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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3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7-93523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4 23:38: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3

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三

抢抓政策机遇 积极争取项目

202_年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2号文件),使水利改革发展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意见》在‚全面实施‘三位一体’规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提出坚持把实施《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消除工程性缺水和生态脆弱的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对我县水利设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面对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水利部门要结合松桃实际,谋划并储备好一批符合国家政策投向的好项目。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将松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跑、拼、争、抢‛的工作作风,力争更多的项目落户松桃,造福松桃。

结合《意见》精神,立足县情实际,县水利系统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稳中求进、提速转型‛总基调、总目标,扎实抓好十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防汛抗旱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城镇供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农村电气化工程、大江大河提水工程和现代水利工程体系、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突破水利瓶颈制约,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为推进‚十大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在落实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扎实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在储备项目抢抓机遇上下功夫。二是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建好管好发挥好水利工程效益上下功夫。四是抓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五是积极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在提高水利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六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七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上下功夫。八是加强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上下功夫。

第二篇: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5

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五

为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保驾护航

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2号文件)。文件准确把握贵州省情“脉搏”,抓住贵州发展关键,站在科学发展的新起点上,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发展思路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上对贵州省提出的主基调、主战略等给予了充分认可,进一步明确贵州推进跨越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方法途径,为贵州发展急需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这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国发2号文件是国务院首次出台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要求把贵州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同时建设成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及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贵州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发2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针对性很强的重大举措,为推动贵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项目、资金多方面的有力保障和强大支持。明确了在贵州省实施的13项试点、15项示范、10项重要规划和176项重大工程项目。从政策精神看,批准贵州省做试点示范,就是允许贵州省先行先试、先人一步、率先突破;要求贵州省做规划、实施具体的工程项目,也是对贵州省的特殊支持。这些支持贵州省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效应将是不可估量的。

国发2号文件提出,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这些以“改革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理念、政策和措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港澳及海外投资。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顺利实施,都需要一个共同的基础条件,那就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诚信公正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要以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担,战胜和克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艰难险阻,披荆斩棘,力保国发2号文件不折不扣的顺利实施。这是检验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对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的严峻考验。

公安机关作为保障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服务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更要积极、主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稳定意识、忧患意识和务实创新、争先进位意识,必须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部署要求,自觉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服务好第一要务,履行好第一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打击、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工作重点,为《意见》贯彻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历史性发展。

国发2号文件极大激发和振奋了贵州各族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精气神,我们要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第三篇:国发1980,135号文件

国务院批转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

(国发[1980]135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几年在处理边界地区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总结了成功经验。现将他们《关于我区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一阅。

当前,有不少省、自治区的一些地方,因山林、草原、水利、矿产等权属的争议不断在双方接壤地区发生纠纷,甚至引起大规模的械斗,使这些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既影响安定团结,又妨碍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希望有关省、区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做法,抓紧处理边界纠纷,使矛盾尽快得到解决,以利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九八零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我区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

国务院:

我区在历史上遗留着许多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有些和兄弟省接壤的社队也和对方存在一些边界争执。多年来,随着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新的矛盾又不断出现,双方为了山林、地界互相争执,械斗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党的纪律、政策和法律无法贯彻执行,纠纷普遍增多。参与纠纷、械斗的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甚至千余人,械斗动用的器械,不仅有土枪土炮,还有民兵武器炸药。凡是发生纠纷,械斗的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破坏生产建设。迅速地处理好这一问题,是这些地方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

为了消除这一不安定团结的因素,巩固和发展我区的大好形势,搞好社会主义建设,早在一九七五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就着手解决纠纷问题,全区上下,经过六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统计,全区历年来累计发生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六万六千九百二十三起。到一九七九年底止,共处理了六万二千八百八十五起,占百分之九十三点九。其中,我区与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四省共有边界纠纷四百五十四起,已处理三百七十七起,占百分之八十三。

大量的纠纷取得了妥善处理,使这方面的来信来访大大减少,械斗伤亡事件逐年下降。据统计,一九七四年全区共发生械斗五百二十六次,死二十七人,伤一千五百五十人,到一九七七年下降为三十四次,死五人,伤二百零九人。解决了纠纷的地方,人心稳定、治安良好、精力集中,生产不断发展。

