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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课间活动的规章制度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6-61671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4 14:19: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学生课间活动的规章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第二篇: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 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 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 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 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 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

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第三篇: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第四篇: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第五篇:13学校课间活动学生伤害事故预案

山东省莱阳师范学校

校园课间活动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完善学校的安全制度,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生处、团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和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保护教育、体育运动常识和卫生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

2.人事处、教务处加强对教师职工进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介绍,在教师中树立安全责任人的意识,教职工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安全告诫、安全防范、安全救护。

3.学生管理部门和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所在班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在早读之前、课间、午间、放学后时间段应加强校园巡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静校时间应做好清校工作。

4.学生处团委在两部学生会内成立“课间安全巡视值班小组”,组织部分学生巡视课间活动。巡视和护导学生安全开展活动;巡视活动要深入到学校的每一个地方,尤其是各个死角。跟踪学生活动情况,纠正学生违规活动和危险游戏,及时排除险情。

二、应急处理

(1)学生在课间活动发生意外或其他侵害,首位发现者立即采取措施并告知学生管理部门、班主任或教师,共同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2)学生在课间活动时不慎碰撞、跌倒而受伤时应迅速查看伤势情况。伤势轻者,先送至校医务室,请校医检查并处置。伤势中、重者,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做出处置结论,并做好拨打120和送医院救治的准备。

(3)学生管理部门和班主任要安排有关人员护送学生到医院诊治,并负责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护送者要待受伤学生诊治完毕或家长到场后,方可回校。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学生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值班领导及校长汇报情况,请示进一步的行动。

(5)学生管理部门和班主任在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马上着手调查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并做好记录。学生管理部门和班主任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属群体性重大事故应马上向校长汇报,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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