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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通知5篇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6-107914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6 02:27: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团委拟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内容及各团总支推荐名额

根据《共青团xx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表彰将进行“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各团总支推荐名额请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二、评选表彰

评选工作由各团总支根据《共青团xx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认真评选,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不得有重考门次。具体表彰工作由团委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以及优秀团员推荐资格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

3、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集体和个人必须附带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字数至少202_字,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用A4纸打印)。

4、各团总支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团委办公室。此外,各团总支还需用Excel样表进行汇总,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上报(发送至cxxh@126.com邮箱)。

附:

1、各团总支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团干部、突出贡献奖、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及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样表

附件1

各团总支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第二篇: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团委拟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内容及各团总支推荐名额

根据《共青团xx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表彰将进行“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各团总支推荐名额请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二、评选表彰

评选工作由各团总支根据《共青团xx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认真评选,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不得有重考门次。具体表彰工作由团委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以及优秀团员推荐资格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

3、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集体和个人必须附带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字数至少202_字,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用a4纸打印)。

第三篇: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通知

关于评选“春雷行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表彰在今年“春雷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鼓舞干劲,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要求,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及个人。

二、推荐集体及个人的名单及事迹材料要在6月2日11:00点前上报市局办公室。

三、事迹材料内容要对照推荐要求,言简意赅,数据详实,亮点突出,事例真实。

联系人:孙大泉

电话:4289317(8009)

邮箱:sysclxdbgs@126.com

附件:

1、“春雷行动”执法打假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2、“春雷行动”免费服务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3、“春雷行动”农业标准化推广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4、“春雷行动”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建设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5、“春雷行动”农村计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6、“春雷行动”地方名优产品展厅建设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7、“春雷行动”移动实验室检测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8、“春雷行动”宣传信息先进单位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9、“春雷行动”农资打假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0、“春雷行动”农业标准化宣传推广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注:附件内容详见龙质网《关于做好“春雷行动”总结和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第四篇: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关于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XX学院各团支部:

202_年5月以来,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院党委、校团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在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学院文化、学生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奋斗,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在学院中评选一批优秀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武装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优秀个人发展,展示西华青年良好风采。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评选项目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评选项目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级2个名额)

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团的基本知识,认真组织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

2.支部班子健全,无学生违纪现象;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团组织生活规范,推优入党工作成效显著;

3.在共青团工作中,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成效显著;

4.在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及班集体建设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绩,有突出的典型事迹;

5.认真执行《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之“强基创先”工程活动要求》和《XX大学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五个一”工程》中对团支部的要求,在学校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特别显著。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支部按团员人数的5%)

评选对象:各支部团学组织干部。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必修课程无补考; 3.担任团学干部职务,且任期超过半年;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敢于创新,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团组织肯定和团员认可; 5.带头遵守校纪校规和团的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6.团结同学,群众关系好,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青马学校培训合格,学生干部考核测评优良及以上; 8.共青团员示范岗优先考虑。

(三)优秀共青团员(支部按团员人数的10%)

评选对象:本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必修课程无补考; 3.积极参加校、院、团支部的各种团学活动; 4.积极参与班团组织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5.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由各支部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学院团委组织部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并在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确定。

(二)整个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比例,不搞平均主义。实事求是,保证优秀个人的公平性。

1.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取消评奖资格; 2.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的评奖;

3.颁奖后,若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院团委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在全院通报;

4.因本条第2、3项取消获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五、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五四”评选活动,组织学生团员认真参评,把评选工作与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2.坚持评优工作公示制。要广泛征求师生对候选学生的意见,并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且无异议后再确定,做到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各支部团支书是评选工作的责任人,评选工作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请于5月1日19:00前将本班材料(附件一、二、三、四)打包发送至 @qq.com,逾期未交班级视为自动放弃。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5.本通知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青年教师、各班级、班主任:

一年来,我校青年教师、各年级、班团组织及全体团员学生在县教育局、团县委、古魏联校和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高举“五四”火炬,开拓进取,刻苦学习,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我校

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面貌。为了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正气,立榜样,塑形象,校委会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隆重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申报条件

1、红旗班集体:名额每年级3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2、红旗团支部:名额初二初三各2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3、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身体健康,关心他人,热爱班级。名额每个班级3名。

4、优秀团员: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在学习、生活上能起带头作用。名额每个班级2名

5、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突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名额每个班级1名。

6、优秀团干: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帮助他人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在各方面都能模范带头起到榜样的作用。名额每个班级1名

7、二、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推荐产生。

2、团委和年级的有关领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3、各年级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2)。其中“红旗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由各系自荐;“十大红旗团支部”、“十佳学生活动组织”由各系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各系必须至少推荐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在院“两会”、系“两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4、集体或个人有重大违纪事件或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5、实行公示制。如果公示后因条件不符者,取消该名额,不再替补。

6、评选名单、材料(须附电子文档)于4月5日前报送校团委,逾期不送者取消参评资格。其中集体奖项的报送材料不少于1500字;个人奖项报送材料不少于1000字。

三、表彰方式

校团委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共青团西关中学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准

(总分80分为合格)

一、班子建设好(20分)

1、班子建全;(5分)

2、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团结务实,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5分)

3、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任务;(10分)

二、主题活动好(25分)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带领团员学生积极投身于学院“双评估”工作;(5分)

2、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周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10分)

3、活动能够调动团支部和团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的基层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10分)

三、团员队伍建设好(35分)

1、团员综合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和活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5分)

2、有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活动;(5分)

3、正常交纳学费、团费,无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10分)

4、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大;(5分)

5、没有破坏学院“双评估”工作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10分)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20分)

1、有一定规模的活动阵地(包括文化阵地和社会实践阵地);(10分)

2、能够保证团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来源;(5分)

3、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团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5分)

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通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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