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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情况汇报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7-111545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4 18:45: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情况汇报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XX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探明资源储量为15016.8万吨。202_年初,全县有合法持证煤矿68个,通过开展前几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县现有煤矿XX个,其中XX集团XX矿业公司有XX个(浦溪井、黄牛岭井),县属国有煤矿4个,乡镇及合资经营煤矿20个

。另外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有石灰石,借着“整合“的契机,我县对石灰石矿种也进行了资源整合,县级发证的石灰石采矿权从202_年初的79个,关闭整合到现在的41个。

为切实做好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我县本着“总量控制、优化布局“的原则,坚持把矿产资源整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布局,全力推进整合,使全县矿产资源初步达到了“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的目标,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二、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署整合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将整合工作落到实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两办印发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办字〔202_〕5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原则、措施和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安监、煤炭、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整合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安监、煤炭、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县、乡(镇)政府是矿产资源整合的责任主体,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分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服务组、效能督查组和社会维稳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对整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整合工作。要求要全面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大局稳定;要科学完善方案,规范操作程序;要强化分工合作,协调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结合实际,明确整合目标

202_年1月,我县委托地质调查院编制了《XX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县煤炭学会编制了《XX县煤矿整顿关闭规划》,我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目标是: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完成市政府下给我县的整合任务,其中煤矿严格控制在24个,矿山生产规模得到明显扩大。到202_年底,全县70%以上的煤矿生产规模达到9万吨/年以上,其余的均要求达到6万吨/年以上,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2_〕79号)指示精神,县政府及时拨付了24.6万元委托地质部门对我县省、县级发证的矿山全方位进行矿业权实地核查。我县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合格。现正在更新矿业权登记数据库和对全县所有采矿权更新换证。

截止目前,我县3个直接关闭煤矿已基本按要求关闭到位;9个被整合煤矿除个别保安用电设施未全面拆除外,已全部按“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和“四条标准“关闭到位,同时有8对整合煤矿已签订整合协议;全县24个保留煤矿已有17个通过复工验收。

3、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整顿工作的反弹,切实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打下基础,促进整合工作顺利推进,我县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国有大矿周边、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资源纠纷突出区、小矿密集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区域,把资源储量不足或资源枯竭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矿山作为重点对象。按照要求对全县24个煤矿和41个采石场是否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排,实测超深越界程度,并登记造册,逐级核实上报,全面摸清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矿山情况。对存在超深越界的,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对超越矿区范围采矿的,依法予以处罚,打好永久性密闭,矿山业主作出不再超深越界的承诺;对符合资源整合条件的,按规定实施资源整合。同时,建立矿山定期测量、日常监管等制度,确保整治成效。规定对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界的、同一煤矿一年内发现二次超层越界行为的,或在国有大矿范围内超层越界开采并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以及资源枯竭且无法扩界的煤矿予以关闭;对其他超深越界开采煤矿,按县政府要求向国土资源部门缴存50万元守界保证金,向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递交守界开采承诺书。

在资源整合工作中,我县坚持整合资源与强化执法相结合,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等违法行为,在资源整合期间,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公安、供电、煤炭、安监、环保等部门,先后六次开展大规模集中行动,对私挖乱采露头煤和锰铁矿行为及时制止,维护了矿业秩序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虽然在资源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有:一是煤矿整合压力大。我县煤矿经过几轮整合,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煤矿股东成份复杂、牵涉利益面广,极个别被整合煤矿前段还存有独立办矿的侥幸心理,不想整、不愿整,有意拖延和逃避整合。加上部分煤矿所有制性质和管理体制复杂多样,有乡(镇)办矿、村办矿、股份制煤矿,给煤矿整合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二是煤矿关闭难度大。极个别直接关闭煤矿和被整合煤矿对关闭工作不理解,加之近年来在安全和技改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要求补偿的数额大,抵触情绪大,还没有严格按“六条标准“和“四条标准“关闭到位,煤矿关闭和社会维稳工作的压力和阻力很大。三是煤矿意外事故防范难。今年我县煤矿安全事故虽然比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所下降,但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特别是顶板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分析起来,主要是由于监管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低、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超深越界开采仍然存在、防治瓦斯以外的隐患防范不力等原因造成的,综合防治煤矿安全事故的措施要更完善更健全。

