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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6-1024137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5 23:32: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

为切实加强我县土地管理,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作出如下通知:

一、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尤其是所长及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二、严格执行规划,依照土地利用规划使用土地,坚持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要增强土地法制观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切实做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各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出租、承包及在土地上发展养殖及设施农业等事项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签字后方可申请报批。

四、严格审批备案制度。各村凡在土地上发展养殖、设施农业等项目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日常监督,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各监察中队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并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各类违法、违规占地、采矿行为。

第二篇:如何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国土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目标,围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国土系统干部清正廉洁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有力地推动国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一、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

随着国家对国土工作进一步深化和调控,国土部门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承担的职能也越来越多。因此国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做到两袖清风,严于律己,切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政治保障工作。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在国土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问题还需要研究和解决:如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新形势认识不足;个别干部在工作中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不高;部分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干部还有不廉洁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基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国土部门承担着土地管理的重要职责,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都担负着一定的土地管理职能。因此要教育国土人员慎用权、用

好权,这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立足之本,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性。国土工作要发展,关键在于人,在于一支高素质、清正廉洁的国土管理干部队伍,“廉则兴邦,贪则亡国”,时刻牢记我们是国土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是我们国土人的标准。

三是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依法性。在国土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要求大家要遵章守法,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

二、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国土人员始终要坚持“教育先行、查纠及时、制度保障”的方针,切实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切实做到守法行事、勤廉办事、民主议事。在强化意识和教育上,要做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具体可以从以下三点抓:

(一)抓学习,培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

1、创新学习教育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纲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理念教育、2

权力观教育、人生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进一步教育干部职工正视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把学习方式融入到工作中。

2、创新舆论教育方式。以党风廉政宣传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设立专栏、局域网专版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观看警示片和反腐典型案例,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警示和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3、创新阵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纪检阵地作用,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会议阵地作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文化进机关阵地作用,时刻提醒基层干部职工做到警钟常鸣,自警自励。通过持之有恒的教育引导,使基层党风廉政的阵地得到明显增强。

4、创新案例教育方式。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一些反腐倡廉展览和警示教育基地,听听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做到 “三体验”:第一到贫困家庭体验,好好体验贫困家庭的 3

生产生活,再看看自己的工作环境,竭尽全力地干好本职工作。第二到殡仪馆去体验,那里是人生的最终归宿,无论是荣华富贵,还是贫困潦倒,功名利禄一切都是过眼烟云。第三到监狱去体验,体验自由是多么重要,珍重手中的权力,珍重自己的岗位,对得起组织,对得起家庭,对得起自己。

(二)抓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 一是要坚持“一把手”亲自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目标考核之中。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责任领导评先、选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把每项工作都确定到责任人,明确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三)抓制度,推进“阳光行政”,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

1、健全部门内部制度。针对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监督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约束权力的运行。

2、建立廉政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二是廉政谈话制度;三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三、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保障性

1、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比选制度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的参与程度,始终把对工程招投标和比选制度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为重要内容,也可邀请如法院、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并把与工程中标单位签订《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招投标和比选制度的重要条件之一。

2、加强对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供地,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谋取私利,切实做好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检查。在国土部门内要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重点从采购范围、方式、程序和预算等方面,加强对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约束力和透明度,强化“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定期开展“小金库”清理。

4、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征地拆迁的规定,杜绝新的拖欠补偿费用行为。严格审核拆迁安置资金,5

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1、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在国土资源系统统营造一个浓厚的廉政教育的舆论氛围,从而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

2、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力有待加强。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有关会议,强化执行力;或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给予通报,确保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时刻牢记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可采取如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到监狱体验等方式。

二0一三年七月 日

第三篇: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概 况】 盐城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70万平方公里,其中沿海滩涂面积45.53万公顷,占全省沿海滩涂面积的75%。现有农用地111.8万公顷,其中耕地82.74万公顷;建设用地23.25万公顷;未利用地34.62万公顷。设有150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总面积77.26万公顷。

