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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协会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7-7424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1 02:51: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汽车协会

校内活动

 汽车专业知识讲座:我们会邀请一些汽车专业人士为我们做专业知识的讲解,消除同学对汽车结构的神秘感,更加了解汽车的内部结构,为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 汽车电影展播及新上市车型的介绍:汽车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在电影中汽车变成人类的好助手,突出了汽车对人们的重要性,新车型的介绍让我们及时感受车坛风云。 邀请汽车行业的专家给我们做行业报告会,邀请已经毕业的同学对我们进行就业指导等等。目的培养同学们树立远大的汽车理想,并从现在开始为之奋斗。

 汽车文化知识宣传:制作海报宣传栏,宣传汽车知识。

 小型户外活动:游玩石湖、苏州乐园等景点。不仅开阔视野,也增进了社团成员之间的友好关系。

 汽车文化节——大型车展活动

 开展汽车文化知识大赛:让同学们在比赛之余也学到很多知识。

 开展汽车销售顾问模拟面试大赛:提早体验面试,让我们有准备的面对未来的职场,同时也是一场能力与口才的较量。

 举行社团宣传语、标语、标识设计大赛等等。、 汽车模型设计大赛:设计心目中理想的汽车模型。

第二篇:美国汽车协会

美国汽车协会(美国AAA汽车俱乐部)

1902年3月4日,来自美国各地九个汽车俱乐部在芝加哥联合成立美国汽车协会(全称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简称AAA),接纳了1000多名会员。协会的目的是改善汽车的可靠性,争取建筑更好的公路,并敦促国会通过统一的交通法。会员来自富裕并有影响力的地区。

100多年来,AAA服务范围和种类不断扩大,如1905年首次出版全美公路交通图;1917年出版了全美旅馆指南;1920年建立安全驾驶学校;1947年,作为一个分离的实体,着重于汽车安全及道路安全的研究等。

现在,AAA的服务更扩展到为会员提供购车贷款、保险、租车等方面的优惠。另外,AAA还参与评定五星级旅馆和饭店,是美国旅馆和饭店的权威评审机构之一,其每年要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加勒比海等地的近5.7万家饭店及旅馆进行评审,其中只有0.26%的可以登上“五星”榜。据报道,今年AAA评出的五星饭馆及餐馆只有13家。

尽管服务范围广,但AAA最主要而且最著名的服务项目还是在于其汽车紧急救援。据 2003底的统计数字,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AAA全年接到的救助电话达到3110万个,其中,涉及汽车事故的方方面面,比率如下:爆胎12.9%,更换电池及充电服务占18%,加油1.5%,拖车44.9%,熄火15.4%。

会员受惠越来越多

AAA会员确实“物有所值”,首先会员不管是买新车或用旧车,或是搭朋友的便车,不管是谁的车,都可以享受会员的权利,也就是说,AAA“认人不认车”,这一规定对很 多人具有吸引力。

现在,AAA还与很多旅馆、租车公司甚至商店达成了协议,为会员提供打折优惠。记者在一些旅馆看到,AAA会员享受的折扣还不少,多的时候差价可达几十美元。更有甚者,记者一次在休斯敦航天中心参观时,竟然发现里面的一家咖啡店也对AAA会员打折。此外,一些租车公司也为AAA会员提供打折优惠。

会员将近5000万

现在AAA几乎遍及美国城乡各个角落,要想找到最近的AAA服务部,只要输入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即可。据报道,AAA现有会员超过4800万人,是全美最大的汽车俱乐部。

加入AAA很容易,你既可以通过网站注册,也可以电话报名,费用由信用卡支出,根本不需要本人露面。注册后将得到临时会员号,这意味着你可以马上享受AAA的服务了;正式会员卡几周内将邮寄给本人。

根据得克萨斯州AAA网上信息,初级会员年费在70美元左右,可得到的服务包括3英里范围内的拖车、电瓶充电、换胎、紧急送油、小故障排除、租车优惠、饭店及旅馆优惠、停车费优惠、免费国内地图、设计旅游线路等。当然多交60多块钱的话,你就可以成为高级会员,服务也将是“高级”的,如200英里免费拖车服务、一次免费租车、24小时旅行和医疗援助,如遇交通事故打官司时,还可得到几百美元的律师费补偿等。

