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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胡艳梅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6-571404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1 09:35: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心得胡艳梅

外 出 学习心 得 体 会

蒙 自 四 小

胡 艳 梅

2013年3月28

外 出 学习心 得 体 会

2013年3月23—24日,我有幸被学校派到昆明参加《云南省首届小学经典课例实作暨全国小学名师说课大型活动》的学习。在紧张的两天学习中,我总共欣赏了8节现场观摩课,聆听了8位名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华应龙、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刘延革、昆明市西山区育红小学王斌老师、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徐长青、东北师范大学附小骨干教师朱颖、昆明市五华区红旗小学教师陈洁、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副校长张奇华、上海市宝山区实验小学校长潘小明)对数学教学的诠释及自己的现场说课和点评。通过为期两天的外出学习,使我对如何预设课堂探究活动、如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如何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归来已经几天了,但这次名师教学活动中所呈现的精彩之处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并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本次活动展示的8节课给我的感受有以下几点:

一、问题的设置具有探究性。调动学生共同参与是提高探究活动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每位老师在问题的设置上不但言简意骇,而且寓于情感,形象直观,善于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注意问题的难度和梯度。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率。

二、留给学生充分的自主探索的活动空间。学习是一个过程,探究性学习更应是一个充满着观察、实验、模拟和推断的过程,因此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合作者和引导者,更应为学生的探究活动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去探索、去思考、去经历探索的过程。在每节课上,一次次的探究活动中,教师都让学生作为“探究者”的身份去积极参加到教学活动中去,不断满足学生“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的心理需求,给足学生思考时间,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自觉性,让学生在探究中思维碰撞,产生矛盾、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

三、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教学过程中,教师都从教学效果出发,通过精心设计,将最新的教学理念融入到每节课的教学过程中,注意广泛收集教学学科最新成果,结合教学内容,巧妙地包装,隆重地介绍;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兴趣。

总之,这次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真正感受到了“新课程、新理念、新思维”带来的新变化,同时还感受到了他们对学生、对教育、以及对生活那炙热的爱,感受到了他们身上所透露出来的无穷的知识力量,感受到他们对学生身心发展以及教育了解之广、钻研之深。特别是张齐华老师的课,使人听了就感觉是一种享受。

第二篇:曹艳梅

对教师法的认识

法律给人的感觉是神圣,不可触犯的。每个人都有权利拿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而不能知法犯法。当然教师作为群体的一部分,同样享有法律的保护。教师不仅要学习一些道德规范行为,还要学有关于教师这一职业的法律知识,要懂得拿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它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可以确认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据我了解,我爷爷那时候当教师,并不被别人看好,而且工资是及其的低,家里的费用是完全承担不起的,只有另外干些农活赚钱来养家糊口。我的大伯告诉我,他年轻时也是当教师的,后来转行了,还说当时如果自己坚持当教师,现在恐怕就没这个家,那是教师不被政府看重,待遇低,甚至连自己的费用都难于支付不起,更谈不起养家。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没确立教师法之前教师的地位是如此的卑微,不受重视。通过教师法的确立,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的培养、考核、待遇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教师法》的确立,肯定了教师的地位,使教师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使教师得到了人民的尊敬,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利。从而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这样对国家的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进的作用。而教师要懂得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教师要懂法,利用法律,维护法律。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教师不懂法,即使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来维护自己。因此教师自己要先懂《教师法》,做一个有法律意识的人,必要时要懂得拿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做一个知法犯法的人。

其次,《教师法》的确立也使老师的一些不良的行为,举止得到了改善。《教师法》没确立前,教师打骂学生,体罚学生的实例层出不穷。而那些做了错事的教师还声声说是为了学生好,这是一种不良的风气。有了法律,教师也有了约束,进而改善完善自己的行为,对学生负责,给学生最好的教育,尊重学生,鼓励学生。对于那些屡次不改,犯错误的学生,教师要学会耐心教导,以理服人,而不是给学生所谓的辱骂,体罚。《教师法》的确立,给教师的权利极大的保障,同时使得教师更好的明白教师这一职业的义务,做好一名教师。面对学生的各种状况,教师要理性解决问题,要懂法,不触犯法律。

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懂法,而且要懂得用法,这样才会更好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教师要明白自己的义务,做好自己的事,对学生要用爱心,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要认真学好《教师法》,用法来保护自己,保护学生,依法办事。有了《教师法》,教师也会全身心的投入教育事业,有利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