四、及下段工作重点

充分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整合。对整合煤矿,一律实行先关闭后整合,由乡(镇)政府确定整合的矿山,整合双方签定协议,实施整合,拒绝整合的一律关停到位;资源不足的,矿区范围平面重叠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要实施整合,否则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更多的则通过经济补偿完成整合,如煤矿整合,由单独保留煤矿对每个关闭矿山给予400万元左右的补偿,全县在开展整合工作中,处理好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维护资源整合、采矿权原投资者利益,促进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XX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规划》已于202_年8月12日已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全县36个煤矿经关闭整合后,保留主体煤矿24个。夹木岭煤矿、田心乡煤矿和东岭煤矿按“六个不留“的标准以依法关闭;整合保留煤矿9个,单列保留煤矿15个。现需整合保留的9对煤矿中,签订好整合协议的煤矿8对,其它1对煤矿已正在积极的协商当中,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的指导和协调整合事宜。

为加快推进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我县的整合工作任务,下阶段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整合工作。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组织矿产资源的整合实施工作。深入督导,确保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一是重新调整重叠矿区范围;二是及时为保留矿山调整好矿区范围,办理好新的采矿许可证;三是对已设立采矿权的深部和周边难以独立建井的煤炭资源以及关闭小煤矿的剩余资源、薄煤层资源在调整矿区范围时一并进行整合和利用。

第二篇: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的各位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2_]28号)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联系实际,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健全责任,为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桂平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居黔、郁、浔三江交汇处,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境内河流纵横,丘陵起伏,山岭连绵,西北、东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向东倾斜。西北有大瑶山余脉和莲花山始端,东南是大容山北麓,中间是浔江、郁江平原。全市总面积约4074平方公里。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从中部通过,其为本县与外地联系的主要公路。市域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珠江水系之郁江、浔江、黔江在市境内长度为166.5公里,四季皆可通轮船,上可达南宁、百色、龙州、柳州,下通梧州、广州、港澳地区,市内水运发达,交通方便。水利资源丰富。

20世纪50年代至目前为止,地质勘查单位在市域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质勘查工作,初步查明了我县的矿产种类和资源储量。主要矿产种类有煤、铀、铁、锰、钴、铜、铅、锌、锡、金、银、轻稀土、硫、磷、钾、重晶石、萤石、石灰岩、麦饭石、陶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温泉(低温泉)等共26种。

202_年,桂平市共有各类矿山86家,除国营木圭锰矿为大型矿山外,其余全为小型。从业人数2329人。开发的矿产有:铁、锰、锌(伴生铅、伴生硫)、萤石、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玻璃用大理岩、花岗岩、水泥用粘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河砂)、陶瓷用砂岩、其它矿产(砂岩)等15种。全市矿业总产值约1.2亿元。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情况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专题会议,对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组织国土资源、发改委、工商局等11个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桂平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依法推进。

(二)突出重点,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今年8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十查”工作,即对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企业安全设施是否保障、勘查单位是否有证、矿山执法巡查是否坚持、审核办证是否严格、全面管理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是否到位、企业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否到位进行逐项检查,逐项规范。

(三)抓住关键,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2_]177号)要求,我市迅速组织编制了桂平市生产矿山企业全面排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调查表、桂平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调查表等三项清理调查登记表,并发放到矿山企业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手中,迅速开展排查、检查和清查工作。同时,在202_年9月15日贵港市召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市召开了会议再次对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部署,并组织宣传车到木圭锰矿区和厚禄矿区等重要矿区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我市认真联系实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整顿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主要采取了如下的工作措施:

(一)整顿矿业市场秩序,规范矿产开发利用审批行为。一是规范开发准入条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准入条件不一致的现象,我市首先从准入条件抓起,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条件作为审核办证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坚持“四个不在”:一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二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三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四不在职责岗位上谋私利,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二是规范办证审核制度。为了防止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矿产资源办证审核的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坚持“两个一律”和“三个统一”:对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实行“招拍挂”,对旧矿山企业年检登记时一律实行协议出让;在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时,坚决做到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三是规范矿业行政管理行为。为了防止在矿业管理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我们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公开专栏,做到公开前置条件、公开审核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企业收费总额,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促使矿产资源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首先,是利用矿山企业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证,或者是申请年检延续登记时机,由国土资源部门与企业签订规范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规范有序和生产安全。其次,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所签订了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到位责任书,明确各种管理办法和考评内容,制定有奖惩制度。