年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适应宏观调控新形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难题、保发展、促集约”要求,一手抓保护资源,一手抓保障发展,保证了全市重大项目用地及重要民生设施用地,有效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被表彰为全国市县测绘管理先进单位,并作为地级市测绘管理机构唯一代表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建成盐城市文明行业,市国土资源局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集体。

【用地计划】 在国家严格控制用地计划指标而地方用地需求量很大的严峻形势下,既注重向上争取,又注重内部挖潜,想方设法通过点供、城乡增减挂钩、独立选址等途径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全市共获得用地计划1800公顷,其中,国家农用地转用计划4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445公顷,点供指标436公顷,独立选址计划指标451公顷,有效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项目预审制度,坚持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全市供应土地2133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923公顷,工矿用地1204公顷,商服用地155公顷。全年出让土地756宗,实现土地出让金67.9亿元。

【耕地保护】 落实政府保护耕地责任制。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力度,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项目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达85%以上。全年共实施复垦整理项目库项目255个,总面积0.98万公顷,新增耕地0.4万公顷,居全省第一。全市争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9.38亿元,其中易地补偿资金3.58亿元;省以上投资项目22个,总面积2.7万公顷,争取项目资金5.8亿元。积极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不断规范矿产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为全市35家采矿企业及时办理采矿权变更、延续手续,全市共挂牌出让采矿权257宗,公开出让率达100%。矿产资源管理费用全部征收到位。

【土地执法】 全年共组织对各县(市、区)巡查4次,检查在建项目382宗,制止、查处违法用地13宗。进一步强化大市区的分片包干巡查,制止处于萌芽状态的土地违法案件30件。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百日执法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考核评审,荣获全省唯一的一等奖。

【土地规划】 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专题研究成果通过省级专家评审论证,成果质量居全省前列。积极编制全市沿海土地利用规划。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高度重视《盐城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在全省13个大市中第一家通过评审。

【征地补偿】 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和“补偿款预存”制度,依法确定农用地征转用补偿标准,全市发放征地补偿款9.7亿元。年内全市涉土群众来信431件,比上年下降31%。(张中俊 程德宝)

第四篇:国土资源管理 简答题

简答题

1、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国策是什么,如何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什么是土地用途管理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偿出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批准征收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后,该幅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5、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国家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6、建设单位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7、请说出202_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202_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哪些建设用地?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0、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手段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11、为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_>28号)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12、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区别?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经营、管理?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14、什么是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15、什么是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分几级?

分为五级: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设区市)、县(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

17、建设用地预审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18、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19、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域。

20、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征地要坚持哪4个必须?

一、必须按规划、计划征地

二、必须征求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三、必须在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建设

四、必须公开征地政策、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21、基本农田保护实行什么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22、土地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土地案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23、集体土地按用途划分为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为什么?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农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24、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是什么时候决定的? 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严格限制农用土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6、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27、申请补发土地权利证书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遗失、灭失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具结保证书;(2)刊登遗失、灭失土地权利证书启事的报纸。

28、哪些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答: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9、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③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④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⑤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国有土地。

30、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应作何种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方式主要有: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⑵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⑷罚款;⑸行政处分;⑹追究刑事责任。

31、我国《刑法》中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条?

答: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②非法占有耕地罪(刑法第342条);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

32、土地管理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非法所得;④责令退还土地;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⑥责令限期治理;⑦责令退赔;⑧收回土地使用权。

33、什么是土地他项权利?

答:土地他项权利是指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权利,或者说是设定在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权利。

34、什么是土地租赁?

答: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35、征收土地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⑴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⑵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⑶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⑷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⑸征地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6、我国《刑法》中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条?

答: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②非法占有耕地罪;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37、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38、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答: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

39、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答: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少批多占也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40、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1、哪些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土地登记的决定?

答: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②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③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④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土地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简答题(附答案)】土地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简答题(附答案)。

42、根据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4、旅游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

43、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

答: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44、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答: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

45、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应作何种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46、当事人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几条?

答: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7、何谓非法占用耕地罪

答: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48、什么是土地?

陆地表层一定范围内全部自然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综合体。

49、什么是五不登记制度?