皇家俱乐部

皇家俱乐部,成立于1897年,成立的目的是鼓励驾驶在英国的发展,今天的皇家汽车俱乐部是伦敦最好的私人会员俱乐部之一,超过100年的豪华和卓越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与传统相结合。会员享有无限制地访问两个高超的会所;波迈会所,在伦敦的心脏,它包含一个独特的住宿,餐饮和体育设施的范围内,包括可以说是在伦敦最好的游泳池。Woodcote公园会所是在萨里林地350亩,完成两个18洞高尔夫球场,加上各种其他体育设施,餐饮和住宿。

俱乐部早年专注于竞选活动的私家车主,推出驾驶执照的权利和举办世界上有史以来第一次赛车比赛,大奖赛和伦敦著名的汽车运动理事会在英国布莱顿运行,沿。

俱乐部在1999年开始作为一个“私人会员俱乐部经营,增加了现代化的设施,现代化和翻新其会员的利益都会所。

今天会继续繁荣与来自全球的所有四个角落,两个惊人的和独特的会所,一个蓬勃发展的活动方案和无与伦比的住宿,餐饮,体育和高尔夫球设施一个多样化的成员。

皇家汽车俱乐部的目的是:

为了保持和进行了“私人会所提供高品质的住宿,包括餐饮,娱乐和体育设施,其成员的利益和他们的客人;和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汽车的机构,以尊重其创始人的宗旨,并寻求促进驾驶者和汽车运动的最佳利益。

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遵循以下原则和价值观:

重点不断对成员的需要作为俱乐部的现在和未来健康的基础上鼓励一个排他性,但多样化的成员拥有的俱乐部内宽容和成员之间的考虑,鼓励欢迎和欢乐的环境,为成员和他们的客人尊重俱乐部的遗产给他们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当代背景下,提供多种高品质的设施和服务,维护所有成员俱乐部治理的最高标准是物有所值。

申请人注意的是制定规则,章程和俱乐部的着装规定。申请人和新成员应遵守这些成员资格的条件。

FIA国际汽车联合会

简称“国际汽联”或“FIA”。(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L'Automobile-FIA)1904年成立。总部现设在法国巴黎,明年将移至瑞士苏黎世。以推动汽车工业发展为宗旨。最高权力机构是世界汽车旅游理事会和世界汽车运动理事会。两个理事会的主席均由国际汽联主席担任,分别另设一名执行主席。两个理事会的成员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来自不同国家的21名委员组成。

世界汽车旅游理事主要负责为汽车使用者解决问题;世界汽车运动理事会主要负责统筹世界各国汽车运动组织,为所有不同种类的赛车运动制订规则,协调安排世界范围内的各项汽车比赛。两理事会分别设立若干个特别委员会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工作。其中较有影响的委员会有:赛道及安全委员会、一级方程式赛车委员会、拉力赛委员会、卡丁车委员会、汽车旅游委员会、制造厂商委员会等。

国际汽联每年根据各国的申请在世界上约80个国家和地区安排包括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大奖赛和地区赛在内的近800场各类国际汽车比赛。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简称“国际汽联”或“FIA”。1904年成立。总部现设在法国巴黎,2009年将移至瑞士苏黎世。以推动汽车工业发展为宗旨。最高权力机构是世界汽车旅游理事会和世界汽车运动理事会。两个理事会的主席均由国际汽联主席担任,分别另设一名执行主席。两个理事会的成员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来自不同国家的21名委员组成。现有协会会员117个。属于国际奥委会临时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中国汽车运动协会于1983年加入国际汽联。

协会简介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负责与汽车比赛有关的一切事宜,如道路安全、环境、弯道、机动性及车辆使用人员的保护等。联合会也是负责全世界赛车运动的组织,管理所有用4轮或4轮以上的陆地车辆进行体育运动,如方程式一

1、方程式一3000、弯道车、汽车拉力赛、卡丁车、赛车场比赛、丘陵赛、冰上赛车、太阳能电动车赛、老式汽车赛等。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是来自117国的150个俱乐部的主任出席的代表大会,现任主席是法国的让·托德。联合会中负责赛车运动的组织是由双人组成的汽车运动理事会。该理事会设下列专门委员会:方程式一l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公路赛委员会、越野赛委员会、巡回与安全委员会、弯道车委员会、电动与太阳能委员会、非公路赛委员会、丘陵赛委员会、老式车赛委员会。赛场赛委员会、纪录委员会、拉力赛委员会、制造商委员会、医务委员会、媒介委员会、GT委员会、跑车委员会等。