曹艳梅

教育学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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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胡佩兰事迹学习心得——李艳

胡佩兰事迹学习心得

李 艳

我家就住在二七区建中街社区,很早以前,就听家人提到过胡佩兰医生,说她是非常有名的妇产科医生,许多病人都是冲着她的名字而来的,花钱不多,但是却能解决根本问题,年纪已高,但是坚持坐诊,永远把病人放在第一位,在当今社会,有着这样良好医德的医生实在令人敬佩。

胡佩兰的眼中没有病人的身份及其贫富,只有病情。她看病开药方很少超过百元,一辈子只开便宜管用的药。她说“当医生的第一堂课是医德课”;“医生最开心的事是看着一个个病人带着痛苦而来,经治疗愉快而去,当医生不能想发财”。

胡佩兰的一生,是心系患者的一生。“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仁。医者,看的是病,救的是心,开的是药,给的是情。”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仁心大医的深刻内涵。退休后一直在社区服务中心坚持坐诊27年,即使在腰椎间盘突出病情严重时,仍坚持坐小推椅每周出诊6天,从未间断。行医70年来,她看病坚持在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开便宜药,很少超过一百元,努力为病人解决身心的难题。她生活节俭,舍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但经常拿出微薄的收入给病人垫付医药费。她在去世的前一天还在为病人看病,留给世人的最后一句话是“病人看完了,回家吧”。

胡佩兰同志是我国卫生战线上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医务工作者的楷模。她心怀大爱,崇仁厚德,以治病救人为天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行了一个医务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谱写了大爱无疆、无私奉献的感人篇章。

看了胡佩兰的先进事迹之后,我的内心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在感动与眼泪背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这些文字上的,更多的是内心中无法言喻的那份震撼与动容。胡佩兰退休后坚持坐诊27年,直至生命终结,使我深深感动,她的“坚持有效原则、便宜原则,在有效的前提下尽量用便宜药;当医生不能想发财”等 肺腑之言又使我惭愧于心。我们要学习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心系群众、济世救人的大医情怀,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高尚品德,克己助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争做健康守护者,争当患者贴心人,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

第四篇:反思材料胡艳华

《珍珠鸟》反思材料

任店镇实验小学 胡艳华2016年4月15号

《珍珠鸟》反思材料

4月13号,我有幸去常村乡实验学校听了王晓丽老师和王玲美两位教师讲授的《珍珠鸟》一文,听完之后,获益匪浅,因此特作如下反思:

(一)以情为切入点,创设教学情境,在感受中学习。

这两节都是多媒体课,王晓丽老师用以“鸟”为内容的古诗背诵,王玲美老师用唱歌的形式导入新课,很新颖别致,在学生初读了课文的基础上,教师创设质疑情境,诱发学生质疑,生成问题。然后再围绕学生生成的重点问题,探索珍珠鸟与作者情感变化的线索。教学环节结合紧凑,思路清晰。多媒体让学生有了“视”和“听”的双重途径,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集中学生注意力的作用。

(二)以读为本,读写结合,在体验中学习。

新的教育理念倡导自主学习,强调学生要多读多写,这两节节课就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精神。两位老师引导学生充分地读文;让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与文本中的人物对话,使学生与作者进行心灵的碰撞与交流。特别是王玲美老师在教学中安排了一次小练笔,在引起学生感情共鸣的前提下,打开学生心扉,让学生畅所欲言。把作文教学和语文教学联系起来,让学生体会到快乐。

教研室教研员李冬伟老师再作最后评课时着重地强调了两点:一是要学生多朗读,在读的过程中品出语文的语言美,二是要积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会当堂积累。在听完课后,我切实地感受到了这两点精神内涵。在今后的教学中逐步把这两点要求落实到课堂中去。

第五篇:胡艳军教授2014

胡艳军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安徽大学计算智能与信号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通信与信息系统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第一学术带头人、物联网频谱感知与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IEEE高级会员。中国传感网标准工作组成员。安徽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安徽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并为安徽省国家保密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分别于1989年、1992年在安徽大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攻读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获工学博士学位。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工作,获博士后证书。2005年2月至2006年8月及2013年9月至12月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访问研究科学家。

主要从事无线通信及传感网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先后主持20余项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及省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曾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和省高校科技进步奖各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30余篇论文被EI收录。2008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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