答:(1)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2)对于经营性土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3)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4)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5)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

50、我省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我省土地资源的特点是(l)土地资源总量在全国居中,人均土地资源数量小。全省士地总面积为188848.07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335.4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8公顷(4.3亩),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14位,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为全国水平的三分之一。(2)土地类型多,地形构成错综复杂。我省地处黄河下游北部,境内有高原、山地、丘陵、盆地与平原,其中山地占37.4%,坝上高原占13.0%,丘陵占4.8%,平原占30.5%,盆地占12.1%,湖泊洼淀占2.2%。这种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特点造成组成土地要素的区域性差异大,土地利用的区域差异特征突出。(3)耕地资源总体水平差,且地区分布不平衡。全省耕地面积为10270.58万亩,人均耕地1.523亩,略高于全国1.478亩的平均水平。我省由于缺水,全省旱地占耕地面积的39.86%。其中地处黑龙港流域的平原耕地,旱碱威胁大,产量低而不稳。地处西部太行山的山地、丘陵和地处北部的坝上高原地区,由于水资源严重短缺,无灌溉水源,大多是靠天吃饭,作物单产较低。我省耕地分布不平衡,人均耕地最多的是张家口市,人均耕地为4.32亩,而人均耕地最少的石家庄市只有1.15亩。全省还有17个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1亩,其中11个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8亩的警界线。(4)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足,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全省共有未利用的土地405.6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1.48%,近期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228.56万公顷,占未利用上地面积的56.4%,其中可开发成耕地的仅有17.74万公顷。

51、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52、国家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而未及时使用的有何规定?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53.我国现行土地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哪些?

我们的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土地法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律、行政法规。改革开放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土地立法的步伐,使我国土地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轨道。据不完全统计,自1982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40多个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较重要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256号令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257号令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6)《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0月21日国务院通过,同年11月8日国务院发布,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7)《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2月15日国务院发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54、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修改过几次?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其后共修改过两次:第一次是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第二次是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55、新修定的土地管理法与原法相比有哪些重要变化?

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土地管理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确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明确了省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确立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将农用地转用审批,作为实施用途管制的关键。

对土地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土地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简答题(附答案)】文章土地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简答题(附答案)出自http://,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耕地开垦的监督权、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权等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将执行性的权力下放到市县政府。

明确规定国务院是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调整了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强化了国务院士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权。

上述变化中最主要的变化是确立了上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管理方式由过去的限额审批制度转变为用途管制制度,这是一项重大的改变,也是新土地管理法区别于原有法律的关键之处。

56、《土地管理法》是如何对公民土地财产权进行保护的? 土地制度是最基本的财产制度之一,越是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就越应保护公民的土地财产权,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土地管理法》根据这一思路,对公民特别是对农民士地财产权利加大了保护力度。

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明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代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立新型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财产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解决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赋予了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上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改变了过去在土地管理实践中行政机关的违法批地行为由用地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做法。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7、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使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土地占有、使用和依法取得收益的权利(2)有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3)有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要求对方停止侵犯、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返还土地、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4)有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土地使用者有以下义务:

(1)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有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义务。

(3)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4)有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权利。(5)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

58、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除此之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9、国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是,农村集体可不可以不同意?为什么?

国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农村集体不可以不同意征用。这是因为:第一,国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土地的单位不得对抗和阻挠;第二,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生产生活资料,为公共利益依法征用土地,这事政府取得建设用地的通用办法;第三,为了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权益,法律法规就征地的权限,程序,补偿与安置等作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尊重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第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用土地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0、哪些土地使用权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对该集体土地使用者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应当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对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或者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1、怎样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6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下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被侵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需要重新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土地证书。

63、为什么要对耕地特殊保护?

为什么要对是由耕地的重要性所决定的。首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原料主要来源于耕地保护耕地;其次,耕地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耕地为农村人口提供了主要的生活保障,是城市居民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我国是有12亿多人口的大国,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仅1.59亩,只占世界人均耕地的44%,而且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进一步减少。所以,在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中,必须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稳定一定的耕地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否则,别无出路,也没有选择。

64、占用耕地补偿责任归谁?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用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占用的耕地。

农民不可以擅自在自己承包地里取土。如果自己的承包地属于耕地,因为建设或者生产确需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取土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批准的取士深度取土,保留耕作层土壤,进行复耕。

69、农民申请宅基地,什么情形下不予批准?