世界汽车旅游理事主要负责为汽车使用者解决问题;世界汽车运动理事会主要负责统筹世界各国汽车运动组织,为所有不同种类的赛车运动制订规则,协调安排世界范围内的各项汽车比赛。两理事会分别设立若干个特别委员会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工作。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较有影响的委员会有:赛道及安全委员会、一级方程式赛车委员会、拉力赛委员会、卡丁车委员会、汽车旅游委员会、制造厂商委员会等。国际汽联每年根据各国的申请在世界上约80个国家和地区安排包括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大奖赛和地区赛在内的近800场各类国际汽车比赛。

协会目标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由世界各地政府级汽车运动组织自愿结成,是具有联合性、非营利性的世界性体育社会团体。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经中国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接受联合国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监督。本会是国际汽车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汽联)的团体会员,是管理汽车运动,监督国际汽联规章在实施情况的唯一合法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宗旨是团结世界汽车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和开展全世界的汽车运动。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攀登世界体育高峰,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国际体育交流而服务。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全面负责汽车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项目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管理规章和训练竞赛制度以及国际竞赛计划、规则和规程,并实施;参加国际组织机构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组织培训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机械师,不断提高其水平。审批上述人员等级称号,推荐并申报国际裁判。选拔和推荐国际队或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国家优秀运动队集训,参加国际比赛;制定比赛场地标准,指导场地建设和器材研究、开发,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指导各会员单位普及汽车运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为发展汽车运动事业筹集资金;管理训练基地;搞好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协会成员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会员组织拥护并遵守国际汽联章程,承担并履行会员的义务和权利,自觉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的团体单位都有权自愿申请加入国际汽联团体会员,他们包括:有条件的基层汽车运动协会、俱乐部、赛车场、汽车运动 相关企业;会员协会可以吸收行政区域内的市、区或县级汽车运动协会及业余俱乐部及个人为其会员。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本会组办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各会员之间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按章交纳会费。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权,有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有获得服务的优先权;在有能力的基础上,会员协会或俱乐部可以依据本会章程和其他管理规定举办或承办汽车比赛或获得的权利。但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并获批准方可实施;会员协会有依据章程和其它管理规定举办汽车活动的权利。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由本会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和在赛车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经民主协商推选的委员组成。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协商推选亚洲汽车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司库、秘书长人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司库、秘书长各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出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建议;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设立办事机构极其分支、代表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并通过本会的重大活动事项;审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论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由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司库和正副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主持。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编辑本段赛事职能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规定,赛事主管应任命一位主管助理,这位助理负责组织和安排赛道上紧急救援服务的工作。赛事主管助理同时也是安全主官,并直接向赛事主管报告紧急救援情况。赛事副主管也可以履行上述职责。每场比赛必须有一份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定的操作计划。该计划必须经过赛事主管批准并在比赛中遵照执行,赛事主管的副职在比赛中直接执行这份计划。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针对场地汽车比赛,部分内容也适用于其它类型的比赛(拉力赛、爬山赛和直线竞速)。这份文件明确指出组织者在赛道上紧急救援的目标。赛道上的管理工作主要是保障赛事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紧急救援服务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提供的特殊的支援。所有紧急救援服务的操作将在赛事主管的最终命令下执行。赛道边工作人员(裁判员、医护人员、急救人员、维修区裁判员、消防员等)必须穿着便于区分其职能的制服。

赛道观察哨和救援人员的具体人员数量,应当在整个比赛中保持一致。某一比赛日无法满足上述人数时,赛事日程需重新调整,以确保赛事安全进行。

公众安全和安全保障措施:上述每项工作将任命一名官员负责,并直接对赛事主管或赛事副主管负责。另外,有必要制定一份处理大型意外事故的计划,以便处理在比赛中万一发生的灾难性事故。赛道管理分为三部分:赛道观察,信号出示和救援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工作有所重叠。

编辑本段赛事组织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对赛事主管应任命一位主管助理,这位助理负责组织和安排赛道上紧急救援服务的工作。赛事主管助理同时也是安全主官,并直接向赛事主管报告紧急救援情况。赛事副主管也可以履行上述职责。每场比赛必须有一份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定的操作计划。该计划必须经过赛事主管批准并在比赛中遵照执行,赛事主管的副职在比赛中直接执行这份计划。

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规定赛道管理分为三部分:赛道观察,信号出示和救援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工作有所重叠。(详细内容请见观察哨,信号和干预车的独立章节)。指挥中心是管理比赛的核心单位,这里提供给赛事主管和其助理所有为完成他们职责而必须的设备。指挥中心必须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且只允许批准的工作人员进出。赛事主管或其助理将在指挥中心完成对赛道上各种活动的指挥。指挥中心通常被安排在维修区大楼内,尽可能靠近发车线,还要设有进入赛道或维修区的独立出口。