(三)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坚持执法巡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1—9月份,先后组织了5次矿山整治大行动,共出动人员580人次,车辆90台次,炸毁木圭锰矿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矿洞69个,没收锰矿600多吨。捣毁工棚19间及现场开采工具一批,配合公安机关缴获用于非法采矿的摩托车3辆。

至八月底止,共查处无证开采案件17宗,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罚没收入16.6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在有力打击非法采矿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在矿区种植速丰桉等各种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努力使矿区变成了绿荫成林,鸟语花香的生态园林。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几年来努力,我市木圭锰矿区已分别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矿山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了巩固这些成果,市政府出台了木圭锰矿区等矿区的长效管理办法,成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大队,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国土、安监、公安、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抽调40多人组成,投入经费20万元,配备专车2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矿产品价格上扬和利益驱动,无证开采,非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矿区出现非法采矿死恢复燃的现象。

(二)一些勘查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圈而不探或以探代采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请国务院督查组给予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个阶段组织实施,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

(二)继续抓好矿山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木圭锰矿区、郁江采砂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和大清理,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三)全面开展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处违法、违规审批采矿权,发放采矿许可证行为;二要查处清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和徇私舞弊行为;三要查处违规参与办矿行为;四要查处直接投资,参股,拿干股参与办矿行为以及暗中与支持非法采矿行为。通过在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清查工作,认真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汇报

文章标题: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扎实整改,现已完成了202_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同时,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为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全县矿业秩序的实际,以往日常监管和整顿经验,借鉴外地矿业整顿的一些好做法,及时制定了《XX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贯彻实施,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也分别制定了《方案》,将整顿和规范纳入政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进行。为保证日常的正常开展,我县抽调10名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了举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市县信息交流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联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职责,夯实任务,为搞好全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顿氛围

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并组织宣传专车分赴各乡镇、矿山、企业,利用展板和播放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宣传,广大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都知道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整顿,营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氛围。在各阶段落实具体时,注重对矿产企业的宣传,首先将中省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使他们重视和积极配合整顿。其次是在开展对石料场、砖瓦窑、勘查项目等专项整顿时,将专项整顿的范围、方法步骤、要达到的目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个企业,提高他们对整顿和规范的认识,主动自查和配合检查,积极整顿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各个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在进入整改阶段,及时将整顿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行业报刊和简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整顿影响面。

(三)认真开展“三查”,找准整顿重点

在整顿的第一阶段,我们把全县XX家采矿企业和XX家探矿企业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带着编印好的各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册,逐企业进行“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共排查勘查项目XX个,排查无证采矿10个,越界勘查一个,越界采矿3个,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2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

二、开展专项整顿和规范情况

通过开展“三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业秩序状况,找准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即存在越界勘查、无证采矿(石料、粘土)、非法转让(承包)矿权及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步组织开展了X项专项整顿。

(一)重点整顿了XXX矿区和XXX矿区弃渣堆放、安全生产、矿区地质环境、村民生活安置等问题,清运弃渣2.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修筑拦渣坝9个,矿山企业出资30万元修筑了9道拦渣大坝,植树1100余株,治理面积50余亩,所有受威胁的村民得到搬迁安置,整个矿区得到了综合治理。

(二)3月份,开展了对石料厂专项整顿,对XX家手续不全、不符合开采规定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本着边开采边完善手续的原则,初步规范了石料开采、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的正常供应,收缴相关费用60余万元。但由于各开采企业只顾生产效益,未能及时完善安全、环保及开采方案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12月初,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再次对全县石料场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对现有20家手续不全的石料场全部停工整顿,目前正在整顿规范中。

(三)对全县砖瓦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全县原有XX个砖瓦窑,经清理关闭了8个不符合规定的粘土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36.7亩,收缴罚款7.3万元,村组集体收回复耕土地54.29亩,对保留的25个砖瓦企业,从用地、采矿、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对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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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

第四篇:中国矿产资源及开发经营管理现状

中韩产业合作委员会能源与环保合作小组第二次会议

中国矿产资源及开发管理现状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吕征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全国已发现矿产171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产157种,其中能源矿产9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水气矿产3种,矿产地两万多处。我国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

