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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16-111515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4 12:09: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国企改革

那么,从“善天下”的角度看,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有何所失呢? 我们可以从本文上节中论述的四个方面来讨论。

第一,关于“是否能比一般企业更有利于(或更可行地)实现一定的重要供应目标”。依据这一评价标准,在许多方面,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许多国有企业确实做到了;但在不少领域,国有企业还没有做到,因为,它们并没有比一般企业更好地实现社会要求它们实现的供应目标。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和系统性的。例如,一些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由国有企业按照商业化的方式经营,已经赚了大钱,收回了投资,却还继续收费盈利。典型的事例就是首都国际机场高速公路。这样的国有企业其行为同处于垄断地位的私营企业没有什么两样,而且把原本具有公共品属性的公路蜕变成了不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经济学属性上的)“私人品”。再如,进入房地产业的国有企业,其行为也同一般私人企业没有太大差别,而且,其垄断势力更强。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发展中,社会和人民所要求的“供应目标”,显然不同于一般工商行业。国有企业进入这些

特殊领域,而且通常是国家政策倾向于让国有企业优先进入这些领域,那么,国有企业的行为仅仅表现得像私营商人,即使是高效率的私营商人就可以了吗? 很显然,这并不符合国家和人民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要求,即使国有企业因此而获得了更多利润,缴了更多的税费,也不会改变事情的性质。

第二,关于“是否能有效解决重大特殊社会经济问题和发挥应对紧迫危机的独特功能。”在这方面,国有企业总体上显然是做得比一般的非国有企业更好。无论是抗震救灾、应对重要产品市场供需发生突发情况,还是当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系统性风险爆发而需要采取救市措施时,国有企业都能担当重要责任,甚至牺牲自己的直接利益。当然,在个别领域,也有的国有企业行为受到社会诟病。例如,有些重要产品价格波动或供应短缺时,也有的国有企业反而趁势牟利。前些年,春运期间实行火车票涨价制度,显然不是解决特殊社会问题的有效方式。202_ 年,试点车票实名制,实际上是用让亿万乘客付出代价的方式来解决倒票“黄牛”问题,这就像是“高射炮打蚊子”或“杀鸡用牛刀”。这样的制度使火车票从“可转让”变为“不可转让”,实际上是提供给消费者相对贬值的车票,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的铁路部门计算过消费者的价值损失吗? 而且,铁路系统搞一个庞大的实名制车票系统和复杂的管理系统也要付出巨大成本。可见,即使是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方式来解决特殊问题,应对特殊情况,也有一个如何采取“有效解决”方式和控制成本的问题,至少不应因此而让人民或消费者付出过大的代价。

第三,关于“是否有助于改善市场运行秩序和产业组织结构。”这是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功能的一个重大的和关键性的问题。不同的产业有不同的市场结构(或产业结构)特点。从我国经济改革 30多年的经历看,大多数产业都表现为从过去的由国有企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结构),向竞争型或者垄断竞争型的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结构)转变。因此,我国的市场结构(产业结构)正变得越来越具有竞争性了,其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当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以及国有企业的一些独特优势突出地发挥出来之后,其出于自身利益(做大做强)的积极进取性市场竞争行为,是否能实质性地和长远地有利于促进各产业市场结构(产业

结构)的不断改善和优化?目前,关于“国进民退”问题引起很大争议。从统计数据上看,难以提供“国进民退”的确切证据;但民营企业感觉经营环境越来越不利,“好赚钱的都被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占了”,“办企业太困难,还不如炒房子”;地方政府以各种优惠方式吸引央企投资,而且,各种扶优扶强政策和促进兼并重组政策,都显然更有利于大型国有企业。所以,是否存在“国进民退”并不单纯是一个比例问题,而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问题。