我区处理纠纷的做法,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加强对处理纠纷工作的领导。

处理纠纷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加强领导,才能搞好,经过请示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于一九七三年底成立了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领导小组,由区党委书记覃应机同志兼任组长。一位区党委常委和区农办副主任兼任副组长,区直属农、林、水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从这些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纠纷工作。各地、市、县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区共有二百二十五名县以上领导干部,九百九十二名公社领导同志,以及六百四十名专职干部负责这项工作。由于加强了领导,充实了力量,处理纠纷的工作,很快就在各地陆续展开。

为了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自治区处理纠纷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八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和革委会四次批转了领导小组的情况报告、会议纪要,有力地指导了处理纠纷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区党委的部置。县以上各级领导机关都把处理纠纷工作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前几年,各地派工作队下去时,都把处理纠纷列为工作队的一项任务平时,各地在布置中心工作的同时,也布置处理纠纷工作,在下乡检查工作时,也检查处理纠纷工作;在召开干部会议时,也讲处理纠纷工作,反复强调要把这项工作搞好。由于贯彻了领导挂帅亲自动手,分级负责的原则,使处理纠纷工作开展顺利,解决迅速。

二、做好纠纷地区的干部思想工作。

我区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绝大部门是在生产资料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发生的。这些纠纷,一般不是个人与个人的纠纷,而是集体与集体,集体与国营单位之间的矛盾。

五、六十年代期间,社队群众对山权、林木、地域的需求矛盾并不突出。后来,由于人口增加,生产发展等情况的变化、争执日增多。特别是一些发生过械斗,打死打伤过人的地方,更是互算旧账,纠缠不休。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纠纷的发生和解决,党员和干部起着决定的作用。干部不点头,纠纷闹不起来,干部不同意,纠纷解决不了。许多纠纷长期解决不了,就是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思想不通。因此,层层做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是解决好纠纷的关键。自治区要求各级处理纠纷的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支持正确意见,纠正错误意见;要坚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层层打通思想,阻力在哪一层,就重点做好哪一层的工作。要着重讲清处理好纠纷与发展安定团结,搞好生产建设的关系,帮助有关干部和群众克服本位主义、宗派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做到讲党性,讲团结,讲政策,讲风格,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虑双方利益,互谅互让地解决问题。如上思、宁明两县之间的山林纠纷,经过学习政策,调查研究,双方一致同意原来的争议区应属宁明县范围。但上思县的一些生产队在山下有水田,历来在山上打柴放牧,要求按历史习惯给予照顾。开始宁明县的社队干部和社员代表不同意,经过该县负责同志做社队干部的思想工作,按历史习惯照顾了对方的要求,达成了协议。事实证明,只要干部的思想通了,群众的工作就迎刃而解。同志们说,处理纠纷千难万难,干部思想路线对头就不难。

三、搞好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落实党的政策

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多种多样,要使纠纷处理得当,必须深入实际,勘看现场,通过调查会,个别访问等方式,了解纠纷的历史和现状,弄清纠纷的前因后果和争执的焦点。自治区党委书记覃应机同志为解决我区博白、贺县与广东的廉江、连山县的多次纠纷,曾亲自带领工作组,深入社队,并会同广东省委冠庆延同志一起调查研究,反复协商,使两省区边界社队多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各地领导同志也都纷纷深入实际,就地解决问题。如柳州地区的有关领导同志为了处理好三门江林场与社队的纠纷,用四十九天时间,跑遍了纠纷的现场,弄清了纠纷的真相。同时,把调查研究,宣传党的政策,和协商处理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便于各地干部群众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自治区处理纠纷办公室把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处理纠纷的政策、规定、法律法令,连同《自治区处理土地、山林、山利纠纷工作会议纪要》,摘编成《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手册》印发到各地。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一般都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关于涉及县界的问题,即要承认界线,又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矛盾解决什么矛盾。讲清楚处理纠纷,不是重新划县界;只能根据双方群众历来生产管理的习惯,经过协商,合理划分生产管区。如有超县界的地方,作插花处理。

(二)关于证据问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政策、规定、法律、法令,一般应以土改、合作化、四固定时的定论为依据。对于解放后党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和双方商定的协议,应当维护。

