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煤矿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2、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矿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4、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5、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戏计划、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采区水文地质勘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6、其他由矿井审批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勘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彻措施、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风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批。
7、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8、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9、设计、措施各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准,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文字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10、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接受传达的人员应当签字。未参与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11、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得,要及时的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沙河李家庄煤矿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12、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篇: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1)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
(2)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且矿井主通风机的安装、运转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的规定。
(3)每一个生产水平、每一个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
(4)在瓦斯矿井中,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质量和管理制度由矿务局统一规定。
(6)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对于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风机能力和风简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无论在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
井下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以及采煤机附近、煤壁炮窝、枝头柱脚、煤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处。应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引风将盲巷和顶板空洞内积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时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抽放瓦斯
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术措施效果不佳的情况下。
4)加强检查
对于井下易于积聚瓦斯的地方,强化管理,要经常检查其浓度,尽量使其通风状况合理。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
2.防止瓦斯燃烧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1)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2)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3)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要注意金属支柱在矿山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摩擦火花。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除广泛采用的防爆外壳外,采用低电流、低电压技术来限制火花强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与其他电气设备间的闭锁装置。
(4)停电、停风时,要通知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恢复送电时,要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许恢复送电工作。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炮泥充填不够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药变质的情况下放炮。
(6)为防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时出现火花以及放炮产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还就以下几种情况作了瓦斯浓度界限的规定:
①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要立即进行处理,附近20m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才许开动机器。
②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③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3.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巷,无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特别是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都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以防止瓦斯爆炸劝风流短路。
(2)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实现反风,连通主要进、回风流的巷道内要装设两道方向相反的风门(双向风门)。
(3)要创造条件实现区域性反风。
(4)装有局部通风机的井口,必须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爆炸波冲毁局部通风机。
(5)采掘工作面不经批准,不许使用串联通风。
(6)设置水棚或岩粉栅、岩粉带,使瓦斯或煤尘爆炸的范围减小。
(7)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局部通风机一定要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尽一切力量恢复由于爆炸而混乱的通风系统。
(8)发生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镇静,应尽快地带上自救器,无自救器的用湿毛巾掩住口鼻,逆着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待抢救,在硐室中精神要放松。
第三篇: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1)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
(2)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且矿井主通风机的安装、运转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的规定。
