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定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
3.公共秩序: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地法。
1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并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的 法律”。
12.英美法 系 国家通常以 住所地法 为属人法。
13.英国人戴西的国际私法学为 既得权 说。
14.海运保险款中的主要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 和一切险。
15.意思自治原则最早在 16 世纪由杜摩兰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中提出。16.对作品的具体保护期限,35.“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律。(对)
者,各一俗法,异类相犯者,20.一般认为,国际社会对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反致制度的研究始于1878年自(《永徽律》)。法国最高法院对福果继承案36.《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了作出判决之后。(对)(一项发明一次申请)。2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37.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认为当事人的票据能力依当法律适用问题。(对)事人(本国法)。2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38.英美法系国家国际私法民事关系的惟一方法是冲突中的属人法指的是当事人的规范调整。(对)(住所地法)。23.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39.法国的德帕涅与德国的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对)沃尔夫主张识别适用(准据24.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法)。产所在地法这一冲突规范的40.瑞士的布鲁歇把公共秩系属是不动产所有权。(错)属人法的是(C)A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 1794年《普鲁士法典》 C 1804年《法国民法典》 D 1900年《德国民法典》
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D)A 特权制度 B 排外制度 C平等待遇制度 D 合理待遇制度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自本国法”,这是一条(B)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性冲突规范 D 选择性冲突规范
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是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作者有生之年至死后 25 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年。的适用。
17.指出涉外民事关系适用4.国际商事仲裁指国际商事哪一国法律,不直接确定当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称为生前或发生后的仲裁协议,(冲突规范)。
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18.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机人是(萨维尼)。
构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19.从结构上看,冲突规范争议解决方式。
上由范围和(亲属)组织。5.国民待遇:指一国给予外20.法院依内国冲突规范的国人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权、出入境管理等 方面享其适用将与自己国家或社会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的重大利益、道德与法律的6、准据法:指按照冲突规范基本原则相抵触,便可排除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该外国法的适用,这种制度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称之为(公共秩序保留)。
7、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21.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属于某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法律资格。
为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
8、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定居国)法律。
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22.我国法律规定,在适用的规范。
外国法时,如经充分努力仍
二、填空题
不能查明外国法内容时,适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23.《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冲通则》对FAS贸易术语进行突法单行法规是1918年的_了修改,出口报关手续由买《法律适用行例》。
方办理改为由(卖方)办理。
3、冲突规范在性质上是一种24.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_既不产所在地)。
同于实体法又不同于程序法25.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规范_。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法。
4、外国法人的认许程序,包26.涉外经济合同最基本的括特别认许程序、一般认许法律适用原则是(意思自治程序和_相互认许制。
原则)。
5、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27.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利,我国专利法采取(互惠的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国民待遇制度)。
律文件的(表现形式)。28.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当事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人协议选择的或法院依最密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所29.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适用的法律,其范围只包括家(巴托鲁斯)于14世纪提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出法则区别说。
7、对信用证的国际法制的调30、(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整,目前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法律关系 本座说基础上建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立起来的。
例》)。
31.德国法学家卡恩最先提
8、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_受理案件的法院_所在地法32.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律。
身,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9.在解决遗产继承的准据法致)。的选择上,长期以来就存在33.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着两种对立的做法,即 分割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制 和同一制。
托鲁斯)。
10.对婚姻形式要求,长期以34.英美 法系国家把外国来一直适用“ 场所支配行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为 ”原则,即适用婚姻举行由(当事人)举证。序划分为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
三、判断题 1.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中可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规范。(错)2.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从事统一国际私法工作的最有成效和影响的国际组织。(错)3.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杜摩兰。(错)4.准据法即指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法。(错)5.属人法可以分为本国法和住所地法。(错)6.仲裁规则即指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过程中所适用的实体法律规则。(错)7.最密切联系原则是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准据法的基本规则。(错)8.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9.汽车、火车和人造卫星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10.合同自体法的学说首先是由法国学者提出的。()
11、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法律继承制度。(错)12.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只能由中国律师代理,不适用其他代理制度。(错)13.国家之间进行司法协助要以和约和互惠为依据。(对)14.仲裁协议的唯一表现形式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错)15.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对方的自然人或法人。(对)16.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源渊之一。(对)17.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对)18.法律冲突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对)19.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涉外案件应当适用和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地方法2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D)
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A 胡伯和巴丁 B 卡恩和里一般多适用法院地法。(对)斯 C 胡伯和里斯 D 卡恩和2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巴丁
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6.自1878年福果(Forgo’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s case)案后,法国判例确用问题。(对)
定了(A)
27.国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A 反致制度 B 识别制度 C 国际民事关系时,与自然人、公共秩序制度 D 先决问题法人等一般民事关系主体的制度
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对)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28.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 全网”制度的是(C)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A 反致制度 B 识别制度 C 一般采用发明在先原则。公共秩序制度 D 先决问题(对)制度
29.《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定》是一个开庭性的国际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约,任何豬了可以加入。(错)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30.《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责任期间由“港至港”改为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则“仓至仓”(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31.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出口是(A)
人的请求开给进口人的一种A 我国法律 B 外国人的本保证承揽支付货款的书面凭国法 C 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证。(错)
D 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32.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用,国际上的一般作法是适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用投资国的法律。(错)照(B)
33.特别方式遗嘱有三种表A 复合标准说 B 实际控制现形式:自笔遗嘱、公证遗说 C 法人住所地说 D 法人嘱、秘密证书。(错)设立人国籍说
34.一国给予在本国境内的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外国人以国民待遇始于我国系,首先应适用(C)的唐朝(错)
A 本人的属人法 B 代理人35.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的属人法 C 意思自治原则 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这是D 最密切联系原则
国籍的消极冲突。(错)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36.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错)一般只适用(B)
37.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A 法院地法 B 行为地法 C 允许上诉。(对)物之所在地法 D 当事人属38.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人法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错)
用,一般认为应适用(C)39.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A 物之所在地法 B 当事人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属人法 C 破产宣告国法 D 源。(错)
意思自治原则40.里斯创立了本地法说。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错)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
四、单项选择题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B)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A 15年 B 25年 C 35年 D 50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年
点认为国际私法(B)
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 A 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 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B 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法因素 C 是国际法 D 是国(B)内法
