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务院发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国务院发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202_-01-19
本站讯 1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202_〕3号文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2_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针对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意见》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意见》全文约5000字,共分5个部分20条。
《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意见》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因地制宜。
《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_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2_年不变价计)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_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还分别明确了到202_年和202_年的控制指标。
《意见》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管理措施:一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主要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是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是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主要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意见》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
第二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国发〔202_〕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_〕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_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2_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_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_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五)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八)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抓紧编制并实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以及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逐步削减开采量。
(九)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过度扩张,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十一)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确定的目标,及时组织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用水定额。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十二)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充分考虑不同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合理确定节水目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并公布落后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三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全文)
国发〔202_〕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_〕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_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2_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_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_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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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八)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抓紧编制并实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以及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逐步削减开采量。
(九)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过度扩张,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十一)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确定的目标,及时组织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用水定额。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十二)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充分考虑不同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合理确定节水目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并公布落后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十三)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重要江河湖泊的省界水质水量监测。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十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十五)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
第四篇: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2_年起,我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这是2月16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_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_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胡四一说,我国当前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不仅有2/3的城市缺水,农村还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不少地方水资源过度开发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
202_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胡四一表示,根据《意见》,将实施“四项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等。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第五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新)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保障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市水利局局长黄安一 就严格水资源管理问题答记者问
202_年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202_年7月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2_年1月20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2_]3号),充分说明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本报记者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问题采访了市水利局黄安一局长。
问: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己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据有关资料,我国淡水资源总储量约为2.81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淡水资源总量的6%左右,居世界第六位,而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24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世界排名第121位,被联合国列入13个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全国有400多座城市存在供水不足的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多座。我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1027.8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储量的4%左右,人均占有量约为173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77%。我市水资源形势更加严峻,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28-30亿立方米,且无一客水可用,水资源“自产自用”,属水资源贫乏地区。人均水资源从202_年的1350立方米降到202_年的1100立方米,降幅达8.1%。特别是近三年遭遇的60年一遇的连续干旱,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突出。202_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仅为10.26 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量减少64.5%。人均水资源量陡降到475立方米。截止202_年底,全市蓄水总量为5.18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减少了6.16亿立方米,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粮食生产和人畜饮水安全。水资源问题成为了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优化调配水资源,对我市来说,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概括起来就是“建立四项制度,确立三条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一是严格规划和水资源论证,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对需要取用水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二是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三是严格实行取水许可,所有符合规定的取水用户,都必须办理取水许可。四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五是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六是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一要全面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二要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计划用水,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严格落实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三要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并认真抓落实。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一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三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一是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二是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三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四是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五是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国办[202_]3号文件明确了国家主要目标:
1、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全国用水总量202_年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_年比202_年下降30%以上,202_年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202_年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_年提高到0.53以上,202_年提高到0.55以上,202_年提高到0.6以上。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2_年提高到60%,202_年提高到80%以上,202_年提高到95%以上。到202_年全国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省政府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我市的主要目标,即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2_年控制在10.86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13.06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13.12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202_年为120立方米以下,202_年为89立方米以下,202_年为53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202_年为0.498,202_年为0.538,202_年为0.586。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为:全市有9个水功能区纳入考核,分别为:涢水源头保护区、徐家河水库保护区、先觉庙水库保护区、涢水澴潭保留区、涢水曾都—安陆保留区、漂水保留区、应山河保留区、郑家河水库保留区、涢水曾都(上白云湖)饮用水源和工业及景观娱乐用水区。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202_年达标率为65%以上,202_年为75%以上,202_年为85%以上。
问: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了哪些工作?下步如何打算?
答:“十一五”以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蓄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争取投资10多亿元,加固除险水库129座,新增蓄水能力5000多万立方米;加强以堰塘为重点的基础水源工程建设,整修堰塘4.6万口,新增蓄水3000多万立方米。二是加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不但提高用水效率,加快黑花飞和随中两个大型灌区建设,加速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加固改造干支渠168公里,硬化田间沟渠310多公里,灌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0.48,年节约灌溉用水4000多万立方米,加快实施了城市供水户表改造和老管网改造工程,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三是加快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认真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了自备水源的整顿,实施了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水土流失60余平方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0.2公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下发了《关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规范水库养殖行为的通知》,开展了水库化肥养殖和先觉庙水库水源地保护的专项整治行动,争取到将先觉庙水库列入了国家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名录,目前正在进行水源地达标建设。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202_年1号文件和国办[202_]3号文件精神,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制定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三是利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我市水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全市水资源统一监控、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五是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蓄水、水资源配置作用,提高抵御灾害能力;六是继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倡导全社会节约用水,珍惜爱护水资源,促进我市水资源管理规范、配置优化、调度科学、高效可持续利用,保障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