指挥中心不要设立在超过地面两层以上的位置。为了让这里拥有观察赛道和维修区最好的视线效果,指挥中心的设计将凸出维修区大楼的平面墙体。为了满足指挥中心这些条件,它通常被设置在维修区大楼的一侧。指在开始比赛或赛道重新开放前,赛事主管或其助理应履行封闭赛道的职责,以确保赛道上没有任何障碍物。所有赛道观察哨裁判,各类救援人员和设备均已就位。所有进出赛道的路口已经封闭。一辆赛道工作车在出示红旗或红灯的情况下,最后检查一次赛道示为封闭赛道。

在最后的赛道检查圈中,必须遵守下列预防措施赛道工作车封闭赛道时不得超越任何车辆或将任何车辆滞留在身后行驶,除非得到了赛事管的直接授权。在检查车中的官员必须向赛事主管报告赛道封闭的情况。在比赛结束或必要的休息期间,赛事主管或他指派的官员将驾驶一辆打开绿灯或出示绿旗。赛道工作车,在赛道上行驶一圈表示赛道解除封闭。工作车辆,人员这时可以进入赛道接赛道工作人员返回指定区域,收取设备或处理抛锚赛车等工作。

国际汽车联合会(FIA)新增T1-2组别

国际汽车联合会(International Auto Federation(FIA))宣布于2010年6月26日成立T1-2轻重量级buggy组别(T1-2 Light Weight Buggy)。

该规则的制定主要针对POLARIS, GINOMOTO等发动机使用皮带传动并且排量不超过1200cc的轻重量级越野车。该规则实现了轻重量级越野车参加达喀尔拉力赛等FIA规则下的越野赛事(off-road events under FIA rules)。

达喀尔拉力赛自2011年起增设T1-2组并接受比赛报名。

第三篇:汽车工程协会

汽车与电气工程系

协会名:汽车工程协会

申请人:

一、协会简介

汽车工程协会坚持带动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原则,同时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而成立的一个与专业相关的学生协会。我协会活动开展范围涉及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知识研究,汽车装配技术专业知识研究,汽车装潢与美容知识等方面。培养组织我会会员对汽车整车电控的研究和参观学习是我社的发展方向。协会设有理事会:指导老师三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会长助理一名。部门设有:行政学术部(行学部)、工程实践部(工程部)、研发设计部(研发部)三个部门。本社成立目的在于,一、成为广大爱好者的提供一个学习发展的平台,也为爱好者的专业水平的提高提供便利的条件。

二、为了把这些爱好者聚集在一起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把大家的创新思维进行开发。

二、协会开展活动的方向与对象

发展方向:

1、组织会员开展汽车整车电控的学习、研究。

2、组织会员到汽车4S店参观实习。活动对象:

三、协会的规章制度

凡协会成员必须遵守以下规范,以保证协会各项活动正常举行以及协会健康持久的发展:

第一章

第一条 扬州科技学院汽车与电气工程系动力汽车工程协会是在全体师生自愿基础上建立的院内群众性组织,该组织主要参与各类与汽车相关的活动,为会员及广大师生服务。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汽车爱好者,切磋技艺、共同提高,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积极推动汽车校园文化发展,提高广大师生对汽车文化的认识;整合校内汽车资源,扩大对外交往,宣传学校的整体优势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 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协会任务

第四条

开展汽车技术交流,提高会员汽车技术水平,促进会员之间的联系

和协作。

第五条 组织会员与其他高校和汽车行业及相关组织进行交流、参观、考察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

第六条 开展多种形式与汽车相关的专题活动。

第七条 提供汽车企业、汽车产品、性能配置、汽车价格、未来发展等信息咨询服务。

第八条 发挥我系众多汽车爱好者的优势,与经销商、保险业等建立交流沟通渠道,为会员争取毕业后的就业机会。

第九条 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权益,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学校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入会条件

凡参加协会的学生,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入会。申请入会须填报会员申请入会登记表,经协会审核后成为正式会员,发给会员证书及本会章程。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协会的管理,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协会重要事项的表决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培训;

(四)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类活动及各项优惠;

(五)入会自愿;

(六)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权利。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与会员之间保持友好关系,团结合作共谋发展;

(三)积极响应协会号召,参加协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协会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参与活动,为协会发展出谋献策;

(五)合理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或本会章程的,视情节轻重,经本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给予批评教育、暂停会籍、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四章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主要由会员会费、社会的赞助与捐助、学校资助等组成。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费用,购买办公用品,其他必需费用等;每项开支须经会长审签后方可报帐。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财会制度,编制经费预算、决算。每学期末,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校审计处的监督。

