金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各区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入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建设、网络建设和企业发展。

③支持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发展。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西安设立全国总部的,给予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资金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④电子商务企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租赁办公用房的,由注册地区县(开发区)财政按租金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⑤利用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规划的物流园区内建设配送中心,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我市从事城市、城际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租用仓储设施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按照租用仓储设施租金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自主物流配送的车辆,可在车身外部规范设置企业标志,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可为其办理通行证,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限货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允许临时停靠。⑥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以多种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对电子商务企业培养和使用电子商务人才,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照当前已出台政策给予奖励和补助。鼓励、参与商务部组织的跨国跨地区电子商务交流项目培训和研讨,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应用、创业氛围。对获得国家、省级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的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分别按获得国家、省补助额优先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2.2.2科技资源集聚 比较优势明显

西安拥有丰富的科技、人才、能源、旅游资源及雄厚的科研力量,更有诸多享誉全国甚至世界的竞争力品牌。当前,正在全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借助西部大开发的经济浪潮,利用高新科技手段整合各种优势资源,以加速发展赢得后发优势。而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一次跨越,将有力的助推西部经济加速转型,对促进西安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为陕西、西安最强劲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的窗口,西安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拥有教育科技资源集聚、比较优势明显及支撑作用强等诸多有利条件,同时经过21年的发展与积淀,也聚集了一批如IBM、NEC、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领域的知名品牌企业。因此,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产业,西安高新区提升空间大、发展前景广,可谓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得天独厚、正逢其时、恰合其地。

2.2.3 世界五百强电子商务企业聚集

西安高新区是中国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最好、市场化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科技园区之一。近年来,依托西安雄厚的产业基础、丰富的科教资源、稳定的人才供给等优势,西安高新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并取得了骄人成绩。截至目前,西安高新区已吸引了近百家世界500强及全球知名跨国公司的投资落户。

基于西安特殊的区域战略性,以及优势的旅游服务业、电子信息业和丰富的教育资源,西安高新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条件可谓得天独厚。而区内与电子商务产业密切相关的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云计算、互联网技术等领域配套项目建设,也为西安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结

作为西安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安高新区“打造中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的重点板块,西安软件新城将成为国家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的载体。据了解,以电子商务、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数据中心等为发展重点的西安软件新城,目前已经吸引了IBM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研发中心、中软国际万人基地、普洛斯现代物流园、爱立信全球化服务公司、施耐德电气西部区域总部等一批优秀项目落户,使得产业蓝图已经初步显现,产业链条正日益完善,为西安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西安软件新城入选国家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西安市“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获批。商务部将在战略和基础应用研究、公共信息和服务平台建设、基础环境和软环境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扶持,西安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站在新的高度和新的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篇: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发布日期:202_-12-25 来源:贵阳国家高新区 字体:【大 中 小】为加快贵阳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措施。

第一章 范围和对象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的电子商务企业系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在高新区注册、依法纳税、并以为国内外企业或个人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主体。主要包括:

(一)运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交易、订单、客户、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流程于一体的运营型电子商务企业。

(二)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供交易双方进行商品在线交易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

(三)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及服务平台,进行商品展示、商品交易的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

(四)运用网络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业务,为交易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型电子商务企业。

(五)为上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研发及网络营销技术、信用、认证、供应链、物流及仓储等服务的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

第二章 开办奖励

对入驻园区在高新区注册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的开办资金奖励。

第二条 对有实际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企业主体,在符合条件的同一办公场所内允许注册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对没有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拟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允许企业的注册地址、使用已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秘书企业主体注册地址。在园区内允许注册电子商务秘书企业。

第三条 国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在高新区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自设立之日起经营满一年的,经高新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分别给予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将运营及结算总部设立在高新区,正常经营并纳税2年以上,在园区内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按照所购办公场所总房价20%的比例给予补贴, 分三年按平均比例予以兑现,购房补贴总金额不超过企业购买办公场所当年所缴纳税收区级留存部分,且购房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对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补贴购房总面积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30%。(对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面积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30%,按企业入驻先后,当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面积达到园区总建筑面积的30%后,该条优惠措施自行终止)