总之,国有企业自己做好了,强大了,赚钱了,有竞争力了,当然是好事,但这只是实现了一个方面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还要对其他企业的发展环境,为整个国家产业的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发展发挥职能和承担责任。在这方面,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显然做得很不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特别是,中国还有许多被国有企业垄断或者国有企具有很强市场势力的产业,一般非国有企业很难进入,即使政策开放了,但由于实力悬殊极大也难以同在位国有企业竞争。这样的产业,其整体市场绩效是不佳的,而且很难形成较强的产业国际竞争力。第四,关于“是否能成为社会的‘公平标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由国家严格规定,实行平均主义的工资标准。当时,国有企业的工资标准基本上就是全社会劳动收入分配标准的参照系。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进入市场竞争,工资制度越来越具有激励性,特别是,随着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经济效益的分化,企业间和企业内的收入分配差距都显著扩大。这样的变化当然具有积极性和合理性,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必然趋势。问题是,当我们肯定在国有企业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过程中,收入分配更体现了“效率优先”原则的同时,决不能忘记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公平标杆”的职能。其中,涉及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企业高管与一般员工的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应保持合理限度; 二是不同行业的企业间的收入差距应保持合理限度。目前,在这两个方面国有企业的表现都有非常不令人满意之处,在某些方面,有的国有企业甚至成为社会公平的负面“榜样”,受到社会的严重关注。例如,有的国有企业高管收入一味同国外“同类企业”攀比(其实,他们攀比的是性质不同的私人企业,而不是真正属于同类的国有企业)达到畸高水平,同一般员工的收入水平严重脱节。再如,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工资和福利水平同一般竞争性行业差距巨大,成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突出问题。有人指出,202_ 年,由国有企业垄断的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 8%,而其收入相当于全国

职工工资总额的 60%。这样,尽管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总体上具有较好的表现,但在担当“公平标杆”方面,确实存在未能满足人民意志的突出不足之处。特别是,对这一问题,国有企业普遍地在主观上缺乏自觉性,而往往强调只要企业有经济效益就可以自定收入标准。在 202_ 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世平说,据全国总工会202_ 年就职工收入所做的专项调查显示,国有企业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呈现利益群体分化态势。调查显示,75.2%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202_ 年 20 个行业门类收入差距为 4.77倍,有的高达 10 倍。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 家国有企业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 202_ 年6.72 倍扩至 202_ 年 17.95 倍。这表明,国有企业收入分配从过去的平均主义状况很快转变为超出社会容忍度的过大差距,并对社会产生了显著的负面示范作用,以至受到广泛批评并引起中央纪律

检查部门的严重关切。甚至在 202_ 年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将“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作为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解决人民对收入分配不公严重不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足见此问题之严重性和影响之广泛性。

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再定位

因此,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应继续向下述定位方向推进。

第一,实现更有利于经济整体有效运行和保证基本民生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稳定普遍供应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其中,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稳定机制、取消垄断性高价和商业化融资成本导致的公共产品的过高私人品化价格(例如,公路收费等)、消除因行政分割导致垄断性供应结构而产生的阻碍新技术运用的现象等(例如,实现“三网合一”以及更具革命性的新技术运用),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

第二,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重大民生事业工程,以及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突破,特别是形成保证国家安全的危机应急机制等方面,发挥更有效的功能。国有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使之有条件和有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特种部队”的功能。现阶段,中国最重要最迫切的经济问题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最重要最迫切的社会问题之一是实现社会财富巨大增长的惠民目标;最重要最迫切的产业发展问题之一是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最重要最严重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之一是提高整个国家和各领域应对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和危机(包括外部危机的冲击)的能力。在这些方面,国有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可以发挥国有企业的特殊优势。

第三,在改善市场运行秩序和产业组织结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于过去实行国有企业专营制度,而现在不再必须保持国有企业特许专营的产业,应尽快取消民营企业禁入限制,让这类产业尽快转变为竞争性产业;对于本质上应是竞争性的,但国有企业占据过大市场份额或具有过大市场垄断势力因而形成过强进入壁垒而影响产业有效竞争秩序和整体竞争力的产业,应采取更开放的政策,国有企业主动放弃垄断行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并形成市场竞争的相对均势,从而改善和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对于产业分散化程度过高因而有必要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而提高产业集中度的产业,要避免采取行政性强制手段或对民营中小企业具有“驱逐性”效果的政策措施和管制标准,使在提高产业集中度过程中能够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以及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相对市场均势;对于没有必要由国有企业长期占有较高份额,而只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超常进入的国有企业(例如,一般房地产业),国有企业应适时实行退出战略。总之,在我国现阶段,各类产业的有效竞争格局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类应是国有企业占有优势的产业;另一类应是国有和民营企业(包括外商