为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农民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的情形作了如下规定:第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第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第三,出卖或者出租住房的。

71、在外地工作的国家干部、教师、职工等人员,能不能在原籍申请宅基地?引进、招聘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宅基地?

在外地工作的国家干部、教师、职工等人员,户口不在本村不属于本村村民,不能在原籍申请宅基地。

引进、招聘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只能由招聘的单位或村、镇在工作所在地提供临时住房,而不能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宅基地。72、农民申请宅基地,需经谁批准?

农民缺少住房需要使用本村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由本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7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可以收回:(1)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2)为进行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3)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4)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5)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6)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是否要补充相同面积的耕地?不补充的怎么办?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应当如何处置?对依法收回的宅基地,是否需要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依法收回农民一户一处以外的宅基地,就土地使用权而言,无需给予补偿。如果被收回的宅基地上有房屋、树木等附着物,就应当参照房屋、树木及其他附着物的实际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什么是临时使用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有多长?

临时使用土地是指国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施工或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土地。它不包括临时使用建筑或设施而引起的使用土地的行为。【土地资源管理知识竞赛简答题(附答案)】知识竞赛试题http://。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结束后,必须对原有土地恢复原貌或改善土地利用状况。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确实需要延长的期满前应提出申请。农村村民占用上地或多占土地建住宅如何处罚?

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买卖宅基地的应如何处理?

国家禁止非法买卖土地。对擅自买卖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3)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认定破坏耕地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耕地质量遭到破坏。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行为。

82、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83、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什么? 保护耕地。

84、哪些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良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85、基本农田保护实行什么方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86、什么叫闲置土地?

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88、征用哪些土地,应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89、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多少上缴中央财政,多少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

90、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什么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耕地。

占多少、垦多少。

91、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工业用地最长不超过多少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长不超过多少年?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最长不超过多少年?综合或其他用地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70年;50年;40年;50年;50年。

92、在土地利用、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权限如何规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定?

(1)一次性开发2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2)一次性开发20公顷以上4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3)一次性开发4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93、征用耕地补偿费用包括哪几项?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94、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哪一天,第一个世界地球日在哪一年? 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4月22日,第一个世界地球日在1970年。95、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 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16亿亩。96、某企业准备在开发区内新上一个项目,经审查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勘界,该项目用地面积40公顷,其中耕地36公顷,请问该项目应如何报批?

答:如果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应一次性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地,由于该项目占用耕地超过36公顷,应报国务院审批。如果该项目确实需分期建设的,则可按照项目建设期分批次报省政府批准。

97、某企业原有一宗划拨的工业用地,该企业根据城市规划,准备对该宗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现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协议出让。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可以直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吗?

答:不能。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98、某农村村民全家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并定居工作生活,现准备将其在农村的住宅卖给一城镇居民,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批准吗?

答:不能。根据“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该村民只能将其在农民的住宅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它成员。

第五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2_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战略部署,统筹城乡,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规范资源管理,以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国土资源利用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对推进**跨越发展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成效明显

(一)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沟通,提前谋划,抓紧落实省重点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在落实用地计划组卷报批方面,密切配合有关乡镇、部门完善组卷资料,加快组卷报批速度。在此基础上,加大跑市进厅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省控指标和市统筹指标,为我县各项事业建设最大限度提供用地保障。同时,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编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用地请示文和审理意见书等,做到各批次的报批要件齐全、内容规范、材料真实。对转征后的建设项目用地能按规定时间做好“两公告一登记一批准”工作,确保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能及时供地和落地,确保我县经济建设的发展。截至12月31日,我县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已获得省上用地批文13个批次及3个单独选址项目(兴头水库1043.19亩、西城迎宾大道475.98亩),共计44个项目,用地面积34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320.36亩,兴头水库淹没区1011亩只征收为国有土地不转为建设用地;已通过网上审批待出批文3个批次6个项目,用地面积270亩;已上报省厅待网上审查3个批次6个项目,用地面积1529.55亩(横五线1225.70亩)。城南园工业储备用地471.74亩也已上报待审批。另外,农村村民住宅小区用地获得市政府审批3个批次,用地面积55.53亩,另有3个批次用地面积133.41亩正在市政府审查,等待审批。