第五条 新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内租用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的,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照下列规定对租金给予补贴。

(一)新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三年内每年不超过50%的租金补贴;

(二)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在园区投资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经认定,按建设或租用面积总租金的50%给予补贴,连续补3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0平方米)。

(三)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享受三年内每年不超过60%的租金补贴;

(四)年交易额为人民币8亿元以上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享受三年内每年不超过80%的租金补贴;

(五)年交易额为人民币12亿元以上且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享受三年内每年不超过100%的租金补贴;

(六)世界500强企业、世界50强服务外包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享受三年内每年不

超过100%的租金补贴;

(七)留学生创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留学归国人员出资(含技术入股)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或持有企业股份超过15%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三年内不超过100%的租金补贴,支持办公场所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第三章 发展扶持

第六条 对新入驻园区,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并在高新区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按企业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高新区区级留存部分予以资金奖励,奖励年限及比例具体为:第1-5年100%,第6-10年50%。

第七条对于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并参与主办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重点展会,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或机构参与承办的,给予承办机构专项经费支持,每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对于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经高新区管委会备案的国内外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重点展会的展位费,给予50%以内的支持,一年对同一企业展位费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获得省市有关部门展会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该补贴支持。

第八条 入园后的电子商务企业,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分别按其获得国家扶持资金1:1和省级扶持资金的1:1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支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四章 规模激励

第九条 对为园区引进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100强企业入驻园区,并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纳税的引资单位或个人,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按引进一家企业相应奖励人民币50万元,引进多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人民币150万元。

第十条 对为园区引进或组建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行业信息中心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单位或个人,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一条 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在园区设立全国性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连续三年日均资金流量超过1000万元的,可在随后三年内再给予每年100万元资金奖励。

第十二条 对园区内管理及运营机构开展定向招商和宣传推介,重点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和电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活动支出。可按照实际宣传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人民币200万元的扶持。

第十三条 对园区内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研发且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对其上一研发项目投入给予扶持,资助额度不超过其上一研发项目投入的50%,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扶持年限不超过两年。

第十四条 对园区内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成功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在享受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人民币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五条 对园区内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的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根据其营业收入给予最高人民币50万元的奖励。奖励标准为:

(一)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高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二)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人民币202_万元,最高奖励人民币40万元;

(三)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第十六条 对于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的光纤使用费用,自使用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照给予其光纤网络使用费总额80%的扶持。

第十七条 园区电子商务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鼓励优先向园区企业采购,鼓励优先向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研究机构,购买相关服务,如开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相关的发展规划研究、统计调查、政策咨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等。

第五章平台建设支持

第十八条对园区内从事外贸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根据其上平台交易额的1‰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对园区内其他电子商务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根据其上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人民

币1000万元以上销售额的3%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九条 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自建行业门户网站(B2B、B2C、B2B2C、O2O),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在线销售和结算,根据其网站规模、影响度和企业销售收入及税收增幅,给予其平台基础建设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扶持,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二十条 在园区内建立创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用户量达20万,日访问量达2万/独立IP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有效运营1年以上,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对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一条对自建B2C、C2C等平台的园区电子商务企业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收入首次突破人民币5000万元、1亿元、3亿元或自建B2B平台注册用户首次突破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个的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分别按人民币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不可因多次单项销售突破而重复享受本条款。

第二十二条凡在园区内建立总部型网站,且结算平台和纳税关系在高新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并配套支付系统、信用系统、物流系统、认证系统且实现网上交易、支付的项目,有效运营1年以上,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按项目建设费用总投入的5%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二十三条 支持高新区传统企业注册第三方平台从事电子商务销售、展示、经营活动。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对注册园区内B2B、B2C平台开展网上交易、结算并实现税收的企业,对其注册第三方平台所产生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对注册其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交易、结算并实现税收的企业,给予注册第三方平台所产生费用50%的扶持。每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互联网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对落户园区的国家级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给予最高扶持人民币300万元,对省级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给予最高扶持人民币200万元,其他经高新区政府审核认定的公共实验室、工程中心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人民币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第二十五条 对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投资设立的以各类传统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给予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支持。

