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架斗殴事件处理
集贤县第二中学关于处理
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暂行规定
为了严肃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处理意见如下:
一、同学间因事发生口角和磨擦,应本着与人为善,互相谅解的态度,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校政教处进行调解。如经政教处调解的,做好记录并纳入班主任考核。
二、学生双方发生口角和磨擦不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引起打架斗殴的,双方按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处理。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进校发生打架斗殴的,虽然本人未动手,但造成伤害的,由带人者负责。外来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学生因事打架斗殴,虽未造成明显伤害,但凡动手动脚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册。若需治疗(不住院)其费用由打人者赔偿。
四、学生因事打架斗殴,造成住院治疗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停课反省。
五、学生打架事件中,起教唆、策划、组织他人或引诱社会人员参与行凶的,除记大过处分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承担事件中的医疗费用和经济处罚,并停课反省。
六、学生无视校纪校规,经二次以上(含二次)教育不改,继续出现打架事件,虽未发生伤害,应给予停课反省,劝退处分。
七、校外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和影响,视情节参照以上六条执行。
第二篇: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
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
当值班人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主管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3、保安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保安班长、副班长、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控制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保安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调派车辆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篇: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0 发现(或接报)小区内发生争吵或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附近安管员,安管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2.0 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及时报告安管主任,安管主任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双方进行隔离、协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控制;由安管主任对现场进行判断,如有必要应立即向警方报告。
3.0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安管主任应通知警方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临时救治处理;消防(监控)中心中心应通过监控录像对当事人、场所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安管员注意当事人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4.0 安管员及时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警方对事故进行调查。
5.0 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协助警方对事故进行调查。
6.0 在得到警方的许可后,管理处相关人员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7.0 安管主任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减少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四篇:关于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处理规定
关于学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违纪事件处理的暂行规定
为创建和谐校园,净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使学生养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三人以上聚众斗殴者,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纠集本校学生、外校人员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照第一、二条处罚外,学校按违法事件移交派出所处理。
四、挑拨、教唆、起哄、怂恿其他学生打架的学生,作为参与打架者处理,以“劝架”为名参与打架者,同样以参与打架处理。
五、组织、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造成受害方身体伤害的,受害方一切医疗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3、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4、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5、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6、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7、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8、携带管制刀具等;
9、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1、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
2、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3、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
九、因打架斗殴事件,由公安部门处理,当事人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的,返校后予以开除学籍处分,15天以下的,视本人悔改态度,返校后予以留校察看6个月以上处分。
十、学生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德州走四方技工学校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
第五篇:关于预防和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规定
安西中学关于预防和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办法
近期我校及周边兄弟学校连续发生了几起学生斗殴事件,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与重视:
一、打架现象发生的原因
1、情绪不稳定,容易失去理智。
2、受武打影片、电视剧、网络游戏的影响。
3、受侠客的影响,好抱打不平。
4、从小养成举手就打,张口就骂的不良习惯。
5、逗玩过度,超过对方的承受程度。
6、缺乏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比如:不排队,打架斗殴的后果的严重性缺乏必要认识。
7、一些差生得不到关爱和温暖。
8、一些具有个性特长的孩子,得不到彰显,心里长期受压抑。
二、预防办法
1、对表现差的孩子,应多找到学生的闪光闪光点,多给他们笑脸,尊重他们的人格,多赏识少批评。
2、教育学生逗玩要有度。当对方不能接受时,要立即停止。
3、经常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4、经常检查书包里有没有管制刀具。
5、对武打影片、电视剧、网络游戏,要正确对待里面的人物和事件。明确哪些可学,哪些不能学。
6、联系家长多督促检查学生的学习。对差生要适当降低要求,循序渐进。
7、多观察自己的孩子的言行,有无打架动态。
8、教育学生对对方的过失要尽量宽容和忍让,无法宽容和忍让的,教育学生找老师处理。
9、教育孩子游戏时要遵守规则。
三、正确处理打架事件
努力方向:化干戈为玉帛(化“敌”为友)
1、发生了学生斗殴事件教育学生找老师处理,我们老师要及时处理。
2、教育家长切忌失去理智(不要听一面之辞)。
3、教育家长到学校了解情况,积极和学校配合。
4、如果发生伤害事故,要依法处理,尽量调解,尽快解决。尽可能不影响学生的学习。
5、教育家长要关心一下对方孩子。
6、要及时消除隔阂。防止埋下仇恨的种子。
孩子打架,究其原因主要是身体发育不协调、心理发育不成熟所致,不是道德品质败坏。不要歧视他们、孤立他们,不要轻易戴上坏孩子的帽子,不要看不起他们。对他们要倍加关注,多给温暖。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对他们要有耐心、热心和同情心。
只要我们家长、老师和社会都积极配合起来,向他们伸出温暖的双手,他们将来一定会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有的还会成长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
安西中学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