(3)每一个生产水平、每一个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4)在瓦斯矿井中,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
节
风
门、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质量和管理制度由矿务局统一规定。
(6)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对于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风机能力和风简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无论在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
井下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
洞 内、低
风
速
巷
道的顶
板
附
近、停
风
的 盲
巷,采
煤
工
作
面
采
空
区
边界处以及采煤机附近、煤壁炮窝、枝头柱脚、煤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处。应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引风 将盲巷和顶板空洞内积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时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抽放瓦斯.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术措施效果不佳的情况下。
4)加强检查对于井下易于积聚瓦斯的地方,强化管理,要经常检查其浓度,尽量使其通风状况合理。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2.防止瓦斯燃烧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1)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2)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3)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
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要注意金属支柱在矿山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摩擦火花。对电气设 备的防
爆
措 施,除
广泛采
用
的防
爆
外
壳
外,采用 低 电 流、低 电 压 技 术 来限制火花强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与其他电气设备间的闭锁装置。
(4)停电、停风时,要通知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恢复送电时,要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许恢复送电工作。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炮泥充填不够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药变质的情况下放炮。
(6)为防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时出现火花以及放炮产
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还就以下几种情况作了瓦斯浓度界限的规定:
①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要立即进行处理,附近20m内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才许开动机器。
②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③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3.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
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巷,无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特别是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都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以防止瓦斯爆炸劝风流短路。(2)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实现反风,连通主要进、回风流的巷道内要装设两道方向相反的风门(双向风门)。
(3)要创造条件实现区域性反风。(4)装有局部通风机的井口,必须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爆炸波冲毁局部通风机。(5)采掘工作面不经批准,不许使用串联通风。(6)设置水棚或岩粉栅、岩粉带,使瓦斯或煤尘爆炸的范围减小。(7)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局部通风机一定要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尽一切力量恢复由于爆炸而混乱的通风系统。(8)发生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镇静,应尽快地带上自救器,无自救器的用湿毛巾掩住口鼻,逆着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待抢救,在硐室中精神要放松。
第四篇:坡底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坡底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一、概况
坡底煤矿原为天宁镇坡底村办煤矿,设计生产能力 6 万吨/年。1981 年建井,1983 年在建井过程中因发生瓦斯爆炸而停止建井,1999 年坡底村村民委员会与蔚石恩签订承包合同继续建设该井。2000 年 4 月注册了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该矿原有证照齐全。国办明电 25 号文件下发后被认定为停产整顿矿井,尚未经省政府有关部门重新核发新证。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井斜长 460m,坡度 24 度;副井(兼做风井)斜长 390m,坡度 30 度;新配主井斜长 388m,断面积 6m2,坡度 27~30,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井口开在界外,主、副井于 2000 年 11 月 10 日贯通。主井采用串车提升,主绞车型号为 JD--40 型调度绞车,电机功率 40kw ;新配主井计划也采用串车提升,拟配备主绞车型号为 2JT 一 1 . 6,电机功率 95kw。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主扇型号为 4 — 72 一 N020B 离心式主扇,备用主扇型号为对旋轴流式 13 号主扇,配备 2X18 . 5kw 电机。矿井总进风量 960m3 / min,总回风量 1008m3 / min ; 2001 年 10 月 27 日新配主井井筒和回风井井筒交叉处由于新主井井筒顶部冒落形成贯通口,造成井下负压通风区风流短路,且主扇安装不合格,新主井两道风门漏风严重。该矿事故发生前有掘进头 6 个。放炮落煤后人力平车将煤运送到井底煤仓,由串车提升到地面。主井筒一侧有多个水窝为井下洒水提供水源。
二、事故经过
2001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20 分,由常务副矿长靳志荣召开了中班班前会,安排了当班工作。15 时 50 分左右,当班 46 名工人陆续入井,其中:安全副矿长武兴龙于 20 时 30 分许出井,五个掘进工作面安排 6 人,拉工 31 人,井底车场运输工 5 人,瓦检员 1 人,电工 1 人,带班副矿长 1 人。21B 寸 30 分许主井口“轰”的一声,井口冒出一股黑烟,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1
2名工人在事故发生后脱险(井底车场运输工 5 人、3# 煤掘进巷 7 人),其中 1 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矿方切断井下电源,在新主井从井口对已摧垮的两道风门进行了临时密闭。吕梁地区矿山救护大队于 16 日 3 时 50 分下井对灾区进行了侦察,6 时许将井下遇难人员全部找到,16 日 23 时许将遇难人员尸体运送出井。