第二十六条 对于园区内主营业务从事第三方支付、跨境外贸及行业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对在规模及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超过上一平台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第六章 园区建设支持

第二十七条 对从事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园区信息化建设的园区内管理及运营机构进行扶持。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40%。

第二十八条 对园区管理及运营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广、培训交流、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管理顾问等专业服务的项目给予支持,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累计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第七章 人才支持

对高新区内电子商务发展所引进的专业人才,经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在享受高新区“人才特区”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享受以下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对在园区内电子商务行业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企业工作、月收入人民币8000元以上(含本数)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自其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连续三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予以补助。

第三十条 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自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年内,按其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存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七年按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存部分50%比例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园区新入驻企业,可免费查阅园区人才储备库。

第八章 资金申请材料、申报及审核程序

第三十二条 申报资金所需材料:

(一)书面申请材料。

(二)资格认定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七)申请办公及经营用房补贴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和购房(租房)发票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八)申请企业发展扶持及规模激励的,需提供相应凭证和资料;申请企业注册资金类奖励的,还需提供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九)部分企业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审计报告。

(十)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资金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每年一季度内,符合本措施规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向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

(三)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出具资格认定材料,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注册资金、纳税金额、资质证书、房屋购买及租用等情况,由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查认定。

(四)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提出资金兑现建议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

(五)每年第二季度,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高新区财政局根据管委会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拨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政策兑现原则:

所有企业享受奖励及补助资金均需高新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认定。

(二)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交易量的认定采用纳税额、网络交易凭证等相关资料认定。

(三)奖励资金和补贴的兑现,应以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总额为限,在次年不能兑现完全的,仍将累计到下一继续兑现,直至兑现完毕。

(四)经认定的租房、购房补贴、人才社保补助与企业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没有关联,该扶持资金于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次年开始兑现,直至兑现完毕。

(五)企业或个人同时享受多个同类政策优惠的,采取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认定,即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最优惠待遇,而不能重复使用多项同类优惠。

(六)享受本办法所列优惠政策的企业,自在高新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之日起,在高新区经营期限不低于十年,在十年内迁出高新区的,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所有奖励、补助、补贴及扶持资金须全额退还。

第三十五条 对高新区引进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起到贡献的机构或个人,参照高新区招商引资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在本措施颁布之日前已注册并在高新区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已签订投资协议的,按原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对于在本措施颁布之前已注册并在高新区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未签订投资协议的,参照本措施执行,但享受政策的起始时间以企业在高新区注册日期为准,在本措施颁布之日前未享受的年份不予追溯。

第三十七条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区政策兑现办公室负责具体认定及政策兑现事宜,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02_年12月25日

第四篇:电子商务相关优惠政策(摘录)

电子商务相关优惠政策(摘录)

(一)费用补贴优惠政策:

1、对国内十强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余杭区的,区财政给予500万元的奖励,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对其他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余杭区的,区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浙江余杭)

2、对自202_年在我区注册开业的、经认定的文化信息类企业,根据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扶持。(上海宝山智力园)

3、对新引进落户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土地款除外)的3%给予一次性资助。(浙江余杭)

(二)电子商务平台补贴优惠政策:

1、注册在余杭区的工业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含市级资助);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并设立独立核算公司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含市级资助),对在分离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浙江余杭)

2、对电子商务的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浙江余杭)

3、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创新商业模式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经市贸易发展局认定核准的,按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义乌)

4、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的,在享受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义乌)

5、对首次加入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交易活动、且已签订202_年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的应用企业,按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成都)

(三)注册会员及销售额补贴优惠政策

1、对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本市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2_户、5000户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义乌)

2、对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2_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义乌)

3、对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300万元的,三年内每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义乌)

4、对本市电子商务B2C平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或本市B2B平台收费注册用户首次突破5000个、1万个、2万个的,分别按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成都)

(四)房租补贴优惠政策

1、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的实体电子商务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库房等,按照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的20%给于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达100万元。对于租用办公用房者,前两年按照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形成区级财力部分的8%给于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80万元。(北京通州电商园)

2、对租赁办公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年租金(须经核定)的30%给予补助,补助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为起讫日期,有效期为三年。(浙江余杭)