(三)处理国营农、林场等企事业单位与社队的纠纷,应兼顾全民和集体的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与集体的关系。已经划定了场界,手续完备的应当维护,社队群众因原定场界不合理,致使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妥善解决。原来场界不清,手续不完备的,应通过双方协商,划清场界,完善手续。

(四)要从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本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虑双方群众的利益,解决双方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发挥当地党和政府的作用,把纠纷解决在基层纠纷发生在群众之中,当地党、政领导和群众最了解它的来龙去脉。应当充分发挥当地党、政领导的作用。在当地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解决自己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把纠纷解决在基层的原则,我们要求各地,凡是生产队之间的矛盾,就不要扩大到大队;凡是大队之间的矛盾,就不要扩大到公社、县、地区。地、县内的纠纷,分别由地、县负责处理。双方多次处理不下的问题,报告上一级政府协助处理。钟山县燕塘公社板冠生产队和平西大队毛看生产队,为了争夺五百多亩山林,从清朝康熙年间,开始发生争执,旧社会曾到伪南京政府告状,解放后多次调解也未能解决,是闹了三百多年的老大难纠纷。一九七五年,公社党委召集双方开会,谈危害、讲政策、摆前途,双方都提高了觉悟,互谅互让。最后,这五百亩山林,由板冠生产队占三分之二,毛看生产队占三分之一,妥善的解决了问题。博白是我区纠纷最多的一个县,纠纷多时达到四千四百四十五起。一九七五年,县里决定集中力量抓紧处理,县、社分别用开会学习的办法,组织双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批判本位主义,宗派主义、无政府主义,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增强革命团结,通过协商,解决矛盾,一年之内全县处理了二千三百三十一起纠纷。到一九七九年底,他们已处理了四千三百六十七起,占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八。全区已处理六万多起纠纷,绝大部分都是由当地党和政府负责处理的。

对于处理与外省的纠纷,一般也由当地会同对方共同处理。富川县与湖南江永县的边界纠纷,有些是多次处理不下的问题。过去他们一直认为,跨省的纠纷县里解决不了。一九七四年全区处理纠纷工作会议以后,富川和江永两县的同志共同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提出要把两个县的事当作一个县的事来办。经过双方发动群众,调查研究,协商处理,已有二十六起得到了解决。全州县庙头公社与湖南省有关的四十三起纠纷,由双方公社协商处理了四十一起。资源县梅溪大队与湖南省新宁县茶山大队的十六起纠纷,都是双方大队自己解决的。这两个大队原来双方争议十二亩山林,经协商划给了梅溪大队。后来梅溪大队党支部研究,这片山林在对方境内,由茶山大队管理较为方便,就主动让给了茶山大队。而茶山大队考虑到梅溪缺少石山,每次过境开山取石还要收费(每万斤石头收三十元,谷二十五斤)便将一处石山让给梅溪大队开采,双方都表现了互谅互让的精神,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事实证明,只要路线对头,指导思想明确,依靠基层组织,即使是跨省的纠纷,也可以解决好。

我区处理纠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产生了松动情绪,把处理纠纷工作的人员调回了原单位,工作无人负责,遗留的纠纷案件,多数是老大难问题,处理进度较慢。为了继续把处理纠纷工作搞好,我们已在三月上旬召开地、市处理纠纷办公室负责人会议,总结了工作,研究了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到会讲了话,强调各地要继续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区直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分工负责,抓住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作。对多次协商处理不下的纠纷,要继续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的,也可以采取政府或法院裁决的办法,历史遗留的纠纷处理完毕,在正常的情况下发生纠纷,由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0年三月三十日

第四篇:国发2号文件的意义

一、2号文件之于贵州的意义解读

当前,贵州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发布实施,这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2号文件把准贵州省情“脉搏”,抓住贵州发展关键,站在科学发展的新起点上,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发展思路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上对贵州省提出的主基调、主战略等给予了充分认可,进一步明确贵州推进跨越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方法途径,为贵州发展急需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2号文件,是创造“高于过去、高于西部、高于全国”的“贵州速度”的核心保障和重要途径。“贵州速度”的核心本质是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贵州速度”的基本要求是“四大效益”的提高,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贵州速度”要力争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从环境建设的角度,“贵州速度”要力争促进生态质量的最优化;从社会效益的角度,“贵州速度”要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等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从文化的角度,“贵州速度”要力争“贵州精神”、“贵州形象”建设的突破性进展。2号文件对贵州交通、水利、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扶贫开发、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等重点发展任务作了全面部署,从财税、投资、产业、土地、人才、对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系列突破性支持政策。全文使用“加强”一词达65次、“加快”一词达53次、“推进”一词达53次、“加大”一词达41次、“大力发展”一词达17次、“扩大”一词达14次、“着力”一词达10次、“积极推进”一词达9次,还有若干“大力推进”、“继续推进”、“进一步推进”、“抓紧”等词语,充满了对贵州省“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

