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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6-69646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6 02:37: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任书

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树立教育工作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分明的工作格局,务求工作落实,治理有效。

2、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开展违规收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意识。

3、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抓好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工作,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4、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学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5、各学校学生使用的作业本,由学生自主向商(书)店购买,学校不得统一代购。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和其他教学辅助资料,由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每学科限选一种。学生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农村中小学学生购买农村医保后不能又重复购买城镇医保。

6、学校应以方便和服务学生为宗旨,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购买贺卡(感恩卡)和其它学习生活用品等,不得违反常教发„2012‟16号文件的规定,擅自扩大学生统一着装的范围和周期,强制学生统一订制校服。

7、学校学生食堂按照“保本不盈利(零利润)”的原则经

营,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保证学

生伙食质价相符。

8、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

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9、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

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车乱收费行为。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

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责任追究

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实行收费工作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当年度不得评先,并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石门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局长:鲍传新校长(签字):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2

第二篇:治理乱收费责任状

治理乱收费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校与所有教师签订收费责任书。

一、我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厉禁止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珍视、维护教育和学校的形象,把我校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做好。

二、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公示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我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都有明确的界定,我校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不超范围、超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四、建立我校收费负责制。校长是规范学校收费直接责任人,负责治理我校的乱收费。

五、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我校如有乱收费的,校领导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记大过、当年考核不称职或三年内不准晋升职务的处分。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责任人:

李外河小学

2014年9月

第三篇: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状

治理教育乱收费

目 标 责 任 状

刘田各庄学区中心校 二0一一年二月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中心校特制订了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责任状,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县局的重要工作,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件大事。为坚决制止乱收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心校与各中小学制定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状。

目标责任状内容如下:

1、要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乱收费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教育收费公示制、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教育收费社会监督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教育收费制度,实行校务公开。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按原“一费制”标准向学生代收作业费;向参加中考的学生代收中考报名费;作业本费统一执行省定标准,分年级实行最高限价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学生的资助政策。幼儿园、幼儿班执行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4、坚持并完善两公开(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的收费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中心校与各中小学各存一份。

刘田各庄学区中心校(盖章)中小学(盖章)

学区校长(签字)中小学校长(签字)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四篇: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2

州门司完小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关于集

中治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资兴市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区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

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各部门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

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严

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

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

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

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校长(签字):学校教师(签字):

州门司完小

20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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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运河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运河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区教文体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区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免除家庭困难学生教科书费用的相关政策。

3、学校各部门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河北省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校长学校教师

签字:签字: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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