A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 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 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 1898年的《日本法例》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先应适用(D)A 合同缔结地法律 B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 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D)
A 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B 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用于(D)
A 遗嘱方式 B 立嘱能力 C 遗嘱的解释 D 遗嘱的实质有效性
25.在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题上,最早提出继承权主义的学者是(A)
A 萨维尼 B 斯托雷 C 莫里斯 D 杜摩兰
26.在当今国际社会,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是(A)
A 国民待遇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不歧视待遇原则 D 普遍优惠待遇原则27.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C)A.物权客体范围 B.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C.物权的保护方法 D.运送中的物品39.《专利合作条约》确立了(A)申请制度。
A.一项发明一次 B.一项发明数次 C.数项发明一次 D.数项发明数次
40.(C)指全国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A.有限的意思自治 B.无限的意思自治 C.明示的意思自治 D.默示的意思自治
五、多项选择题1根据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只有在船舶所有人能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才可免责(ACDE)A.战争行为 B.其他船舶的行为 C.内战或武装暴动 D.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的政府或主管当局过失行为 E.不可抗拒和避免的自然现象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但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BE)A.双方当事人具有不同缔约国的国籍 B.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缔约国境内 所地法
17、下列各项中,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ACD)。
A.双国籍国民待遇 B.优先权原则 C.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18、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ABC)。A.对双方当事人有严格的约束力 B.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的效力 C.是有关仲裁机构 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D.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19、商务中的惯常做法和各种价格条件要构成一项国际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A 专属管辖 B 协议管辖 C 缔约国境内 C 双方当事人平行管辖 D 合并管辖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28.我国在批准加入1965年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D 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书公约》的决定中,指定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中央机关是(A)
法律
A 司法部 B 公安部 C 外交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部 D 民政部
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29.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A)
从属于(D)
A 该组织的有关规定 B 该A 联合国 B 世界贸易组织 成员国的有关法律 C 双方C 国际商会 D 世界银行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 30.我国在加入《承认与执与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所18.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作的保留之一是(B)保险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A 反致保留 B 互惠保留 C(D)
侵权范围保留 D 公共秩序A 综合险 B 一切险 C 水渍保留
险 D平安险
31.统一实体规范指的是国19.侵仅行为自体法主要是际条约和(A)中规定的确立指(B)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A 当事人双方自主选择的法范。
律 B 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A. 国际惯例 B.贸易惯例的法律 C 对受害人最为有C.国内立法 D.国内判利的法律 D 侵权行为实施例
地或结果发生地的法律32.国际礼让说是由(C)提20.依《统一国际航空运输出来的。
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的精A. 巴托鲁斯 B.杜摩兰
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C.胡伯 D.柯里
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33.封建社会时期,外国人损害,则他得到的最高赔偿在内国的了事法律地位是额是(B)
(B)。
A 62500法郎 B 125000法郎 A. 国民待遇 B.差别待遇
C 250000法郎 D 375000法C.敌视待遇 D.平等待郎
遇2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34.“夫妻财产制,在结婚时,规定,扶养适用(B)夫为德国人时,依德国法”。A 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这是(A)冲突规范。
国家的法律 B 与被扶养人A. 单边 B.双边 C.选择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性 D.重叠性
C 与扶养人和被扶养人有最35.反致和间接反致最终结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 果是导致(B)适用。
与扶养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 A.法院地的冲突法 B.法国家的法律
院地的实体法 C.第三国的22.领事婚姻,通常适用于冲突法 D.第三国的实体法(C)
36.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冲A 领事官员与驻在国公司结突,国际上一般认为依(B)婚 B 本国侨民与驻在国公解决。
民结婚 C 本国侨民与本国A. 法院法 B.属人法 C.行
侨民结婚 D 领事官员与本为地位 D.准据法国侨民结婚
37.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23.我国法律对涉外法定继采用(A)制度。
承的法律适用采用了(A)A. 特别认许 B.概括认许
A 分割制 B 单一制 C 法院C.一般认许 D.分别认地法制度 D 遗产所在地法许制度
38.物之所在法不适用于(D)24.法定继承的准据法也适物权关系。观点,对于“死者的财产归其长子继承”和“长子继承死者的财产”这两个规则,下列各项中正确的说法是(BC)
A 前者是人法 B 后者是人法 C 前者是物法 D 后者是物法 E 两者都是混合法2.下列各项中,通常可以适用最惠国待遇制度的是(ABCDE)
A 版权和工业产权的保护 B 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 C 彼此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 D 国家之间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 E 彼此国民在对方营业上的活动3.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和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ABCD)A 某个合同应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 中国法没有解决该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 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应规定 D 适用国际惯例不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E 该国际惯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熟悉的4.关于离婚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主张和实践有(ABCD)
A 采法院地法说 B 采属人法说 C 选择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说 D 适用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说 E 适用与离婚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说
5.下列各国中,对涉外继承的准据法选择采用区别制的国家是(BCDE)
A 德国 B 美国 C 法国 D 英国 E 中国
6.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ABC)
A. 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
B.仲裁地点 C.仲裁机构 D.仲裁规则 E.裁决的效力
7、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ABCD)
A.外交代表或领事送达 B.邮寄送达 C.个人送达 D.公告送达 E.按当事人协议的方式送达
8、根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C.至少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贸易惯例,应具备下列哪些在缔约国境内 D.双方当事条件(AB)。
人的注册登记地在缔约国内 A.是国际贸易中长期、普遍E.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的作法 B.有确定的规则或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内容 C.由有关国家法律加
10、提单的法律作用主要有以认可 D.有强制适用的效以下几个方面(ABE)力
A.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20.属人法是以当事人 的证 B.是承运人收到所承运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货物的收据 C.是投保货运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保险的依据 D.是货物质量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规格的证明 E.是其所记载A物权方面 B行为地方面的 的货物的物权凭证C人的能力、身分、家庭财产
11、《世界版权公约》对成员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国版权法规定了如下最低要21.指出下列冲突规范中哪求(ACD)
些是双边冲突规范。(BCD)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 A.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待遇原则 C.附条件的自动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保护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民共和国法律。B. 诉讼程E.优先权原则
序适用法院地法 C. 侵权行
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为适用致害行为地法 D. 侵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适用“侵权行为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权行为地法”原则时,侵权22.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基行为地包括(CD)
础呈现多样化,其主要有A.侵权行为人的住所地(BCD)。
B.侵权行为人的所在地 A. 设定过失制 B.推定过C.侵权行为实施地 D.损害失制 C.过失责任制 D.无结果发生地 E.当事人共同过失责任制
属人法归属的国家
23.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3、在国际联盟的主持下,(ABCD)。
于1930年和1931年签订和A. 提交仲裁的事项 B. 仲制定了以下公约或规则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C. 仲裁(AB)规则 D. 裁决的效力A.《本票、汇票统一法公约》 24.夫妻财产关系发生法律B.《解决本票、汇票若干法冲突,各国采用解决冲突的律冲突公约》 C.《解决支票规则有(ACB)。
法律冲突公约》 D.《商业跟A. 意思自治原则 B. 属人单托收统一规则》 E.《托收法 C.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统一规则》
D. 财产所在地法
14、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25.客观标志说主张以客观人物有(ACD)。
标志为依据确定合同准据 A.杜摩兰 B.胡伯 C.巴托法,指出下列哪些标志为客鲁斯 D.达让特莱
观标志。(ABD)
15、实行国民待遇的意义在A. 合同订立地 B. 物之所于保障(AD)
在地 C. 意思自治原则 A.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内国人D. 当事人
在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B.在26、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C.在内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国的外国人与在外国的内国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 C人间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D.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排除对内国的外国人在民事
27、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法律地位方面采取低于内国(ABCD)
人的歧视待遇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16、下列系属公式,指定使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用属人法的有(BCD)。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A.婚姻缔结地法 B.国籍国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法 C.住所在地法 D.习惯居
28、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9、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30、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BCD)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予以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 得以考虑,增加了法律选择的科学性。其核心是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 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元首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有效。其理论依据是: ①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创造条件规避了法律以后,仍与被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9、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特点。答:冲突规范是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法律规范。特点:
一、冲突规范仅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不能具体地确定当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分为:以住所、居所、临时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以物这所在地为联系因素;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3)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争议A外国自然人 B外国法人 C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外国船舶 D外国物品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
31、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E)律。该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A法人成立地 B法人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
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2.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所在地 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征。答:(1)涉外性。涉外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E采用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
32、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 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外国的自于(ABCD)等 事项。然人、法人、国家,法律关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系的客体位二国外,法律关力 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 C法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生在国外。(2)广泛性。广的权限
泛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
33、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BCD)上民事关系,又
A特别认许制度 B一般认许3.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制度 C相互认许制度 D分别件。答:原因有三个:①对认许制度
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
34、物之所在地法决定整,法院地国和与案件有关(BCDE)
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不同。②法院把冲突规范援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件 E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而且只适用该外国法中的冲
3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突规范。③对同一涉外民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关系,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与(ACDE)
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有致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送关系。条件:与案件有关B物权的保护方法 C船舶、国家的冲突规范之间存在消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题 E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的规定都 不适用各自国家
36、知识产权具有(ABCD)的法律。
这几咱法律特征。
4.简述涉外侵权损害赔偿的A确认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责任基础。答:侵权行为的D时间性损害赔偿一般以过失责任为
3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基础。致 害人有过失,受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害人受到损害,则赔偿责任则有(ABCD)A国民待遇原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致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害人的过失要由受害人来举原则 D独立性原则
证,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38、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则致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主要有(ABD)A意思自近几十年,侵权损害赔偿的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合同自责任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体法说 D最密切联系说
39、产生了推定过失责任制、无国际技术转让协议适用的法过失责任制。推定过失责任律有(ABD)
制是指受害人受到损害,首A许可人住所地法 B被许可先推定致害人有过失并应承人住所地法 C许可人国籍国担赔偿责任。只有致害人自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己举证证明没有过失,才能40、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减轻或免除责任。无过失责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CD)任制是指致害人对受害人是A当事人国籍国法 B碰撞发否承担赔偿责任,不看致害生地法 C法院地法 D船旗国人是否有过失,而是看受害法
人是否有受损害的事实性,六、简答题
只要受害人有受损害的事实1.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 答:性,不管致害人是否有人,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某一涉致害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5.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有效性原则。答:合同中仲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 是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②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③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6、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对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7、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答: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①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②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 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③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8、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答:国际私法听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个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②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③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④当事人利用冲突规范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引的某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某国法院审理。各国规定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协议管辖的条件,主要是:A务。
协议管辖权适用于合同法律
10、简述本地法说。答:本关系发生的争议。B当事人之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创间的协议必须有效,必须符立的。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合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C当是:
一、法院只适用法院地事人之间的协议必须是书面法,不适用外国法律。
二、的。D协议管辖仅限于 一审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法院.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将外院须是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国法律规范并入本国的法律国家的法院。F专属管辖案件规范,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当事人不协议予以变更。(4)以适用。
三、法院执行的是平行管辖指一个涉外民事案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 可以
11、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选择期中一国法院起诉,由据。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主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5)专要有:
一、成立地。法人具属管辖原则。是指为维护本有法人成立地国家国籍。
二、国公共秩序,保护本国公民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人具有利益,一国主张某类案件只法人处理商业事务地方国家能由本国法院管辖,排除他的国籍。
三、主要所所在地。国法院管辖。
法人具有法人台心地国家的2、论国籍冲突的解决。答:国籍。
四、资本实际控制。国籍何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法人具有实际控制法人资本和国籍的消极冲突,这两种的那个自然人国籍所属国的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国籍。
五、复合标准说。法现分述如下,积极冲突解决人的国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方法为:A 以当事人最后取或两个以上因素才能确定法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 以当人的国籍。.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
12、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最密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籍。C 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的规定。答:定居国外的中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中确定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一个国籍为当事人国籍。消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极冲突解决方法:A 以当事适用我国法律;如在定居国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其国籍。B 由法院来确定当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人的国籍。C 以与当事人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无民事行为,而依我国法律为当事人的国籍。
为有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不
3、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有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1)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其定居中国法律如未定居裁决是依据某一无效的仲裁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协议作出的,或如果有关争
七、论述题
议标准不能用仲裁解决时,1.论确定涉外案件管辖权的内国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原则。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裁决。(2)裁决是由有管辖是指一 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权的仲裁庭在管辖权范围内法的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作出的。(3)作出裁决所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依据的仲裁程序符合当事人定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以前订立的仲裁协议的约的资格。世界各国主要采取定,或在没有此种仲裁协议以下原则::(1)属人管辖原约定时,不违反原裁决国的则。是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樗法律。(4)仲裁的进行给被确定管辖权。以法国为代表执行人(被申请人)提供了的拉丁法系国家采取此原适当的辩护机会。(5)请示则。各国对与人身有关的案承认与执行的应该是确定的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裁决。(6)有关国家之间存子、继承等案件,原则上承在互惠或受到一国际条约的认当事人本国法院享有管辖约束。(7)外国仲裁裁决的权。(2)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承认和执行不与内国公共政
策相抵触。
基层人民法院是不能管辖涉
4、试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外案件的。问:(1)乙的理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由能否成立?西湖区人民法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行为地法,这是我国处理涉为什么?(2)假设西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问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并受题的一般原则。侵权理了此案,它应适用何国法行为地的认定,包括侵权行作为此案的准据法?为什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么?(3)假设甲认为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其与乙于1998年在美国缔结民法院选择适用。当的婚姻依中国法是无效的,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并请求法院直接解除婚姻,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对该问题西湖区人民法院又用当事人本国法律。该如何进行法律选择?为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么?(4)假设此案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美国法作为准据法,而美国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是个复合法域国家,西湖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人民法院又应如何进行法律
八、案例题
选择?为什么?