好又快”和“后发赶超”的希望。创造性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是实现“贵州速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2号文件极大激发和振奋了贵州各族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精气神,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州一定能够乘势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在“十二五”期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二、2号文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号文件是国务院首次出台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要求把贵州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同时建设成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及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贵州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号文件精神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希望贵州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在支撑西部地区崛起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文件明确提出,“尽快使贵州富裕起来,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上升为国家战略,促使贵州站在新的发展节点和发展高度上,从洼地走向高地,从区域走向全国。

2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针对性很强的重大举措,为推动贵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项目、资金多方面的有力保障和强大支持。文件从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人才、对口支援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19项支持贵州省加快发展的突破性政策,明确对贵州省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允许贵州省开展电力直供、以质抵量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等,明确了在贵州省实施的13项试点、15项示范、10项重要规划和176项重大工程项目。从政策精神看,批准贵州省做试点示范,就是允许贵州省先行先试、先人一步、率先突破;要求贵州省做规划、实施具体的工程项目,也是对贵州省的特殊支持。这些支持贵州省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效应将是不可估量的。

2号文件更加权威地明确贵州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对外开放原则。从“引进来”看,文件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把改革开放作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强大动力,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文件提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这些以“改革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理念、政策和措施,充分体现了让外来投资有渠道、利益有保护、经营有保障的宗旨,将进一步确保贵州良好的投资软环境。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兼备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重大利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港澳及海外投资。从“走出去”看,文件提出,拓展对外贸易市场,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支持国家级出口基地和输港澳鲜活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服务外包等,鼓励具备援外资格企业积极参与援外工程项目及其他经援项目竞标。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了支持、鼓励贵州积极参与港澳合作、国际区域合作和国际竞争精神,有利于促进贵州不断扩大“走出去”的步伐。

三、为创造性贯彻落实2号文件当好智库

贯彻落实2号文件是贵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贵州省社科院要在创造性贯彻落实2号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切实发挥作为党委、政府“思想库”和“智囊团”的功能。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突破、敢于担当,加强科研、人才、成果建设,提高研究水平,更新工作方式,拓展活动载体,“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积极展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突出成就,深入解析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成功实践,使具有贵州特色、特质、特点的社科研究攀向更高的顶峰,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智库,为推进贵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有力的理论参考、思想支撑、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坚持“察实情、建实策、出实招、求实效”的务实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实证调查,分析新形势、研究新任务、解决新问题。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关系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正确工作思路和有效工作举措。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这些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研究,使之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深入探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特别是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治安等问题要多深入研究。

第五篇:贵州精准扶贫“1 10”文件解读

贵州精准扶贫“1 10”文件解读

纳雍县202_年招聘驻村特岗、乡(镇、街道)扶贫工作人员想必考友们已经知道,此次招聘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未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范围为扶贫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此类考试暂时没有相关辅导书,但是近日我们平台借用自身资源精心为大家提供了以下内部文件资料,供大家参考复习,希望能够帮助广大考友顺利备考,一举成功。平时考友们也可以关注一下我们微信号Store163 编 者 按

“十二五”以来,贵州农村贫困人口从202_年的1149万人减少到202_年的623万人,2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525个贫困乡镇按照省定标准实现“减贫摘帽”,全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贵州就如何做好当前和“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台了“1+10”文件,力促精准扶贫,全力推进扶贫攻坚。10个文件究竟有哪些惠及全贫困群众的具体措施,本刊就此解读,以飨读者。

《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目 标

202_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8000元以上,减贫300万人以上。202_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10000元以上,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路 线 图