3、对经认定的文化信息类企业在区内规定区域内购买产业发展用地的,在规划用地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达到一定量的,根据购买面积,按不超过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购房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海3131创意园)

4、每一入驻企业租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办公用房实际应付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为:1.5元(人名币)/天/平方。补贴期限为两年。(上海智力园)

(五)税收补贴优惠政策

1、对自202_年在我区注册的、经认定的文化信息类企业,自实际经营起五年内,对企业在从事文化信息经营活动中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区、镇两级地方财力部分,前二年给予全额扶持,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上海3131创意园)

2、对在园区内的企业,依据其上缴的税金情况,将镇级财政税收全部返还给企业,税收比例如下:增值税7.125%,营业税28.5%,企业所得税11.4%。(上海智力园)

3、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余杭区的,迁入第一、二年,区财政最高给予迁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自迁入起第三至五年,区财政最高给予迁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40%,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其他电子商务企业(包括电子商务配套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余杭区或在余杭新设立电子商务企业的,迁入和设立第一、二年,区财政最高给予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第三至第五年,区财政最高给予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25%,用于支持该企业的项目建设。(浙江余杭)

4、对引进的电子商务总部企业202_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市、县两级地方实得部分,分别在市、县两级的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给予总部企业50%的奖励。(成都)

5、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202_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市、县两级地方实得部分,分别在市、县两级的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给予平台企业50%的奖励。(成都)

(六)网络费用补贴优惠政策

1、基地对每一入驻企业在示范基地内的宽带使用费用部分补贴,以电信账单的30%为准。补贴期限为两年。(上海智力园)

2、对经认定的文化信息类企业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网络通讯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中超过30万元的部分,经认定后,三年内给予50%的扶持,每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等。(上海3131创意园)

(七)参展补贴优惠政策

1、对举办网货交易会或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展会活动的,按会展业发展政策予以奖励或补助。(义乌)

2、对平台企业组织的宣传推广活动费用(不含广告费)给予50%的补贴。(成都)

3、对平台企业参加专业展会的展位费和3人(含)以内的参展交通费给予50%的补助。(成都)

(八)人才补贴优惠政策

1、在区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发展特定区域内,由镇乡(街道)、开发区统一向业主(或农户)租赁后出租给电子商务企业的人才用房,租金的差价部分由区财政承担60%。(浙江余杭)

2、积极支持人才引进,对电子商务企业从市外引进年薪在20万元以上且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1年)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成都)

3、对电子商务企业吸纳202_年(含)以后毕业大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202_年9月30日前工作满1年,且企业已为该大学生购买社会保险的,按每人202_元专项培训经费补助企业。(成都)

4、人才引进上,经认定的文化信息类企业中的优秀人才在本区购买商品住宅,三年内按照其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形成的区、镇两级财力给予购房扶持。(上海3131创意园)

(九)相关楼宇补贴优惠政策

1、对办公使用面积超过5000㎡,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80%,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经市场贸易发展局认定为示范性楼宇工程的,给予楼宇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义乌)

2、对202_年投入运营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且同时满足单一产权楼宇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网络设施,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面积率达50%(含)以上,入驻电子商务企业享受了楼宇业主的租金优惠的条件,给予专业楼宇业主100万元资金支持。(成都)

(十)其他补贴优惠政策

1、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单位”评选,对获此荣誉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具体评选办法由市场贸易发展局会同财政局另行制订。(义乌)

2、对获得省级及其以上财政扶持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按获得国家、省补助额1:1和1:0.5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义乌)3、202_荣获国家级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_荣获省或市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荣获国家、省、市表彰的,只给予其中1项奖励。(成都)

4、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引进或整合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行业信息中心或指数发布机构,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成都)

5、在我市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电子商务大型会展活动,在活动开展前由主办或承办机构向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活动资金支持,其中:对电子商务的公益性推广会展活动,按照合同或协议书给予全额资金支持,对电子商务的商业性推广会展活动,按照合同或协议给予最高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50%的资金支持。(成都)

第五篇: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范文

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可按规定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

2.自202_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3.自202_年1月1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_〕2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3号)

关于支持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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