投资企业)相对均势的产业;再一类是应由民营企业占优势的产业。这三类产业形成优化的分布格局,才能实现产业竞争的有效市场结构,使市场经济运行更有效率,并更有利于在有效竞争中形成中国整个产业的更强国际竞争力。这实际上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之一。在实现这一国家经济战略的根本要求上,国有企业理应更加自觉地发挥积极作用。这才不违背国有企业的根本性质。

第四,在发挥收入分配“公平标杆”功能,扭转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偏向上发挥积极作用。如前所述,实行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在维护收入分配公平方

面有功也有过,有积极贡献,也有负面作用,也许可以看做是对改革之前的绝对平均主义分配制度矫枉过正所产生的后果。在下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建立既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体现公平原则的合理收入分配格局,并以此作为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标杆和国家扭转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偏向的调节杠杆,是一项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改革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特别是真正体现公有制主导的经济制度的效率—公平性质特征的一项具有深刻意义的改革任务。这是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必须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

企业改革的深化为什么必须实行再定位的根本原因。

土地改革

(l)统一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城乡统筹要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同样的产权权能,即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能,建立城乡相对统一的产权体系。但目前的法律中对农村土地产权权能规定限制较多,同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存在明显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建议以城乡统筹统一土地产权体系为出发点,建立土地立法,建立对等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分类管理,将产权设置和用途管制分开。对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实行同等保护。

(2)强化规划管理,坚持用途管制。在城乡统一的产权体系下,农民享有的产权可以自由流转,那么就要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规划管理,哪类土地在哪些范围、什么用途范围内可以进行流转必须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中进行规范。在规划控制 范围内,在用途管制的限制条件下,允许集体使用权进人市场,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管理。特别是当前宅基地置换、流转的逐步推行,区域空间布局与空间规划显得更为重要。应该将土地规划的空间功能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设计及其对土地管制结合起来,从空间上、微观设计上以及用途上进行限定,其他方面让市场价格机制进行调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保护农民权益,改革收益分配机制,建立收益“返还”机制。在城乡统筹的产权体系下,农民所享有的土地产权(使用权)与城市居民所享有的产权就要对等,农民就要享有因为土地流转而产生的增值收益。建议在当前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中,应该改革现有的收益分配机制,将农村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进行全额或绝大部分“返还”予农民,让农民享有工业化、城市化中的要稳定和和谐,素增值收益,切实保护农民享有的土地财产权益。

(4)完善相关配套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与其他相关制度改革是密切相关的。城乡统筹的土地产权改革,必须与其他相关制度同时进行,如户籍度、社会保障、公共资源配置、评估机构的规范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以达到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效。农村土地问题

1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既缺乏激励,又有约束尽管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重要法律都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如何界定,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如何?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由于这种农民和集体之间关系的模糊,农民不能成为土地财产的主体。加上中国大部分地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解体或名存实亡,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和程序,农民也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内在动机,因此,极易造成上级政府少数人替代

下级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的现象。在集体产权主体虚设,没有人格化的产权所有者的情况下,致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特别是当各利益集团为争相“捕获”农地用途转变带来的价值(利益)时,模糊的农地产权关系不仅决定了农地的快速非农化倾向不可避免,也使农民土地的基本权益 无法得以保障。

2土地产权不对等与城乡土地市场割裂由于产权的不对等,城乡土地市场存在着明显的地权歧视现象。农村集体土地在土地市场交易中不能享有与国有土地同样的待遇,而是必须要通过国有化(征用)才能进入城市土地市场,中间的土地利益绝大部分由政府拥有。政府的行政干预导致土地资源并没有按照价格信号进行配置,而是通过中间的政府征收环节进行城乡资源的流动和配置。产权的不对等导致城乡之间的土地市场割裂开来,而征收成为中间的“独木桥”。其次,尽管部分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人市,但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无法可依,权利义务不清,在流转中土地产权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条件、用途、权益等缺少明确规定,难以进行土地登记。