202_年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623万,其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人口158万,16岁至65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310万。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通过积极发展种养业、加工业、旅游业、流通业、劳务经济等五个途径,帮助发展产业和扩大就业。

到202_年,种植养殖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100万人,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47万人;加工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30万人,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4万人;旅游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48万人,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70万人;流通业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2万人,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7万人;劳务经济吸纳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20万人,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87万人。

对158万“两无”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行农村低保救助。

措 施

(一)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实施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加强科技扶贫支撑能力建设。

(二)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以规模种植养殖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农村特色商品加工。发展农村小微企业。建设加工原辅材料基地。

(三)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业。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在贫困地区重点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将农产品市场营销作为产业化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向和重点工作,解决产业化扶贫的根本问题。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改变农副产品供销模式,加快实现贫困地区行政村电商网点全覆盖。畅通农产品物流渠道。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通道。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先建设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营销队伍。积极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将转移就业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扩大就业促进精准脱贫。一是实施“1户1人”培训计划。二是开展劳务信息服务。三是发挥建筑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四是开展“雁归兴贵”行动。五是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

(六)加快城镇化带动步伐,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一是加强城镇建设发展。二是提升城镇就业功能。加强产业园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小城镇、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5个100”工程建设,产园城一体,形成各具规模、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城镇村居体系,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三是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四是强化农民进城服务。

(七)推进农村改革,帮助贫困农户增加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发展农村股份制合作。四是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奖补政策并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目 标

“十三五”期间对仍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105万贫困人口和37万生态脆弱区的农户实施移民搬迁。

路 线 图

202_年—202_年每年实施30万人搬迁。

202_年—202_年每年实施搬迁26万人。

基 本 原 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在搬迁对象、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确定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二)扶贫与生态相结合,优先搬迁贫困农户。统筹扶贫和生态两个功能,重点向50个贫困县和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向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倾斜,优先搬迁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

(三)搬迁与安置并重,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需求。科学编制扶贫生态移民规划,整合部门资源,统筹安排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和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的工作,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逐步超过原有水平,实现同步小康。

主 要 任 务

(一)精心编制“十三五”扶贫生态移民规划。

(二)精准做好移民搬迁安置。一是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实施整村搬迁的要求为贫困村中贫困人口比例高、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寨和村民小组;插花搬迁的必须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二是精准选择安置方式。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地点以县城、集镇、旅游服务区、中心村、有就业岗位的产业园区为主,其中重点放在县城和集镇。三是精准推进移民就业保障。

(三)创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机制。一是提高贫困户补助标准,实行住房建设差别化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建房每人补助2万元;非贫困户每人补助1.2万元。政策不追溯已实施计划搬迁的62万人。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形成正常的退出机制。三是用好用活农业开发政策,通过土地流转或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移民对原有承包地退耕改种经济林、水果或中药材,实现生态恢复和移民增收双赢。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目 标

将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期间费用负担问题。

资 助 对 象

具有贵州省户籍、就读高中阶段以上学校(不含研究生阶段)的农村贫困学生凭《扶贫手册》申请资助。对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本人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

资 助 标 准

从202_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实施以下精准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就读普通高中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国家助学金(202_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二)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就读中职学校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三年免学费(202_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2_元/生/年)基础上,对一、二年级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三)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再向其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免费(补助)标准原则上为贵州省范围内相应学段收费项目的最低收费标准。以上所涉免费(补助)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变化而调整。

《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目 标

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救 助 保 障 对 象 范 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6)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救 助 保 障 对 象 资 格

认 定 和 管 理

(1)扶贫部门与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救助保障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大病患者。

(2)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的救助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3)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认定的救助保障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4)民政、卫生计生、扶贫部门要按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及时将认定信息反馈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属性登录和上传。因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等特殊因素,对其医疗救助保障资格发生变更后,其县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特殊待遇属性。

救 助 保 障 资 金 筹 集

1.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与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共同筹集,参合(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和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和省的筹资政策执行。

2.大病保险。

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合(保)人员购买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人均筹资总额的5%。

3.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和扶贫资金帮助。

民政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付;计生医疗扶助所需经费由卫生计生部门的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支付;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救助保障的对象,可由扶贫资金给予适当帮助解决。上述渠道安排后出现的资金缺口,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