(二)严格把好“三项”建设用地的审理、审核关。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做到保重点、保开工、保民生,在项目用地报批件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报件齐全、行文规范,并建立健全审批台帐,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对用地审批严格实行内部会审,集体研究。一年来,全县共审批(转批)三项建设用地53宗,用地面积3038.64亩(含代征道路),其中耕地820.85亩。其中出让用地31宗(工业19宗,商住12宗),用地总面积1353.65亩;划拨用地20宗,用地面积1646.99亩;使用集体土地2宗,用地面积38亩。

(三)努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五”和谐征地工作法,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在批次征地过程中做到征地前期程序到位,征地补偿标准合法,建立征地补偿资金专户,并确保安置途径可行,被征地农民能得到妥善安置,生产、生活有所保障。

(四)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一是认真编报202_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在省、部及县政府政务网上公布。二是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制作及用地开工、竣工数据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省级政务网的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报批网上申报、建设用地供地的在线录入和各项用地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二、坚守红线,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扎实有效

(一)加快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基础上,完成数据库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图件编制、数据统计汇总等成果。制定示范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布局,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4个专题研究,并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二)依法依规审查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一是认真执行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认定制度。在项目选址阶段,对项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图上核实和现场勘查,禁止非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随意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严格坚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按规划、计划以及集约利用五项定额指标审查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截止12月31日,建设用地预审94宗,用地总面积6676.39亩,其中农用地5722.7亩(其中耕地1878.5亩)。三是依照规定程序编制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方案。全年编制41个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方案,调整面积为801.7亩。

(三)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时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耕地补充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于今年3月与15个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42.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65万亩。

(四)做好耕地补充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2_年,市政府下达我县1300亩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600亩任务。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监管力度,验收8个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3239.9亩,新增耕地1372.65亩。二是积极开展旧村复垦工作,经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旧村复垦项目10个,旧村复垦规模623.21亩,村庄复垦新增耕地478.45亩。同时,做好全县废弃园地调查,查清全县共有废弃园地7123亩。

三、盘活存量,土地收储出让力度明显加强

(一)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全力盘活土地资产。年初以来,为了解全县土地储备资源,掌控土地市场,做到工作有的放矢,连续十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地块现场办公进行实地踏看,帮助协调有关问题。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按照土地储备计划,一是围绕老城区抓好零星存量土地的储备;二是围绕火车站繁华地段、工业园区抓好工业用地的储备;三是围绕重点项目抓好重点地块的储备。今年以来,共收储国有建设土地8宗,面积268.37亩,其中**县火车站地块5亩、三车佳园GO3地块19.2亩、**中宾馆地块53.64亩、三车G12地块37.26亩、耀华高新精细化有限公司地块32.1亩、火车站站前广场11.02亩、汽车检测线地块53.14亩、水东G2区地块57.01亩。同时,按照城市建设东扩的要求,对三奎头自然村进行改造,收储三奎头片区建设范围土地约2972.1亩,现三奎头片区城关村、埔头村和通演村已完成收储工作,收储面积城关村8.55亩、埔头村2245.07亩、通演村718.48亩;按照城市建设西连的要求,收储锦云园片区619亩,其中耕地202.69亩。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增加了政府土地收益,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超前做好拆迁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为努力达到“净地出让”工作目标,避免因交地时间及交地条件不确定而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实现土地交易工作全过程的良性循环。一方面,强化了与相关项目指挥部的动迁联动合作机制,全力推进居民动迁工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储备项目地块的前期开发力度,不断细化和量化交地条件和标准,加强与县规划部门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各建设单位的协作,努力做到出让地块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与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协调一致。