1、假设:比利时人甲在中国答:(1)乙的理由不成立,A市B区旅游时,骑着一辆自西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行车,下坡时车速太快,撞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伤同伴比利时人乙后,又撞规定,对于不在中国境内居伤波兰人丙。由于就赔偿额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协商不成,乙和丙分别向我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国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甲。法院管辖,而且基层人民法问:(1)B区人民法院对这两院可以管辖一审涉外案件。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2)假设两案分别审理,B定,离婚应适用受理案件的区人民法院应如何适用法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因律?(3)假设两案合并此,西湖区人民法院应适用
审理,B区人民法院应如何适中国法作为此案的准据法。用法律?(3)应适用美国法来认定该答:(1)B区人民法院对这两婚姻是否有效。因为根据我案具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认定婚姻是否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行有效应适用原婚姻缔结地为损害赔偿案件可由侵权行法。
为地法院管辖,一般的涉外(4)依我国司法解释,依法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为一审法院。
该外国各地区实施不同的法(2)如分别审理,丙诉甲案律的,依据该外国关于调整适用我国法律,因为根据民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法通则的规定,涉外侵权行应适用的法律。该外国未作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侵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权行为地法。乙诉甲案既可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以适用我国法律,也可以适法律。
用比利时法律。因为根据我3、营业地位于上海的A公司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涉外与营业地在日本的B公司签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中,订了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B如果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公司为A公司制作1000套西也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共服。后双方因加工费支付发同本国法。
生争议,B公司在上海市中级(3)如果合并审理,B区人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问:民法院适用我国法律,因为(1)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否受理此案,为什么?涉外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2)如受理,应当适用的实一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国家体法是什么?的法律。
答: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2.假设:中国公民甲于1998权受理此案。因为我国《合年和美国公民乙在美国结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管婚,婚后甲仍居住在户籍所辖权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本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案中上海可以认为是双方的乙居住在美国。2000年4月,加工承揽合同的最密切联系甲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杭州市地。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适用日本法。在因为我国《民讼。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向住在美国的乙送达了起诉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状副本并要求其提出答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乙在答辩状中称西湖区人民
4、法籍华人保罗来华投资,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理与我国深圳一企业合资,建由如下:第一,依“原告就立一家化妆品厂。保罗在深被告”原则,此案应归美国圳购住宅一套,以便来华时法院管辖;第二,即使中国居住。保罗在法国有一栋别法院有管辖权,也应由杭州墅,有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作为在法国一家银行有300万美
元存款。1997年8月,保罗在华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保罗的亲属因遗产继承发生纷争,在中国深圳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中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解决这一纷争?答:《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保罗在中国购买的住宅一套系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法国的别墅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系不动产,适用法国法律。保罗死亡时的住所地在法国,故保罗在中国合资企业中的股权的继承,适用法国法律;保罗在法国银行的存款系动产,适用法国法律。
第二篇:电大国际私法复习题
《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3.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A.冲突法调整 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 D.程序法调整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5.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6.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7.凯弗斯提出了(D).A.政府利益说 B.最密切联系说 C.国际礼让说 D.结果选择说
8.识别的对象是(A).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9.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10.(D)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A.时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静态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11.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C).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12.杜摩兰在(B)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13.(D)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A.胡伯 B.伏特 C.杜摩兰 D.萨维尼
14.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1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A.《巴伐利亚法典》 B.《普鲁士法典》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7.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18.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19.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A.《民法施行法》 B.《中国国际私法》 C.《法律适用条例》 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20.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2.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C).A.给惠国 B.受惠国 C.最惠国 D.普惠国
3.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A).A.具有双重国籍 B.无国籍 C.具有父之国籍 D.具有母之国籍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6.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A.刑法性法令说 B.法律关系本座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管理中心说 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
8.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D)为标准确定其国籍.A.法人住所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法人注册登记地
9.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 C.具有中国国籍 D.不具有国籍 10.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11.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C)
A.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 B.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 C.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D.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A)的规定.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 1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A.行为实施地法 B.出票地法 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 D.付款地法 14.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A.资本控制说 B.登记地说 C.法人国籍说 D.法人住所地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A.行为地法 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船旗国法 D.船舶所在地法
1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A)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A.注册登记地 B.股东国籍国 C.营业中心所在地 D.管理中心所在地
17.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B)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A.受惠国 B.第三国 C.同盟国 D.其他国家
18.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B).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B)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A.无 B.多重 C.相同 D.不同
20.(A)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A.《世界版权公约 B.《巴黎公约》 C.《伯尔尼公约》 D.《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
一,单项选择题
1.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合同适用(A).A.我国《合同法》 B.国际条约 C.德国商法 D.国际惯例
2.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C.法院地法 D.出发地法
3.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4.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5.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A.美国法 B.法国法 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6.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B).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7.(A)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C.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D.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8.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 为什么答: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9,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问: 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其依据是什么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 为什么
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地界地和合同履行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10,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请问: l)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答:(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7分)(2)应适用我国法律.原,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8分)
11,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 为什么答: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12,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请问: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13,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说明理由.答: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14,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15,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答: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16,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问: 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 请说明理由.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说明理由.答: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我国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都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篇:《国际私法》(答案)
安徽电大芜湖分校2003--2004学第一学期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律专业 国际私法试题(A卷答案)
一、填空题
1.双重反致2.属人法3.法人登记地4.《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5.意思自治
6.营业地7.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8.旗国法
9.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10.仲裁申请
二、单项选择题
1.D2.C3.A4.D5.C6.A7.C8.D9.A10.A
三、多项选择题
1.AD2.ABCD3.ACD4.ABC5.ABCD
四、名词解释题
1.准据法: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既得权说:英国法学家戴西所创立。该学说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这一理论自身包含着很大的矛盾。
3.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储仲裁的书面协议。
4.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五、简答题
1.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主要有哪三种?我国如何规定?
答:①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调查的义务,如法官已经知道的外国法,也可直接认定。②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无须举证。③法官依职权调查,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义务。我国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中规定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有司法互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2.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如何?