3.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缺失

农村土地使用权权能的缺失主要表现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两个方面。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从改革开放后农地“两权分离”到202_年的《物权法》颁布,都是在逐步强化农民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其原因是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物权属性的缺失导致农地流转严重滞后。大量相关实证研究表明,产权的不稳定严重影响着农户农地流转的意愿(钱忠好,202_)。产权的稳定和产权权能的完整对于农地流转有着巨大的促进意义。

由于农村集体不能享有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的权利,因而建设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较为困难。如果仍然按照征地制度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城乡配置,那么市场机制仍然能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作用,效率问题的解决仍面临困难。对于宅基地来说,虽然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能享有使用权人应有的权能,农民只能占有和利用土地却不能对其进行处分流转。由于农村宅基地不能流转,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规、占而不用、一户多宅现象尤为突出。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大量建设用地闲置浪费。而相对于城市土地使用权来说,城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用权人享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的可转让性促使城市土地在国家一级市场垄断的条件下形成使用权二、三级流转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土地产权权能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农村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

4产权不规范,缺乏实现机制

改革初期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改革,“两权分离”给予农民耕种土地的权利,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逐步的深人,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社会发展不仅仅只需要 土地的耕种权利或是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还需要其他的相关权利。

第二篇: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国企作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主体,置身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不断调整治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管理者收购

一、国企改革的原因

(一)国有企业效率低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不仅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大面积的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

(二)出资人和管理者利益不同

对于企业的投资人或所有者来说,企业的利润最终以投资收益的形式为其占有,投资行为的效用最大化可以简单化为利润最大化。而经理人员只是资产的经营者,经营者的收入不等于企业盈利,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意味着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因此,经理人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不足,有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如果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完整,其可能会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来扩大其权力基础,提高自己在同行中的地位;或通过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达到个人享受的目的;或者通过增加或多报成本的方式侵蚀企业利润。

(三)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企改革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现象为:

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例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

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

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

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国企作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主体,置身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不断调整治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以适应市场经

济的要求。因此,市场化是国企改革的中心目标。国企要实现市场化的目标,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而投资主体多元化、股东多样化是良好治理结构的前提,这就要求对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简称为“国企改制”。国企改制的成果之一是“上市”,上市反过来有助于固化改制的成果,但上市并不是改制的唯一目标。

三、国企改革的实践问题

(一)证券市场效率问题将国企改制后在境内外上市,这是国企改革的重要路径。境外证券市场有严密的法律和规则,运作经验也比较成熟。而基于承载国企改革与解困的历史使命,国内证券市场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缺陷,再加上不法分子的推波助澜,以及各方经验的欠缺,证券市场逐渐失信于人,各类问题最终彻底暴露。目前,证监会制定了系统的解决方案: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国资委制定相关文件,限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最低持股比例,确保国家对某些行业的控制。作为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证券市场效率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优化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准确评价国企市场价值和经营业绩,并采取期权等手段有效激励国企高管人员。

(二)管理机制和制度问题国企改制有助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做好做强企业的基础,但绝不能保证企业做强、做大。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激发企业组织的动力和活力,调动企业各层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的重中之重,是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家一直在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目标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这在市场化企业看来的基本常识,在国企改制之前简直比登天都难;职工身份问题是个症结,根本谈不上人员的市场化配置,造成冗员多而人才少。改制无疑是个最好的契机,使得“三项制度改革”有了突破口,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也有了起步点。国企要在改制的同时,顺势而为地开展人事改革,搭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董事会的功能,加强监督,打造职业经理人,和谐地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职工身份转化问题。由于国企传统机制制度的起点不高,改革的成绩也就更加显著。

(三)垄断行业改革问题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中央企业。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新的厂商,同时加强监管,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深化改革,放开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参与市场竞争。尚未进行实体性体制改革的铁道、某些城市的公用事业等,则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必须和政府加强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安全、环保、普遍服务等监管,也要加强对价格的监管,以维护公众的正当权益。

(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仍然太多,主要是地方中小企业太多,他们仍然大量活动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很难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一般认为,国有企业在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效益

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领域有优势。因此,今后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就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而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把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

参考文献:

1、王风刚.多元结合——国企改革之路[J].商场现代化,202_(5).2、刘姿含.国企改革之深层次思考[J].商场现代化,202_(5).