资 助 参 合(保)政 策

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合(保),个人应缴费用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应缴参合(保)费用,按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资助,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给予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个人应缴参合(保)费用,按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资助,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给予资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补 偿

1.门诊统筹补偿。

(1)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400元/人/年。

(2)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人/年。

2.住院补偿。

(1)起付线。省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段标准为:乡级50元至100元,县级200元至500元,市级600元至800元,省级1000元至202_元。跨省就医的起付线,原则上应高于省内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2)住院补偿比例。省内各级医疗机构标准为:乡级80%至90%,县级70%至80%,市级60%至70%,省级50%至60%。

大 病 保 险 报 销 政 策

全面推进实施大病保险,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合(保)人员购买大病保险。

计 生 医 疗 扶 助 政 策

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参合(保)成员,减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由卫生计生部门的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支付。

民 政 医 疗 救 助 政 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路 线 图

202_年起,贫困地区新增贷款年均1000亿元以上;扶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达300亿元;保险资金支持达200亿元;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新增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300个;新设立新型金融机构100家;到贫困县设服务网点的保险公司县均不低于4家。

金融助推300个以上的贫困乡镇“减贫摘帽”、30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2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措 施

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扶贫攻坚期内,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用资金80%以上用于当地。

2.宏观调控释放资金定向用于扶贫开发。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引导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力争扶贫攻坚期内,60家以上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10家以上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建立1家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实施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小额“特惠贷”。

2.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

3.扩大扶贫龙头企业融资额度。

4.降低贫困农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

5.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

6.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

7.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的省级地方债券资金注入贵民投资公司,代各市县统一融资,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1.整合资金创设“贵扶贷”、“惠农贷”、“惠工贷”等金融产品。县级每年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并将其中的50%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按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特惠贷”的贷款风险补偿。

2.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建立子基金;对具有高成长性、产业化前景良好、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成效明显的市(州)级以上龙头企业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扶贫攻坚期内,基金规模达力争达10亿元。

3.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除能繁母猪、水稻以外的中央政策性农业品种覆盖率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每年增加1—2个,覆盖率逐年提升。

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推进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

2.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搭建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将其建成集查询、取款、转账、消费、金融知识宣传等农村金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点,建设“贵农云”服务平台。

3.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贫困县要率先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贫困县6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信用乡镇。

4.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开展“3个1工程”,用好“金惠工程”、“央行志愿者”、“金融夜校”“农村金融服务站”、“村村通”等宣传平台和服务载体,编写一本教材、制作一套课件、打造一支队伍,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加大其他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货币政策的支持力度。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合理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参数,支持贫困县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实行在现有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

2.实施金融扶贫或奖励政策。财政、税务部门对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贫困县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助农取款服务、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等工作进行奖励,并纳入预算。

3.放宽支农扶贫监管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用于支持贫困县建设的金融债,不受监管指标限制。允许扶贫类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不要求银行限期收回,不采取准入限制措施,不约谈高管人员。对不以盈利为目的、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性、公益性担保机构,放开许可限制。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目 标

202_年前“两无”贫困人口(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脱贫。

基 本 原 则

(一)应保尽保、托住底线。确保所有“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全部纳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范围。

(二)加大力度、提高水平。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提高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水平,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织密网络。完善制度体系,扫除保障救助盲区,补上保障救助短板;加强制度衔接,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措 施

(一)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提高低保标准,逐步推进两线合一。

2.坚持应保尽保,精准认定低保对象,确保“两无”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3.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有效惠及困难群众。

4.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大幅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提高特困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十三五”期间每年继续分别按人均不低于20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同时将所有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并按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2.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6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月。

3.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打造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家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设施,确保各地供养床位达到当地五保对象总数的60%,切实满足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202_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全覆盖。

(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基本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基本住院救助限额达到3万元以上。

(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有效保障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的基本生活。

(五)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精准认定、分类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提高低保受灾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户(简称:贫困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水平和因灾倒损房屋灾后重建补助标准,低保受灾户和贫困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分别上浮30%、10%,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30%。

(六)加强住房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一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户均补助2.23万元,困难户户均补助1.23万元;二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85万元,低保户、困难户户均补助0.7万元;三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7万元,低保户、困难户户均补助0.65万元。

(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贫困群众老有所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60周岁以上人群应保尽保。