三、事故原因.矿井负压通风系统短路,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瓦检仪矢准,不能准确检测瓦斯,工人违章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坡底煤矿未经省级复产验收核发新证,违反国办 25 号、68 号文件规定擅自组织生产,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坡底村委会、坡底煤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非法受让,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地、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办明电 25 号、国办 68 号文件关于小煤矿关闭整顿的规定执行不力,没有及时制止坡底村委会非法转让采矿权和坡底煤矿非法生产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吕梁地区及交城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 25 号明电、68 号文件及省政府 70 号文,抓好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凡不达标准的矿井坚决不予验收,并按期实施关闭。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煤矿坚决不能发证。.强化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确保矿井有足够的风量、合理的通风系统、完善的通风设施,瓦斯员要尽职尽责,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和无风、微风作业。.加强对煤矿安全仪器的检查、校验工作,矿井安全检测仪器必须定期调校、维修,保证完好准确、灵敏可靠。.加强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和监管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国家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6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高瓦斯矿井必须使用水炮泥,确保放炮安全。
五、结案情况
事故发生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进行了调查,尚未结案,以下内容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进行了整理。.蔚石恩,中共党员,法人代表,交城桃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越界开采,使用无证人员上岗,对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解决不力。组织工人冒险生产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靳志荣,副矿长。没有认真解决该矿通风系统等严重的安全隐患,瓦检制度不落实;未经验收合格,便组织工人冒险生产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武兴龙,副矿长。对该矿回风井风流短路、井下风量不足、局扇拉循环风、地面主扇安装不符合要求、瓦检仪失准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参与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侯俊平,矿长。未能坚守工作岗位,没有履行矿长职责,对该矿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解决,坡底煤矿没有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冒险生产,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闫士亮,中共党员,坡底村党支部书记。在坡底村委换届后,一直未向村委会通报煤矿承包的相 关情况,也未开会研究过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情况,将村办坡底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交蔚石恩使用。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田成州,中共党员,天宁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在贯彻落实小煤矿停产整顿工作上没有措施,没有检查,在对该矿进行复产验收中没有严格把关,使非法越界开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坡底煤矿通过了镇政府的初验,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郭强,中共党员,镇长。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坡底煤矿停产整顿监督检查不力,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赵合心,中共党员,天宁镇党委书记。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镇政府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坡底煤矿停产整顿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闫保宇,中共党员,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在办理坡底煤矿生产许可证时,明知该矿不符合办证条件,弄虚作假,同意申报了有关图纸资料;作为该矿包片领导,未能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私自生产的行为,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任永红,中共党员,县煤炭工业局局长。明知该矿不具备办证条件,同意申办、换领坡底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在办理交城桃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时越权行政,同意该公司使用坡底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胡万刚,中共党员,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对全县的煤矿安全生产和停产整顿工作措施不力,对该矿未经省级验收擅自生产不予制止,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苏兆生,中共党员,交城县地矿局局长。在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申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过程中,越权行政,同意该公司使用坡底煤矿采矿许可证进行生产开采。对该矿违法越界开采行为失察,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13 .武兴华,中共党员,副县长。对全县的煤矿整顿和安全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不力;签署同意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使用坡底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云晨,中共党员,县长,2001 年 9 月 1 日以后在省委党校培训,在脱产学习之前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规定执行不力,对全县的煤矿整顿和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够。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15 .刘保明,中共党员,县委书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力,对县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乡镇煤矿停产整顿通知监督不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16 .刘新平,中共党员,吕梁行署煤炭局总工程师。对全区停产整顿的高瓦斯矿井组织安全检查工作不严不细。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吉庆生,中共党员,吕梁行署煤炭局局长。在办理坡底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时把关不严,对县局弄虚作假行为失察;在组织贯彻落实省、地有关停产整顿工作中抓得不严不细。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梁瑞林,中共党员,吕梁行署土地矿产局局长。