第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第十八条 接受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用以充实活动经费,并负责对捐赠的用途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科技创新学会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扬州科技学院汽车与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协会。

四、协会内部机构及相应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

第一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产生新的理事会;

(三)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条 协会组织结构设理事会:指导老师三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会长助理一名,部门设有:行政学术部(行学部)、工程实践部(工程部)、研发设计部(研发部)三个部门,行学部长一名、工程部长一名、研发部长一名。

第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和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幕后行使协会权力职责。

第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制定协会工作计划,组织各项业务活动;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表决采用半数通过制。

第七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会长助理一名。

第九条 会长职责

(一)主持常务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检查和督促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第十条 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做好理事会工作;

(二)着重抓好分管的组织管理、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内外联宜、筹措经费等工作;

(三)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研发部职责

负责做好工程实践方案和改革和创新工作,使协会各个项目能够顺利成雏等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部职责

研究协会的新项目、经工程部设计后进行研发等工作。第十三条 行学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会展开各种行政学习、宣传和管理等工作。

五、协会成员名单

第四篇:汽车协会章程

延边轮胎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延边轮胎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汽车零配件及用品、汽车维修保养、汽车技工培训、汽车美容、汽车改装、汽车金融保险、汽车文化(广告、报刊杂志、论坛、资讯、娱乐、俱乐部、赛车和旅游等)及经济中介机构、科研单位、新闻媒体、信息产业单位等相关产业联合发起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并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汽车轮胎等服务业的管理,实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交流,推动产业发展,为促进延边州汽车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延边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的地点设在延吉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汽车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会员对我国汽车轮胎等配件流通发展的理论、运营实践和运行环境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汽车轮胎等配件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贸易政策和相关技术经济政策提供建议。

(三)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参与行业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经营规范,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标准和规范。

(五)开展行业自律监管,维护行业经营秩序;实施汽车轮胎等配件流通领域相关资格、资质的审查和监督。

(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行业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七)接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举(承)办商品交易会、展览(销)会,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开发市场资源,参与相关市场的建设。

(八)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发布汽车流通行业信息,进行市场预测,为会员单位、全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九)依照有关规定,办好行业刊物,开展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组织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人才培训,举办行业技术交流和技术竞赛。

(十一)组织境内外考察学习,参与国内大型会议、国际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学术的合作与交流。

(十二)创办实体。

(十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依法成立的汽车流通相关的企业和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热心于发展我国汽车流通行业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的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享有本会主办、举办活动和培训的优惠价;(六)享有最新行业、地域信息优先知情权;(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三)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2000

(四)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五)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六)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

第十三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 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员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能。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或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案;(四)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半数通过.并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会员公告。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按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三)选任或聘用秘书长

(四)制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五)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六)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聘任;(七)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四、五、六、七项的职权外,还需下列职权(一)及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二)制订协会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宜的方案;

(三)决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3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监事2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均为兼职;

(四)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岁;

(五)秘书长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统筹能力;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能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或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领导并检查秘书处的工作;(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会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会长指定的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行使其职权。

第三十条本会执行会长、秘书长在会长地方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秘书处设立必要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聘用若干工作人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请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第三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

(六)组办活动服务的收入;(七)其它合法收入。第三十三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侵占、私分、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与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会进行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遇有特殊情况,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会章程经2014年2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汽车协会章程

**省**县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省**县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设有汽车维修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及从事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自觉接受交通运输、民政管理等行业和登记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地址:**县***,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网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道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汽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的有关规定;

(二)沟通汽车维修和检测企事业单位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反映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全行业经济技术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标准和行业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制定本县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六)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七)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的关系,促进行业的协调发展;

(八)为社会和会员提供行业的国内外有关技术、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九)组织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十)组织会员参加本行业国内、国际发展论坛会、技术研讨会、展览(销)会,给会员和其他汽车维修行业及相关单位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

(十一)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有关汽车维修与检测的行规行约,并监督实施,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十二)推广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三)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

(十四)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主管理部门委托及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全县汽车维修行业均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县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的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等,不分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均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汽车维修、检测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作为个人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符合本章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议确认;

(1)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审批,并报告理事会;

(2)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核发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不履行义务,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实备案。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选举常务理事、审议常务理事和理事的增补、变更;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审议确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视实际需要,可以召开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扩大到讨论相关事项的常务理事、理事出席)。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接受的资助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成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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