答:物之所在地法主要适用于:①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②物权客体的范围;③物权的种类和内容;④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有主张区别依法律行为而变动的依事实行为而变动而分别定其准据法的。⑤物权的保护方法。
3.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哪几项保留?试简单说明。
答:(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依据公约的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该条规定与我国在1986年核准公约时适用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该法要求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因此,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此进行了保留。尽管我国现在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的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即仍应采用书面形式。(2)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这是因为《公约》的这一规定限制了缔约国有关国内法的适用,并易使《公约》的适用产生不确定性。
六、论述题:
1.论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包括:①国内立法。国际私法所包括的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都可见于国内立法之中。②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是,我国承认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是法的渊源。因而国内判例也是我国国际私法的一个渊源。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现行国内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法律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现已加入和接受了与国际私法有关的主许多国际条约。
七、案例分析题
1.案情:A,男,现年23周岁,是中国公民。B,女,现年19周岁,美国公民。A与B在我国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登记结婚,并且AB都具备了我国有关规定要求持有的各种证件。试析: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应准予他们登记结婚,为什么?
答: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允许A与B登记结婚。因为我国《民法通则》147条规定,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本案中,A、B二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则应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为22周岁和20周岁。本案中女方B年仅19周岁,不符合我国规定,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A、B二人不能结婚。
2.案情:A国某公司与我国一公司订立了购买我国某种商品的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在A国该公司所在地谈判并订立。合同履行后A国公司在我国法院就所购商品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合同中无法律选择条款,双方也没有进行协议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问:应该怎样确定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答:在本案中,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法律适用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未能就法律适用达成一致协议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我国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下列情况适用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在地谈判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布招标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因此案中合同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A国谈判订立,所以应适用A国的有关法律处理该合同纠纷。
安徽电大芜湖分校2003--2004学第一学期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律专业 国际私法试题(B卷答案)
一. 填空题:
1.涉外2.巴托鲁斯3.冲突规范4.反致5.代理法律适用公约6.物之所在地法7.合同的准据法8.与被抚养人有密切联系的9.同等的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二、单项选择题
1.B2.A3.D4.C5.B6.C7.C8.A9.C10.D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2.AB3.ABC4.ABD5.BC
四、名词解释:
1.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内容,有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和解决涉外民事纷争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法律关系本座说: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创立。他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应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相互交往的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各国的法律也形成了一种法律的共同体,而每一种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他将涉外关系氛围“人”、“物”、“契约”、“程序”等几大类,分别找出它们的本座,根据本座去指导法律的选择。他的学说,对于推动冲突法典的建立,起了积极作用,但他的观点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是不科学的。
3.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4.CIF: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的价格条件。在此价格条件下,货物价格构成包括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
五、简答题
1.简述最惠国待遇的一般适用范围
答: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通常根据两国之间的关系和经济情况加以确定。一般的适用范围包括:(1)国家之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2)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3)彼此的公民和法人在对方定居、法律地位和经营活动;(4)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5)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
2.简述重叠性冲突规范与选择性冲突规范的主要区别。
答:①前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要求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这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指引的法律。而后者虽然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但它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来确定应适用的法律。②前者是在适用上比较严格的冲突规范,而后者则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宽松。③后者有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与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之分,而前者没有。
3.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与国际民事诉讼有何本质区别?
答: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虽然它与国际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法,但二者有本质区别。国际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而且有国家司法的性质。而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任意和民间的性质。国际仲裁机构也只具有民间团体的性质,管辖权依赖于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没有任何强制的意义。
六、论述题
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适用范围的主要规定。
答:1。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惟一的标准是当事人营业地必须在不同国家,至于国籍如何,则不予考虑,也就是说两个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即使其国籍相同,他们所订立的合同也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0条还对营业地的冲突作了规定,当事人如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公约排除了某些货物的买卖。2。公约第2条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1)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4)股票、股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公约第3条还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义务是提供劳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合同。因为这两类合同不是以货物交易行为来实现,不具有货物买卖的特征,故亦非公约的适用范围。
七、案例分析题
1. 案情:某国的公民A与我国B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合同,A的本国法规定公民年满二十岁为成年,取得完全行为能力,而A订立合同时刚刚年满十九岁。试分析此案中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冲突?应如何解决?A与我国B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岁的我国公民即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而A国规定需年满二十岁。因此此案产生了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对于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我国规定,如果依其本国法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民事行为在我国领域所为,则应认为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此案中A应被视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
2. 案情:中国公民A在B国因病死亡且未立遗嘱。A在中国留有一笔动产,在B国则留有几处不动产。A死亡前在B国有固定住所。其亲属在中国法院因继承纠纷提起诉讼。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答:本案应适用B国法律为准据法。因为,A未立遗嘱,也因属法定继承。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定继承的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之时住所地法,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此案中,死亡时住所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匀在B国,所以应适用B国法律。
第四篇:《国际私法》网上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答案
第一次形成性考核综合练习(第一章—第四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2.《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A)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4.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A)。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7.(C)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A.18世纪末
B.19世纪初
C.19世纪末
D.20世纪初 8.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9.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
A.域外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10.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
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11.(D)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A.胡伯
B.伏特
C.杜摩兰
D.萨维尼
12.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13.国际私法创立于(C)。
A.法国
B.英国
C.意大利
D.中国
14.《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的规定。
A.识别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5.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16.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17.(D)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时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静态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18.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B)。
A.凯弗斯
B.柯里
C.库克
D.萨维尼
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0.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1.凯弗斯提出了(D)。
A.政府利益说
B.最密切联系说
C.国际礼让说
D.结果选择说
22.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23.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
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2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26.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A.冲突法调整
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
D.程序法调整 27.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
A.凯弗斯
B.柯里
C.库克
D.里斯
28.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29.(C)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A.柯里 B.库克
C.戴西
D.萨维尼 30.国旗国法是指(A)。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31.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
A.主要问题
B.次要问题
C.先决问题
D.识别问题 32.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
3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34.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35.萨维尼在他发表的(A)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36.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B)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居所
B.国籍
C.选择
D.配偶
37.(B)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A.库克
B.凯弗斯
C.柯里
D.戴西
38.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A.冲突法调整
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
D.程序法调整
39.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40.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41.《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B)。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42.(D)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4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
A.《巴伐利亚法典》
B.《普鲁士法典》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44.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A.直接反致
B.转致
C.完全反致 D.间接反致 45.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46.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B)
A.戴西 英国
B.阿塞尔 荷兰
C.萨维尼 德国
D.库克 美国
4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48.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49.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50.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
A.《民法施行法》B.《中国国际私法》
C.《法律适用条例》 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51.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B)。
A.国际礼让说
B.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52.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53.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D)个法域。
A.1 B.2
C.3
D.4 54.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D)。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55.冲突规范由(C)组成。
A.假定 处理
B.假定 制裁
C.范围 系属
D.制裁 系属
5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57.杜摩兰在(B)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58.(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59.(D)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时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静态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60.识别的对象是(A)。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定居国 62.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63.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A)。
A.胡伯
B.巴托鲁斯
C.杜摩兰
D.萨维尼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BCD)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结果选择说
D.政府利益分析说
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 3.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
A.《继承法》B.《票据法》C.《宪法》D.《劳动法》
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 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E)
A.当事人提供
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6.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BC)。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7.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BD)
A.萨维尼
B.杜摩兰
C.戴西
D.达让特莱
8.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
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
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9.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0.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 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 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11.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D)A.《民法通则》B.《海商法》 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
12.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D)。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13.冲突规范种类有(ABCD)。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4.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 15.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 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ABD)。
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 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17.以下属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解决法律冲突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 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8.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9.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ABD)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类推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适用一般法理