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电发 [2001]35 号文件后,贯彻落实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金建中,中共党员(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1 月 15 日在省委党校学习),吕梁行署副专员,协助专员分管全区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全区的煤矿整顿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20 .栾继由,中共党员,中共吕梁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在专员去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主持日常工作,对全区的煤矿整顿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不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关于省煤炭管理部门在发放坡底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留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鉴于坡底煤矿的违规事实,建议依法、依规吊证关闭,由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篇:瓦斯爆炸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爆炸的 原因及防治措施
(论文)
东沟煤业:贾作岭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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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爆炸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在众多煤矿事故中,瓦斯爆炸造成的危害最大,从每年的事故统计来看,大多数煤矿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瓦斯爆炸引起的。而在我国目前重点煤矿大多数属于瓦斯矿井,其中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占全国矿井总数的44%。预控、预防、控制瓦斯爆炸事故,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提高每个管理干部和职工对瓦斯的认识,特别是对瓦斯危害性的认识的同时,必须采取有利措施,有效防治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一、什么是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是瓦斯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受激发而发生的剧烈化学反应,反应时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主要是以CH4为主的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点燃后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结果。瓦斯爆炸是自由基链反应过程,它包括链引发、链传递、链分支和链终止等过程。如果混合气体各成分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并且存在火源点,链反应过程就会被引发,链传递和连分支反应随之很快发生,反应速度急剧增加,反应放出的热量使气体温度迅速升高,体积剧烈膨胀,从而引起爆炸。
二、瓦斯爆炸的危害
矿井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就会造成一系列及其严重的危害,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爆炸产生高温。爆炸时产生的热量,使周围气体温度迅速升高,爆炸瞬间的温度为1850℃—2650℃。这样的高温,会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引起火灾,烧毁设备、设施,损坏巷道;
2)爆炸产生高压气体和强大冲击波。由于爆炸时气体温度骤然升高,引起爆源附近气体体积急速膨胀,气体压力突然增大,形成强大的高压冲击波。强大的冲击波可使井下人员遭受伤亡,严重摧毁巷道支架、井下设施和设备,造成巷道顶板冒落。此外,在爆炸冲击波的作用下,会使另外积存的瓦斯冲出,并能扬起大量煤尘,从而造成瓦斯或煤尘的连续爆炸,使灾害扩大;
3)爆炸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瓦斯爆炸要消耗大量氧气,同时伴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其中主要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若有煤尘参与爆炸,产生的 1
一氧化碳气体会更多,造成的人员伤亡更严重。统计资料表明,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死亡的人数,90%左右都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可见,瓦斯是矿井安全生产的最大威胁。分析瓦斯爆炸原因,制订防治对策,特别重要。
三、瓦斯爆炸的条件
矿井瓦斯爆炸必须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瓦斯浓度;一定的引火温度;氧气的浓度。1 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瓦斯爆炸下限会降低。2 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一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 氧的浓度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对火区应严加管理,在启封火区时更应格外慎重,必须在火熄灭后才
2
能启封。
四、瓦斯爆炸的原因分析
大量的瓦斯爆炸事故表明,矿井瓦斯爆炸必须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瓦斯浓度;一定的引火温度;氧气的浓度,并且需要三者同时具备。在井下环境中,氧气浓度在生产作业区域是具备的,也就是说只要前两者同时具备,在生产区域就能发生瓦斯爆炸。因此瓦斯爆炸的主要直接原因就是瓦斯积聚及火源两个因素。但是导致这两个直接原因的是种种如:通风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当、机电设备失爆、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投入少、安全意识不到位等等客观原因。
1、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对通风系统管理不严格,局部通风机随意停风造成瓦斯积聚。(2)通风系统不合理,个别地点微风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
(3)在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的情况下,强行生产,不合理串联、角联等,造成巷道无风、微风,形成瓦斯积聚。
(4)巷道贯通,新旧工作面接替时,通风系统不能及时调整导致部分巷道瓦斯积聚。
(5)瓦斯检查员脱岗,不按规定检查瓦斯,使瓦斯积聚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积聚范围扩大造成瓦斯爆炸。
2、引爆火源
产生火源的因素主要是违章操作产生引爆火源。在引爆火源中出现最多的是放炮火源,其次是电气火花、摩擦火花和电焊火花;还有煤炭自燃产生的火花,特别是机电设备失爆是人们不可忽视的引爆根源。
3、间接原因
1)个别煤矿现场管理混乱,有章不循,干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不强,领导干部主要忙于市场经营,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有些干部工作不深入,井下现场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技术管理和执行规章不严格,对一些隐患存在侥幸心理。
3)安全投入少,导致安全隐患增加,矿井抗灾能力减弱。
4)许多煤矿在用工制度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管理制度混乱,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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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比较困难,工人的素质低,安全意识弱,违章现象严重。