(八)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的实施方案》

目 标

把全省9000个贫困村作为帮扶对象,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新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点对点精准包干扶贫。

路 线 图

202_年至202_年。202_年12月底前为工作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包干扶贫工作机制,确定结对关系,制定帮扶规划;202_年起全面组织实施。

结 对 关 系

(一)建立省、市(州)、县三级包干扶贫贫困村责任制。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按“2、1、1”的标准包干扶贫贫困村,即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负责包干2个贫困村,其余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负责包干帮扶1个贫困村。

(二)开展企业包干扶贫贫困村活动。在开展12家国有企业整县帮扶12个贫困县的基础上,动员100家以上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包干扶贫贫困村活动,每个企业结对包干扶贫2个贫困村。以村企共建为平台,在全省民营企业中选择1000家民营企业“一对一”结对包干扶贫1000个贫困村。

(三)争取中直单位、对口帮扶城市、各民主党派及驻黔部队参与包干扶贫贫困村。争取定点扶贫我省的32个中央单位(企业)分别结对包干扶贫5个贫困村。争取8个帮扶城市在开展区县结对帮扶工作中,明确每个区县结对包干扶贫5个以上贫困村。争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在毕节试验区和黔西南试验区建设中,每个单位在帮扶县结对包干5个贫困村,实施“同心工程”项目。争取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各结对包干2个贫困村,各市(州)军分区、县人武部,各武警支队、中队各结对包干1个贫困村。

主 要 措 施

(一)直接投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二)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大力培育核桃、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烤烟、茶叶、草地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10大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三)利益互联,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在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时,各帮扶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同订单、最低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水平。

(四)提供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以帮助提高贫困村劳动力素质为基础,各帮扶单位要加强对包干扶贫村劳动力适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创业就业能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注重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帮扶单位要指导包干扶贫村抓好基层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目 标

对全省202_个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其中少数民族特困地区贫困村1982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聚居贫困村65个)开展扶贫攻坚决战行动。

路 线 图

202_年,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即通安全饮用水、通油路(硬化路)、通生产用电、通广播电视和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电子商务、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经济林)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或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所、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或农资放心店;贫困人口在202_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本县平均水平,一半以上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1000个左右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出列,毛南族和仫佬族聚居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到202_年,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实现全面小康。

措 施

(一)开展全面核查,制定精准扶贫规划。202_年3月底前,以县为单位,以“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对上述工作对象开展全面普查,全面掌握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和所辖贫困户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逐村提出脱贫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清单。202_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制定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规划,形成全局统筹﹑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对扶贫开发任务特别重的麻山、瑶山、月亮山,分别由一位省级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规划。

(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项目建设,使重大项目建设成果及早惠及少数民族特困地区。

(三)落实脱贫规划,实行优先倾斜扶持。按照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原则,各部门对列入扶持脱贫规划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优先安排、优先扶持。

1.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202_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全覆盖。

2.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从202_年起,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202_年,凡不具备生存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和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寨,全部实现移民搬迁。

3.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202_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全覆盖,每村培育成熟一个或以上产业发展项目。

4.优先安排技能培训。202_年实现对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覆盖,使每个贫困户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实用劳动技能,70%以上劳动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实用劳动技能。

5.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202_年,实现信息网络建设覆盖50%以上少数民族贫困村,202_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都有电子商务。

6.优先安排基层组织建设。202_年,每个村都有1个以上致富带头人,村级党组织更加完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

(四)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扶持工作效果。从202_年起,将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脱贫情况和同步小康建设情况纳入统计监测指标,实时监测脱贫进展,强化效果推进。

《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

目 标

以实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要目标,通过确定规范的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对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发展情况和脱贫进程实行有效动态管理。

退 出 标 准 和 程 序

(一)重点县摘帽。重点县在继续执行省定“减贫摘帽”政策的基础上,做好省定“减贫摘帽”标准与国定退出标准(全县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有效衔接,确保与国定退出标准保持一致,并按退出计划实行分期退出。一是202_年(含202_)之前已实现省定标准“减贫摘帽”的25个重点县,自202_年起,必须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每年贫困发生率确保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_年底全部按“全县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国定退出标准和退出计划实行刚性退出。二是未实现省定标准“减贫摘帽”的重点县,继续按照省定“减贫摘帽”标准进行考核(即贫困发生率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考核标准)。从达到省定“减贫摘帽”标准的次年开始,按照“贫困发生率每年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按国定退出标准和退出计划实行刚性退出。到202_年全省50个重点县全部“摘帽”。