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0.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 准据法
2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D)。
A.萨维尼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22.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3.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24.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D)。
A.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应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为实现公正目标,法院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
D.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25.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CD)。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26.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BCD).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27.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8.实践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德国B.奥地利C.英国
D.中国台湾地区
29.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BCD)。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30.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31.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D)。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32.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33.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ABCDE)。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34.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ABC)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的静态冲突冲突 35.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ABCD)。
A.国籍B.法院地C.住所或居所D.最密切联系地 36.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以下法律特征(ABD)。
A.涉外性B.国际性C.地域性D.广泛性
37.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BCD)。
A.法则区别说B.国际礼让说C.法律关系本座说D.既得权说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BD)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B.强制性C.规范性D.禁止性 39.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C)。
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B.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D.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
40.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4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D)。
A.萨维尼B.孟西尼 C.戴西D.库克
42.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BC)。
A.比尔B.奇特尔曼C.毕叶D.贝斯特里基 43.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44.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AB)。
A.静态冲突B.动态冲突C.消极冲突D.积极冲突 45.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ABCD)。
A.冲突规范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46.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ABC)。
A.法律的区际冲突B.法律的人际冲突C.法律的时际冲突D.法律行为冲突 47.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48.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ABCD)
A.《民法通则》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 49.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ABC)。
A.一国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
B.一国的实体规范发生变化
C.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 D.一国的法域出现变化 50.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AC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1.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D)。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52.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5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AB)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C.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
D.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54.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ABCD)。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55.实践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
56.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B)。
A.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C.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57.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BCD)
A.既得权说B.法国法则区别说C.国际礼让说D.法律关系本座说 58.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59.国际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A.公共秩序保留 B.反致C.法律规避D.外国法的查明
60.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ABC)。
A.伊拉克B.荷兰C.中国D.瑞士
三、案例分析题
1.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请问:(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应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 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国法或者共同的住 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3.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4.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5.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请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答:(1)这是英国法院最早采用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
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第二次形成性考核综合练习(第五章—第八章)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A)的规定。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
A.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 3.《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内予以公布。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
4.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B)。
A.船旗国法B.船舶所在地法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5.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A)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注册登记地 B.股东国籍国 C.营业中心所在地D.管理中心所在地
6.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其行为(A)。
A.有效B.无效C.经其父母同意后有效D.经其祖父母同意后有效
7.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
9.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C)
A.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B.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C.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D.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10.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C)。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11.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C)A.最惠国待遇B.国民待遇C.非互惠待遇D.互惠待遇
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
A.行为实施地法B.出票地法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D.付款地法
13.《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
A.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20年
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C.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50年
D.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50年 14.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 15.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B)。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
16.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B)。
A.具有双重国籍B.无国籍C.具有父之国籍D.具有母之国籍
1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C.不歧视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18.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
A.刑法性法令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 C.最密切联系说D.管理中心说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B)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无
B.多重
C.相同
D.不同
20.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C)。
A.给惠国B.受惠国C.最惠国D.普惠国 21. 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D)A.最惠国待遇B.国民待遇C.非互惠待遇D.互惠待遇
22.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B)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受惠国B.第三国C.同盟国D.其他国家 23.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2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
A.13世纪B.17世纪C.18世纪D.19世纪 25.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26.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
A.资本控制说B.登记地说C.法人国籍说D.法人住所地说 27.(A)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A.《世界版权公约》B.《巴黎公约》C.《伯尔尼公约》D.《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 28.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
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29.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D)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 30.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B)。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31.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
A.一般认许制B.特别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32.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A)。
A.注册在先原则B.使用在先原则C.混合原则D.审查在先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BC)。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法院地法律D.转让人住所地法律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ABCD)。
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3.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ABC)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A.动产随人B.动产附骨C.动产无场所D.动产有场所 4.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A B C D)等事项。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C.法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的权限
5.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可以是(ABCD)。
A.行为地法
C.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
B.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
D.采用从多种连接因素中确定准据法的方法确定准据法 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AB)为其本国法。
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法院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 7.物之所在地法决定(BCDE)。
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E.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8.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A C)。
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以居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 9.知识产权具有(BCD)这几种法律特征。
A.确认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
10.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BCD)。
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11.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CD)。
A.责任豁免 B.诉讼保全豁免 C.强制执行豁免 D.司法管辖豁免
12.《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A B C D)。
A.国民待遇原则
B.自动保护原则C.独立保护原则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13.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
A.法人成立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E.采用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 14.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ABCD)。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B.物权的保护方法C.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 E.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
15.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BC)。A.外国自然人B.外国法人C.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16.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CD)。
A.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
B.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
C.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
D.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山本泽,张三闻讯向山本泽索要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C D)。
A.其行为能力必须适用该外国法律 B.其行为能力由该公民选择适用中国或外国法律 C.其行为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D.其行为在定居国所为,可适用该国法律 18.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BCD)。
A.船舶物权B.飞机的物权C.在途货物的物权D.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19.在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问题上,存在如下学说(ABD)。
A.绝对豁免说B.限制豁免说C.折衷豁免说D.职能豁免说
20.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BCD)。
A.特别认许制B.一般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21.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
22.涉外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有(ABCD)。
A.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B.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
C.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
D.与代理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3.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CD)。
A.当事人国籍问题B.当事人住所问题C.案件管辖权问题D.法律适用问题 24.(ACD)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A.所有权客体的范围B.国家所有财产C.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D.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2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ABC)。
A.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B.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
C.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
D.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26.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ABCD)。
A.发运地法律B.送达地法律C.所有人属人法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27.“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BD)。
A.出版单位的国籍 B.销售单位的国籍C.作者的国籍D.作品的国籍 28.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AC)。
A.有久居的意愿B.在居住地有一定的财产C.有居住的事实D.居住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29.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D)。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
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适用行为地法律
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30.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ABCD)
A.国籍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行为地
三、案例分析题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答: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2.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
(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地界地和合同履行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3.