二、矿产开发利用及引进外资情况

到202_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万多个,其中内资矿山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矿山企业225个,外商投资矿山企业164个。

202_年各类矿山开发利用的矿种数(按矿种用途分)为182种,采掘矿石总量(原矿量)50.34亿吨,其中石油1.63亿吨,年开采天然气272亿立方米,煤成气0.67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气0.4674亿立方米。

202_年,经审批转让采矿权435个,其中非金属建材矿319个,煤矿40个,金矿11个,有色金属矿19个,铁矿4个,化工非金属39个。确认采矿权评估结果146个,其中上市公司61个,确认采矿权价款22.04亿元;同时,批复了8家单位15个矿转增国家资本金2.5亿元。

近年来,矿产品进出口额一直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8%-19%。目前,利用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389个矿山企业中,主要集中在建材非金属矿、矿泉水和煤这三类矿产。

三、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制度

1、矿业权依法取得制度

2、矿业权审批管理制度

3、矿业权人资质认证制度

4、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

5、矿业权依法转让制度

6、矿业权的排他性规定

7、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四、现行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7、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已经修改即将出台)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已经修改即将出台)

1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3、外资企业法

五、对外开放与合作

境内石油天然气合资合作勘查开发稳步发展。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石油公司签订了136个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合同和协议,建成了年产1000万吨的原油生产能力,17个油气田已投产,海上石油产量达1600多万吨。同时,陆上油气勘查开发的对外合作也取得一定进展,30家外国公司先后参与了20个陆上合作区块的石油风险勘查。但是中外合作勘查开发我国固体矿产资源进展缓慢。

六、希望合作开发的领域及资源、政策条件

1、我国有十余种矿产探明储量可观,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优势,但铁、锰、铝、铜、锌、硫、磷等矿产勘查开发投入不足,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双方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2、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投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为了吸引和鼓励外资进入矿业领域,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的合作方式。例如:允许外国投资者以非法人合作组织的形式进行矿产资源勘查;1996年4月以来,多次下调进口关税税率,目前平均关税已调至3%;在西部投资勘查开发非油气矿产,还享受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优惠。

3、我国西部地区有全球非常独特的三大成矿带和若干盆地,在有探明储量的130种矿产中,有能源矿产8种,金属矿产52种,非金属矿产68种,水气矿产2种。在45种主要矿产中,西部地区探明储量的潜在价值占全国51%。同时,勘查程度不高,找矿潜力巨大,合作机会众多。西部地区将成为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支持和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

4、在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方面有广阔的合作空间。(1)废气、废液粉尘及废渣的排放引起大气污染和酸雨的治理。全国煤炭采选业中工业废气排放量达3954亿立方米/年,有害物排放量73.13万吨/年,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矿业及相关行业排放的废渣累计约58亿吨,占全国废渣贮存量的89%。(2)新疆、山西等部分地区的大面积煤田自燃问题也需要技术支持与合作。

5、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需要引进。我国开发利用的155种矿产中,有87种属共伴生矿产,占50%。

七、矿业发展的政策趋向

1、实施集约型和科技引推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战略。以不断扩大资源开

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为目标,发展规模经济,发展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利用新型能源、替代能源和替代资源;大力开发利用二次资源,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2、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正确处理资源与环境的关系,走协调发展、绿色矿业的道路,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研究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政策,建立资源的责任制度,完善我国资源管理中的产权制度,以产权管理为手段,对资源使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行全面管理;建立资源使用的经济约束机制,完善补偿机制,调整现行经济和财政鼓励措施,制定环境与资源奖惩和税收政策;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取消不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价格政策;进一步引导和促进中小型矿山企业联合办矿、规模经营、集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等。

4、加强西部地区国土资源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和国家急缺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力争实现重大突破。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提高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起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新机制。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优质煤炭、有色和稀有金属、钾盐、磷矿等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

5、充分运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同各有关方面的协调。在吸引外国石油公司和矿业公司投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依法保护来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在实现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开展资源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带动中国矿业健康发展,提高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管理的技术水平。

第五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

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

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

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惩处;对在治理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4、标本兼治。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确定专人督促落实。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对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坚决纠正,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治理整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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