(三)加强土地资金管理,力求防范土地资金风险。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需要量较大,为保证收储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合理用好储备资金。中心建立了以地块为载体的封闭式管理制度,并通过土地抵押,使每一笔借款都落到相应的储备项目。专款专用,所有贷款资金都用于土地收购储备。通过多种方式来保障资金正常运转,防范土地储备资金的风险。截止目前,中心借款余额39500万元,资金运转状况良好。

(四)严格规范做好土地出让工作。我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第39号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相关规定和程序出让土地,做到出让底价由市场评估,集体决策,综合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政府批准同意出让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公告制度,宗地招拍挂前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日报、海峡资源报、**电视台进行公告,并将出让结果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202_年我县通过招拍挂及协议出让用地共24宗,用地面积996.63亩(含代征道路),出让金额84863.8461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13宗,出让面积781.32亩,出让金额7535万元;商住及商服用地8宗,出让面积213.27亩,出让金额76904.7万元;协议出让住宅用地3宗,用地面积2.04亩,出让金额424.1461万元。

四、多措并举,资源保护利用秩序更加规范

(一)认真做好矿政管理日常工作。一是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挂牌2宗,收取采矿权价款79.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采矿证审批管理,共审理采矿证3宗,其中采矿证延续1宗、协查省市办理2宗,县级收取采矿权价款39.63万元,生态保证金63.84万元。三是扎实做好采矿证年检工作,对37个矿山进行实地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各类违法开采行为4起。四是抓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202_共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75.4万元。五是做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对全县20家应参加“三率”调查与评价的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数据并录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三率”调查专用软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六是认真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共有7个矿山开展了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并编写了储量动态检测报告,除三鑫公司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评审外,其余6个矿山的报告均由市局规划所评审通过。七是加强临时石料场审批管理,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临时石料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2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临时石料场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各临时石料场进行现场勘查,对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临时石料场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石料场,责成相关责任人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治理。共审批临时石料场15个,收缴保证金120万元。

(二)扎实做好地质勘查项目管理。一是做好现有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我县共有勘查项目51个,目前有效期勘查项目12个,勘查项目中有硐探工程的有5个。对这些勘查项目,不断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不按设计方案、越界、以采代探违法勘查行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良好的勘查秩序。二是做好新立、延续探矿权材料初审上报。今年受理新立探矿权2个,延续4个,通过市场挂牌出让探矿权1个。三是做好勘查项目到期通知,防范无证勘查行为的发生。四是做好矿产资源压覆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五是做好矿山储量汇总工作。

(三)多层次开展矿业秩序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召开全县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县范围内非法违法采矿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强矿山巡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乡镇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处越界开采矿山4个,同时协同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采矿证已到期的矿硐进行全面封堵,并建立健全影相资料等档案,严防盗采行为的发生。二是根据省上关于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组织103人次对57家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并取缔无证非法采矿9起,收缴罚没款5.7万元。三是全面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以我县在册矿山数与省厅矿业权网络审批系统数据库和部采矿权统一配号系统数据库中的采矿权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比对结果,向29个过期采矿权人下发了《采矿权过期告知书》和《过期采矿权调查表》。并逐一分析,初定予以保留的采矿权25个,予以注销的采矿权11个,目前我县采矿权清理工作有关资料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待上级批准后予以公告实施。

(四)强化对矿产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对全县矿产品运销全部实行准运单制度。一年来,共完成矿产品申报1.55万车,申报总量45.45万吨,其中铅精矿5305吨,锌精矿39565吨。共开展路面稽查400多人次,其中夜间稽查120多人次,查获无证运销矿产品车辆105车,依法给予立案查处105起,执收罚没款54.05万元,其它收入200.71万元,有效地规范了矿产品流通管理。