贫困县退出按照省确定退出名单、公示公告、省级核实、报国家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贫困乡(镇)摘帽。贫困乡(镇)“摘帽”继续执行省定标准。一是已经实现省定标准“摘帽”的525个贫困乡(镇),按“贫困发生率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的标准,由市(州)进行复查,确保稳定脱贫。二是尚未实现省定标准“摘帽”的409个贫困乡(镇),在考核时,达到“贫困发生率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考核标准”两个指标,即可“摘帽”。并在“摘帽”次年起,按“贫困发生率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的标准,由市(州)进行复查。

贫困乡(镇)“摘帽”按照县乡逐级申报、市州考评、省级核实、社会公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执行国定退出标准。以贫困发生率和村级集体经济为主要衡量指标,在实现“贫困发生率下降4.3个百分点、村集体经济积累不低于3万元”两个指标时,即可退出。

贫困村退出按照县乡初选对象、县级公示公告、省级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进行。县乡确定初选对象时,要综合考虑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贫困发生率等情况。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组织实施并逐级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脱贫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辍学学生为主要衡量指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区,凡纳入低保的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贫困人口脱贫按照乡村提名、民主评议、入户核实、户主签字确认、村委会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市州汇总、省级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进行。

《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领 导 干 部 带 头 推 进 精 准 扶 贫 任 务

1.严格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2.建立责任清单。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制定精准扶贫责任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年底报告责任清单完成情况。

3.开展蹲点调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扶贫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广经验。

4.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致贫原因、就业技能和帮扶需求,了解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情况。

加 强 培 训

1.强化培训内容精准。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举办精准扶贫攻坚能力培训班。

2.强化培训对象精准。重点对贫困县、贫困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培训。

3.强化实践锻炼。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带头深入最偏远、最贫困的地方,切实把家底盘清,把贫困对象的真实情况搞准。

4.总结和运用好经验。

具 体 措 施

(一)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实现组织全覆盖。要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流动党员异地组建等方式,进一步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覆盖。

2.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深入调查摸底,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各类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3.实现有效管理。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1.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发挥党的宣传优势。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1.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继续建设好、使用好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和农村便民利民服务站,广泛开展全程代理和一站式服务。

2.推进基层服务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配合有关部门以信息化手段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好、运用好贵州党建云平台、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手段,积极创建党建工作QQ群、微博、微信,助推农村党员群众增收致富。

(四)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基本保障。

1.壮大集体经济。总结推广六盘水村级集体经济“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做法,积极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机制,促进各地结合实际,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发展措施,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工作进度,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基本保障的落实。

2.提高保障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地农村基层党建保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村干部报酬、工作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要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提高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帮扶。市(州)、县(市、区)党委每年要对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排查,按照10%的比例倒排,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不力、扶贫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顿,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充 分 发 挥 广 大 党 员、基 层 干 部 和 优 秀 人 才 的 主 力 军 作 用

(一)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三支队伍”。着力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

2.坚持在扶贫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提拔和重用那些在扶贫攻坚中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基层干部。

3.关心基层干部。要开展谈心谈话,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农村党组织书记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

(二)发挥同步小康工作队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

1.坚持高标准选派。

2.切实履行职责。

3.严格管理考核。

(三)积极带头示范。

1.带头发展致富。农村党员特别是村“两委”的党员,要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发展本领。带头建立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带头脱贫致富。

2.带头结对帮扶。农村党员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准确找出扶贫对象,规范建档立卡。

3.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优势,广泛开展“三关爱”活动,主动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积极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发挥人力资源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1.精准下派一批专业人才。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党建扶贫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技专家下基层服务“三农”行动。

2.精准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中直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博士服务团的作用,特别是发挥中直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采取兼职挂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科技咨询等方式,精准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帮扶。

3.吸引和留住一批青年人才。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培养选拔“两个80%”等政策,引导有为青年到基层工作。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发挥好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可 关 注 我 们 的 微 信 公 众 号:Store163

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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