第三篇:国有企业改革浅谈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浅谈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足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未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在中国近30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一个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传统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不是独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这种“条条”与“块块”的双重领导之下。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统得过多,管的过死,国有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导致企业和职工缺乏经营和生产积极性,企业缺乏活力。

(二)内部体制不合理

1、产权不清。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劳动者。国有企业的职工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又是一般生产者。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每个人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企业的资产,而由政府代表他们统一行使这种权利,但政府部门众多,都能行使部分所有权,却无人对企业财产承担经济责任。这种事实上的产权代表多样化等于是没有代表,结果造成传统国有企业产权虚置。造成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从而在企业内部也就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所有权的制约机构。

2、责权利相分离。传统国有企业所有权被政府各部门分割行使,企业缺乏相应的自主权。企业职工的职责是提供劳动,权力是获得工资并享受企业提供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作为企业经营者的厂长经理的权力是组织生产,企业盈亏与自己无关,他们的奋斗目标又往往是多重的,不仅要尽可能完成国家任务,还要为企业的职工谋取福利,更重要的是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一部分企业领导千方百计争取进入政府部门,掌握更大的权力。这就造成了责权利相分离,造成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平均主义。

3、组织机构设置行政化。每个企业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由政府委派或任命行政官员担任,按行政级别获取报酬,享受政治待遇和其他待遇。在企业内部,除设置生

产经营性机构外,还设置于上级各领导部门相对应的机构,作为贯彻上级各部门指示的组织机构。

(三)社会负担沉重

由于产权不清,吃大锅饭,因此国有企业普遍承担着办学校、医院、安置就业、离退休人员开支管理等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任务,有的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职工人数占总人数的20﹪以上,富余人员高达企业职工总数的60﹪,企业社会负担沉重。

(四)垄断组织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大企业多为多为国有企业,主要涉及我国的电信、电力、民航、铁路、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上,这些产业涉及国家命脉和关键发展,有关社会的安定团结,居民生活的稳定,因此国有企业都是一家独大,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力,没有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去,企业改革步伐滞后,需要建立和完善现在公司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70年代后期开始,先后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1984年,主导方针为“放权让利”,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经营自主权),并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利润分成、调整国家与“国营”(后改为“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第二阶段:1984—1986年,主导方针是“利改税”,即由国家以税收形式从企业收取以前的“利润”,力求用行政措施影响企业经营,引入市场调节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第三阶段:1987—1991年,力倡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后者适用于中小企业),以求在不触动所有制的情况下,以契约的方式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第四阶段:1992—1994年,着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目的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赋予企业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并在部分企业试点推行“利税分流”与股份制改造。

(五)第五阶段:1994—1996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求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7后,政府推广股份制改造,希望使企业的劳动者同时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产分配相结合。一方面解决企业聚集资本,弥补投资主体单一的不足,另一方面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以求国企及时脱困。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思考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

(一)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要求,紧紧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的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的通道。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

(二)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健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

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和针对性。

(四)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一是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强化投资管理。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引导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表率。大力开展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的新技术研发,切实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

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是上述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努力,从而实现我国国有企业的新发展。

第四篇: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

经过30年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巨大成绩,主要成绩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成效

目前,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产权改革、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或国家独资的公司制企业。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