(五)保护生态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县铅锌产业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聘请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县铅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扎实推进我县矿山选矿环境治理。二是将大排石料场“青山挂白”复绿工程列入省国土厅和财政厅“青山挂白”治理示范工程,下拨治理经费50万元。三是结合涉铅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梅仙铅锌矿区的弃碴场、采矿工业场和遗留的采矿历史破坏地等进行坡面整理、植被恢复治理,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和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相关要求做好拦碴坝、排水沟、沉淀池等工程,同时对退役的采矿井硐口进行全面封堵。目前涉及到的19家矿山企业除三鑫公司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以外,其余矿山企业已基本按文件要求对弃碴场进行了“青山挂白”治理,对退役采矿井硐口进行封堵,对弃碴场建设拦渣坝、沉淀池、排水系统,基本达到了整治要求。

五、关注民生,地灾防治群防群测全面落实

(一)认真编制202_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我们在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2_年**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方案对我县本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落实措施。督促各乡镇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并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落实地灾危险点防灾措施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措施,有14个乡镇编制了《群众转移预案》。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公布了监测人、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及报警号码,确保在灾情发生的时候,能做到层层联动,各司其责,行之有效。

(二)重视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今年4月以来,我县接连强降雨,从兄弟县市地灾发生情况来看,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与隐患点一样,是地质灾害高发地段,相对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更具有隐蔽性,受威胁群众的防范意识更差。因此今年把高陡边坡的地灾防范也作为重点,5月16日我局发出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纳入重点巡查对象,从而建立运转有效的群测群防体系。

(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内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评估资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备案工作,今年我局已对35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为用地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工作。我们在汛前对全县15个乡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地质灾害摸底检查,对14个新地质灾害点进行了重点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生的灾害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对危及住户的地灾点,要求乡镇政府督促其搬迁避让,避免人员伤亡。同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坚持不离岗、不顶岗、不漏岗。

六、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显着提升

(一)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采取多形式加强宣传。一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法制宣传,围绕不同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国土资源法律诉讼活动、典型案例和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先进典型等,从不同角度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开展富有成效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活动。二是抓住集中整治违章搭建、卫片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树立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二)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打击违法用地行为。202_,我县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图斑达205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达154个,为了做好202_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在变更调查时就提前介入,全面研判,提早谋划,与县政府督查科、县监察局多次对有关乡镇进行实地督查,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有关乡镇进行通报,发出13期的督查报告,县政府先后对7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2个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教育一次,使得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在整改工作中,拆除5处违法建筑物,复耕19处违法地块,补办7个农村住宅项目农转用和82个农业设施项目用地手续,补办12个农村住宅供地手续。最终将违法用地减少至38宗,其中立案查处32宗,立案率达84%,非立案查处6宗已自行恢复植被,履职到位率为100%,整改查处到位率为100%。没收违法建筑物12.45万平方米,罚款87.6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5处、面积1.42万平方米。落实32宗违法用地案件所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移送财政部门接收工作,落实6宗违法用地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提出并落实对6宗违法用地案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工作。通过持续的整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最初的32%,下降至7.71%,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

(三)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153人次对重点矿区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开采行为25次。全县共发现13个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6个越界开采矿山,13个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全部取缔;6个越界开采矿山全部责令退回矿区内开采,封堵越界处,并消除了安全隐患;共对2个非法开采点申请矿产资源破坏鉴定,均涉嫌构成犯罪,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组织人员对中仙乡境内的矿山进行整治,取缔中仙乡境内非法采矿点6个;立案查处6个,罚没款8.51万元。顺利通过市政府对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的验收。

