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辅导班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辅导班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学生监护人(签字)
2012年 9月15日
第二篇:辅导班 学生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小饭桌法人代表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起见,请家长配合。特制定如下协议:
1.上下学无需过马路时,学生自己回食宿班。
2.上下学如过马路时,甲方只负责接送学生在规定地点过马路这十多米距离。
3.家长应安顿孩子买正规食品;如小零食中毒,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室外与马路外学生磕绊或自行打闹受伤与甲方无关。
5.不经同意擅自做主,遇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星期
六、日属个人休息时间,此间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7.建议家长应该教孩子安全知识,如需补充另行通知。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学生不在此食宿班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小饭桌法人代表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起见,请家长配合。特制定如下协议:
1.上下学无需过马路时,学生自己回食宿班。
2.上下学如过马路时,甲方只负责接送学生在规定地点过马路这十多米距离。
3.家长应安顿孩子买正规食品;如小零食中毒,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室外与马路外学生磕绊或自行打闹受伤与甲方无关。
5.不经同意擅自做主,遇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星期
六、日属个人休息时间,此间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7.建议家长应该教孩子安全知识,如需补充另行通知。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学生不在此食宿班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家长朋友您好:
为了确保学生在本社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社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我社的安全管理。
3、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雨、防溺水、防坏人,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孩子。
4、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来上课。
5、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
6、对于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
7、家长应教育孩子要爱护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我社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社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我社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10、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我社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我社上课期满为止。
xxx课外辅导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向阳辅导班安全责任协议书[模版]
向阳辅导班安全责任协议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向阳辅导班的信任,您的信任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我们将竭诚帮助您的孩子,把学习成绩提高上去,争取得到您和您孩子的认可。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共同做好孩子学习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
一、辅导班权利义务
1到周五:1—4年级(放学后至6:20);5—6年级(放学后至6:40)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五一后依次向后推半小时)请您在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
2、辅导班老师备好每一节课,备好每一个学生,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情况的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3、辅导班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上学前放学后看护孩子的责任(请家长自己特别注意路上孩子们的安全问题)望各位家长谅解,更希望家长保持对辅导班老师的联系,以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
二、家长的权利义务
1、家长要督促孩子,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孩子无法来上课,请您及时给学生请假,无论是亲自请假还是打电话请假,请务必告知老师,以免出现孩子无故旷课。
2、家长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安全。最好不要在路边一些小摊点购买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如有意外,责任自负。
3、请家长要留意孩子的上下学时间,要求孩子按时到校,按时回家。学生要做到不私自离开辅导班,放学回家途中不做过多停留。
4、不仅家长要做好孩子的安全防范与监督工作,学生本人也务必要遵守以上协议,将安全防范牢记于心。
三、协议期限
亲爱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与老师要建立平等的关系,互相合作,互相信任,共同完成教育职责,共同担负起孩子的安全责任。因此,请您务必配合我们做好以上工作,谢谢。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2014.3.17起至2014.7.3止协议期满后,协议无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家校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签字:
老师电话:
思源辅导班
2014年3月 17日
第五篇:育才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育才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育才家教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班级: 监护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 为了保证辅导班学生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陕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经本辅导班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辅导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乙方违犯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后果,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1、擅自下河、渠、堰塘、水库等洗澡、游泳的。
2、擅自组织和参与各种出游活动的。
3、过往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家长不接送的学生,乙方没有到我辅导班或不按时到辅导班,发生意外事故的。
2、乙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辅导班,发生意外事故的。
3、乙方不能到校或不能按时到校,必须向辅导员请假。
4、乙方中途不补习,或转走后发生事故的。
5、乙方是家长接送的须把孩子交到教师手中方可离开。
6、乙方食用不卫生食品、饮料等物品,发生食物中毒、传染性疾
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条:严禁乙方参与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五条:监护人责任。
1、乙方入学后,监护人应经常了解乙方在本辅导班的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共同做好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在假期、节日、放学离辅导班回家后,监护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乙方发生意外事故以及乙方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甲方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2、积极宣传鼓励乙方参加人身保险。
3、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及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育才家教辅导班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监护人(签字):
二○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