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答:中国专利部门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理由如下:
中国、日本两国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部门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项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第三次形成性考核综合练习(第九章—第十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合同适用(A)。
A.我国《合同法》B.国际条约C.德国商法D.国际惯例
2.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A.目的地法B.国旗国法C.法院地法D.出发地法
3.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B.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4.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致害人D.受害人
5.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
A.美国法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D.中国法
6.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B)。
A.合同缔结地法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合同履行地法D.合同自体法 7.(A)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B.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C.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D.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8.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A)。
A.巴托鲁斯B.萨维尼C.戴西D.库克 9.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
A.受害人国籍国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
10.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
A.《华沙公约》B.《国际货约》C.《海牙公约》D.《国际货协》
11.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12.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A)
A.中国B.德国C.双方协商D.在中国、德国均可
13.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
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 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 14.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D)。
A.投资国的法律B.文明国家的法律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D)。
A.FOBB.CIFC.CFRD.FCA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
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7.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D)法律。
A.日本B.韩国C.德国D.中国
18.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19.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D)的法律。
A.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船旗国法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20.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
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
21.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D.国际保险合同 22.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C)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A.90
B.60
C.30
D.15 23.我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采用的是(B)原则。
A.行为地法B.行为地法与本国法兼采C.住所地法D.行为地法与住所地法兼采 24.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C.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D.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25.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D)。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26.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
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
27.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
A.法国法律B.美国法律C.印度法律D.中国法律
28.《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
A.过失责任制B.推定过失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29.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
A.FOB B.CIF
C.CFR
D.FCA
二、多项选择题
1.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ABC)
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2.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BC)为合同适用的法。
A.日本民事诉讼法B.日本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D.《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ABD)。
A.许可人住所地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C.许可人国籍国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4.《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中,不动产可以是(ABC)。
A.一幢别墅
B.A中所指别墅的围墙
C.A中所指别墅院落的自动伸缩大门
D.A中所指别墅客厅墙上所挂张大千国画一幅 5.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
A.涉外侵权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C.合同关系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6.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ABCD)
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7.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B)。
A.被碰撞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B.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C.被碰撞一方也有过失时,适用法院地法D.碰撞双方的航空器在同一国家登记,可适用其本国法 8.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AB)。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C.合同自体法说D.最密切联系说
9.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BCD)作出保留。
A.第1条第(1)款(A)项
B.第1条第(1)款(B)项
C.第11条
D.第12条 10.中国是(AD)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A.《世界版权公约》
B.《商标注册条约》
C.《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
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1.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BCD)。
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12.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
13.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BCD)
A.船舶物权B.飞机物权C.在途货物物权D.外国国家财产物权 14.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BCD)。
A.当事人国籍国法B.碰撞发生地法C.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 15.下列哪些情况适用我国有关法律?(ABD)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德国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卜为名、卜为利兄弟二人因继承其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C.日商投资于中国设立的樱花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北京福克斯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D.美国诺敦豪夫妇在中国收养一中国儿童 16.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D)。
A.合同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管辖权确定
17.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
A.调解必须是自愿的 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18.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ABCD)。
A.意思自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D.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1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BCD)。
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20.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CD)
A.《海牙规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
21.日本人和本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有住所,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口角,和本大作顺手抓起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毁损。轮船抵达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AB)。
A.中国法B.日本法C.韩国法D.美国法
22.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ABCD)。
A.侵权行为法B.法院地法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D.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3.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CD)
A.《华沙公约》B.《芝加哥公约》C.《海牙议定书》D.《瓜达拉哈拉公约》 24.下列系属公式中,可以归结为“行为地法”的有(ABCD)
A.婚姻缔结地法B.侵权行为地法C.合同履行地法D.合同缔结地法
25.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BCD)。
A.独占许可证B.排他许可证C.普通许可证D.可转让许可证 26.下列选项中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是(ABCD)
A.不动产买卖B.不动产租赁C.不动产抵押D.不动产所有权
27.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ABC)。
A.领域标准B.非内国标准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D.国际标准 28.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BC)。
A.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29.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ABC)。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D.涉外不动产买卖合同 30.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
三、案例分析题
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能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2.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
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答: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
3.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请问:(1)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法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答: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应适用我国法律。原、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战共和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
第四次形成性考核综合练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
1.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C)
A.专属管辖B.属地管辖C.属人管辖D.平行管辖 2.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
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
3.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A)法律。
A.婚姻缔结地B.中国C.当事人国籍国D.婚礼举行地
4.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A)。
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
5.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C)。
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
6.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D)。
A.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B.可以委托第三国的律师C.可以委托任何一国的律师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
7.《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
A.区别制B.分割制C.同一制D.共同制
8.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D)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B.被告住所地法C.法院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B)。
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
A.排除反致、排除转致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C.允许反致、允许转致D.允许反致、排除转致
11.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B)。
A.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C.对法院的法律效力D.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12.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A)原则。
A.有条件国民待遇B.无条件国民待遇C.最惠国待遇D.互惠待遇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C)
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D.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14.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A)法律处理。
A.中国B.美国C.泰国D.马来西亚
15.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D)。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B.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 C.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16.对特派员取证,我国(C)
A.允许B.不允许C.原则上不允许D.立法中未作规定
17.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A)决定。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8.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C)。
A.享受豁免B.享受部分豁免C.不能享受豁免D.若设备为中央电视台购买,可享受豁免 19.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
A.遗产所在地法B.同一制C.合并制D.分割制
20.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用(A)。
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
21.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22.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C)。
A.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B.抚养人的属人法 C.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D.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23.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
A.收养成立地法B.法院地法C.收养人属人法D.被收养人属人法
24.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C)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
25.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B.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法院有权决定其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D.只享有豁免权,不享有外交特权 26.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C)。
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B.收养、监护、抚养纠纷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D.行政争议纠纷 27.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D)。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C.归慈善机构所有D.归国家所有
28.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B)。
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平行管辖E.专属管辖
29.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B)。