5)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五、矿井瓦斯爆炸的防治措施
防治瓦斯爆炸,一方面必须从思想上提高每个干部员工对瓦斯爆炸及防治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瓦斯爆炸防治的技术措施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
提高一个认识,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对瓦斯的认识,特别是对瓦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瓦斯的物理形态、化学性质、瓦斯引爆的三个条件。清楚各类瓦斯事故前后的征兆、特点和规律,掌握灾害预防、事故抢险、矿山救护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进而学会驾驭和驯服瓦斯。通过提高认识,确立正确的安全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以风定产”和“三不生产”政策,制定合理的开采强度。安全与生产出现矛盾时,不冒险作业.不抢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可分为预防爆炸和抑制爆炸。
1、预防爆炸
预防爆炸主要有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进行瓦斯抽放、加强瓦斯浓度和火源监测、防止点火源的出现等;
1)利用通风技术降低采区的瓦斯涌出量。要坚持通风优先的原则,局部通风的管理重点是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把无计划停电停风作为事故管理。优化通风网络及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和控制灾害扩大的重要措施,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必须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风和回风路线,避免形成串联通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一切换”来保证局扇的正常供风;在采煤过程中,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是容易积聚瓦斯主要部位,应及时有效地处理该区域积聚的瓦斯,是保证是否可以正常安全的进行回采工作的重要环节。处理的方法有:挡挂风障引流法、风筒导风法、移动泵站抽放法、液压局通风机吹散法。
2)煤矿瓦斯抽放技术利用多分支羽状适用技术,解决低渗煤层瓦斯治理问题,4
以提高抽采率。煤矿瓦斯治理也应该与煤层气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我国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总矿井数的46%。瓦斯抽放是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防止瓦斯爆炸和突出的治本措施,同时也是开发利用瓦斯能源、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手段。
3)矿井瓦斯浓度监测技术。已经的在矿井瓦斯浓度及火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发现瓦斯异常或有火源产生因素时,能够立即向我们发出警示,我们可以尽快的采取用例的措施,可及时的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矿井还可以利用束管管理技术,对容易产生瓦斯的部位进行束管监控,随时可以抽取被监控地点的气体进行分析,来准确的掌控每个部位的瓦斯变化情况,可以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井下火源防治。对煤矿井下的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煤炭自燃等火源都有相应的防治措施,除炸药安全性检验、电器防爆检验、摩擦火花检验外、还需防止火源与瓦斯积聚在同时同地出现,如放炮时检测瓦斯浓度,采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措施。另外加强明火管理,严格防火制度,消除引爆瓦斯的火源,要侧重检查人们在井下作业中,违章把火种带人井下、违章用电、违章放炮、违章敲打矿灯等具有导致瓦斯爆炸事故的异常行为,要侧重检查瓦斯抽放、通风管理、瓦斯监测、电气设备防爆等,并要做到改变其异常,达到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从而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5)加快新技术的研究力度,实现瓦斯综合治理跨越式发展,加大“先抽后采”力度,实现煤矿瓦斯治理的根本转变。积极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抽放一体化,瓦斯抽放和利用一体化。积极开展松软突出煤层水平长钻孔打钻技术、低透气性煤层快速高效增透强化抽放技术、地面钻孔钻进固孔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加快巷道瓦斯涌出特征、声发射监测技术、电磁辐射监测技术等工作面非接触连续预测及预警技术研究进度,并将信号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实现连续监测技术的创新性研究。通过工艺技术攻关研究,实现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突破。
6)优化通风系统,采用隔爆措施。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和控制灾害扩大的重要措施,为此,瓦斯防治工程与采掘工程,须同时设计,超前施 5
工,同时投入使用。
2、抑制爆炸
抑制爆炸主要采用隔爆抑爆装置将瓦斯爆炸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矿井隔爆抑爆装置是控制瓦斯爆炸的最后屏障,当瓦斯爆炸发生后,依靠预先设置的装置可阻止爆炸传播,限制火焰传播范围,主要有被动式隔爆棚和自动抑爆装置。1)被动式隔爆棚。隔爆岩粉棚、隔爆水槽棚和隔爆水袋棚。2)自动式抑爆装置。使用压力或温度传感器,在爆炸发生时探测爆炸波,及时将预先放置的水、岩粉、N2.CO2等喷洒到巷道中,达到抑制爆炸火焰传播的目的。
六、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1)矿井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无用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在相通的进、回风巷道间安设正反各两道风门,防止瓦斯爆炸时风流短路;
2)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工作面都应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3)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重要通风机和反风装置,井下主要风门要安设反风设施,定期进行反风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在处理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能灵活使用;
4)装有主要通风机和分区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必须安设防爆门,防止发生爆炸时通风机遭到破坏;
5)在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之间设置水棚或岩粉棚,防止爆炸事故范围扩大;
6)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以便发生事故时进行自救、互救; 7)编制周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贯彻到每个职工中去,常备不懈,一旦发生事故,即可及时处理,以防灾害发展和扩大。
五、总结
随着煤炭开采强度的加大,瓦斯涌出量增加,其治理除了加强抽放、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外,要防止瓦斯爆炸,重点还应加强对着火源的控制,尤其是要研究防止电气火花、摩擦火花产生的新技术、新设备。为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必须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强安全管理,6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同时应大力提倡和支持煤层气开采利用,通过技术引进和科研创新尽快建立完整先进的煤层气开采技术,将瓦斯这这个杀手变成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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