(四)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查办反馈力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密切关注信访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N”调解室作用,密切与群众之间的有效联系,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对省、市转办的信访件,坚持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人员逐件到实地调查、调解,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上级反馈。持续开展村级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全县排查出涉及需要我局解决的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4件,已解决3件。经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以来,我县涉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明显减少,信访件与去年同期减少25件,减少38%。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件51件,已办结反馈44件,7件正在办理,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坚持做好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遏制违法行为。为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今年来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在力保卫片涉及的违法用地全部处理到位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情况下,全县共动态巡查559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6份,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92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0起,查处违法用地面积57.16亩,其中耕地43.01亩,退、收回土地57.16亩,收缴罚款25.62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1465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800.43平方米。巡查发现无证开采13起,取缔无证开采点13个,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起,收缴罚没款8.51万元。通过巡查、制止、查处工作,有效的打击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执法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克难攻坚,新城拆迁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一)稳妥有序推进三奎新城开发建设。按照“理念超前、站位高远、生态自然”的理念,围绕“两心、两轴、三片区”的空间布局,稳妥有序推进三奎新城开发建设。一是抓好规划提升,借鉴各地新城建设的成功做法,坚持保护性开发原则,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地形形貌,在已完成三奎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由原设计单位对原有规划进行优化提升,把三奎头组团规划为生态自然、宜业宜居的山水新城。二是抓好企业征迁。征迁工作是新城开发的前期基础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征迁范围内的民房拆除工作,涉及的28家企业(其中无产权的14家),已完成企业资产评估14家,征迁协议签订3家。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对三奎头组团开发建设时序进行科学、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城市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工作。争取年底前启动安置区基础工程建设,确保202_年5月供地自建,202_年底完成80%的拆迁居民安置回迁工作。同时加快清和大道、河滨景观大道、河滨景观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奎新城商住房开发建设,实现在短期内形成集聚效应,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形成”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水东新城建设安置户回迁安置按时完成。目前水东一、二、三期的项目已基本完成,进入各项目工程结算阶段。水东片区自建房共计52幢,148户,306个单元。目前除7户自建房未封顶外,大部分已经完成封顶。

(三)锦云园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锦云园片区开发建设涉及土地面积约619亩,建筑面积约5427平方米。涉及个人房屋户数40户。目前正处于土地征收阶段,部分拆迁户已陆陆续续自行拆除,新区征占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八、夯实基础,国土资源整体功能得到加强

(一)抓好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实施,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一是完成中心区域及农村区域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的测制与更新,深入各乡镇调查落实新农村建设基础测绘情况,配合县住建局布置今年新农村建设规划项目,为我县争取新农村建设规划13个行政村指标,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二是加强对测绘行业的引导和监管,对**县规划勘测设计院等2个丙级单位和**县土地勘测规划队等4个丁级单位的测绘资质进行了注册审查。三是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已完成县建制镇大比例尺测绘成果收集汇交,并统一整理后上报市局。四是积极配合省测绘院建设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GNSS基准站。五是局直属土地勘测规划队完成了土地勘测定界175宗,拔地定桩放样12宗、城镇地籍宗地图界址测量65宗、工业园区宗地图测量35宗,实现了城区土地发证宗地图坐标化管理。

(二)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资产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内转程序,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两证和抵押贷款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含变更)、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同时将每月5日、20日上报审批,更改为每月10日、20日、30日上报审批。202_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171本,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59宗,办理划拨补出让70宗,整理装订土地登记档案3320多份。共审理土地估价报告77宗,面积796亩。其中:受理土地委托评估报告53宗,面积318亩,审理土地抵押评估报告24宗,面积478亩。土地评估总价值价54414万元。

(三)积极推进我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开展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已成立“**县国土信息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名。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核拨。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共招投标确定了软硬件中标单位,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正有序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抓学习。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业务学习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和视频培训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建立学习型机关。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县干部读本》及“五治五促五争”主题活动一系列文件。邀请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检察院同志给全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上课。一年来,共有500多人/次参加。二是抓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局党组与各股室、基层所签订了《**县国土资源局202_年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内设股室、基层所应履行的党风廉政职责。并将平时对各股室和基层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同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排险、以险建制、以制保廉”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排查各岗位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手册》,印发给各基层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等五项在政府网上公布,切实做到清权、确权、亮权、规权和督权。三是抓作风。结合“五进基层、五破五促、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围绕“强机制、促廉政,优服务、促发展”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及时发现、动态管理、跟踪督查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四抓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严格实行廉洁承诺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发放180份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对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通过公开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2336、县政府网及时公开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情况,把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告诉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与此同时,我局还认真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未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二是认真做好驻队包村工作。三是抓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责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单位内部无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无被抢被盗现象发生。四是认真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争创“环境优美、热情服务、文明礼貌”的机关形象,从而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年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要求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存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给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三是非法违法采矿时有发生,矿业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和服务水平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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