一是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初步分开;二是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开始正常运行;三是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四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3.为加强企业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建立了制度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许多国有企业努力实施管理创新,加强产权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战略规划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4.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一度困难重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由于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5.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有所改善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也加大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近年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有改善。一是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减少。二是国有资产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基础性行业集中。目前,国有企业在国防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用航空、航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基础性行业的企业户数占全部国有企业户数的28.6%,资产总额占到55.6%,国有资产总量占到61.9%,实现利润占到67.7%。

6.保证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有人认为,经过改革,国有经济比重降低了,现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已经不起主导作用了。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至202_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2_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

2.4亿元,比202_年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2_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2_年提高5.4%。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2_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

国有企业改革

1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国有企业改革是空前艰巨的事业,虽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同时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但是改革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还有很多任务包括一些难度很大的任务有待完成。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些国有企业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名义上已经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也往往“形似神不似”。由于央企改制大多在子公司层面进行,如果话语权最多的大股东不改制,也难以要求下面改制的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行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普遍现象,多数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事实上合一,与按照《企业法》注册、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国有独资企业一样,都是“一把手”负责制。其结果是大企业的兴衰成败系于一个人身上,风险极大。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不尽合理

虽然经过多次调整,国有企业小而散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还有不少企业盲目扩张,债务风险很大。而且管理层级过多,资本链条过长,许多二三级企业业务重叠交叉,专业化发展能力薄弱,主业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有的企业资产不多,却有四级或更多的管理层级,层级过多使有些企业出现失控现象。

3.垄断企业改革任务艰巨

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中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国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大多数是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邮电、民航、电信、邮政、天然气,但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理论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弱化了通过管制维持垄断的理由。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行了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离、引入新竞争者等方面的改革,如电力行业实行了“电网分开”,电信行业实施了“成立联通”“移动分家”“南北分析”等改革,改革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严重。总体上垄断行业改革仍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现有改革偏重现有企业重组、忽视创造公平准入环境和引入新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竞争的市场结构。而且在产权改革和监管改革方面也相对滞后,难以避免垄断行业滥用垄断优势地位。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抑制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使外部资本面临很高的进入成本,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这些行业的低效率。

4.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获得科技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大量的科研人才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过去几年,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也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较低,而且总体上自主创新的活跃程度还不如非国有企业。

5.改革遗留问题需要解决

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偏低,有时偏低的补偿标准都得不到严格执行。另一个问题是有些企业改制后陷入困境。如有的地方股份合作制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再次使企业陷入困难。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资委在角色定位上,依然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上还是“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第二,国资委在管控模式上,具有太多“淡马锡”的情结,具有把自

身建设成为全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倾向,但是,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国的大国国情,也不符合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思路。第三,国资委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缺乏战略向导,没有从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的高度去思考国有企业的定位,重点只是关注企业之间的重组。第四,国资委在企业考核上,重视短期利益和对经济业绩的考核,忽略了对社会公共效益的考核,没有在考核上处理好国有企业本身具有双重职能定位的问题。第五,谁来监管国资委的问题?

应该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有关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还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提出了原则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这样做,我们一定能胜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的任务。

①将进一步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成为这方面改革的重点;

②国有经济布局将进一步优化,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③将对垄断行业改革,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会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并且对垄断企业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会加强;

④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将会日趋完善;

⑤出于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将会大为提高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还比较低,还远远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炼油业为例,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央企都进入了世界500强(202_年营业收入总计约3000亿美元),但其规模之和还抵不过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一家(202_年营业收入约3700亿美元)。

第五篇:国有企业改革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曹华)“国有企业改革将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不断调整,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十八大代表、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和记者一起分享学习十八大报告体会时作出如上表述。

王勇说,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这为今后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

王勇表示,加紧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首先就要更加市场化地选聘人员,人员要能进能出,干部要能上能下,收入要能高能低。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国有企业现在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要向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学习,包括要向一些私营企业学习,建立更好的市场机制,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使得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更好地轻装前进,创造更好的效益和更多的利润。

此外,国有企业改革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王勇说,多年来,国有企业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而走过来的。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既要按照所有企业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去行事,又要承担很多本来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拿中央企业来讲,目前还有8300多个医院、学校等社会机构,国企办社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企业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要有所改变。按照这次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将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

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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