A.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C.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D.法院地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D)。
A.丈夫的本国法B.妻子的本国法C.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BC)。A.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2.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包括(ABCD)。
A.扶养关系成立地法律
B.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C.被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法律
3.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D)。
A.商事保留B.民事保留C.协议保留D.互惠保留 4.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CD)。
A.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B.司法管辖的豁免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 5.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BCD)。
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C.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6.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7.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BCD)。
A.国务院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法院
8.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
A.意思自治原则B.属人法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婚姻登记地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BCD)。
A.不动产纠纷案件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10.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ACD)
A.婚姻举行地法B.法院地法C.当事人属人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当事人属人法为辅 11.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12.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ABC)
A.送达诉讼文书B.传讯证人 C.搜集证据D.进行调解 1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
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 14.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ABCD)。
A.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B.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C.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D.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15.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AB)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A.被执行人的住所地
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
C.与被执行人缔结合同时的合同缔结地
D.与被执行人缔结的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16.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ABD)
A.男女双方自愿B.男女两性结合C.符合一定形式D.符合法定婚龄
17.中国人甲(男)于 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BCD)
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18.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BC)。
A.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D.深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19.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否则,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BD)。
A.适用其国籍国法律B.适用我国法律C.将其财产送还其国籍国D.将其财产收归我国所有
20.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ACD)
A.禁止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B.禁止同性结合C.禁止重婚D.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BD)。
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
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
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22.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婚姻举行地法B.当事人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23.下列关于涉外婚姻问题的选项,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正确的是(AB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认定婚姻是否有效,适用我国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确定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24.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BCD)。
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25.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些选项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ABCD)
A.抚养人的国籍B.被扶养人的住所C.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D.被扶养人的国籍 26.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BC)。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27.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ABC)。
A.父母事后婚姻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C.法院判决D.非婚生子女申请
28.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ABC)
A.法院地法原则B.属人法原则C.有利的法律原则D.行为地法原则 29.我国法律禁止我国(ABD)与外国人结婚。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30.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ABCD)。
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C.互惠原则D.我国国内立法
三、案例分析题
1.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问:
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
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3.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
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1)我国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
(2)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都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
4.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答:(1)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第五篇: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共 10 小题,10.0 分)
1.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除必要的经济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法律 条件。(1.0 分)
2.萨维民 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1.0 分)
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之为 连接点(连接因素)。4.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 法官 负责查明。(1.0 分)
5.国民待遇主要指给予外国 自然人 的待遇,后来扩及至外国的法人、船舶和物品。(1.0 分)
6.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不动产物权一直适用 物之所在地 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1.0 分)
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4 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 3 年无正当理由又不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制实施申请。
8.确定合同准据法的 分割论 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0 分)
9.在FOB贸易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是以 船舷 作为分界线的。(1.0 分)
10.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一个重要不同点是,合同是一种合意之债,侵权是一种 法定 之债。(1.0 分)
二.单选.(共 18 小题,18.0 分)
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_______。
A.国际条约B.国内立法
C.国内判例D.专家的学说
答案: D
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_______。
A.戴西B.孟西民C.库克D.柯里
答案: A
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_______冲突规范。(1.0 分)
A.单边B.双边C.重叠性D.选择性
答案: B
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_______法律。(1.0 分)
A.国籍国B.营业地C.住所地D.成立地
答案: A
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布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_______。(1.0 分)
A.旧法B.新法C.法院择一适用
D.当事人择一适用
答案: B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_______。(1.0 分)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连续反致
答案: B
7.《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_______。
A.接受反致B.不接受反致
C.接受转致D.不接受转致
答案: A
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_______的规定。(1.0 分)
A.国民待遇B.优惠待遇
C.歧视待遇D.敌视待遇
答案: A
9.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_______法律。(1.0 分)
A.住所地B.居所地
C.定居国D.与之有密切联系国家
答案: C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_______。(1.0 分)
A.无民事行为能力B.有民事行为能力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答案: B
11.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_______来调整。(1.0 分)
A.船旗国法B.物之所在地法
C.所有人属人法D.合同的准据法
答案: A
12.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_______意思自治原则。
A.明示的B.默示的C.有限的D.无限的答案: C
1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各国多主张适用_______。(1.0 分)
A.航空器登记国法
B.受害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
C.航空器启发地国法
D.航空器到达地国法
答案: A
1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_______法律。
A.中国法律B.被告一方本国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D.住所地
答案: C
15.《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_______法律。
A.遗产所在地B.被继承人住所地
C.继承人本国D.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 D
16.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志确立的管辖权称之为_______。
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
C.协议管辖D.平行管辖
答案: B
17.下列纠纷中哪一项是可仲裁的纠纷_______。
A.离婚纠纷B.收养纠纷
C.继承纠纷D.贸易纠纷
答案: D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方式进行修改,现在当事人权利义务采用_______方式加以规定。(1.0 分)
A.分列B.对应C.单列D.双列
答案: B
三.多选.(共 6 小题,12.0 分)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_______。(2.0 分)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答案: A B C D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_______。(2.0 分)
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B.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
D.采用反致使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答案: A B C D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_______方法确定国籍。(2.0 分)
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C.由法院确定D.由当事人确定 答案: A B C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_______。(2.0 分)
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答案: A B C D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_______解决。(2.0 分)
A.婚姻举行地法B.属人法
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法律D.冲突发生地法
答案: A B C
6.广义上的司法协助,主要内容有_______。(2.0 分)
A.罪犯引渡B.司法文书送达
C.调查取证D.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答案: B C D
四.判断.(共 10 小题,10.0 分)
1.两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我国某港口发生碰撞,此案在我国法院审理只能适用我国法,而不能适用巴拿马法律。(1.0 分)
正确答案: 否
2.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的方式结婚。
正确答案: 否
3.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的“区别制”。
正确答案: 是
4.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仿照法人国籍法确定。(1.0 分)
正确答案: 是
5.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1.0 分)正确答案: 是
6.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不得变更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 是
7.法院管辖权不容剥夺,仲裁协议不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1.0 分)
正确答案: 否
8.我国在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提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正确答案: 是
9.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
正确答案: 否
10.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 是
六.简答.(共 3 小题,18.0 分)
1.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及特点。(6.0 分)
参考答案: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2分)
特点: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的法律。(2分)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2分)
2.简述识别的概念及产生原因。(6.0 分)
参考答案:识别是指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2分)
产生原因: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或将其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2分)
一个国家法律中的概念是另一个国家中所未有的,这也需要识别。(2分)
3.简述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形式。(6.0 分)
参考答案: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3分)
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1分)
仲裁协议书。(1分)
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1分)
七.论述.(共 1 小题,12.0 分)
1.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12.0 分)
参考答案: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分)
2.裁决尚未生效;(2分)
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4分)
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2分)
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2分)
九.其它.(共 3 小题,20.0 分)
1.法律冲突(3.0 分)
参考答案:法律冲突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2.系属公式(3.0 分)
参考答案:系属公式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3.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
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14.0 分)参考答案:本案应适用日本法作为继承的准据法。受害人在日本的财产均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本案中,受害人的法定住所在中国。但受害人在日本已4年,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应认定受害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在日本,故本案应适用日本法。(10分)
本案中,受害人的父母根据日本法律无继承权,死者的子女是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可随序继承。(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